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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闯王 (为爱好裸奔)



转过乌骓马,李自成挺直了腰背,面对与当初那种人山人海截然不同的自己的队伍,大声问道:“兄弟们,我们走到了今天,也怨不得人来,现在我问大家,是投降,还是拼死一战?”

现在,跟在李自成身后的,全部是是从陕西一直追随着他到了今天的汉子,兄弟,而那些后来加入的,裹挟的,都在刚刚背弃了他们远去,投入到了吕世的阵营,现在,在这三千真正嫡系的汉子心中,李自成就是天,就是他们的一切,李自成的所作所为便是他们的意愿。

于是,三千汉子一起举起各种兵刃高呼:“决死一战,决死一战。”

李自成满意的点点头,再次将战马转回来,面对吕世,淡淡的,但语带自豪的道:“看到了吗?听到了吗?这,就是我的回答。”

吕世无奈的摇头,只能点点头:“好吧,我们一战吧。”

战鼓擂响,冲锋的号角长鸣,面对一万装备精良的吕世大军,三千盔甲不整,武器驳杂的李自成兄弟蜂拥而上。

这三千兄弟,全都是当初追随李自成陕西起事的老班底,各个都是身经百战,在无数次血火与厮杀里滚打出来的百战精英,如果按照单人的战斗力与吕世的骑兵相比,绝对可以以一打五而不会落下下风。

但是,个人的勇武,在千军万马的面前,就是飞蛾,就是蝼蚁,尤其在吕世这样装备精良,战阵先进的军队面前,更是如此。

但是,他们没有退缩,他们依旧红着眼睛,催动着战马,就那么义无反顾的杀了上去。

吕世退回了自己的战阵之中,随着大朗的一声令下,全军出击,迎着那些拼死的杆子杀了上去。

骑兵对冲,两百步的距离,不过是转眼之间的事情。大朗的骑兵只来得及发一次弓弩,双方就撞在了一起。

但就这一次弓弩上万支利箭,就让李自成的骑兵躺倒了几百人马,但是,这些牺牲,没有让李自成的骑兵有半点犹豫,依旧奋不顾身的撞了上来,一时间双方骑兵砍杀在了一起。

这场对冲,一方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一方处于死地亡命一搏,真的是杀声震天,鲜血飞溅,战马呼啸,猛士酣战往来奔驰死战不退。

刘忠敏身穿厚甲,冲在最前面,面对大朗骑兵铺天盖地的箭雨面无惧色,双刀飞舞,拨打面前的箭矢,但是,身上瞬间便成了刺猬,好在甲厚精良,那些短小的箭矢都是入肉不深,对这绝世猛将几乎没有造成伤害,反倒激发起他的凶性,连连虎吼声震天地,转眼间就冲进了敌军大阵之中。

刚一入阵,刘忠敏双刀飞舞,立刻砍杀了一个挡在自己面前的吕世骑兵,但是,战马没有半点停顿,而是直接冲了进去,他的目标不是这些小兵,而是一个火红战袍,双臂上金箍最多的家伙——大朗。

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人少,必须打乱敌军指挥部署,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他最懂,只要杀了那个看着战袍就是职位最高的,那么,失去统一指挥的吕世骑兵便会混乱。

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候,只要一刻的混乱,就足以让自己等逃出升天。而只要自己逃出去了,以大闯王李自成的能力,东山再起绝对会有希望。

刘忠敏的目的达到了,他放弃沿途普通的骑兵,他冲到了他的目标面前,挥刀大喊:“死去吧。”一刀而下。

大朗早就看到了他,看到这个一身精甲,满面胡须,如猛张飞一样的敌将,也明白了他的意图,于是,大朗提起马刀,鼻子里轻哼一声,直接迎了上去。

两人对冲,转眼相遇,大刀与精钢马刀相撞,火星四溅,一阵牙酸的咯吱声之后,两马错蹬而过,双方没有什么战果,可谓势均力敌。

刘忠敏战意旺盛,在他的本性里,找到一个敌手,那就是人生最大的快乐。于是嗷嗷叫着,翻身回马,要与大朗再战,一来棋逢对手,战的有意义,二来用自己的强悍,杀了这大阵的指挥,那将为自己的兄弟打开一条生路。

刘忠敏有信心杀了那个身穿华丽的小子,自己有信心为自己的兄弟打开一条生路。

但是,当刘忠敏圈马回身的时候,看到的是,那小贼直接冲向了滚滚而来的自己的兄弟,根本就没有一点想要圈马与自己再战的意思。

愕然呆立,这的确让刘忠敏不知所措。

怎么?一个大将,怎么就这样不战逃走?难道他不知道将对将,兵对兵吗?难道作为一个将领,不知道生死一战便是一种荣耀吗?

