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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唐 [精校] (庚新)



麦子仲的黑脸,腾地一下子红了。

不过不是因为羞愧,二是因为愤怒……

“郑言庆,小爷好言好语的劝你,你竟敢辱我?”

言庆也收起了笑容,冷声道:“麦子仲,你嘴巴放干净些。你又算什么东西,开口小爷,闭口小爷?若非你运气好,有那么个当强盗的爷爷给你撑腰,恐怕早就被人打死了……长安小霸王?我呸!尔可知何为霸,何为王?

有天下者,为王;诸侯之长,为霸。

你不过一悍匪后裔,也敢妄称霸王两字?你可知,敢为霸王者,盖天子圣人也!”

郑言庆这句话说的可是够狠,够毒!

他很清楚,对付麦子仲这种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公子哥,好言好语反而会被当成软弱。

你算什么东西?你爷爷当年在南方也不过就是一个悍匪而已,你也敢自称霸王?

你一没有天下,二也不是诸侯之长,你有什么资格?

言庆这番话说出来,就算是麦铁杖听到了,也不敢跳出来找他的麻烦。

麦子仲本就是个不读书的人,论口才那里是郑言庆的对手。他也不是不知道轻重,对言庆的话,更不敢做出反驳。黑脸成了紫色,只气得是哇呀呀暴叫不停。

“郑言庆,我不与你做这口舌之争。既然你要找死,那小爷就成全你!”

说着话,麦子仲锵地拽出一柄明晃晃,光闪闪的后背长刀。他这柄长刀,式样与普通横刀相似,不过刀脊却显得比大多数横刀好厚一倍,使得刀刃更显锋利。

长大约有一米二左右,看那分量,少说也有三四十斤重。

刀口不同于普通的刀口,是呈现出一个菱形的锋刃。也就是说这柄长刀,不仅仅适合劈砍,更能施展出一些小巧灵活的招数。郑言庆跟随王正学习刀法的时候,曾经听王正说过:但凡一些形状独特的兵器,必然有其独特的招法,需小心谨慎。

郑言庆脸色一沉,冷声道:“那我就在此候教了!”

从麦子仲的兵器来看,这家伙绝对属于那种臂力雄浑之辈。

言庆刚领悟出了明劲的奥妙,胆气也颇为雄壮。既然这麦子仲咄咄逼人,那就只有撕破脸皮。

他二话不说,从马鞍桥上抽出大横刀来。

本来,自从上一次在长夏门和裴行俨发生了冲突之后,郑言庆不是很愿意携带兵器。

兵器在手,有时候难免就会激化矛盾。

可是昨日沈光要他多小心,所以出门的时候,王正一而再,再而三的要他带上兵器。

麦子仲不怒反笑,“郑言庆,你好胆气……来洛阳后,小爷还是第一次见人敢还手。”

郑言庆说:“在下虽无缚鸡之力,但大丈夫威武不能屈,亦要与你血溅三尺。”

言下之意是说:你也就是欺负那些比你弱小,而且还没有胆气的人。

麦子仲连连冷哼,突然间一催战马,纵马就要向郑言庆冲过去。周围那些随从,非常配合的呼啦啦向后退,一下子让出了一个空间。看样子,麦子仲倒不是个以多欺少的人,只看他那些家将的行为,就知道平日里,他的约束非常严格。

大横刀在手中一翻,扑棱刀口向前。

不过就在麦子仲的乌骓马眼看着要冲起来的一刹那,只听一声尖锐的历啸声。

一抹光毫陡然在空中出现,蓬的射在麦子仲马前的地面上。

乌骓马受惊,希聿聿一声长嘶,前蹄抬起,一下子直立起来。也幸亏麦子仲的马术精湛,连忙挽住缰绳,把乌骓马安抚下来。他勒马而立,面露惊怒之色。

“那个混蛋敢……”

他本想说,哪个混蛋敢偷袭我?

可刚出口一半,麦子仲好像见了鬼一样,到了嘴边的话,硬生生咽回肚子里,脸上露出一抹畏惧之色。

人群刷的分开,郑言庆横刀看去,只见一名白衣男子,骑着一匹瘦削老马,悠悠然行过来。他手中持有一张巨弓,比之普通的弓要大出一号。马背上挂着两个黑虎皮鞣制而成的胡禄,里面装满了箭矢。往脸上看,高鼻深目,颌下一部短髯。

身穿素白色长袍,看上去带着几分落魄之态。

此人身后,跟着几个健卒,一人怀抱一对钢鞭,一人手持一杆沉甸甸,有鹅蛋粗细的马槊,一人手中捧刀。

白衣男人略显醉态,眼睛半眯缝着。

虽然一句话都没有说,可是郑言庆却能感受到自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子威压。

把手中巨弓递给了一个健卒,白衣男子露出一抹笑容。

“麦子,又在惹事生非?”

