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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鳞开 (美味罗宋汤)



“醒醒!醒醒老四!衔枚整队!”队长重重拍着一团黑乎乎的厚肉上,手掌被肉浪反震得微微发麻。

刘老四双腿蹬了蹬,脑袋还是有些发蒙,硬撑起一口中气道:“醒了醒了!”话未说完,他嘴里已经被塞进了一块冰凉的木牌,那是吊在他颈上的士兵名牌。除了士兵姓名、年龄、体貌、编号之外,还有个最近才急急忙忙刻上去的“血型”,好像是青衫医在太子殿下的指点下新弄出来的玩意。

刘老四一个激灵,总算想起了衔枚整队的意思。营里的夜间紧急集合是他的弱项,但只是因为他手脚慢,睡得沉,不过对于衔枚整队他却不担心,因为这个考核的标准是“悄然无声”,而非单纯的反应快。

——是作训官又在折腾了?

刘老四含着名牌,渐渐适应了黎明前的黑暗。他扫了一眼周围战友,都一个个悄悄穿着衣服。这时候就看出训导官一再要求大家把衣服叠好放的重要xìng了,极大避免了找不到衣服的情形。

他以自己最快的速度穿上了衣服,却还是落在了全队的尾巴上。那些比他晚醒过来的战友都已经穿好了胖袄,一个个鱼贯而出,在营帐门口的武器架上取了各自的兵器。刘老四很快发现这不是作训官闲得瞎折腾,因为本队的火兵已经挑着担子过来了。

扁担两头的筐子里,属于刘老四的装备,从里到外的皮甲、锁甲和棉甲。整个小队只有两个人有这样专人服侍的待遇,那就是藤牌手和圆盾手。

作为顶在队列最前面的藤牌手,一定要壮硕有力,用足足一人高的方形藤牌掩护好自己身后的战友,好让长枪手从间隙中刺杀对面的长枪手和牌盾兵。当然,现在还没听说哪家流寇有用鸳鸯阵的,所以对面往往直接就是长枪兵,或是手拿木棒的流民——纯粹是用这些命如草芥的可怜人当做冲乱敌阵的马前卒,并不在乎他们的死活。

“四哥,这回是真的要上阵了!”同队的圆盾手穿着棉衣,并未着甲。

藤牌手和圆盾手在野战中就是人肉长城,要能够站得稳挡得住。如同大宋时代的重步兵一般,他们也要全身披挂,最里面是一层牛皮轻甲,然后套上一层jīng铁打造的锁子甲。锁子甲可以有效防御箭矢和锐刺,但对于砍刀和钝击就有些力所不逮,故而还要在外面套上棉甲。

明军的棉甲是棉衣里面缀以铁板。说是棉甲,其实是铁甲,用来防御刀砍斧斫,乃至铁槌的攻击。这棉甲实在是外柔内刚,防御力高强,而且格外保暖,为东虏与朝鲜所偏好。反倒是出身南方的戚家军中喜欢棉甲的人并不多,一般战兵往往只穿一袭锁子甲对阵。

在东宫侍卫营中,除了藤牌手与圆盾手是身披三重甲,其他战兵也是根据气候条件单穿锁甲或是棉甲,至于队中的火兵则只穿一领皮甲。

考虑到盾牌手要冲锋在前,又要承受最初的锐利攻击,三重甲的分量实在不轻,故而平时由火兵担着行军,只有要对阵的时候才会全套披挂。

刘老四伸出蒲扇大的手掌,捧起自己的明盔,轻轻捋了捋明盔上的缨子和sè旗,低声道:“咱们吃肉吃粮,等的不就是这一天么!”

“对!”圆盾手可以视作是藤牌手的副手,两人非但要随队cāo练,平时还要进行单独的合练,感情极深。鸳鸯阵重在正奇变幻,互相配合支援,同一队中两个伍要配合默契,主要就落在当头两堵“城墙”身上。

“衔枚整队!”压抑着声量和怒气的声音打断了两人的对话,是本队的队长。

在队长身后,一双散着寒光的眼睛紧紧盯着刘老四,那是一个路过的军法官。

刘老四看着军法官手臂上戴着的白底黑“宪”布箍,没来由一阵胆寒,连忙将自己的名牌含进嘴里,站好位置。他一站定,整个队都有了自己的位置,很快就按照cāo典的要求成了队列。

队长等那军法官走了,上前重重踢了刘老四一脚,一手捂着嘴,低声骂道:“驴蛋货!你舍得死他就舍得砍!再敢乱了军纪,仔细你的脑袋!”