但是,那个穿着华丽的小贼,就那么直接冲向了自己的队伍,在华美的马刀下,自己的兄弟纷纷落马。

“回来,与我决死一战。”刘忠敏怒吼,再次声震天地。

“我来啦——”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

猛回头,刘忠敏看到一个火红战袍,漂亮马刀,但绝对只是一个普通小贼的吕世手下对自己回答。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是轻蔑,绝对的轻蔑。

于是,刘忠敏不屑一顾的挥刀砍去,在他看来,自己的百战无敌一刀,便是结果了他的性命。

一刀过去,那小贼弯腰一闪,然后,他的马刀在刘忠敏的肋下一下划过——火星与牙酸的响声响起,那是马刀与自己的盔甲划过的声音。

还好,自己盔甲坚固,这一刀不过是划掉了几片甲页。

但是,这个小贼一闪而过,再不回头,还没等刘忠敏暴怒邀战,另一个一样的名不见经传的小贼再次兴奋的呼喊杀来“我来啦——”又是同样角度,同样速度,同样不要脸的一刀。于是,在刘忠敏大吼的时候,他的肋下一凉——战甲破了。

当刘忠敏暴怒邀战的时候,又一个小贼冲来,当刘忠敏的大刀砍下他的脑袋的时候,战甲的肋下也一阵剧痛,而没等他咒骂那些胆小鬼的时候,又一把马刀如毒蛇一般将刘忠敏的身体彻彻底底的切成了两半。

一代猛将,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死在了一群下贼的手中,怀着不甘,但更多的是恍然,刘忠敏滚落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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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一章招降

厮杀就在这宽阔的山谷里惨烈的进行着,怒吼与惨叫,刀光与鲜血充斥霄汉。

这是一场决战,这更是一场死战。

李自成身陷死地,困兽犹斗。

吕世为决后患,必须抓住这难得的机会全歼强敌。

所有的人都在为自己的目的忘我厮杀。

郝摇旗,李自成手下最勇猛的大将,在催战的鼓声响起的刹那,挥舞着大刀,第一个砍倒了紧紧跟在自己身边的婆姨,然后在李自成大声赞叹中,红着眼睛带着自己的亲兵冲向了敌阵。

一股黑色的洪流转眼间冲向了一个红色的横队,那是吕世骑兵的一个小队,火红的战袍,闪亮的马刀,双层的藤甲,整齐的队形,无不显示着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人马。

但是,这些人马身上具备了无穷的战意,却少了一些血腥强悍,这血腥强悍不是训练中能得到培养出来的,是百战之后,在无数死人身上才能感染的。而郝摇旗这些人马的身上就有这样的杀气。

一个小队,转眼间便在郝摇旗等的冲击下瓦解崩塌。

郝摇旗忍不住得意的哈哈狂笑:“吕世小贼,号称精兵无数,不过如此。”然后对身后兄弟大喊一声:“儿郎们,随我冲,冲破敌阵,杀了吕世,杀进陕西啊——”

身后的儿郎被一战胜利所鼓舞,呐喊着紧紧追随自己的将主,杀向了敌阵。

但是,刚刚杀散了一个小队,迎面又是一个小队,依旧是火红战袍,雪亮马刀,密实的藤甲,依旧满身战意的迎击而上,没有半点犹豫。

杀散他们,这是郝摇旗等所有人的想法。

但是,这队杀散了,或者说是人家根本就没心情与自己等缠斗,但转头看看自己身后的儿郎,却已经死伤近半。

杀气可以震慑敌胆,但不能取代机器般的精确与效率,在这样的效率下,当郝摇旗冲过第三道火红小队的时候,他已经浑身刀伤,再看身后,儿郎们已经死伤殆尽。

抬头看去,又一队火红小队冲了过来。

当郝摇旗冲破不知道多少小队的时候,就只剩下孤单一人了,抬眼看去,前面依旧是层层叠叠的敌人,而那万红之中一袭白衫,离着他依旧是那么遥远,遥远的似乎就在天边,让他无论如何也难以触碰得到。

而又一个小队迎面冲上的时候,他再也举不动他手中那四十斤的大刀。

田建秀看准机会,他的目标是那个年轻而显得文弱的吕世,擒贼先擒王,这是所有的人都有的共识,但田建秀想的更多。

他知道,按照自己的力量,是无论如何也杀不到吕世身边的,他需要助力。

刘芳亮的长枪,在战马之上,使唤的如毒蛇一般,虽然敌人的狡猾让刘芳亮的战绩几乎等于零,并且在战斗中,刘芳亮莫名其妙的身受几处刀伤,但这没有挫伤他半点昂扬的战意。

杀出去,这是刘芳亮等所有人的共识,一往无前的杀出去,才是求生之道。虽然大家都知道对面的,是自己的同气连枝的同道,但这时候,已经走到了这个地步,哪里还有半点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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