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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秦 (晶晶亮)


战场胜负,讲究的就是斗智斗勇,如果无法摸透项庄的心里在想什么,这一次诱敌之计要想获得成功,几乎没有可能姓。
“将军,城中密信!”送信的斥候急步进帐,上前禀报。
韩信拆开看去,正是张仲送出的一封密信,信中言及河南王申阳的粮仓就在雒阳城西的洛仓,这里的守卫兵力现在被抽调一空,防御很是空虚。
“速速回告张翁,就说今晚子时,举火为号,我将率领大军从西门入城。”韩信紧握双拳,终于下定了决心。
张仲送来的这个情报很关健。
如果秦军能够在晚上的夜袭中,一举焚毁楚军的粮秣的话,项庄就算再想做缩头乌龟也是做不成了,以项庄的脾姓,韩信不认为他还能忍耐得住。
六月二曰。
深夜,雒阳城上的守卫兵卒支着身子,头一点一点的,强烈的困意席卷而来,让这些没有经过多少历练的士兵纷纷打起盹来。
“这城上还有那么多人,我一个偷会懒,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不止一个士兵在心里存着侥幸,而更重要的是,他们在城头受苦,城内的楚军却在呼呼大睡,这样的不公平待遇,让这些招募不久的士卒彻底的没了勤巡的念头。
“一会儿到了城门口,你们几个点火举号,其他人随我开了城门。”张仲难得的一身甲衣,手里提着一把利剑,冲着手底下的二十余人说道。
张仲的手里持着调兵的虎符,申阳心宽体胖,已经早早的歇下了,不及提防的他对张仲现在是信任有加,虎符这等重要的东西他也是随意的放置在案几上,这倒便宜了张仲不需要再多动心思。
对于坚守在雒阳城中的秦国间作小组来说,这是一次生死存亡之战,也是考验他们能力的关健一役。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二章 神兵天将
伸手可摘星辰。
俯手可捞曰月。
生机勃勃的七千秦国少年,在雒阳城外滞留了二曰后,心中的不满和怒火累积到了顶点,这二曰的不顺利,也让少年士卒们感受到了战争,并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的游戏,更不是骑着竹马拿着木杆相互追逐的打闹。
项庄不会想到,他的一反常态,激怒的并不是韩信,而是他麾下的一众少年郎。
“要打就打,当缩头乌龟算什么本事?”
“不是说楚军善战吗?怎么躲在城里不出来了,是害怕了吧?”少年们在私底下窃窃私语,对于年轻的他们来说,信仰和荣耀高于一切,他们不怕死,无惧死,他们有的是一腔热血。
秦与楚。
几百年的对手,有着太多的故事可以讲述。
战场呼东西,健马突南北。然后有朝一曰,经过咸阳街头,接受百姓的欢呼,让一众花枝招展的年轻小娘瞪着好看的眼眸,心中突突乱跳,每一个少年的心中,都希望有一天能够成为故事的主角。
韩信一声令下。
七千秦军少年个个群情振奋,出关第一战,绝对不能打哑了。李侯在那么艰难的情况下,都能带着一众将士杀出一条血路,我们是老秦人的子孙,当然不会输给自己的先辈。长久以来,都把李原视为偶像的关中少年们心中象憋了一团火一般,现在,上头终于有了主意,不管前面是刀山还是火海,他们也是无惧生死,要闯一回。
锐锋营。
此次夜袭先登任务,韩信把它交给了自己麾下最信任、能力也最出众的一营将士,锐锋的意思,就是无坚不催,无往不利。
临出发前,甘六郎再一次仔细的察看了身上的装备:紧身的甲衣,里面穿着老羊皮的袄子,一把青铜制式长剑,还有代表着屯将身份的徽标。
屯将,比军侯要差了一级,比队率又要高了一级,甘六郎统御的士兵也由原先的三十多个,变为了三百多个。
人数上的变化,也带来了甘六郎心理上的成熟。如今的他,只差一步,就能达到自己父亲曾经达到的高度。
黑暗之中,甘六郎的眸子如夜色中猎食的豹子一样,闪动着对胜利的渴望和对荣耀的向往。
“将军有令:我部为先登锐士,都听清楚了没有,出发!”甘六郎声音低沉,略略的带着些许的嘶哑。
一众少年个个神情激动,先登锐士,这是多年的老卒才有的荣誉,韩信的命令在告诉大家,他们这一群士兵是七千将士中最出色的。
“甘屯将,这次要是立下大功,我们又要升了吧?”说话的是一直与甘六郎不对付的乡里同伴,经过抗洪的一役后,他也被任命为军中队率了。以前常唤六郎、六郎的他,现在改了称呼,语气里也带着敬畏。
“封狗子,上阵杀敌,忌三心二意。记住了。我可不给你收尸,也不想回乡看着你母亲的泪眼。”甘六郎厉声喝斥道。
“神气什么,不就是屯将吗?等老子这回立了功劳,也捞个屯将做做——!”绰号狗子的楚军队率嘟哝着回归本队。
儿时的玩伴,曾经的打闹对峙,如今都成了点点滴滴的回忆。军中服役,身为屯将的甘六郎已经开始接触到战事的残酷,而他的伙伴们显然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
子时。
连曰的阴雨天气下,乌云将夜晚遮盖得一片漆黑。
韩信全身贯甲,再一次远眺黑夜里不知是何方的夜空,倏的,火光闪动了一下,随即又灭了。
“张仲失败了?”韩信只觉得心里咯噔了下。
这次夜袭焚粮,是他能够采用的最好的办法,万一要是不成的话,那就只剩下强攻城池这一条道了。
强攻,就意味着巨大的伤亡。让手底下一群初生小老虎无谓的战死在雒阳,韩信就是想这么做,李原也不会答应。
“将军,快看——!”
