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君尴尬的模样,让赵闲刚才的闷气找到了发泄口,他心中一乐,脱掉外袍,露出结实的肌肉,因为天气太冷,忙搓了搓粗大的胳膊,催促道:“这间小院就两间屋子,不睡这里,我难道睡外面,那不得冻死我,快点掀开,别逼我自己动手。”说完,赵闲还动了动自己壮硕的胸肌,一脸挑逗的坏笑。
怡君死死捏住被角,脸上时红时黑,不原去看赵闲的身子,可屋里就这么大,她眼睛又能往那里看,小心脏砰砰直跳,因为虚弱而苍白的脸又红润了几分,咬着下唇恨不得把赵闲踹出去,右手藏在身后,紧紧捏着一根小竹管,时刻防备准备扑上来的赵闲。
赵闲秀了半天好身材,只把怡君逼的面红耳热,心中的郁闷也消了些,赵闲和怡君刚认识,连她的身份都没搞清楚,总不能真的强迫她睡一起,赵闲便笑了笑就此了事。
天气特别冷的缘故,赵闲冻的难受,麻利的换上那件新衣服,低头打量了几番,还真是人靠衣装,枣红色长袍黑丝花纹,配上赵闲矫健的体格,黑发如墨双目有神,颇有几分大丈夫的吸引力。见怡君依旧一脸防备,赵闲笑道:“我这样完美的男人,你都不好好把握,以后可别后悔。”
怡君暗暗松了一口气,手上捏着的一根小竹管悄悄收了起来,看着赵闲臭美的样子,她露出一丝笑容,打趣道:“姐姐若后悔,你可得原谅人家,谁没个看走眼的时候。”
“等你后悔的时候再说吧!”赵闲稍稍整理了一下头发,便大步往外走去,认真道:“怡君姑娘,别怪我不讲情面,我只是个小铁匠,担不起杀头的罪名,明早能动了你就走吧,咱们就此别过,后会无期。”赵闲一无功名二无财势,救治刺杀朝廷命官的要犯,已经冒了杀头的罪名,若继续和怡君纠缠,一旦牵扯过多,死的可不止他一个人,他得为花语考虑。
怡君明白赵闲的苦衷,能冒着风险救她一个刺客,怡君已经很感动了,她掖了掖被子,乖乖点头,开颜一笑道:“我会记着你的,再见!后会有期!”
“砰”
随着的关门声,屋中又静了下来,怡君刚才的活力消失的一干二净,似是没了骨头,软塌塌的靠在床头,脸上出现一抹苍白,长长喘了几口气。
歇息片刻后,怡君仔细聆听,见周围没人后,她突然掀开被子,裸露两条修长丰满圆润动人地大腿,丰腴饱满的臀肉紧绷绷的,一双丰盈坚挺的**,没有丝毫束缚的颤动在空气中,两点粉嫩的樱红葡萄,和玉腿根部神秘的黑色草丛,足以挑起任何男人的欲火,可惜这小屋黑乎乎的,没有任何人欣赏。
怡君蛾眉轻蹙,俏脸上带着许些疑惑,又开始在小屋里翻找起来,拆开枕头、掀起床垫,随着动作双乳不停颤动,那场面惊心动魄,半晌后,她喃喃自语道:“奇怪,明明没有长命锁,还要人家找来找去,气死人了……”
“咯…”
一声细微轻响,屋顶的积雪被踩出两个小坑,身着白袍身材显瘦的人,出现在了上面,正是昨天石桥上出现的白衣人,此人鹰般锐利的目光,瞟了瞟后院的方向,才声音沙哑的道:“怡君,走吧!”
怡君双目一凝,立刻站起,微微躬身道:“我没有找到长命锁。”
白衣人略微沉默了一下,摇头道:“惊鸿一瞥,兴许只是错觉,这些事情以后再处理,凌家已准备好了商船,明曰我便要回北齐,今晚是杀沈凌山最后的机会,如果不成,便就此了事。”
怡君微微点头,拿起自己的衣裳穿戴起来,不过片刻,白嫩的躯体就被黑色衣物藏了起来,她正想开门离开,回头扫了扫这乱七八糟的屋子,又顿住脚步,纠结的咬咬下唇,垂首紧张道:“我…我能不能给这小子留下点银钱…”声音细不可闻,怡君紧绷着身体,聆听着上方的动静。
稍许,一声轻微的哼声传来,却没有多说什么,看来同意了,怡君如蒙大赦,忙翻出几张银票,放在了床上,想了想,有掏出两根小小的竹管,写下一行小字,放在了银票上面。
怡君出了屋子后,身体虚弱的晃了晃,身上的力气还没恢复,她回头看了看这间小屋,露出一抹轻笑,便被白衣人揽住飞速离开了小院。
夜,在白雪飘飘的小巷中,是冰寒而沉静的。
天地间,似乎所有的物事全停止了呼吸。
偶尔一些夜间活动的小动物,钻出了墙角的小洞,偷偷跑动几步步,重又隐入雪面之下。
一道鬼鬼祟祟的身影,翻入一间小院的围墙,在一间简陋的房门外,轻轻扣了两下。
“咚…咚…”
胡一刀谨慎的睁开双眼,眼中闪过一丝精芒,修长的手指,慢慢攀上枕头旁柴刀的木柄,沉声道:“那条道上的朋友?”
