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巡解去了衣袍,一身短打直视前方。虽然知道众人此番皆会死在这个小药铺,但张巡并不畏惧,他要用鲜血守卫自己的尊严。
药铺内静的出奇,李括能清晰的听到军弩拉响的嘶嘶声,能听到弩箭破空的撕裂声,甚至能听到自己心脏的跳动。
近了,近了。弩箭打着侧旋朝李括面门而来,少年将木板轻轻向上一推,将将护住要害。“叮叮”“铛铛”弩箭钉在木板上发出各式的声响,李括只觉手臂被震得发麻,几无余力作出反击。少年兀自苦笑,弩箭的力道都是这般强劲,若是先前没有南大哥的舍命拨挡,怕是自己已然成了一只刺猬了吧。
陈小六捡到的木板稍薄,经过一轮攒射已经千疮百孔。“咔嚓”伴着一声巨响,一支弩箭竟是穿透了桌板,射入了少年的肩窝。
“噗。”
陈小六闷哼一声,腰背微微一佝,竟是险些摔倒。
“躲到后面去,别添乱!”
张延基一个侧滚来到陈小六身侧,怒吼道。
“我,我……”
“别啰嗦!”
张延基轻踢了小六一脚,自己则是填补了好友留下的空白。我不能后退,雷大哥就在我身后,我不能退!
弩箭越来越密,越来越疾。木板渐渐发出如腿骨断裂般的撕鸣声,张府的护院张十三被弩箭射穿了防护的面板却没有及时避开,一支黑簇弩箭生生射入了他的眼窝。在这一刻,他仿佛看到刚出生的儿子在向他招手,可只一瞬,婴儿嘴角的笑容就变得扭曲,嘴唇被鲜血染得通红,随之而来的是一望无际的黑暗。
“啊!”
汉子悲呼一声,捂住伤眼仰面倒地,随后便被紧随而至的弩箭射成了筛子,结束了痛苦。
另一个护院张华看到射向张延基小腹的一支黑簇箭,奋不顾身的冲到了自家少爷身前,用身体挡住了那只夺命之箭。
“噗。”
汉子捂住胸口应声倒地,鲜血如泉水般从他的前胸涌了出来,染透了衣襟。汉子不甘的单手指了指天,停止了挣扎。
“华子,十三!”
张延基扔掉了护具,跑到两名已死的护院身侧,大声呼号着。
弩箭越来越稀,攻势越来越缓。少年们本能的松开护在身前的木板,一窥战斗的形势。
弩箭手已经后撤,二十多名蒙面的刀客却是借着余威冲了上来。清一色的墨黑夜行衣,清一色的突厥弯刀,清一色的漠然眼神。
李括只觉胸口一阵火热,持刀便迎了上去。他从没有拿过刀,从没有杀过人,他还是个年仅十六的孩子。但这一刻这些都不重要了。他必须拿起刀,必须杀人,他必须像个男人一样去战斗。
“不要和他们硬抗,弯刀防御面积小,尽量攻击对方的下盘。”
南霁云微弱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在这一刻却穿透了嘈杂兵器的碰撞声响,般若梵音……
一名黑衣刀客看到一个中原娃娃傻头傻脑的冲过来,大笑一声,兜头便砍。这招在马战中自己不知道使用过多少次,只需在那些“绵羊”身上划开一个大大的口子便可以去寻找下一个猎物。先前受伤的“绵羊”绝无生还的可能,终会因为流血过多而亡。可这只“傻羊”似乎真的傻到了家,居然不去挡这致命的一击,而是奋力挥刀砍向自己的双腿!如若自己挥刀砍下去,“傻羊”固然会毙命,但自己也会身受重伤甚至残废……咬了咬牙,黑衣刀客还是收了刀锋去救势下身。只是弯刀胜在锋利,横劈和斜砍都远胜横刀,但防御面积实在太小,这一临时收势虽然保住了双腿,但亦被横刀在手上划开了一道大口子。黑衣刀客难以置信的看着自己手上流出的鲜血,耻辱般的冲将过来,誓要将眼前的这头绵羊撕得粉碎。
“砍他拿刀的手,不要停,你的刀比他长,他没机会砍到你!”
南霁云的声音继续在少年耳边响起,似是被鲜血激发出了血性,李括越砍越猛,最后竟变成一阵乱劈乱砍,杂乱无章,毫无套路!
杀,杀,杀!挡我人都要杀,不杀了他们我就要死。少年脑中已完全空白,南霁云的声音已渐渐微弱。少年的胸腔急剧起伏,每一次挥刀都逼得黑衣刀客后退一步。
兵器交手,寸短寸险。虽然黑衣刀客力量远大于李括,但此时不是马战,他无法借助战马速度的优势挥展开弯刀。那个该死的汉人娃子又一通毫无套路的乱砍,完全是仗着自己兵器长无耻的抢占先手!心中虽然憋屈,黑衣刀客却不敢丝毫掉以轻心。这个汉人娃子虽然刀法毫无套路,但却毫不惜力,刀刀带着一股凌厉的杀气。只要自己拖住他的攻势,等到他耗尽力气便能轻松的闪躲开横刀的攻击范围,绕到身后割断他的喉咙!黑衣人正自想着,却见那汉人娃子挥刀便向自己胸口砍来。现学现卖,黑衣刀客不屑的轻哼一声,照着李括之前的应对措施挥着弯刀砍下少年的下盘。只是,李括的横刀却没有任何回救的意思,如恶鬼般扑向了自己的猎物。
“啊!”
