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神曲,飞烟钦佩不已。”她跪坐叶天身边,如葱玉指捧起酒杯,“飞烟敬公子一杯。”
这年代,男男女女都会喝上几杯,混迹青楼的姑娘们更是要经常陪伴客人喝酒,一个个都练得好酒量,一杯水酒入腹,她白皙水嫩的玉颊浮起一抹荡人心魄的红晕,更平添了几分妩媚。
如此清纯可人的小美人儿敬酒,即便是罚酒也要喝啊,叶天笑眯眯道:“过奖了,飞烟姑娘敬酒,在下岂敢不喝?”
“公子说笑了。”飞烟低下头,不敢接触他灼人的目光,不知为什么,她的心头儿象小鹿一般乱蹦乱跳,几乎要跳出胸膛。
面颊羞红的她偷偷瞟着英俊潇洒的叶公子,横看竖看,怎么看都是那般的迷人,她手捧酥胸,天呀,我怎么啦?不会只看一眼,便喜欢上了人家吧?
白绫看在眼里,竟莫名其妙的生出一股空荡荡的失落感觉,不禁幽幽叹息一声。
她看得出,叶公子的神采,已令飞烟芳心折服,由崇拜转变成了爱慕,原本,她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可飞烟的眸子里分明透露出了对叶公子的爱慕之情。
叶公子英俊潇洒,家世好,又有才华,更难得的是为人谦和,没有丝毫的架子,的的确确称得上世间的好男子。
如此好男儿,谁家女子不爱慕?
第三十九章绝世好男人
飞烟擅长洞箫,称得上音律高手,她略略看了几下白绫谱录的音曲,便默记心中。
洞箫凑近红唇,她的一双妙目落在叶公子的脸上,心中寻思着,这是叶公子创作的惊世神曲,我一定要全神贯注,断不能让叶公子看轻了。
叶天含笑看着两女,微微点头,算是鼓励。
挤在门房外边的一众清流名士一个个平心静气,等候着飞烟与白绫的洞箫合奏,刚才白绫独奏,已令许多名士倾倒,但深韵音律的一些名士也感觉出来了,白绫琴技虽高,但仍无法弹奏出此曲的雄浑气势与神韵。
琴箫合奏,又不知会是怎样一个结果?其实,既便琴箫合奏不能达到完美的境界,但相信也不信很差了,对他们来说,能听到飞烟与白绫的琴箫合奏,那可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了。
飞烟率先吹响箫音,箫音如泣如诉,宛若天籁仙音,低沉悲回之际,铮铮琴声倏地响起,高昂激荡,与将落未落的箫音竟配合得丝丝入扣,扣人心弦。
白绫与飞烟都是留香居的红姑娘,平时都是姐妹相称,相互帮衬,一个擅长洞箫,一个精于弹琴,她俩经常合奏,娱乐客人,时间久了,在配合上自然很默契。
上学的时候,叶天经常用二手货的英文复读机来播放音乐,《沧海一声笑》是他最喜欢的歌曲,听得也最多,既便没有音乐细胞,他也时常会吼上几声。
有时候闲得无聊,他心血来潮,也会跑到当爵士鼓手的哥们那乱敲一阵,多多少少也学了那么一丁点。
白绫、飞烟的洞箫合奏,比之刚才的独奏多了几分气势,可叶天仍然感觉不够雄浑激昂,他跟着音律的节奏默唱着,在琴音箫音转折,若了若无之际,他突然有手掌快速敲打桌面,发出嘭嘭嘭的沉闷响声。
他扯开喉咽,吼唱了起来。
沧海笑
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记今朝
苍天笑
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
烟雨遥
……
突然加入的男音与手掌敲打桌面的沉闷声咋听之下显得有些突兀,但很有节奏感,与两女吹弹奏出的曲声相融合。
三种声音混杂在一起,伴着叶天略带磁性的男中音,高昂之处有如惊涛骇浪拍击礁岩,万马奔腾,气势磅礴,高亢激昂,荡气回肠。
铮的一声琴响,余音袅袅,一曲奏毕,叶天红着脸干笑几声,他也是情不自禁的吼出来,这下糗大了。
不过,白绫与飞烟的洞箫合奏,确实配合默契,妙到毫巅,加上他类似于爵士鼓一般的伴和,把此曲的气势与神韵都合奏出来了,也算精彩至极。
白绫幽幽叹息一声,“白绫出身青楼,为客人弹奏无数曲儿,此曲,是白绫此生最为精彩的一曲,多谢叶公子。”
她屈身福礼,心中那份落寞的感觉越发的浓重,飞烟妹妹清纯可人,天真无邪,她这个做姐姐的又怎么好意思跟妹妹争抢?何况,她已经破相,叶公子既便不嫌弃,她自已也感到自卑。
叶天作揖还礼,谦虚道:“曲好,姑娘的琴艺更好……”
白绫俏面上的落寞神态让他微微一怔,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就变成这样?
