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之巅 (张郎not蟑螂)
- 类型:历史军事
- 作者:张郎not蟑螂
- 入库:04.13
迫于教廷和自身的压力,立顿大公没有再坚持他希望的胜利,带着几千残军回到了利德。立顿大公没让秦烨失望,在回到立德后,马上加封了50钩的土地,作为他对战争贡献的回报。
结束了与络丝人的战争,但这并不代表利德公国可以安稳的度过这个冬天。狂热的宗教运动在平民内起到了巨大的反响,波及到了所有的西陆国家。许多平民为此变卖了产业,自发的集结在一起,然后汇成大军,等待有人领导开赴东方。
为了响应教廷这一重大的决定,许多贵族释放了家中的农奴甚至是罪犯,让他们带着赎罪的心去解救东方。同时为了配合教皇的呼声,西陆八个主要的国家分别派出了一个代表自己国家的骑士。
秦烨回到自己的城堡,刚见到他朝思暮想的阿兰达时,大公的书信就跟着他到了城堡。立顿大公在书信上写着,秦烨将代表里的公国参加东征的军队,理由是他熟悉东方的一切。
还没来得及卸掉盔甲的秦烨,不得已和阿兰达告别,带着斯特恩前往东征军聚集的亚眠城。
日夜兼程,满怀希望的秦烨来到亚眠后彻底傻了眼,整个城市里里外外都被四处赶来的人群包裹着,30000多人的军队让城市显得狭小拥挤。最重要的是,这些人不像是去打仗,更像是一次有组织的人口迁移。牛羊随处可见,农夫们推着双手小推车,车上堆着破旧的行李。那些饥肠辘辘的小孩子们坐在车上,逢人就伸出手,希望可以讨要些食物充饥。
在经过一周的时间后,集合在一起的队伍,终于由修士米勒和落魄骑士桑萨瓦尔的率领下,踏上了收复圣城的道路。
为了鼓励这一行为,教廷出资定制了大量的十字徽章,使每一个出征的人都得到战士的象征,其中包括那些尚不会走路的孩童。
秦烨和其他七国派来的骑士被赋予了重任,因为30000多人的队伍中,仅有他们8个骑士和8匹战马。30000人的队伍被分成15个小队,每队都有固定选出的指挥官,而这些指挥官则需要向8个骑士负责。
30000多人中大部分是没有土地的农奴,因此他们对土堆怀有极大的热忱,每路过一处田地,都会贪婪的停下脚步,支着手中的剑出神。在没有离开西陆之前,所有的骑士的任务就是管束这些没有纪律性的队伍。每当有人停下脚步,他们就会上前挥动皮鞭,而这些被管教习惯的人,皮鞭比语言更有用。在皮鞭的作用下,冗长的队伍缓慢的向着东方推进。
这支由破产农夫,有野心的商人,冒险者和罪犯组成的其中包含极个别骑士的东征军队,被后世西陆史学家称为“先驱者”。近二百年的十字军东征,也随着这支武器装备匮乏,人员素质底下的队伍拉开了帷幕!
第四十六章一个怪骑士
东征队伍走走停停,从西陆最西边的诺曼公国出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走出国境。为了能够早日到达圣城,修士米勒建议每名骑士率领两个千人队伍,进行行军竞赛,获胜者将获得米勒修士口头的一些奖励和承诺。
虽然身无分文的米勒口中的那些奖励,有如空中楼阁一般看不到踪影,但那些承诺对贫困的人来说,无疑是最大的动力。被激发了竞争心理的东征军,借着米勒修士那些虚无缥缈承诺,加快了行军速度。每一个人都希望早日到达圣城,打败异教徒,然后带着丰厚的战利品回家。
在每天的行军竞赛中,秦烨所在的分队,总是混在另外的队伍中,朝着圣城的方向踱步。却有一支松散与其它队伍无异的分队,总是能在夜晚来临前到达目的地。
秦烨不曾缺乏管理经验,可近4000人的队伍一字排开,一眼望不见首尾,还是让他彻彻底底体会了一次什么叫做鞭长莫及。秦烨和斯特恩整日骑着马,在队首队尾来回奔走,可依然不能使队伍提起速来。
每天看似简单的机械任务,压的人有些喘不过气,只有在结束一天的行军后躺在帐篷里,秦烨才能放松心情,畅快的呼吸一下。看着秦烨日渐疲惫的身躯,细心的斯特恩建议,让他去那支每天都能准时达到目的地的队伍里学习些经验。被行军这件事弄的有些狼狈的秦烨在听到建议后,马上把队伍交给了斯特恩,自己骑马向走在最前面的队伍追去。
“阁下您好,我是来自利德公国的格劳瑞。”秦烨来到带队骑士面前首先作了自我介绍。
骑士的衣着与其他骑士无异,朴素实用,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金属的护盔下,那张女人阴柔与男人阳刚完美结合在一起的脸。
骑士也因为中洲人的相貌感到惊讶,惊讶之余很有礼貌的介绍了自己:“您好!我是来自诺曼公国的亚德里斯!”
