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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第一家丁 (君如意)



恭送秦琼离开之后,贾一这才关上房门,想东想西了半夜,这才沉沉的睡了过去。

早饭贾一是在自己房间里面吃的,作为国公府,虽然四方客栈的桌椅制作工艺已经传入了长安,可为了维持原汁原味的府风,吃饭依旧是分别落座或者会导致房间中吃的样子。

吃过早饭,贾一就找到了秦琼,准备告辞了,实在是家里面一大摊子事情呢,他没那时间在这里多留。

临走之前,贾一给秦琼说了两个制作人参汤的两种简单方式,其中一种是泡酒喝,这一点十分对秦琼的胃口,自从身体垮台之后,他基本上就不怎么喝酒了,作为一员武将,冲锋陷阵不在话下,交杯换盏,那也是必须学会的技能,久而久之就成了好酒之人,如今既能够滋补身体,还能喝到酒,秦琼何乐不为?另外一个就是人参鸡汤了,这个制作起来也不是太麻烦,只不过在鸡汤当中多了很多的其他辅助药材罢了,味道自然不用多说。

在贾一临出门之前,秦琼给了他一个小小的铜牌,铜牌的两面刻着两个字,一个“天”字,一个“机”字,想来应该就是天机都护府的专用令牌了。

“以后进城,不管什么时间,只要拿出此牌,皆可入城,切莫在如昨日一般擅自闯入城内了。”

总算是有了正式的身份,之前贾一虽然也是官身,可一没有官服,二没有令牌,说出去自己是个官,根本就没有人信,今天总算是得到了肯定,有了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

李白都说了,人生得意须尽欢,今天总算是转了正,算的上是正儿八经的官身了,不上街得瑟得瑟怎么行,告别了秦琼,贾一满面红光的迈着八字步就走上了街。

只是刚出门,还没开始得瑟的贾一就碰到了一个绝对不可能对其得瑟的人,孙思邈。

昨天负气而走的孙思邈听到了秦府的一些事情,今天一大早才来秦府,准备要点秦琼的补药,也好进行一番细致的研究,要知道他在后世的名头可是药王,乃是以善于分辨和使用药物而出名,如今出现了这么一款神药,他又那里有不见识见识的道理。

看到贾一,孙思邈伸手一捞,就将贾一提到了他的身边,或许是看刚才贾一那得瑟的样子有点生气,就站在大街上教训了起来:“小小年纪学人纨绔,着实该打。”

“别啊,孙神仙,我不就是高兴的过头了么,那也不用挨打啊。”

满脸苦笑的贾一挣脱了好几下,都没能从孙思邈的手中挣脱出来,看来孙思邈也是一个练武之人。

“还说不该打,明知老道对药物十分感兴趣,发现新药竟然不说先给老道送些过来,就冲这个,老道就该好好打你一顿。”

“冤枉啊,孙神仙,昨天在秦府我本来打算是给您点让您研究研究的,可我这话还没说出口,你就负气而走了,我抱着那么一大堆的东西,想要追上您实在是太难了一点,这不还在身上特意存了点,准备等再次见到您的时候,也好双手奉上。”

贾一没有私藏多少人参,只是在买人参的时候,有一个小小的人参品相不是很好,这才随手揣入了自己的怀中,至于那些好的,则是全都给了秦琼和李二。

“还算你小子有点良心,走吧,好好走,再得瑟,我定打你。”

“好。”

还没得瑟起来,就给人泼了一盆冷水,贾一也就没了显摆的兴致,告别了孙思邈,朝着街道上走去。

第八十四章着眼小处

太阳出现退散了笼罩在长安城的黑暗,也冲散了城内的森冷肃杀,宵禁结束,坊门大开,沉寂了一夜的长安城再次敞开自己的怀抱,向世人展示他的繁华。

漫无目的的行走于街道之上,看着沿途的小商小贩售卖着各自的商品,川流不息的人群,更是开始购买着各自需要的物品,盛世之景已经开始,只是处于贞观年间,注定不会有太盛的繁华。

李二的一生是充斥着战斗的一生,从夺得皇位开始杀兄囚父,再到后来征战厥,抵挡辽东诸国,征战高句丽,最后打不动了,他的儿子们又开始了相互的厮杀。

唐朝初年的人口总数是三百多万户,到了李二死的时候人口还是三百多万户,二十多年的时间竟然没有发生太大的增长,由此也能看出他这一生征战的残酷。

李二的理想抱负是伟大的,成就天朝上国,万国来朝,那是他的梦想,所以为了这个梦想他一直在发动着各种各样的战争,只是这跟普通的百姓有什么关系。

贞观之治让大唐朝的百姓生活在了一个没有战乱影响没有苛捐杂税的大环境中,安然的男耕女织,然而,身边时不时的缺少一个人总是会让这种欢乐蒙上一层阴霾。

贾一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能默默的看着,因为他位卑言微,说的好了没人会听,说的不好却是会掉脑袋。

