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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夜唱 (圣者晨雷)



  叶楝的离去除了惹人嘲笑外,并没有留下什么波澜,大伙的注意力全在那引来的泉水上。

  无论是白发苍苍的老人,还是皮肤黝黑的壮年,或者是垂髻孩童,大伙几乎都重复了这个饮水的动作。

  然后,所有人的目光又转到站在岩石上的叶畅身上,目光中满是敬仰。在他们的眼中,站在岩石上的少年身上,似乎笼罩着一层光芒。

  若不是有“遇仙”之说打底,只怕众人都要以为叶畅本人就是神仙了。

  “十一郎,你……是救了我们大伙,请受我等众人一拜!”

  众人中年纪最长、须发皆白的杜老汉合手长揖,腰弯下去,几乎及地。众人也纷纷跟着行礼,那些年纪较小、辈份较低的小孩儿,甚至被大人要求跪在地上行拜礼。

  他们没有什么可以表达自己谢意的,便只有如此了。

  “再来,准备造第二根。”叶畅摆了摆手,也不虚套:“一根的水不足,要造复线。”

  有了第一根的经验,第二根竹制虹管造起来可谓轻车熟路,不一会的功夫,第二根也开始冒水,岩石下端的小溪流量增加了许多。

  这样的流量,大概就够坡地和坡地下的一片平地使用了。若是非要节约点用,甚至可以再够翻一倍的土地灌溉,只要使用滴灌的方法就是。

  抹了抹汗水,叶畅松了口气,看到周围众人的笑脸,他心中明白,自己在这个时代,在吴泽,总算是立稳脚了。

  此后便是自己有些什么异常的举动,众人也不会怀疑,而且请人相助也容易了。

  “十一郎。”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叶畅循声望去,是宗长叶淡。背手而立的叶淡目光有些怪异,既有欣赏,又有不甘,还有几分嫉妒。

  “见过宗长。”叶畅行礼道。

  “做得好……做得好,回村之后,到我家来一趟。”叶淡说了一句,转身便离开了。

  他看似平静,但内心中却是如同狂风暴雨一般。

  叶畅竟然办成了!

  只凭着那二三十余户非叶姓的相助,仅用了几百文钱的毛竹,仅用了三四日功夫,他竟然真的完成了将水引到两里外的任务!

  若非神助,如何解释?

  若只是仙人指点,叶淡不会如此激动,因为仙人指点能顾一时,却顾不了一世。更让叶淡对这位侄孙刮目相看的,是他在整个过程中展现出来的组织能力。

  一盘散沙般的乡邻,在叶畅的组织下,竟然象是一支军队般行事。

  有这等本领,迟早会有出头之日,叶淡不是叶楝,与叶畅没有直接的利益纠葛,相反,站在整个叶氏宗族的高度,叶淡很希望族中晚辈能够人才辈出。反正晚辈再出色,也改变不了他这一房是长房的地位。

  “十一郎就是了不起,我早说了!”他还未走远,便听得女童的欢呼声。

  却是方氏领着响儿来看热闹,不仅是他们,几乎整个吴泽的居民,都跑了过来,看这一项对他们来说是奇迹的工程。响儿自然是最高兴的,在人群中跳着叫着,叽叽喳喳,但她的言辞贫乏,反反复复,也只能用“了不起”、“就是好”。叶畅听得都有些脸红,心里想着该教这小丫头一些东西,免得连夸人都不会,没文化真可怕。

  与叶畅一起开挖这条引水渠的众人,一个个围了过来,将叶畅簇拥着。他们脸上的表情既是欢喜又是自豪,为自己能够参与这项奇迹般的工程而高兴。见他们一个个不开口,叶畅顿时明白,水引来还没完,他们还等着自己分配水源呢。

  “纸来!”叶畅道。

  没有反应。

  “呃,响儿,响儿?”叶畅回过头,刚才还绕着他打转的小丫头转眼不知道跑哪去了。

  响儿跑到那边人群中去夸叶畅了,在众人善意的哄笑中,她才知道叶畅在唤她。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一脸莫名其妙地又跑了回来:“十一郎,有什么吩咐奴奴的?”

  小姑娘用甜且糯的声音自称“奴奴”,听得叶畅心里酥痒酥痒的,几乎都要化了。他一张手:“纸来!”

  “啊……是,在奴奴包里呢!”

