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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杀明 [精校] (拉丁海十三郎)



刘广梁并没有细问下去,他的心思,都在马鹿的上面。他说得没错,威镇堡的人,的确有十几年没有猎取到马鹿了。这对于处于困境的徐家来说,的确是大大的好事。徐、刘两家关系密切,徐家的境况改善了,对于刘家来说,也是有好处的。

他将马鹿拖拽了几下,高兴的说道:“这么大一头马鹿,鹿皮上又只有这么一个伤口,鹿血的流失也很少。我估计,在咱们威镇堡,至少能卖一百两银子。要是拉到平虏城去,至少能卖一百三十两。夏子,你要发财了。”

徐兴夏随意的说道:“舅舅说笑了,哪里能卖那么多?”

刘广梁认真的说道:“夏子,这个你就不懂了。鹿皮的价值,咱们暂且不说,是人都知道。鹿肉本来就是很珍贵的,只有达官贵人才吃得起。我曾经听平虏城的药房老板说过,有个叫做李时珍的人,写了一本书,叫做什么纲目,里面就提到,鹿茸、鹿鞭、鹿胎、鹿血、鹿心、鹿肾、鹿筋、鹿肉、鹿骨等均可入药。就是说,这马鹿全身上下,里里外外,都能卖钱呢……”

徐兴夏点头表示受教。来自后世的他,自然明白马鹿的价值。这一次,他的确是可以发一笔小财了。当然,猎杀到马鹿还不算完事,还得将马鹿卖出去。他转头向自己的两个表弟说道:“来,大椿,小椿,咱们一起动手,将它抬回去再说!”

说着,他蹲下身,将黑羽箭从马鹿的脖子上拔出来。仔细的看了看,发现黑羽箭的箭头,居然没有什么损伤,抹干净血迹以后,应该还可以再用。徐兴夏就将黑羽箭用旁边的草丛抹干净鹿血,然后重新插回去背后的箭壶里。

“好咧!”

刘大椿和刘小椿兄弟,正被这头巨大的马鹿吸引着呢,闻言急忙醒悟过来。两人答应着,就开始忙碌起来。他们将绳索从马鹿的下面钻过去,将马鹿捆绑起来,又用抬杠穿在其中。马鹿的分量,估计有五六百斤,他们将绳索绕了好几圈。四个人一起动手,总算是将马鹿捆绑好,然后用力的抬起来。

“回去咯!今天有肉吃咯!”

妞妞高兴的在前面拍着手掌开路。

徐煦冬也兴冲冲的挑着自己的柴火,跟在马鹿的后面。

马鹿的体型庞大,自然引人瞩目。徐兴夏一行人从树林回来,路上遇到的民众,都纷纷表示惊讶和羡慕,不少人还停下脚步,打听究竟。听说马鹿是被徐家的大小子杀死的,不少人都毫不掩饰的目瞪口呆。要不是亲眼看到这头硕大的马鹿,被徐兴夏一家人抬着回来,他们是怎么也不会相信的。

等回到威镇堡的时候,消息已经传开了,不少民众,还有大群的孩子,都在堡门那里,等着看热闹呢。最活跃的是那些孩子,早就迫不及待的涌上来,簇拥在马鹿的旁边围观了。有小孩还拉着马鹿的尾巴,有小孩握着马鹿的鹿角,还有小孩抚摸马鹿的身体。威镇堡好久都没有这么热闹的事情发生了。

“你们说什么?马鹿?”

“徐家的大小子猎杀了一头马鹿?”

“不可能吧?徐家的大小子,能猎杀一头马鹿?”

“不可能!他要是能猎杀一头马鹿,我就能猎杀一头金钱豹!”

……

听说是徐家的大小子,猎杀了一头马鹿,几乎所有的民众,都不相信。之前在店铺里面对徐兴夏指指点点的一群人,都是瞠目结舌,连连摇头,觉得这个消息太荒唐。特别是一些曾经和马鹿照过面的,更是肯定,这绝对是谣传。

徐家大小子的本事,他们又不是不知道。三拳头打不出一个屁来的家伙。威镇堡里面,功夫比徐兴夏好的人,就算没有三百,至少也有两百。以徐兴夏的本事,还有他那胆小怕事的性格,不要说猎杀一头马鹿,被马鹿猎杀还差不多。

“天啊,真的是马鹿……”

“我没有眼花吧?那真是的马鹿……”

“天!徐家的大小子,真的猎杀了一头马鹿……”

……

一直到徐兴夏背着弓箭,抬着马鹿,昂首挺胸的出现在他们的面前,他们才不得不相信,徐兴夏的确是猎杀到了一头马鹿。这次,真的是风水轮流转,轮到徐家了。威镇堡的好多民众,都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满脸的狐疑,又满脸的艳羡。真是没想到,徐家的大小子,居然不声不吭的变得如此的厉害了。

“你说什么?夏儿猎杀了一头马鹿?”