仰头看看碧蓝的天空,呼吸一口碧蓝的空气,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至理名言让贾一认为找到了出路,既然现在没有什么本事,那就老老实实的当自己的陪戎校尉,开自己小小的饭馆,挣一些不多不少的钱,好好活着好了。

眼前豁然开朗,看到的一切事物上都蒙上了一层光彩,只是那个被七彩霞光包裹着的牌匾怎么看起来那么眼熟,闭上眼狠狠的摇了摇头,再次抬眼一瞅,我了个擦,这不是四方饭馆么。

四方饭馆并没有贾一想象当中的繁华热闹,跟杜曲县的总店相去甚远,明明香气环绕的饭馆,却是没能吸引从它门前经过的食客,给贾一的感觉像是这些人已经吃腻了这种香喷喷的饭菜。

走进饭馆,三三两两的食客坐在巨大的饭厅当中,让饭厅显的更加的空荡,沈青云一如最开始贾一见到的那个样子,殷勤的招呼着这几个食客。

贾一的到来很快引起了沈青云的注意,当他看到贾一的时候,脸上挂着的灿烂笑容瞬间变成了苦笑,拉着贾一来到一个安静的角落,叙说了起来。

“贾兄,你也看到了,长安城的饭馆真的很难开啊。”

经过沈青云的一番解释,贾一才知道,原来长安城的饭馆现在全都有了炒菜的存在,有钱的都会选择大店吃喝,因为这显示着一个人的身份和品位,没钱的则是选择了路边摊,因为就算是小小的四方饭馆,也不是他们能够吃的起的,就这样开在长安城的四方饭馆被放在了一个十分尴尬的位置。

“沈兄,你应该认清楚咱们四方饭馆在长安的位置,达官显贵他们需要有特定的酒楼来搭配他们的身份,普通富民也会认定不错的客栈标榜自己的身份,咱们四方客栈想要挤进那些贵族的圈子,实在是太过艰难了一些,所以咱们的客人应该是那些普通百姓。”

“百姓没有达官显贵富足,可他们的数量是最多的,达官显贵能够因为一顿饭花个几贯钱,可他们不可能整天在外面吃饭,百姓来长安城售卖自己的货物,有的会自己带些吃喝,有的则是直接饿着,若是咱们能够提供非常低廉的饭菜,你觉得他们会不会来咱们客栈吃饭呢?虽然一个生意赚的钱会少很多,可这种生意每天都会有。”

其实贾一想要说的就是最简单的市场划分,想要让那些达官显贵来四方客栈吃饭,虽然一次两次的还可以,尝尝鲜么,谁也不会说啥,但是让他们在这里宴请宾客,他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这是面子或者说是身份问题。

贾一的话总是能够让沈青云的眼前一亮,很多思维上的死角让他远没有贾一这个后世人看的通彻,在长安城最卑微的人就是那些小商小贩,没有谁会在意他们是不是吃饱了饭,更加没有任何一个饭馆的主营对象是他们,一个人一天也就只能带来一两文钱收入的人群,实在是很难引起饭店的注意。

“那在咱们再次出售油泼面片?”

“不,油泼面片并不适合,要知道那些小商小贩分布在整个长安城的各个地方,他们不可能放弃自己的摊位过来咱们客栈吃顿饭,所以,咱们应该主动找上他们,因此,咱们出售的应该是便于携带的食物,比如葱油饼夹肉。”

沈青云被贾一说的一呆,葱油饼他吃过,现在基本上每天早上的干粮都是这个,肉他也自然吃过,可把这两个配合在一起这么简单的事情,他却是没有想过,暗叹自己没有贾一那两下的同时也生出了新的疑惑。

“夹肉之后的葱油饼造价会高很多,你确定那些小商小贩会买来吃?”

“能高到那里去,一个葱油饼加上三片肉,再放些蔬菜进去,个头不小,还是荤素搭配,一个只卖三文钱你要不要?”

这样的葱油饼造价应该在两文钱左右,虽然只是卖一文钱,可这长安城的小商小贩最少也得万八千的,只要其中有十分之一的人买,那一天的纯利就是一贯钱,不算不知道,算了吓一跳,沈青云这会儿也才算是真正的注意到了这群名副其实的财神爷。

天下初定,贞观二年的米价还是很高的,贞观元年的时候还是一匹绢一斗米,这个价格一直延续到了贞观三年,直到贞观四年的时候米价大幅度下降,只有两三钱一斗,这一点也是贾一非常纳闷的事情,莫非只是短短两年的时间就让李二获得了巨大的丰收,导致米价剧烈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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