骑士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尽管在努力压着嗓子,有些低沉,但仍可以称之为百灵鸟一般,婉转动听。
“是这样,我看到阁下带领的队伍与其他队伍并没什么不同,为什么总是能按时达到预定的地方?”
骑士指着从身边走过的队伍说:“难道您看不出来吗?”
被骑士手指的队伍像逃荒一样,穿着破衣烂衫,队伍中夹杂着牛羊的哞叫,孩童的啼哭,并没有显现出特别之处,没有看出门道的秦烨很诚实的摇摇头。
“唯一的不同就是我让他们走在了最前面。”骑士眼睛带着笑意。“仅此而已!”
非常浅显的道理,领头羊之所以成为领头羊,就是因为它走在了队伍的最前面。
恍然大悟的秦烨连忙道谢:“谢谢您!”
“用不着客气。”骑士笑道,“希望这个道理别让第三个人知道,否则我们又会像之前一样,所有人都在向圣城爬,而不是走了。”
与骑士道别后,秦烨回到了自己的队伍。
“怎么样?他怎么说?”斯特恩骑马迎上秦烨问道。
“他告诉了我方法。”秦烨回答说,“一个关于领头羊的简单问题。”
“那是什么?”
看到斯特恩还是没有明白,秦烨把自己的理解说给了他。
听完秦烨的话后,斯特恩惊讶的说:“这么简单的问题我们怎么没想到?他可真聪明!”
骑士的方法果然很奏效,在秦烨把自己的分队从东征的大军中分离出来后,队伍整体的速度马上提了上来。分队没有了混乱大军的影响,在秦烨极力的催促下,很快就赶上了走在最前面的队伍。
在最前面的骑士,看着秦烨用自己说的方式,让他的分队赶了上来,微笑的挥手致意。
秦烨看着阳光下的骑士灿烂的笑脸,对身边的斯特恩说:“他可真英俊啊!”
“不是英俊,是漂亮!”斯特恩说,“真是个漂亮的小伙子!”
经斯特恩这么一说,秦烨也觉得这个年轻的骑士长的实在是很漂亮,骑在马上的感觉也与其他人不一样,但具体是什么感觉,秦烨却说不出来。
东征途中的这个小插曲,让秦烨不自觉开始关注这个漂亮的骑士。经过一段时间观察与交往,秦烨发现这个骑士经常会做出一些奇怪的动作。最常见的就是在他笑的时候,总是会用手捂住嘴,可当发现有人盯着他看时,他就会不好意思的把捂住嘴的手向上移,装作在揉鼻子。
“像他这样漂亮的公子哥,以前肯定经常在宫闱厮混,所以免不了沾上些女人气。”这是斯特恩在秦烨说出他观察结果时,对骑士做出的评价。
斯特恩口中沾染了女人气的骑士,带领他的分队走在整个东征军的最前面,继续充当领头羊的角色。简单的东西需要有突破,所以没过多久,骑士就开始在他的分队中灌输纪律的概念。
骑士的举动并不是突发奇想,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循序渐进的。在他开始灌输纪律后,领头羊分队无论从人员的精神面貌上还是队列整齐程度上,都出现了大幅度的提高。跟在领头羊分队后的秦烨,在听到偶尔传来整齐的脚步声后,曾一度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领头羊分队的表率作用,在东征军中掀起了轩然大波,所有骑士都开始尝试着,给他们自己的分队灌输纪律的概念。整个东征军队在米勒修士的大力倡导,和桑萨瓦尔骑士有力的监督下,经过半个月的时间,终于可以像军队一样,停止了吵闹,步调基本一致的行军。当然,这不包括那些整天抱怨的随军妇女和随处乞讨的孩童。
半个月的时间,尽管东征军的速度非常慢,他们还是来到了达格利什公国。一望无际的平原,让刚刚离开家乡的人开始怀念故乡。那条纵贯西陆,静静的流过达格利什土地的蓝水河更是让东征军激动不已。没有人提议,东征军的农夫像极了训练有素的战士,整齐划一的开始脱衣解带,打算在离开西陆前,再一次接受蓝水河的神圣洗礼。
就目前有所好转的行进速度来看,东征军想要离开西陆,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但这并不能打消所有人对蓝水河的热爱。男人都像疯了一样迅速脱掉衣服,大吼大叫的冲进河里。女人们则一边帮小孩子在浅滩处洗澡,一边瞅着一览无遗的男人们咯咯的笑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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