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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唐 (营候鼓)



程咬金揣摩着,瓦岗军藏粮草的地方,一定是在右侧黑糊糊的房子里。只是门前还有守兵,办起事来就十分棘手。收拾个把小喽罗不在话下,关键一斧子下去砍不倒那么多喽罗。其他喽罗发现有陌生人闯入,高声嚷几声,喽罗们全部起来,或被几名好身手的瓦岗将领拦住,后果不堪设想。

这时,程咬金就想起了一直在身后紧随不舍的两只狼。如果把狼弄伤一只,抛进瓦岗寨内,让另外一只狼去报信,引来大批狼攻击瓦岗,瓦岗寨内一定会大乱一场,那时候自己就可以混水摸鱼,趁机烧掉粮草了。

程咬金嘿嘿一阵偷笑。虽然自己单枪匹马来烧粮草,这些狼群要是被利用起来,倒是比那些府兵还要顺手!人是有思想的,狼只有凶残,百折不弯,宁死不屈,嘿嘿,俺程某自有天助!

程咬金拎着大板斧,按原路悄悄返回,隔很远就看到四只绿幽幽的眼睛,正东张西望,不知道它们寻找食物,还是寻找自己。

管不了那么多了,只要砍死两只中的一只就行。程咬金悄悄摸起地上的一只石头,在夜色掩护下,猛地抛到两只狼的身后。石块落地,发出沉闷的响声。两只狼受到惊吓,自然而然往前狂奔。在慌不择路的情况下,从程咬金身边经过。

狼的鼻子很尖锐,但程咬金藏身的地方,离瓦岗寨大营并不远,人的气味混合在一起,狼根本嗅不出身边竟然还有一个危险品。

当狼从身边经过的时候,程咬金突然抡起手臂,大斧贴着地皮横扫千军。猝不及防的,狼被扫个正着,一声残鸣,扑通倒地。另一只狼见势不妙,一个箭步窜上来,朝程咬金的咽喉就下了嘴。

程咬金早有提防,大板斧就挡在身前,向外用力一格,那只狼也受了浅伤。见敌不过黑暗中的人,那只狼悲鸣着逃跑了。跑到大约几十丈的地方,对天长鸣“呜呜呜”凄厉的叫声在夜间传出去很远。大概在呼唤群狼的到来。

程咬金趁这个机会,把那匹狼砍得死透透的,故意把狼血一路淋漓到瓦岗寨后山,然后把狼的尸体抛进寨内。

过了约有一袋烟的功夫,听到身后一阵惊天动地的沙沙声响。程咬金知道,这是群狼赶来给它们的狼兄弟报仇,忙悄悄转移到北边藏起来,大气也不敢出。

果然,没过多久,几百匹狼涌到瓦岗寨山顶,围成一圈。沿着刚才被杀死的狼的血迹,它们自然看到了那匹狼正静静躺在瓦岗寨院内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只是奇怪,群狼并没有像程咬金预料的那样,奋不顾身跳进院内攻击瓦岗的喽罗,而是默然掉头就走。

程咬金十分纳闷,难道瓦岗寨的狼和斑鸠店的狼不是一个娘养的?它们的习性有很大的区别?不愿意给死去的伙伴们报仇?他娘娘的个腿的!程咬金恨恨地朝地上吐了一口吐沫。

正当他纳闷不已的时候,发现群狼从东面绕过去,竟然出现在瓦岗寨的正门前!在寨门前的灯光照亮下,万头攒动,绿光四射,蔚为大观。守门的喽罗哪见过这等形势,吓得掉头就逃。

“狼来啦!狼来啦!”喽罗边逃边喊,不一会,瓦岗院内就乱了起来。

第233节:出奇的意外

夏日午后,东郡韦城,百姓大多在树荫下坐着手摇蒲扇乘凉,可身上脸上的汗水仍然不觉倾流如洗,前胸后背都湿沓沓地贴在身上,连树叶都被毒辣的太阳晒得起了卷,狗舌头伸得老长老长,软绵绵地卧在凉快的地方一动不动。

一个人,具体来说,是年轻人,十八岁上下,身高七尺,相貌俊秀,顶着太阳大踏步走进县城。从他满身仆仆风尘看,应该是长途跋涉而来。

头顶毒辣的太阳,没有一件遮阳东西,他脸上仍然白净秀气,不显疲惫之态,脸上身上也没有汗渍。许多人都忙着打扇子,根本没人注意到他。

他身背一个小包袱,大概是换洗的衣服,除了这些,他再没带任何东西。

沿着县城主道,他甩开胳膊,目不斜视,大踏步向前走。走到繁华的地方,他才放慢下来,不时打量两旁的酒馆当铺。他仍然一路走去,没有停下的意思。

来到一处破旧的当铺前,他才站住脚步仔细打量。眼前的牌匾写着斗大的三个字:“济民当”。字上蒙了一层灰尘,比他身上的灰尘还厚几分,看是多日没人打扫而致。朱红色的大门紧紧关闭,漆也脱落大半,透着一种荒凉。

就是这里了。他暗暗说一声,向前走了两步,捥起袖子有节奏地把门拍响,“啪!”“啪啪啪”。

过了一会,门里响起一个娇滴滴的声音:“谁啊?”