  响儿从肩上的包里拿出一叠纸,这个时代,造纸术尚未改进,故此纸张的价格不菲,此时的著名书法家僧怀素练字便用不起纸,只能种芭蕉树,以其叶代纸。所以,响儿把这叠纸看得甚重,拿出来时都是小心翼翼的。

  纸上是叶畅用炭笔写的字。

  叶畅练过一段时间的毛笔字,汉隶魏碑颜柳苏黄米蔡他都临摹过,虽然匠气很重,但勉强算拿得出手。只不过写毛笔字终究是比较慢,因此在记录各组工作时,叶畅用了自制的炭笔。

  他将记下的各组完成的工作情形和加分情形一一念了出来,众人并无异议后,再按照各组得分不同,确定各家分水的次序。

  第一个被点名的顿时欢呼,飞快地跑过去,将自己家的田埂扒开,看着引来的山泉流入,浸灌着干得发裂的土地,几乎喜极而泣。

  一户户人家点到,然后一户户人家跑去,等着轮到自家的田里浸灌。先点的自然高兴,后点的也不着急——因为水量比预想的要大些,所以迟早每家都能够浇到。

  每家都可以浇灌一柱香的时间,时间到了就换下一家,这样能够保证一日内坡地上的近三百亩田都浇一遍,而叶畅自己的那十余亩,则留到了最后浇。这样的分配,让谁都没有话说,排到最后的便是有所不满,也会被长者邻居斥骂:谁让你挖渠引水时不努力,人家十一郎自家都是最后浇,你比他早,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自有佃种了叶畅家田的人来管理他田中引水之事,叶畅自己则看到没有什么事情了,便揉了揉响儿的发髻,将小丫头那三丫髻揉散来,哈哈笑着便向回走去。响儿嘟着嘴啐了一声,不过很快又高兴起来,蹦蹦跳跳地走在他身边,时而去摘一下路边的野草儿,时而去追一下起舞的蝴蝶。

  虽然有些热,但空气还是很清新,叶畅微微解开胸前的衣襟,露出小半截胸膛,只觉得心中满是欢喜。

  有人高兴,便有人不高兴,同样跟在叶畅身后的刘贵,便是最不高兴者之一。

  他一脸忧郁,步履维艰。

  连他的主人叶楝,都是灰头土脸地跑回去,何况是他。刘贵心中清楚,在叶畅身边,他不会有什么好日子过,但现在他的身契还在叶畅手中,如何能脱得了身?

  实在不行,便只有当逃奴……

  但大唐律令,逃奴可是要受重惩的,他打小生长在刘家,后来作为陪嫁小厮又到了叶家,能逃到哪儿去?

  想到这,他满怀怨恨地看着叶畅的背影,悄悄对着叶畅的背影吐唾沫。

  “响儿,我先去宗长家,你准备一下饭菜。”进了村口,叶畅吩咐道:“刘贵,你把家里的柴劈好来。”

  响儿高兴地应了一声,刘贵的回应则是有气无力。待叶畅拐向通往宗长家的路之后,刘贵眼珠转了转,跟在响儿身后走了一段,乘着响儿不注意,立刻拐向了另一边。

  他拐向的,正是三房长支的家中。

  三房长支比起另两支要气派得多了,三进的大宅院在整个吴泽,仅次于宗长家。三房一共有十一名家仆,刘贵原本是其中之一,因此他进去,完全是轻车熟路。

  才进了院子,就听得刘氏在破口大骂:“你这老瘟生,莫不是将老娘压箱底的金子用去嫖了,要不然为何分文不剩?你说是高价买了毛竹,平日里瞧着你一副精明的模样,花三十文一根去买毛竹?”

  夹在大骂中的,还有偶尔两声哭嚎,当然更多的是扫帚抡动时的呜呜呼啸。刘贵心突的一跳,显然,刘氏在对叶楝实行家法了。

  “娘子,娘子,当真是买了毛竹……我们都老夫老妻这许多年,你还不知道我么?那小畜牲与卖毛竹的勾通起来,将价抬得老高,三十文一根啊……”

  “老夫老妻这么多年,老娘更知道你是狗改不了吃死。老娘的钱哪回经你手,你不要刮上一层?”刘氏厉声道:“若是刘贵还在,刘贵跟你出去,老娘就放心,可现在是叶和这厮跟你出去,这狗东西乃是你刘家家生子,向来跟你惯了的,必定和你串通一气来坑蒙我!”

  刘氏倒是没有猜错,叶楝是用二十文每根的价钱订下了毛竹,但回来报却是三十文每根,这样就落下了价值三贯的金锞子。他心中发虚,脸上自然陪笑:“娘子说笑了,我如今要坑你的钱作甚,如今我心里只想着一件事情,便是如何整治那个小畜牲……”

  他的嫁祸技能用得相当出众,果然就将刘氏的目的转到了叶畅身上,叶畅的宅子虽然不大,可就在他们长支边上,加上周围的基地,若是并入长支,他这三进的宅子可以再扩出两个跨院来,更别提分到三支名下的宗田,好歹还是有近二十亩的。因此,刘氏咒道:“你们姓叶的便没有一个好东西……谁在那探头探脑,给老娘滚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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