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鳞开 (美味罗宋汤)
- 类型:历史军事
- 作者:美味罗宋汤
- 入库:04.13
那几个大汉看了一眼黝黑的火铳,为首那人上前一步,拍了拍胸口,道:“这是兄弟们的辛苦钱,甭管官府怎么说,哥几个是要定了的!你有种就朝这儿打!”
两人相距不过十来步,以军中火铳手的考核标准,七十步内人形桩十中其八才算合格。张友全绝不相信自己会打偏。
关键是,现在火铳里还没填药呢。
“爷们。有种拿铳,没种开火?”那为首的混混又踏上前一步。
张友全脑袋一热,突然手上一沉,原来是沈大成已经按住了铳管。
“不至于,哥几个不至于。”沈大成见要出事,连忙赔笑道:“我这兄弟当兵当得血气足。王大哥还请宽限数日。左右不过几十两银子的事,只要兄弟我这笔买卖做成了,还在乎这些?”
那壮汉也知道分寸,不再逼张友全,只对沈大成道:“银子是宽限不得了。你若是再没银子还。就叫你家娘子去给人当佣工还债!”
沈大成颜色一变,沉默不语。
大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废除了主仆关系。然而新的佣工合同也有漏洞可钻,最常见的就是“约定”高额违约金,虽然有素养的法官不会支持,但也有不少法官难以界定违约金的“度”,同样给了讼棍活动的空间。
更何况一旦进了人家的大门,佣工也好奴仆也罢,总是身不由己啊。
张友全对此却是义愤填膺。
他放下枪,从腰间鞓带上摸出了一个火药囊。
“呦呵!你这兄弟什么意思!”那混混叫了起来。
沈大成一回头,正见张友全正在往火铳里填药,连忙低声道:“兄弟,不至于,不至于。”
张友全却是置若罔闻,已经取了通条将火药轻轻碓实。
“王大哥,这多大点事儿?改日我定将银子送到哥哥家中……今日我这兄弟头遭来,先让小弟安置安置呗。”沈大成连忙又劝对面,心中暗道:我这兄弟不似那种莽撞人,莫非是在吓唬他们?哎呀呀,这几个混混可不是吓大的,就怕到时候不好收场。
“嘿!我就不信了,你还真敢拿火铳打我?你不知道大明是有王法的么,竟然敢在天子脚下行凶!”那为首的混混指着张友全的鼻子骂道。
张友全如同回到了战场上,从容不迫地填药、装弹,持枪指着那混混,冷声道:“我数到三,再不走就别怪老子火气大!”
“我数到三,你要是不敢你开火你就是我孙子!”王混混又朝前走了一步,只隔了五七步远,一把扯开自己外袍,拍着胸脯叫嚣道。
“兄弟,不值……”
“一!”张友全与王混混同时高喊一声。
“二!”这回是王混混喊的,张友全却是双唇紧闭。
“三!有种开火呀!”那王混混又朝前迈进一步,直愣愣盯着张友全。
张友全突然想起了自己在军中看过的一出戏,演的正是落魄杨志怒杀泼皮牛二的典故。那出戏在军中颇受欢迎,训导官们也很喜欢用杨志作为反面教材,告诉战士们在一个昏聩的皇帝治下,即便有真本事也无从报国立功,而如今国家有幸,皇帝圣明,大明的“杨志们”都可以从军立功,实在是太幸福了……
此时此刻,张友全觉得自己就是杨志,一个离开了军队就像是失去了家庭的可怜人。而这个混混……姑且叫他王二吧,却与牛二一脉相承,并无二致。
张友全一把推开沈大成,朝前两个垫步,几乎顶在了王二的胸口,重重扣动了扳机。
ps:今天实在太累了,求谅解,明天一定多更些……
七一七火器之争
时光匆匆,转眼间已经十年过去了。
张荏回到北京时已经不再是区区六品御史,而是有了丰富斗争经验的正义铁手,负责京师地方的刑案起诉工作,已经准备好了挂上副都御使的职衔,最多两年就能掌管院务了。然而京师是天子脚下,谁敢兴风作浪?以至于张荏回京之后,还未办过一起重案要案。
“张友全杀王二麻一案,案情简单,人证物证齐全,而且当事人供认不讳,为何会被驳回起诉?”