“我。”他仅仅回答了一个字。不亢不卑,不疾不徐,既不响亮也绝不萎靡。

“你是谁?”里面又问。显是听不出他到底是谁。

“我是我。”他语气仍然平淡,像回到自己家里。

又过了一会,门里响起一阵声音,“吱呀”一声打开一条缝,一个面容俊俏的小娘子探出半个头。

小娘子身穿青葱色衣服,虽朴素破旧,但很干净。也很合身,显得窈窕有致。她上下看了半晌,发觉不认识。就迟疑地问:“请问,你是当东西还是还当?”

“不当东西,也不还当。”小娘子很有礼貌,那自己也不能失了礼节。他心里想着。后退半步,一躬到底。

“那你是?”小娘子有些疑惑,不经营生意,我也不认识他,干吗敲门?他没看门前厚厚的灰尘,当铺已经很多天没有营业了?

见小娘子有些迟疑,他再次一躬到底,解释说:“我从远方来。要在韦城这里居住一些时间。想请掌柜赏口饭吃。”

小娘子听他一番话,明白了。他原是要饭的。“你是要吃的,还是要钱的?”她已打定了主意,只要他不狮子大开口,尽自己所能给他一个满足。这年月谁都不容易。

“小娘子错怪了我的意思。”他抬头看了一眼说:“我不是乞丐。是想在贵当铺扫个地,擦个桌子,搬个重物什么的,换口饭吃。”

“哦!原来如此。”小娘子恍然大悟,他是来找份闲差的,可他找错地方了。想到这里,她嫣然一笑说:“非常抱歉,我们当铺要关闭了,就在这几日,你到别处再寻寻看吧。”

说着,小娘子就要关门。

他见小娘子粲然一笑,露出碎玉般的牙齿,煞是好看,不觉神驰体外。缓过神来,赶忙用手扯住门上铜环,说:“你说的,我都知道。但还请小娘子赏口饭吃。”

小娘子没有料到眼前这人竟然如此难缠,已经告诉你了,我们不缺人手。他太不知好歹了,缠着人家不放。

当时,小娘子没好气地说:“我们不要人手,我和我姐已经够了。”说着,就又要关门。

遭到一顿抢白,他也没有生气,一字一顿清晰地说:“只要有我在,贵当铺的生意,会越来越好,要不了多久,就会日进斗金。”

“什么?好大的口气!”小娘子心想,今天真倒霉,遇到一个傻子。这动荡的年月,凭什么说,你一个人就可以挽救我们的命运?难道你可以力挽狂澜,把全城百姓都赶到我们店铺当东西?

“砰!”小娘子二话没说,把大门果断紧紧关上,在里面插上杠子,一阵细细的脚步声越走越远。

他还是没有任何表情,不气馁,也不生气,非常有节奏继续拍门,一,二,三,一,二,三。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他听到院子传出几句争吵声,静了片刻,有人走过来打开了大门。

他看了看,发现来人也是个小娘子,有十七八岁上下,从长相看,比刚才的小娘子稍为高一些,也白一些。两人相貌各有千秋,几乎不差上下。但这个小娘子举止更端庄大方,似乎更善良些。

刚出来的小娘子微微一笑,说:“刚才是我妹妹,她是个急脾气,你千万别见怪。我替她给你道个歉。”

原来她是姐姐,从口气来听来,确实更有礼节,想着,他就再次一躬到底,说:“我想在当铺找个差事,请掌柜赏口饭吃。”

“刚才,我妹也告诉你了,我们要关门了,实在养不起闲人。”小娘子也委婉拒绝了他。

“您想多了。我不要工钱,只求有口饭吃。别无他想。”他语气坚定地说,不容任何人怀疑。

那小娘子想了想,他确实难缠,也难怪妹妹生气,心里想着,就仔细打量他。

长相秀气,不像坏人,衣服半新不旧的,行囊也简单,像是远方赶来。

打量完后,她想:反正要关门了,他也呆了不多久,就留下吧。几天以后,这店铺盘给别人,他也就走了。多吃几口饭还会吃穷了我们?

想到这里,她就对他说:“我们这里条件粗陋,没什么好呆的。既然你执意要来,我们也不拒绝。”

他听了也不高兴,也不生气,仍然那幅不咸不淡的表情,冲她点头致谢,甩包袱走了进去。

“有饭没?先给我来一碗,我饿了。”刚进门,他倒是非常爽快,张嘴就问人家要饭吃。

那小娘子听他说话,差点没噎过气去:他到底什么人啊,傻乎乎的。不给还要起来了?!不过,她是个好脾气,调皮的想法也仅是在心里一闪而过,就走进灶房给他弄吃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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