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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唐朝当皇帝 [精校] (七月初三)



狄知逊摇了摇头,跟随李恪坐在了颉利为他准备的位置上,而他们的上手位置正好是阿史那部的二汗突利。

李恪跟突利微微点头,突利也给李恪报以微笑。两人虽然不说话,但同时明白了对方的好意。

同时,在大帐的中央,陈其和琅德相对而立,目视对方。琅德用愤怒的眼神怒视着陈其,而陈其一脸的不屑注视着琅德。

李恪丝毫不在意场中两人的对决,什么阿史那部的第一勇士,什么颉利亲卫队的千夫长,在李恪眼里根本不是天生神力,力能扛鼎,拳毙良驹的陈其的对手。在他的眼里,陈其的勇武绝对可以称得上当世的霸王,昔日的吕布。他自顾自的拿起案几上的小刀,割了一块羊腿上的羊肉放在嘴里,慢慢的吃喝起来。其余众人,包括突利在内的各部首领神色复杂的注视着场内的二人。他们既希望陈其能赢,让颉利少得钱财,反正钱财不会给自己,颉利得的少了实力小了,自己就不会受到太大的威胁了。同时作为突厥人,他们希望琅德能够给突厥人争光,将唐将毙于帐中。带着这样的矛盾心情,他们注视着场内两人的举动,同时也让颉利看清自己所处的位置是何等的微妙。

场中,琅德终于沉不住气,就见他瞬间拔出腰间的弯刀,一招力劈华山,朝陈其的头上砍去。同一时间的陈其也拔出唐刀,不退反进朝琅德的咽喉刺去。两人都在对方的刀刃快要到自己肌肤三寸之处,巧妙的用腰间的力量在行动中硬生生的躲过了对方的一击。

琅德在陈其躲过他的一刀之后,继续朝他砍去,而陈其手里的唐刀毫不犹豫的跟琅德的弯刀碰在了一起,就听见,“铛”的一声,两人同时用双手握住刀柄靠在一起,怒视对方。

两人的速度也只是一瞬间,让在座的众人看的心惊胆战。什么叫速度?这才叫速度。什么叫实力?用自己强悍的身体在行动中改变身体的位置而不影响出刀的速度和方向,这才叫实力。他们都忘记了端在手里的酒杯,屏住呼吸,目不转睛的凝视着场中的两人,生怕自己稍有疏忽便遗漏两人的任何一个杀人动作。狄知逊也紧张的关注场上两人的战况,但他匆匆的撇了一眼李恪,见他吃的很欢,毫不在意场上的情形,不由的暗自叹道,“果然是枭雄之姿,关键时候还真沉得住气啊。”

同样,颉利可汗对场上的情形也不太在意,在他看来琅德必赢无疑,唐将岂能跟阿史那部的第一勇士相提并论。然而,他也为李恪能如此沉得住气而感到惊讶。

琅德和陈其初次试探之后,明白了对方的实力,开始用自己真正的实力比拼起来。琅德实战经验丰富,战场上搏杀的技能让他用更省力也更致命的招式砍向陈其的要害部位。陈其虽然只守不攻,但他沉着应对,丝毫不落下风。并且,陈其实战经验虽有不足,但长期跟李恪对练的结果就是他出刀的路线很刁钻,招招凶险,并且力道极大,让琅德每次与陈其兵刃相撞的时候都手臂发麻,苦不堪言。两人你来我往,战了数十回合都势均力敌,一时间难以分出胜负。

此时的颉利可汗有点坐不住了,他没有想到琅德会受制于这么年轻的一个唐将,同时他也为自己的决策开始后悔。他觉得自己是被李恪的话所威慑,认为自己如果不答应他的条件,就会成为阿史那部的罪人,会让有心人有机可乘。但是,同时他也觉得自己地位确实如李恪所说的这样有点尴尬,这也是他刚才从众人的眼神和表情中看到的。

然而,就在这时候,“啊”的一声,打破了大帐中的兵刃之声所带来的震撼,就见琅德脸色苍白,不断的喘息,而他拿弯刀的右臂却静静的躺在他自己的脚下。陈其也好不到哪里去,他的胸口也慢慢被渗出的鲜血给浸湿了,只是他穿的是黑衣黑甲,要是不注意细看,还真看不到。

此时的李恪再也表现不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了,他紧张的看着陈其,眼里尽是关切的神色。陈其看到李恪的眼神,明白了他的意思,内心微微感动。

原来,琅德和陈其知道彼此的实力,若是这样打下去,肯定只会两败俱伤。但是,两人都必须要赢。所以,琅德和陈其在砍向对方的同时都兵行险招,琅德利用自己强悍的身体想硬生生的受他一刀,然后改砍为刺,瞅准陈其一愣神的功夫将弯刀刺进了陈其的胸膛。而陈其用的是引狼入室,在琅德弯刀刺入自己胸膛的时候出其不意的改变了唐刀的轨迹,果断斩下了他的右手。两人都是以命相搏,显然陈其更加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