张荏在一个寻常的早晨进了都察院,乍眼就看到桌上躺着的卷宗,却是一桩铁案。
此案中,张友全以火铳杀害京师籍男子王二麻,铁证确凿,甚至连当事人都供认不讳,而都察院整理之后向顺天府推事院提起公诉却被裁定不予立案。这不,下面的办案御史只能将卷宗送到副都御使手里,希望能够提起复议。
整个都察院都认为,光天化日之下当众杀害无辜平民这实在是太恶劣了。
“推事院什么理由不立案?”张荏一边翻开卷宗,一边问着。
助理御史早就准备了功课,答道:“顺天府推事院称没有管辖权。”
张荏皱了皱眉头。
大明的刑案管辖权十分广,只要与案情搭上一点边就有资格管。顺天府以此作为不立案的缘由,肯定是因为此人身份特殊。
“皇亲国戚么?”张荏不悦道。
皇室近亲涉案是有豁免权的,这是从太祖时代定下的规矩,直到《隆景刑法》正式确定了豁免范围,以及只能由皇帝亲自裁判。
“那倒不是,”助理道,“这个张友全还在军籍。所以顺天府推事院认为只有五军大理寺有资格审理。”
“胆小怕事的东西。”张荏越发不悦了。
各个部署都在争权,拼命想“篡权”,偏偏大理寺那边出了事还往外推!
看到张荏不屑的面孔,小助理倒是颇能理解推事院的决定。
张友全杀王二麻一案已经不是简单的刑事案件了。
自从崇祯天子还都以来,京师警察局、巡检司,就对京师治安整治下了极大的功夫。加上金鳞会这个似白还黑的“民间组织”存在。京师街面上就连扒手都不见了,真可谓是路不拾遗。
这种环境下,发生一起谋杀案,如何不震惊天下?
不过换个角度来看,虽然警察查的时候就发现了张友全的籍贯问题,但五军都察院却是死活不肯受理,因为张友全已经办好了退役手续,不算是军方的人了。之所以保留军籍,那是当初为了方便退役士兵回乡才制定的政策。等他们在家乡安顿之后就要转入民籍。
五军都察院不管,倒不是因为张友全的犯罪行为给军队抹了黑。相反,这还是军方内部的“护短”。因为按照军法,杀害无辜百姓人等必然是杀无赦的。然而在地方上,即便是杀人罪,也往往会酌情判处流放边夷。如果让地方上接手这个案子,多半能够保住张友全的性命,也不枉同袍一场。
只是审判官系统被都察院整得早已风声鹤唳。一碰到“蠹”字铁定去万里之外安家,而那个“庸”字落在头上。这辈子的升迁也就无望了。
张友全一案,谩骂者有之,讽刺者有之,同情者有之,赞赏者亦有之,怎么判都不可能落下好处。一不小心就会被扣个“素养低下”、“平庸无能”之类的帽子。
这便是顺天府推事院死活不肯接这个案子原因。
“文泉公,”助理躬身道,“恐怕风评只是一桩。另有一桩事,公不得不小心啊!”
“什么?”张文泉抬了一眼。
“内阁其实是反对携铳退役的。”助理道。
张荏仿若石像,一时没有任何反应。
关于携铳退役的事往往和诸学之中普及火铳操演联系在一起。同时成为了文官的试金石。
在吏部就有个段子,说是选官时不用问别的,只问是否支持携枪推移,诸学普及火铳操练。
若是参与铨选的官员坚决赞成,这是皇帝的忠臣,可以委以一县,或是边夷一府。
若是反对,那就是大明的忠臣,还要看他为何反对。回答影响社会治安,不利于官府治理的,可见其人是以劳心者自居,可试以部院,留为京官,但终身亦不过五品、四品的格局。
若想执掌部务,直达三品显贵,则必须看出:这其实文武之争。
寄情于物,人之常理。只要这杆火铳放在家里,此人这辈子无论居于何等岗位,处于何等阶层,都不会忘记自己当过兵,始终会有武人的烙印。若是没有这杆火铳,时间则会慢慢刷洗这份记忆。
张荏已经做到了正四品,过两年升三品显贵也是当仁不让,他已经能够摸到了这层。
换作阁老们来看,却能看得更深。
这杆黝黑的火铳,其实还是君权与政权之争的关键。
虽然满天下的人都深信:君权即为政权。实际上大明从成祖设立内阁之后,君权和政权就已经分离了。从仁宣之治到严嵩乱政,都是政权不断从皇帝转移到内阁的过程,直到徐阶挂出条幅:“以威福还主上,以政务还诸司,以用舍刑赏还诸公论”,竟然没人觉得不妥。
在徐阁老看来,皇帝只需“威福”,而政务却是诸司的,至于人事权和司法裁判权,更要“还诸公论”。
崇祯皇帝是万历皇帝之后唯一一个有意识夺回政权的皇帝,但他能够想到的手段只是“换人”。国变之前十七年,凡五十相,破了大明的记录,敲碎了武将对文官重臣的依附关系,同时也失去了朝廷对军队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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