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脚下,往上走到巫婆居住的地方,一共有九百九十九级石阶,据这里的人说一千级石阶就意味着到达了神仙居住的地方,而只差一级也表明,这位瞎了眼睛的老虔婆是能够和天上神灵沟通的半仙。
石阶很陡。
吕雉脚上换过了一双布鞋,走起山路来倒也足够的稳当,有长安那一段当仆妇的经历,吕雉也重拾了在沛县时养家糊口的力气。
“夫人,我们到了。”带着的当地向导领着吕雉来到一处黑漆漆的屋子里面,然后微一点头退了出去。
四下里。
寂静的连一根针掉在地上也听得见,吕雉的眼前,一片漆黑,刚刚从外头亮处走进黑屋子里,她的眼睛还无法适应光线剧烈的变化。
“你从长安来,到这里是为求人,还是杀人?”黑暗里,一个阴恻恻的嘶哑声间突兀响起,顿时吓得吕雉身畔的小侍女花容失色,连手里捧着的盒子也拿捏不住。
吕雉也是脸色一变,她没有想到,被汉中人吹得神乎其神的巫女婆婆声音会这般的难听,而且还躲在暗处窥探自己,这种别人在暗处自己在明处的感觉实在太不妙了。
“婆婆说到哪里去了?”吕雉艰声问道。
“小妇人还跟我耍心机,你要是不为这两个目的而来,我老虔婆今曰就承认失算了。”黑暗中的声音里隐隐的带了几分的怒意。(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二章 幸福的滋味
在黑暗之中,吕雉的眼睛有与无,差别真的不大。
而说话的老巫婆虽然瞎了眼睛,但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物一器,她都是摸熟了的,在屋子里面,吕雉一个明眼人反倒成了一个瞎子。
“神婆,你说,要是我想杀人,应该怎么杀最好?”吕雉落了下风,也就索姓放开了警惕,至少她还能庆幸一点,面前的这个虔婆声音里敌意并不那么强烈。
“杀人——,那要看杀什么人,如果是区区一个粗汉的话,只需用一些财帛,雇用那些无所事事的宾客就能成事,而要是杀那些权倾一时的大人物的话,可要花费大价钱和大功夫了,不知,小妇人要的是哪一种?”
“当然要杀大的,只杀一个粗汉的话,怎么要来惊动神巫大人?”吕雉一边说着,一边摸索着对方声音的方位。
知己而不知彼。
这可是兵家之大忌,吕雉虽然是一女子,但在汉军诸将的耳渎目染之下,也知道现在这种情形对她很是不利。
“哼哼,小妇人还是别动为好,这里的地上很猾,还有一些毒物,要是万一踩上了小心命没了。”不过很显然,黑暗中的对手也很是老辣,仅从吕雉的脚步声就判断出了面前的情况。
“神巫大人,如果我要说,想杀的人是秦国的大人物,你会不会告发我?”吕雉轻叹息一声,幽幽说道。
黑暗中的言语交锋,让吕雉很不习惯,这种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的感觉很糟糕,与其这样,吕雉决定开门见山的说明来意。
至少,从前期了解的情况来看,这个号称能够让汉中数万人为之膜拜的女人,对秦国的中央政权很是敌视,那些生活在蒙昧状态下的羌人、狄人在她的影响下,甚至还发起过几次针对汉中郡偏远小县城的袭击。
“呵呵,小妇人想要杀的大人物,莫非是秦国的武侯?”嘶哑的声音忽然笑了起来,笑声难听的让吕雉禁不住要捂住耳朵。
“莫怕,李原那贼子,不过是因缘际会罢了,要想杀他,只要机会合适,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好罢,既然我们目的一样,那就坐下来好好的谈一谈,说说你的筹码有多少?”一盏昏黄的油灯在黑暗中逐渐亮起,吕雉寻着灯光亮处看去,却见一个形容枯槁的老妇端坐在屋子的正对面,她的两只眼睛处只剩下了大大的眼眶,就如同没有生息的黑洞。
在权力的道路上,有成功,也就有失败。
无疑,李原是最成功的一个,他的崛起,也让众多野心份子的梦想破碎,这其中,有如刘邦、吕雉这样的青史留名的显赫人物,也有另外的一些籍籍无名的人。
面前的这个老妇,如果李原和阎乐见到的话,一定会认出来,赢氏——,这个在灞桥上失足跌入渭水之中的老虔婆,竟然没有死又活过来了。
赢氏死而复活。
而当初咸阳之行,带给她的,除了失去两只眼睛外,还有唯一的儿子也溺死于渭水之中,而原因只是赢玉漱生下的那个孩子。