颉利可汗听到琅德的叫喊声,看到场中琅德的断臂,就知道自己终究是输给了李恪。他开始低头喝酒,掩饰自己的悔恨,同时也掩饰了自己的愤怒。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就见琅德野兽般的声音再次冲入他的耳中,“我跟你拼了。”

颉利可汗心道,“糟糕”猛地抬头,刚要说住手,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就见琅德左拳狠狠的击在陈其胸前的同时,陈其的唐刀也硬生生的劈在了琅德的头上。

大帐了变得沉默了起来,结果太让人意外了。阿史那部第一勇士就这么被唐将给劈了,突厥各部首领没有想到。琅德,颉利亲卫的千夫长,骄傲的像草原的鹰一样的男人,就这么凄惨的死在了自己的眼前,众人都不敢相信。

可是,事实就是事实,琅德死了,被唐将给劈了。

“哐铛”一声,就见琅德的身体倒在陈其的脚下。而陈其用虚弱的眼神望了一眼李恪,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然后倒了下去。

第一百二十九章 妒

李恪头有点晕,虽然突厥人的马奶酒度数不是很高,但是经不起这么多人狂灌自己。幸好狄知逊的酒量不差,帮他挡了几杯,不然肯定会躺着从颉利的大帐中出来。

草原游牧民族的庆祝方式很简单,放一把篝火,然后烤几只羊,跳跳舞,唱唱歌就完事了。李恪站在颉利王帐前举目远望,就见一丛丛的篝火给眼前荒凉的草原带来了一丝的温暖,寒风中传来欢快的歌声就像一首催眠曲给夜晚的草原带来了安详。突厥人在庆祝,他们为和谈的成功能够换回粮食高兴,因为他们太需要粮食和抗寒的衣物。

“没有一个人喜欢战争,只是生活所逼而已。不是谁天生就喜欢杀戮,就像婴儿的走路都是后天学会的一样。”

李恪暗自道,“如果没有杀戮,没有战争,没有自然灾害,这里的人该是无忧无虑的吧。”

他摇了摇头,将自己脑海中的思绪抛弃在脑后,然后举步朝离自己帐篷驻地不远的篝火旁走去。一边走一边在想颉利给自己举办的接风宴,虽然没有丝竹之声的歌舞助兴,但宴会上吃肉就是喝酒,然后就谈谈女人,从不谈政治的气氛倒是让李恪很喜欢这种方式。不像在大唐,什么事情都是在酒桌上,在女人的歌舞声中才能有定论,才能达成协议。

他走的很慢,身后的刘五和刘七默默的跟着,就像是他的影子一样,从颉利王帐到篝火堆的这段路不是很长。所以,李恪将还沉浸在颉利大帐中的思绪拉到眼前的时候,看的是一群突厥女人围绕着篝火载歌载舞的场景。

女孩们岁数都不大,应该在十五六之间,但因为草原游牧民族放牧的生活方式,他们显得非常的成熟,在她们的脸上很难看出半点幼稚之气。在这群女孩子中他特别注意到了一个女孩子,她的穿着虽然跟其他的女孩子没有区别,但李恪明显在她脸上扑捉到了几分汉族女子所特有的文雅和恬静。李恪在看女孩的同时,女孩也在看他,两人的目光相撞在一起,发现了彼此对对方的注意又突然的分开。

李恪微微叹息了一声,悄悄的离开了篝火,朝左侧不远的小坡上走去。好久没有在夜晚时分独自散步了,小的时候他自己就喜欢看天上的星星,因为他们组成了不同的形状,让人们对它们有种莫名的崇拜。

“你在看什么?”

半晌,李恪听到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

他侧身,就看到刚才跟他对视的那个女孩出现了他的身边,他没有想到刘五和刘七会让女孩靠近自己,“看星星,夜晚的星星很美。”

“你就是大唐的汉王李恪吧?”

女孩声音很甜,就像一股清泉流进了李恪的心里一样,让他不由的又注视了女孩片刻,方才道,“姑娘呢?”

女孩并没有因为他的注视而感到脸红或者羞愧,只是淡淡的避过了李恪的目光,“我叫阿史那云。”

“你的名字很好听,就像你的声音一样,让人觉得很亲切。”

李恪笑道,然后在他自己的心里却有种莫名的惆怅,明天就要走了,今晚终究还是在这里遇到她了。难道这就是缘分,有缘无分的缘分?

“因为我们突厥人喜欢鹰,鹰喜欢蔚蓝的天空,所以父汗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想让母妃生个男孩。可是,事与愿违,生出来的却是我。所以,他就给我取了云这个名字,虽然我不能成为草原的雄鹰,但希望我能成为草原雄鹰的归宿。”

阿史那云若有所思的说道,她在说自己名字的故事的时候眼中流露出对往昔幸福的回忆。说完之后,又突然问李恪,“你很喜欢天空吗?夜晚有星星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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