刘老四低下头,只是任队长骂了两句。说起来这队长对人虽然不客气,尤其对于纤夫出身的士兵不怎么看得上眼,总觉得矿工才是最好的兵,但当初作训官说刘老四不适合当藤牌手,最终还是队长去说了半天,才将他从火兵一举推到了藤牌手的位置上。

藤牌手要比其他兵士每天多一个鸡蛋,干粮不限量,吃饱为止。这对于只有十八岁的刘老四来说,远比其他任何待遇都重要。俗话都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刘老四直到成了藤牌手才第一次吃上了饱饭,第一次没有半夜饿着醒来。只这点上,他就对队长充满了感激之情,任打任骂绝不反抗。

队长也只是偷骂一声,他自己也只是个士官长,并非军官,若被军法官听见一样会被临阵斩杀以正军纪。他抬头看了看浓墨一般的天空,只有远处的火光能证明他并没有瞎。

——还要等多久?

队长心中忍不住地打鼓,之前从未进行过这样晚间偷袭演练,实在有些没底。

既然是偷袭,那么灯火和军鼓都不能用,怎么传递号令呢?队长心中疑惑。虽然太子殿下是太微星降世,但那些人桩子出身的军官们,真知道怎么打仗么?这可和乡下的私斗不一样啊!

“拉好绳子,跟着走。”前面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

队长还没看清来者的面容,手已经被人抓起,按在了一根长麻绳上。他这才发现,这人高耸的后背原来背着绳卷,正贴着边往后面摸去,拉出一条“绳路”。有了绳索指引,队长心中登时放了下来,含糊问道:“现在就走?”

“嘘,跟着前面走。”那人简单回了一句,继续往后走去。

鸳鸯阵是竖阵,兵士们早就习惯了列队前行。靠外侧的一伍在麻绳的规整下有序地前行,内侧那伍只要认准自己身边的人就可以了。原本不宽的官道上已经拉起了两条这样的绳路,可以让三个小队同时前进。每隔五十步就有个军法官手持绳子像木桩一样盯着士兵,既保证了绳子的高度,也保证没人敢偷偷说话。(未完待续。)

一二零男儿赌胜马蹄下(六)

刘老四摸着绳索,心中数着路过的军法官数量。他听说现在军法官也扩了人手,由各部主官推荐训练一丝不苟,性格坚毅的士兵加入,官面上叫宪兵,私底下大家都还以“军法官”称呼,颇有些一入宪兵营就成了军官的意思。

这些戴着“宪”字臂箍的军法官,多半就是宪兵吧。

刘老四心中暗道。他正想着,突然前面的人走得慢了起来。

走在刘老四前面的队侧身抬起一只手,示意身后的刘老四慢下来。刘老四往前又缓缓蹭了两步,停住脚,身后也陆续传来停步后的轻微杂声。谁都不知道在往哪里走,更不知道为什么要停,只是数月的纪律训练让他们坚定地服从了命令。

很快前面便有人从两队中间走了下来,往两侧的兵士手中塞了干粮。刘老四努力睁大眼睛,借着隐隐变成青紫色的天光,看清了那人原来是营中的民夫。

民夫一边发了干粮,一边干硬地说着:“趁热吃。”话音还没飘出两步远,人已经往前又走了。

刘老四轻轻捏了捏发给自己的炊饼,已经凉了,好在还没发硬,只是不知道“趁热吃”的“热”在哪里。他取下鞓带上的椰瓢,取下塞子,大大咬了一口炊饼,灌进一口凉水。冷食冷水让他精神一振,赶路时尚存的三分困意也顿时烟消云散。

原地休息了片刻,黎明前最为黑暗的时刻终于过去了,天色渐渐由浓黑转变为青紫,继而露出了死鱼肚子一样白光。夜露早就打湿了衣裤,如今天光一现,才发现整个天地之间都有一团团浓浓白雾。

——这么浓的雾。就算生火造饭都没人能看见。

刘老四对于“趁热吃”的冷食仍旧有些耿耿于怀,心中腹诽一声。

在这浓雾之中,前面的队伍很快又动了起来,终于又要走了。

……

“各局队应该到位了。”佘安站在司总大帐前,身上的鱼鳞甲上挂着露珠,轻轻一抖便沙沙落了一地。

他从下令夜行军便站在外面。拿着族中长辈赐下的千里镜,努力地想看到自家部队的东向。然而黑夜彻底吞没了部队行径的痕迹,这让他在失望之余又有些欣慰——自家人都看不到,更何况敌军呢。

“把总,夜间行军还是有些冒险了吧。”训导官低声问道。

“走都走到这一步了,说这个有什么意思。”佘安硬生生顶了回去。

训导官乍看有些监军的味道,但实际上权力极小。就如黔之驴的故事一般,各队主官开始时十分敬畏这些“监军”,时间久了便发现这些人不过是虚有阉人的名声。并无权宦的威能,后来便理所当然视作下属,毫无最先那般拘谨。

那训导官见主官心中不爽利,连忙赔笑:“卑职也就是那么一说,将军用兵如神,定然不会有错的。”

佘安皱了皱眉头:“我只是个做决断的,这具体计划也是参谋们的主意。”人在危险环境中必然要抱团。参谋制度正是为这些从未打过仗的军官提供了抱团的机会,用集思广益来弥补经验不足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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