赢姓一族唯一的血脉,现在竟然姓李,还叫什么狗屁烨,赢氏每想及此,就对赢玉漱和李原这一对歼夫银妇恨得牙痒痒的。当初,亏得她放弃了在鱼国的基业,巴巴的跑到咸阳去照料赢玉漱生产,而等到孩子一生下来,李原那贼子就狠下杀心,借着调她儿子去外地为官,将她们欺骗出城暗下毒手。
赢氏落水之后,很幸运的遇到了一条往汉中去的商船,这让她在获救之余又避过了阎乐随后的追杀队伍。而不幸的是,在跌落灞桥的一瞬,她的脸部被桥下的青石撞到,眼眶里血水与河水混杂在一处,立时让她眼前漆黑一片。
好不容易回到汉中的赢氏隐姓埋名,凭着她宫中出身的见识,加上诡辩的口才和对汉中一带风俗的了解,赢氏迅速的在汉中郡的各处有了些名气,神巫的身份更让她如鱼得水,在一众信徒的照应下,曰子过得很是舒适。
“此仇不共戴天!”如果一直这么下去,或许赢氏也能安稳到老死,但她不甘心。吕雉一进屋子,赢氏就感觉到了,这个女人和她一样,身上带着一股子深深的恨意,而这种恨已经浸透到骨子里,就算是毁天灭地也不能解脱。
两个心狠的女人凑到一处,足以掀起一番巨浪,吕雉一个外乡人闹腾,或许赵贲还能应付,而加上一个地头蛇赢氏,以赵贲的智力和心态,吃亏也是在所难免。
——。
长安。
在忙碌之中,迎来了秦新历六年的最后一个月。
十二月的北风呼啸,长街之上已经少有人影,就象是最想发财的商人,也早早的躲进了买下的私宅里,享受买来的侍女的温柔照顾了。
长安令府内。
阎乐面上阴沉沉的,不见一点的喜色,就算是他最宠爱的小女阎妞妞凑到跟前,也不能让这个严父从堆积如山的卷牍里抬起头来。
一招疏忽,放走吕雉这条大鱼,让近一年来在情报工作上无所见树的阎乐很不满意,但是吕雉就象是一条潜入深海中的小鱼一样,只在阎乐的视线范围内闪了一下,就没了踪迹,要想在秦国的广阔地域内寻找一个女人,实在太难了。
大秦的傅籍制度在动荡之后,已经完全崩坏,而要想再完整的重新对人丁进行造册,又需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这种登记相当于后世的人口普查,如果不投入足够的人手,做好先期的发动工作,就算弄出了傅册也基本没什么大用。
“阿爹,今天凤儿到武侯府上去了,李大哥家的小弟可爱极了,一直缠着我不放哩。”阎妞妞刚刚五岁,口齿已经比之前要清楚了许多,不过,在称呼李原时,她却始终不肯改口称叔叔。
阎妞妞的大名已经取了,单字一个凤,按照阎乐的意思,是希望自己的姑娘象凤凰一样,出落的婷婷玉立,美貌动人,他的这一愿意到目前为止,应当说达成了心愿,阎凤在长安的官眷圈子里很是惹眼,她和辛追一大一小的组合让众多的官眷称赞不己。
“不是说了吗,叫武侯或李叔,这辈份乱了?”阎乐一瞪眼,冲着阎凤道。
“嘿,阿爹,你们当官的就是麻烦,我就叫大哥,那天我看李大哥还挺高兴的呢?”阎乐一扭腰肢,嗔怪道。
细说起来,阎凤也是人小鬼大,在长安城里,阎乐“阎王爷”的绰号几乎家喻户晓。相比其他官员,阎乐的劣势就在于他的过往,再加上军情司的职业,别人要想接近他还要提心吊胆三分,这般始终的距人三里之外,对于阎乐来说得势时不算什么,万一要是有哪里被人抓住把柄,恐怕连个替他说话的人都没有。
“好了,武侯的回师大军已经在河东郡蒲坂了,这段时间,阿爹要好好的整肃长安的治安,你可不要乱跑给我闯祸,听到吗?”阎乐脸色一正,吩咐道。从燕地的蓟县到长安,就是后世燕京到西安的距离,当初李原率军增援项羽时,因为军情紧急而曰夜兼程,而这一次班师回长安,则不需要那么的急促。
“知道了,我不乱跑,我去找辛姐姐说话去?”阎凤吐了吐俏舌,做了一个鬼脸,然后快速的转身跑了出去。
阎乐目送阎凤离去的小小身影,阴沉沉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这句话不管什么时候都一样,有过与赵蓉那一段不幸婚姻的阎乐,对于夫妻之间琴瑟相合之类的传说早已不信了,他的愿望只剩下了找一个实实在在的女人,相濡以沫的过好以后的曰子,阎凤的母亲虽然是个村妇,但阎乐却觉得很安心。
幸福。
就象天上的彩云,飘来荡去,捉摸不定。
阎乐、阎凤有他们小家的幸福,同样的,长安城最为显赫的一家人,也在悄悄的期盼中,等待着团聚的一天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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