王氏也已经得知了消息,是刘广梁家派人通知的。和别人一样,王氏也不相信自己的儿子,能够猎杀一头马鹿。好半天,她才相信,这不是别人在消遣她,要看徐家的笑话。她急巴巴的站在堡门那里,等待着儿子回来。

“这是真的……”

“夏儿真的猎杀了一头马鹿……”

当她看到儿子和刘广梁等人抬着一头马鹿出现时,她才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自己的儿子,自己那个没有什么本事,性格又懦弱的儿子,真是猎杀了一头马鹿。一时间,她有种被天上馅饼砸中的感觉。徐家,要时来运转了。

几乎在这个瞬间,王氏感觉别人看自己的眼光,都有很大的不同了。以前,别人看自己的眼光,都是从高处往下看的。现在,他们的眼光,已经变成了从低处往上看了。这两种不同的眼光,带给王氏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

“哒哒哒!”

清脆的马蹄声忽然传来。

徐兴夏等人还没有回到堡门,从威镇堡的里面,就驶出来了一辆马车,向平虏城的方向赶过去。马车上的人,忽然发现了什么,下令马车停止,然后又慢慢的拐弯回来,刚好拦在徐兴夏等人的前面。布帘掀开,一个胖墩墩的商人,从马车上下来。

无论是在威镇堡,还是在平虏城,都没有私人的马车。这边的民众,基本上都是军户,有条件的人家,出入都是骑马的。实在不行,也就是弄几顶轿子,给自己的家眷使用。马车的费用还是太高了,一般的大户人家,也是养不起的。

整个宁夏镇,喜欢坐马车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山西来的商人,也就是所谓的晋商。晋商是最先进入宁夏镇的,在这里拥有非常雄厚的基础。宁夏镇的各行各业,都离不开晋商的影子。粮食、粗盐、毛皮等大宗商品,基本上都被晋商垄断了。

这个从马车下来的,名字叫做孙大坤,的确是在宁夏做生意的晋商。他的年纪不大,只有三十来岁。他是山西介休孙家派驻在宁夏镇的常驻代表,专门负责收购宁夏镇各地的皮货。他在马车里面,无意中瞅到马鹿的身影,急忙下令掉头回来。孙大坤绕着马鹿转了一圈,直截了当的说道:“一百两,卖不卖?”

要是在平时,孙大坤是不会这样开价的。晋商的抠门,那是出了名的,一个铜板都要掰两半的。不过今天,完全是例外。他今天正要到宁夏城去拜访一个重要的客人,手上一直没有好的礼物。他不辞辛苦的到威镇堡来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满意的礼物。正在沮丧的时候,忽然看到了这头马鹿,他的心思,立刻就活跃起来。

鹿茸、鹿肉、鹿血、鹿胎之类的,孙大坤不稀罕。他最稀罕的,就是这头马鹿的皮。这等上好的马鹿,要是给有经验的工匠,起码可以做出十双左右的鹿皮靴子来。这可是达官贵人最喜欢的东西。如果有一头活生生的马鹿,让他们亲眼看到,这是货真价实的鹿皮,那意义就更加非同寻常了。

第006章 白米白面,牛肉羊肉管够!

徐兴夏没想到,自己还没有进入堡门呢,就有人来买马鹿了。这还真是有点出人意料之外。这头马鹿,本来就是要卖掉换钱的,徐兴夏也不推辞。不过,他也看出来了,对方的确是对这头马鹿动心了。如果他不乘机将价格稍微抬高一点,那就是傻子了。他想了想,缓缓的说道:“一百两,少了点,再高一点。”

如果是在平时,孙大坤肯定是不会应价的。马鹿尽管很少见,一般人弄不到,但是,以他的身份地位,却也不是特别的困难。一个晋商的能耐有限,几十个晋商的能耐加起来,就无法衡量了。一般来说,这头马鹿的价格,也就是在一百两银子左右。想卖得更高?没门。只不过,今天的确是凑巧,他的确是需要这么一份礼物。

做商人的哪个不是善于察言观色的?孙大坤瞟了徐兴夏一眼,就知道自己的心思,已经被这个背着弓箭的年轻人注意到了。不知道为什么,孙大坤在潜意识里,觉得这个年轻人,似乎有点古怪。可是,到底古怪在哪里,他又说不上来。想了想,他也就不抠门了,点头说道:“那就一百三十两。”

徐兴夏快速的盘算了一下。要是自己拉出去找买家的话,不但麻烦,还耽误时间。现在的他,只想早点将马鹿兑换成银子,然后给自己的弟弟妹妹买肉吃,再请家里人好好的吃一顿薄皮多馅的饺子。一百三十两的价格,也差不多是极限了。于是,徐兴夏点点头,爽快的说道:“行!成交!”

孙大坤转身回去马车里,点算银子。片刻之后,他拿着一个小布袋过来,递给徐兴夏。徐兴夏将布袋拿过来,放在地上,仔细的清点着。布袋里面装着的,全部都是银锭。每个银锭五两,总共是二十六个,刚好是一百三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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