黑衣刀客发出一声惨叫,他清楚的看到横刀刀锋砍入了自己右肩的肩胛骨,骨头和刀锋相碰发出耸人的“吱吱”声。那“绵羊”顺着刀锋狠狠一拉,便划破了自己的胸腔,划开了自己的小腹。肠子顺着伤口流了出来,洒落一地。黑衣刀客不甘的朝李括的下身望去,他希望看到猎物双腿皆断,倒地哀嚎。但任凭他睁大双眼,却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弯刀在猎物的大腿上仅划开了一道口子,那只“绵羊”仍然稳稳的站在自己面前!
为什么?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力量为什么他只受了轻伤?
“因为弯刀杀人胜在创口大,横刀却可以一刀致人死地。我给你双腿去砍,因为腿部不是要害,你拿弯刀也砍不断,一时半会我不会流血而亡。”
李括嘴角泛起一抹微笑,继续道:“可是你却会被我把五脏六腑砍个遍,想是不死也难了。不过这些你知道也没用了。”
少年兀自朝黑衣刀客胸口补了一刀,寒声道。
李括的心中波涛汹涌,握刀的手颤颤发抖。望着血红的刀锋,少年兀自苦笑,自己杀人了。第一次杀人,难免会紧张,害怕。尽管所杀之人是突厥人,尽管自己是在自卫……
可是却没有时间留给少年感慨,只一瞬的工夫便又有两名黑衣刀客围了过来。有了第一次,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举刀,斜劈,狠拉。少年机械的完成着动作,理所当然的收割着生命。少年杀的人越来越多,身上的伤口也越添越多。然而凭借着一股杀气,少年竟是一时难寻敌手。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
幼年时,阿爷总会给我唱这首歌,他说这是大唐的军歌,伴着大唐兵士的脚步飘至阳关,飘过葱岭,飘到碎叶。李括喉头一甜,一口鲜血喷了出来。挥手轻轻抹去嘴角的血迹,少年此时却觉如此释然。是啊,能和自己的兄弟一起战斗,即便死在一起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少年持刀朝前走去,他不知道还能走多远,但心底一直有个声音告诫他一定要走下去。
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砍翻一名近前的黑衣刀客,李括只觉气力全无,微笑着仰面倒在了地上。
那一片血雾越来越浓,愈来愈稠,最后化为了一朵傲然绽放的梅花。少年隐约听到耳畔有成群的马蹄声响起,“啼哒,啼哒。”
越来越清晰,愈来愈接近……
一卷黄尘滚滚,骏马飞驰而至,但见人影一晃,一人跳将下马,一脚踢开破旧的木门,大喝道:“左金吾卫奉旨剿贼,拦着死,挡着亡!”
浩瀚晴空下,一面旌旗上赫然印着一个耀眼的“唐”字!
第二十七章 国子(一)
小径红稀,芳郊绿遍。高台树色阴阴见。春风不解禁杨花,蒙蒙乱扑行人面……
安德坊临湖二十三巷内,李括却是半倚在一张木床上,出神的望着远方。这缤纷绚丽的落花,这漫街纷飞的柳絮都好似与他无关。
饶是距着城郊药铺之战已有三日光景,只要稍一闭眼,少年便能看到一个个浑身血染的黑衣刀客嗔笑着朝自己走来……嘴角微咧,李括心头苦笑道,若不是张府管事元伯差人知会了京兆府一声,怕是自己现在也已变成一具枯骨了吧。自懂事以来李括便一直低调处事,与娘亲相依为命,绝不涉足纷争之中。可有时这些恼人的俗事,你越躲着它,它越似着了魔,追着你,撵着你,直累的人心力交瘁。
尽管左金吾卫的监门将军裴仁骅满面春风的拍了拍自己的肩膀,一再保证此事不会交由京兆府处理,而是直接上呈大理寺。但李括却清楚的知道自己已与长安城中的一位大人物结下了梁子,不论是右相大人还是太子殿下都不是他这一穷书生能惹得起的。事后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亲自赐予自己正八品的给事郎以勉励青年才俊“替国除害”但这个正八品的文散职,在权贵多如牛毛的长安城中只怕是贱如蚍蜉了。
正自思量间,却听得外屋的木门“吱呀”一声被推开。
“小七哥,我来看你啦!”
相似小说推荐
-
兴汉 [精校] (魔力鸟) 纵横中文VIP2014-03-25他原本是和谐后世一名海军陆战队员却莫名成了东汉末年被人架空懦弱、人见人欺的刘琮...
-
大昏君 [精校] (笑轻尘) 打工仔叶天穿越了,醒来后发觉自已竟然是一国之君。当皇帝的感觉就是爽,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推倒母仪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