“公子。”飞烟显得异常的兴奋,她挽住叶天的手臂,摇晃着,娇声道:“飞烟求公子把词曲谱出来。”
小美人儿分明是在撒娇,叶天心中不禁一荡,兽血难免又汹涌澎湃起来,不过,这种时候只有忍了,否则,给美女们的好印象要打折扣滴。
他望向神情有些落寞的白绫,后者的目光也刚好偷偷瞟来,两道目光在半空中相碰触,白绫光洁的面颊腾的飞红起来,慌忙垂下眼帘,小手儿捧着酥胸,突突乱跳的心头似乎要跳出胸膛了。
白绫美人该不会是对哥有意思了吧?那更好,对于这等级别的美女,哥从不会嫌多,多多益善!
飞烟心性单纯,哪会看得两人眉目传情,她兴高采烈的铺开白纸,亲手磨墨,等待叶天落笔谱词。
叶天一手持笔,习惯性的摸了一下鼻子,他这是在犹豫,多少有点担心。
繁体字他会写,可这字,他心里就没底儿了,如果写不好,这完美的形象就要打折扣了咯。
他老子是中学语文老师,写得一手好毛笔字,叶天并没有受到老爸的熏陶,而是被逼着练了几年的毛笔字,一直到高中都没有间断过,直到上了大学,远离父母,他才感觉自由。
那帮大臣呈递上来的奏折,毛笔字一个写得比一个好,他都N年没写过毛笔字了,就是批阅奏折,不是打个勾勾就是打XX,现在要他写毛笔字,心中发虚呐。
他看看白绫,又看看飞烟,两女都是满脸激动与企盼的神情呢,呃,哥好象……没有退路了……
他轻咳一声,“呃,在下的字可是有点……有点那啥,两位姑娘莫要见笑。”
他说的可是真心话,哥的毛笔字写得不怎么样,千万不要耻笑哥啊,哥可是把丑话说在前头了。
白绫与飞烟不约而同的飞起白眼儿:装,你就装吧,如此文采,当然是写得一手龙飞凤舞的好字啰。
这个重文轻武的年代,名士清流当道,书生秀才不仅要读书习字,更要练习写字,这是必修的功课之一。
字是敲门砖,就算你才疏学浅,但只要有心求学,不是那些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哪一个学子不写得一手好字?
当然,要独创出一种风格的毛笔字,非名匠宗师,不知写坏了多少支毛笔,练了多少年,才能创出别具一格的风格来。
创不出别具一格的风格,你临摹总可以吧?
白绫与飞烟都是同样的心思,叶公子,实在太谦虚了,不过,越是这样,越引发她俩心中的好感与崇拜,如此好男儿,当世绝无仅有啊!
叶天哪会想到两女心中想得这么复杂,把他想象得如此的完美如圣人,不过,两女投来的白眼儿带着几分的娇嗔,荡人心魄,让他不免又是一阵想入非非。
第四十章男人有尾巴
到了这一刻,叶天也没有退路了,老爸当年教导的话浮现脑海,全神贯注,力透笔尖,一气呵成。
当下,他深吸一口气,持笔在铺开的白纸上恣意挥毫,一口气把《沧海一声笑》的歌词全写出来。
白绫与飞烟都没有看他写的字,两双妙目都投炷在了他的脸上,一时看得如痴如醉,忘乎所以,直至听到一声轻咳才醒悟过来,两女都羞得面颊滚如火,满地找裂缝。
白绫年纪较大,见过的风浪也比飞烟多,她很快便镇静下来,目光落到写满十数行字迹的纸张上,呼吸不由得一滞,俏面上再度现出凝重的神情。
她们几个红牌花魁卖艺不卖身,人不仅要年青,长得漂亮,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还要专精一门,这样才能陪着那帮名士清流赋诗填词,投其所好,所以,白绫、飞烟等花魁虽不是文采特别出众,但也堪称小才女。
白绫在赋诗填词方面不如其他几位姐妹,但她写得一手好字,赢得不少清流名士的称赞。
当今流行的字体,不外乎篆隶两种,篆书细劲挺直,笔画无顿挫轻重,结体端庄严瑾。隶书结体扁平,工整精巧。而叶天的所书的字体似隶非隶,放纵流动,如天马行空,银笔铁勾,刚烈磅礴,颇具风骨。
面现惊容的她怔道:“叶公子,这是何字体?”
叶天呵呵笑道:“行书。”
白绫一怔,俏面上露出动容神态,“该不会是叶公子所创吧?”
叶天轻咳一声,“只是随意涂乌,倒让白绫姑娘见笑了。”
反正都是剽窃,哥既然想出名,那就剽窃个够,列位大神地下有知,千万别跳出来掐哥的脖子,哥也是为了泡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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