麦子仲连忙翻身下马,不仅仅是麦子仲,连同跟着麦子仲的十几名家将,也都下马跪地。

“鱼爷爷,麦子怎敢惹事生非?”

郑言庆不由得感到奇怪,心中犹在思忖:这好像雄狮一样的男人,究竟是什么人?

“麦子啊,你也不小了……”

白衣男人叹了口气,“大将军在汝南为官,你就不能让他少为你操点心吗?”

“我……”

不等麦子开口,白衣男人扭头向郑言庆看去。

虎目陡然圆睁,闪烁出一抹晶亮的光。须发贲张,言庆可以感受到那扑面而来的威压。胯下玉蹄俊希聿聿嘶叫,连连后退。马儿最为通灵,似玉蹄俊这种宝马良驹,更是有着超乎于人类的敏锐灵觉。它的反应也证明了,白衣男人的强大。

“是一匹好马,只可惜未经战阵磨练,少了几分倔性。”

白衣男人突然笑了,用手一指郑言庆,“你这娃儿的胆子可真不小,居然敢当众称呼那老东西为‘悍匪’。如若那老东西听到了,恐怕不晓得会有多么得意。”

他说的老东西,毫无疑问就是指麦铁杖。

敢这么称呼麦铁杖的人,想必这地位不属于他……

郑言庆警惕的看着白衣男人,没有说话。

白衣男人说罢,又向麦子仲看去,“麦子,你可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麦子仲一怔,向白衣男子看去,轻声回答说:“洛阳!”

“错!”

白衣男人的声音猛然提高,“这是建国门,顺着这条大街下去,就是宫城端门。

麦子仲,你知不知道,端门是什么地方?”

麦子仲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低下了头……

“你在长安胡闹,老夫没看见,也懒得管你。可这是洛阳,你在这里妄动兵戈,万一惊了圣驾,你有几个脑袋?还有你,小后生……把你那把破刀给我收起来。”

郑言庆下意识的将横刀入鞘,心里扑通通乱跳。

这老家伙的气势威压,未免太强横了些……竟然能轻而易举的影响到自己的意志。

麦子仲称呼他做‘于爷爷’,言庆细想片刻之后,不由得惊奇的睁大了眼睛,朝那白衣男人看过去。满朝文武当中,姓于,又是柱国大将军,莫非是于仲文?

第十三章 一匹马引发的……

于仲文是八大柱国之后,又是洛阳豪族,关陇集团之中极其重要的人物,麦子仲对他彬彬有礼,倒也还正常。

只是言庆又一想,八大柱国的于家虽然说不上书香门第,但传承百余年,也是世族豪门。郑言庆没有见过于仲文,但在三年多前却见过于仲文的族兄,易学大师于仲华。于仲华举止很文雅,于仲文就算是不一样,也不可能说出似白衣男人这般江湖的话语来。所以,郑言庆马上就推翻了最开始时的猜度。

白衣男人对言庆好像不太在意,眯眼看着麦子仲。

“麦子啊,我知道你的心事,可你用这种方式来和人家争斗,不免有仗势欺人之嫌。

如果传到别人的耳朵里,说不定会适得其反。

你想和人家争斗,想要比试高下……呵呵,我倒是有个主意,不知你有没有兴趣?”

麦子仲连忙道:“愿闻鱼爷爷教诲。”

“那娃儿,你呢?”

郑言庆此时也从马上下来,看着白衣男人,不置可否。

白衣男人笑道:“娃儿,你这匹马不错……乞寒之后,南苑马场将有骁果为陛下击鞠。麦子,你若有兴趣的话,何不与这娃儿在骁果登场之前,击鞠以示高下?

大丈夫赢要赢得光明磊落,陛下也不会因此而怪罪你们。你觉得这主意,如何?”

麦子仲闻听,眼睛一亮。

“麦子愿从鱼爷爷所言……郑言庆,腊月二十八,咱们在南苑马场来一场双门击鞠,各出八人,以十球定胜负。不过输了的人,就必须在正月初一之前,离开洛阳。”

白衣男人顿时笑逐颜开,连连点头。

“不错,击鞠定胜负,胜者抱美人归,才是大丈夫所为。”

“那就这么说定了,鱼爷爷,麦子告辞!”

麦子仲说完,翻身上马,带着家将打马扬鞭离去。而郑言庆则瞪大了眼睛,嘴巴张了几张,却无法开口阻止。这白衣男人也好,麦子仲也罢,似乎把他忽视了……

白衣男人说:“娃儿,好好准备,距离腊月二八尚有五十天,到时候帮我狠狠教训一下那老疯子。”

“可是……”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不要啰啰嗦嗦,就这么说定了!”

说完,白衣男人带着健卒,悠悠然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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