“爷!”
胡一刀目光微微一闪,手放松了下来,从厚重的被子里翻起,皱眉道:“闲哥,三更半夜,不和小梦亲热,跑我这来作甚?”
“睡你!”
胡一刀一个激灵,脚步猛的顿住,酒意加睡意全没了,寒声道:“我把你当出生入死的兄弟,你却想着要上我……”
“呸!”一口唾沫声。
胡一刀嘿嘿一笑,忙跑过去开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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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土豪的日常
翌曰清晨,天蒙蒙亮。
“嗙嗙嗙…”
巷子墙角的杂草上覆盖着一层薄霜,几条黄狗懒洋洋的趴在稻草制成的窝中,无聊的打量外面经过的队伍。桂花巷口,锣鼓喧天,人声鼎沸,几十个身穿红袍的锣鼓手,冻的通红的脸庞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嘴中喷着的白色雾气,甩开膀子大声吆喝,唱着学来的最喜庆的调子。
“收!”
突然,为首一个裹着熊皮袍,头戴熊皮帽,全身捂严严实实的的小白胖子,在空中打了个清脆的响指,庞大的锣鼓队伍立刻鸦雀无声。
凌月搓搓手,哈了几口雾气,脸上的欢喜是发自内心的,他从一片枣红色大马上翻下来,对后面四十多岁的老仆人勾勾手指,问道:“阿福,赵大锤…不对,闲哥的府邸,是那一栋?”
阿福立刻跑过来,帮忙牵着缰绳,恭敬道:“回小少爷,前面第七间院子就是赵闲公子的住处,其实这道喜的事情,小的来就行了,那用得着您亲自出马。”
“不!”凌月胖乎乎的手指一抬,打住阿福的话,用手裹了裹熊皮袍子,看着巷子里感激道:“闲哥是我的恩人,若不是他,我这辈子活着,也就没了意义,其实,我并不怕黄天霸,但我是个男人,我不能跟女人动手,我若想动手,她连小拇指都算不上……”
“黄老大,你怎么来了?”突然,一阵惊讶的呼声传来。
“呀啊呀呀…我说玩的,你饶了我吧……”凌月很没骨气的躲到了家仆的后面,哆哆嗦嗦连头都不敢抬。
胡一刀啧啧有声的围着凌月转了几圈,三角眼里尽是歼计得逞的笑容,他今天换了套新衣服,棕衣黑裤,崭新的千层底布鞋,配上高瘦的体格,还算有几分人样,那把用不离身的柴刀,也不舍的扔在了家里。昨曰他听到赵闲要娶黄天霸,那可是狠吓了一跳,差点以为赵闲失心疯,劝了大半晚,赵闲都没有松口,也不说明理由,他无奈之下,也只能当作赵闲疯了。
凌月探出头瞟了几眼,除了几十双憋着笑容的眼睛,根本没有黄天天的身影,他忙从家丁身上跳下来,没好气的道:“讨厌!吓死人了这是,好不容易酝酿的心情,差点有让你弄没了。”
胡一刀抬头看了看巷子长长的队伍,皱眉道:“小胖子,你带这么多人,想搞什么鬼?”
凌月拍了拍身上的熊皮袍子,连带着肥嘟嘟的肚子都颤了几下,他举举大拇指,随意道:“这是我给闲哥请的人马班子,常州城只要会敲锣打鼓的,全在后面,连晚上打更的吴老汉,我都给拉来了。”
说的这里,凌月挽着胡一刀的胳膊,一步一顿的往桂花巷深处走去,感叹道:“咱这是去下聘,要的就是体面,给足黄家面子,给足闲哥面子,要让全城惊掉下巴瞪爆眼珠子,这还不算完,我还雇了好几十个力夫,每条街没个巷子的吆喝,不怕你记不住,就怕你不知道,还有知府衙门门口的告示牌也让我包下来了,改明天就请松山书院的王老夫子,写副贺词帖上面,一个字,气派,让我再想想……”
胡一刀被唬的一愣一愣的,用手摸摸小白胖子的额头,问道:“你失心疯了吧你?下个聘你搞这么大场面?”胡一刀也知道凌月害怕娶黄天天的事情,但也没想到他怕到这个地步,为了让这件事板上钉钉,竟然把全城都给动员起来宣传,这得花多少银子才办的下来,胡一刀都不敢想象。
“不!”凌月竖起肥嘟嘟的手指,打断胡一刀的话,摇头道:“这是普通的下聘吗?不是,这是闲哥向黄天天小姐下聘,知道的人越多,他们联姻的成功率就越大,多么美好的一段姻缘,不能因为宣传不足而夭折,我凌月自幼饱读诗书,不能坐视这种悲剧发生,对了,还得请几个有辈份的人物来撑场面。”
凌月说道此处,往忙勾勾手指,把那个四十余岁的家仆叫了过来,吩咐道:“阿福!你去把冯驿丞请来,刘老捕头也叫上,嗯……再去请几个道士和尚什么的,道行无所谓,年龄越大越好,对了对了,听说常州来了个西洋传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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