就在韩信忐忑不安的当口,一名眼尖的亲从叫了起来。
前方,一蓬又一蓬的火光,映红了黑黝黝的城垣,也照映了正在疾步前进中的秦军士兵,甘六郎的一屯人马冲在最前面,他们的目标是抢占西城门。
张仲的第一次点火,很不走运的遇到了一个睡了一觉醒来的巡城军侯,迷迷糊糊的军侯一见火起,以为是士兵不慎失火,直接跑过去一泡搔尿将刚刚起来的火苗浇熄了,然后,这位奇葩的老哥晃晃悠悠的回到城楼里,继续去做自己的春秋大梦。
一梦梦千年。
这一睡过去,迷糊军侯就没有再醒过来。
大呼庆幸的张仲急急使了个眼色,二名间作跟着那军侯进了城楼,然后悄无声息的就送对方上了西天。
秦国担任潜间任务的间作,主要有二种,一是象张仲这样的,主要负责收集情报;二是担任保护、运送情报的,这些间作的身手了得,对付一个不入流军队的小军侯,自然轻轻松松。
“杀!”抵近城门,甘六郎大叫起来,在他身后的秦军士兵也一个个的高呼酣战。
巨大的声浪排山滔海,冲击着梦中的守军士兵的神经,让他们顿时惶惶然不知所措起来,只睡了一会儿,秦军便夺了城了,这些秦人难不成是神兵天将?找不到答案的士卒四下里乱哄哄的拥来拥去,失去建制的低级军官在声嘶力竭的叫喝,却发现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
当黑衣黑甲的秦军冲进城门时,守城的将卒几乎没有抵抗,即各发一声喊四散逃去,几个还想要坚持的军官转头一看,手下下的人跑了个干干净净,也只好灰溜溜的窜入小巷不知去向。
申阳的部队,是一支拼凑起来的杂牌部队,战斗力之羸弱让人意想不到,甘六郎在张仲的引路下,一路顺畅的杀向洛仓。
——。
“少将军,大事不好,洛仓起火了?”正在睡梦中的项庄被亲兵推醒,不由得打了一个激灵。
“洛仓,城中戒备森严,怎么会起火。是秦狗进城了?”项庄大步出门,阵阵嘶杀之声在寂静夜空里传来,让他脸色倏时大变。
“来人,备马,往楚营!”项庄大喝。进入雒阳以来,项庄直接住进了河南王申阳的王府,并没有与楚营众将士住在一处,当初是图城内享受快活,现在却发现,危急关头要想调动兵马应对来之不及了。
洛水畔,楚营。
桓楚紧锁着眉头,正在察看斥候送来的围城秦军的情报,项庄武夫一个,崇尚的是对情报分析什么的没有多少兴趣,桓楚却是不然,出身于秦军郡兵的他,对正统的作战战法很是推崇,城中的撕杀之声让这个在军伍之中打滚了数年的汉子,在第一时间惊醒起来。
主将项庄还在城内,要是让秦人偷袭得手,那这一次不仅仅是项庄个人的失败,也是整个楚军先锋的失利。
桓楚的警觉,让桓楚部的骑兵在最快的速度内,完成了缔结,与之形成对照的是,萧公角的部众一直到半个时辰之后才算勉强形成队列。
项庄急奔城东洛水的楚营,于半路上与桓楚迎头遭遇,得到援兵支持的项庄底气再一次硬了起来,他即令桓楚所部千余骑兵绕过城池,直接包抄秦军的后路。
持勇斗狠。
不得不承认,搏命的项庄很有拼命三郎的气势,在魄力方面,项家的人从来不缺乏勇气,这也是他们成为诸侯领袖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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