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原始丛林的深处,隐约听见远处有野狼立在悬崖望月嗥叫。
“这是在哪里?”长孙贝儿紧紧地抓着他的手臂,生怕他丢下她一人跑掉似的。
“不知道,我们随风飘飞了两三个时辰,早迷失方向了。”
甄命苦拿出手机来,打开指南定位与速度测试等计算出来的线路和现在的大体位置,应该是在离兰州城一百公里内外的一座森林里。
长孙贝儿早就听张氏说过他手里有一个神奇的宝贝,一个堪比仙家宝贝一样神奇的东西,能拍照,能听音乐,能看色色的毛片,什么是毛片,她完全没概念,见他此时拿出来,上面闪动着五颜六色的光芒,看他的手指在上面不停地操作,屏幕上的画面不停地变换着,不由地看得出了神。
许久,甄命苦才收起手机,重新戴在手腕上,指了指其中一个方向,“走这边。”
他这才发现长孙贝儿紧紧地搂着他,丰满的胸脯儿蹭着他的手臂上,乖巧安静,讨人喜欢,连她自己也不曾察觉,这个女人无时无刻不在冲击他内心的底线,他甩开她的手臂,“放心吧,都已经到了这里,不会丢下你的,这样搂着我,什么时候能走出这森林?再说现在可还没有脱离危险,凉州是薛举的地盘,再被抓住,我们可就真的要死在一块了。”
长孙贝儿默不作声地跟在他身后。
甄命苦从锋利的匕首割开浓密的荆棘丛,开出一条小路来,走了快十几公里远的山路,始终没有发现官道的影子,山峦连绵,望不到边际,他回头一看长孙贝儿,她已经远远地落在后头,看得出来她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尽管如此,还是没办法跟上他的脚步。
他找了快空地,生起了一个火堆,坐在火堆旁,将刚才一路上猎的几只山鸡拔了毛,用山泉水洗干净,放在火堆上烤起来。
等他休息了好一会,她才慢吞吞地走到他身边,他见她脸上有泪痕,脚上的绣花鞋已经掉落了一个,雪白的脚丫已经被荆棘给弄得鲜血淋漓。
“鞋子怎么掉了?”
长孙贝儿闻言眼泪流了下来,也不答话,低着头自顾自地往前走,一副跟他不认识的样子。
她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大小姐,娇贵柔弱,何曾遭过这种罪,能跟上他荆棘满地的十几公里,已经是难能可贵。
“回来,先在这休息一晚吧,明天再走了。”
见长孙贝儿根本不理会他,自顾自地往前走,甄命苦快步走上前,将她拦腰扛在肩上,往回走。
长孙贝儿捶打着他,用牙咬他,又哭又闹,手脚并用,甄命苦无奈,只好跟她道歉:“对不起,我这也是为了你好,我们这是在逃亡,不是在旅游观光,我只是想让你打起十二分的警惕来,锻炼一下你的体能和耐力,接下来的路可越来越难走了,万一再碰上什么突发的状况,你又像那天晚上一样吓傻了,一点自救的能力都没有,你怎么办,我也不是次次都能出现在你身边的。”
长孙贝儿哽咽着,终于停止了打闹,安静下来,甄命苦将她放下,从背包里取出早已准备好的纱布和药水,给她的脚上药包扎,又从背包里取出一双绣花鞋来,给她穿上。
417 浮想联翩
长孙贝儿被他这准备周到给愣住了,就好像他料到她会把鞋子给走没似的,呆呆地看着他,想起张氏说过的他给她做康复训练时用皮鞭敦促她长跑,还有他那些让人恨不得将他吊起来鞭挞个体无完肤的可恶行径,她现在有些能体会张氏当时的感觉了,当时听张氏说起,她还觉得很有趣,可当真正深受其害,才知道张氏当时的感受,绝对不是想象中那么有趣。
这个男人是以折磨女人为乐的恶魔。
她眼中还含着泪,狠狠地瞪着他,甄命苦却视若不见,给她包扎好伤口后,火堆上的烤山鸡也已经熟了,发出阵阵的香味,他又从他那行军百宝包里取出油盐酱醋之类的东西,撒在烤鸡上,接着试了试味道,扒了一根鸡腿递到她面前。
“别生气了,吃饱了睡一觉,明天起来心情就会好很多了。”
长孙贝儿怒道:“我不是你的士兵,不是你训练的对象!”
甄命苦低声嘀咕:“这就算训练你了?你这样的士兵,连给我暗卫军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你吃不吃,不吃我吃了。”甄命苦满脸堆笑。
长孙贝儿恨得贝齿都快咬碎了,从他嘴边夺过鸡腿,大口大口地撕咬,不顾仪态,眼睛盯着他,眼神带着从未有过的凶狠之色,仿佛咬的是他而不是鸡腿。
甄命苦说:“慢点吃,也没人跟你抢。”
长孙贝儿吃得越发地狠了。
看着在火光中如梨花带雨般的她,连发狠吃东西的样子都让人觉得可爱,甄命苦有些发呆,谁又能想到,这个女人,当初可是跟张氏一起合谋要嫁给他做妾的,像她这样的名门闺秀,本是要嫁入豪门,锦衣玉食,尊贵无比的,竟然舍得委身给他做妾,假如真成为了事实,只怕老天爷也会嫉妒他的艳福齐天,让他遭九九八十一重的雷劈吧。
假如真有那么千万分之一的可能,在不可抗力之下,比如他被五花大绑,被逼着跟她拜了天地,夫妻对拜了,送入了洞房,在不可抗力下,跟她有了夫妻之实,她真的成了他的妻子,他最后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那么这意味着什么?
两女共事一夫。
不等这想法进一步演变成更不堪的画面,他便及时地将这种龌龊的念头甩出脑海,在长孙贝儿不解的目光中,转身走到山泉水边,用冰凉的山泉水冷静一下自己的头脑。
……
吃饱喝足,长孙贝儿的气消了许多,也懒得再生闷气,走了这么长的山路,疲惫不堪,脚底也被磨出了水泡,浑身酸痛,钻进了甄命苦用滑翔翼的布料搭的帐篷里,沉沉睡了过去。
等她醒来时,已经是天亮。
甄命苦正躺在她身边,搂着她睡得正香,他的手不知什么时候伸入了她的罗衫内,攀上了她的胸部,紧握捏揉,他身体的那枚曾被她误认为是刀柄的物什正探入她的双腿间,被她的双腿无意间夹紧,她的脑海中刻画出一个大概的形状来,狭窄的帐篷本来是只供一人睡的,如今硬挤了两个人,登时变得拥挤局促,连对方的呼吸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突然间,清晨的森林里,响起她刺耳的尖叫!惊起飞鸟无数。
啪——
甄命苦从帐篷里时,脸上多了一个清晰通红的手掌印,嘴里嘟囔着:“就这一个帐篷,难道让我睡外面不成,我要是冻病了,还不是要你来照顾,再说我也没占你多少便宜。”
……
两人在山间的清泉里洗漱干净,收拾好帐篷器具之后,两人继续上路,一路走走停停,到天黑之时才走出了森林,总算看见了几公里外的村庄人烟,此时长孙贝儿已累得走不动了,倒是甄命苦,走了一天,才不过走了几十公里路,对他来说根本是小儿科。
他一路轻松如闲庭信步,长孙贝儿却在后面累得气喘吁吁,连骂他的力气都没有了,后来干脆就不走了,坐在路边,任他怎么催促也不起身。
甄命苦无奈,眼看天就要黑了,再走几公里就有人家,走到她身边,背对着她蹲下。
长孙贝儿眼中闪过一丝欢喜,咬着因缺水而显得有些干燥的红唇,故作不知的问:“你干什么?”
“别装了,难为你走这么长的一段路都不哭不闹,这最后几公里,就让本将军背你走这剩下的一段吧,算是奖励你顽强坚韧,勇气可嘉,本将军生平只背过我娘子,你是第二个有荣幸享受本将军这宽厚舒适人肉背夫的女人。”
长孙贝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咬着唇,犹豫了一会,眼中闪出一丝心动的神色,终于忍不住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趴在了他的背后。
甄命苦双手托在她翘臀上,感觉到她的身子明显一颤,有些紧绷,他故作轻松地笑道:“放松点,反正你都已经被我占了不少便宜了,也不在乎多奉献一下,让本将军逞逞手足之欲,也算是你奖励我背这一段艰难路程吧。”
长孙贝儿红着脸轻啐了一声“臭流氓”,不再抗拒,身子渐渐地放松下来,伏在他肩上,闻着他身上浓烈的男性气息,沉沉地睡去。
……
几天后,两人终于到达凉州城,脸上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面貌,风沙蒙脸,头发泛黄,身上衣衫褴褛,长孙贝儿裙子也已经被撕破了好多口子,露出洁白娇嫩的皮肤,上面布满了蚊虫叮咬的红斑。
这一路上,两人搭过牛车,骑过驴,坐过船,几次迷路,才终于到了这薛举的地盘。
甄命苦身上的盘缠早已经用完,两人经过兰州城最大的一间拉面馆时,闻着从面馆里传出阵阵清香,两人对望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因饥饿发出来的亮光。
只是,一毛钱难倒英雄汉,两人这时身无分文,连个馒头都买不起。
“你还有钱吗?”长孙贝儿问。
甄命苦摇了摇头,身上值钱的东西都已经给了搭载他们一程的商旅车队唯独剩下一把匕首,是防身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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