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吕布在大汉律令里规定,为了保证各级官吏家属的安全,所有乡级官吏的家属都要住在县城里,由县兵保护,所有县级官吏的家属都要住在郡城里,由郡兵保护,所有郡级官吏的家属都要住在州城里,由州兵保护,各级州级官吏的家属都要住在洛阳都城里,由zhōng yāng军保护。这种方式好听来说是保护,不好听地说是监控,任何级别的官吏都休想轻而易举地叛逃到其他势力,除非你能绝情决意地抛弃所有家小。
纵然有些官吏因为贪腐得实在太多,非要家属逃出大汉,这些贪腐官吏的家属纵然再会逃,也逃脱不了遍布全世界的吕布麾下三大情报组织的追杀。
吕布现在已经完全理解了为什么明朝时期东厂、西厂、锦衣卫三种特务组织会那么臭名昭著,因为这些特务组织的敌人都是掌控舆论的东林党人之流,这些窃取国家资源谋求私利的王八蛋们自然恨不得朝廷对他们没有一丁点的监控,实际上整个明朝时期有锦衣卫、东厂的时候,皇帝可以几十年不上朝而朝廷稳如泰山,崇祯那个蠢货听信了东林党的忽悠,削弱了锦衣卫,废除了东厂,撤消了对各级官吏的监控,结果天天上朝也还是被朝臣蒙蔽,东林党营私自肥,以山西世家官僚为根基的晋商私通满清鞑子,各种汉jiān都粉墨登场,开始敲响了大明的丧钟。
吕布吸取崇祯皇帝的教训,他不但没有减弱麾下三大情报组织的特权,还稍微加强了他们的权力,授予他们逮捕权、审讯权和部分处决权,不过他们没有对六品以上官吏的处决权,对高官的处置权都握在吕布及其继承人手里,而且这三大情报组织的统领在吕布之时十年一换,此后都是五年一轮换,防止他们尾大不掉。
吕布这项检举人保护制度,非但是向汉武帝刘彻学得,更是向万恶的美帝国主义和英帝国主义学习的。
大凡**者是不会自己举报自己的,在民不告官不究的反腐体制下,需要有人来揭发,这个揭发人在西方叫做“吹哨人”,就如同足球场上的裁判,当有人违规时。裁判就要吹哨。
把检举揭发者称为“吹哨人”是相当的形象,有了这样的吹哨人,每个公职人员需要时刻保持自律,不按规则做事就要遭到吹哨制止和被罚下场。
吹哨虽然不能根治**,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吹”比不“吹”好。至少**者的行为被叫停,至少**者在**前要三思,至少可以压制一下**者飞扬跋扈的骄妄。正是因为如此,反腐做得好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吹哨人”制度。美国有《吹哨人保护法》,英国有《1998年公众利益披露法》,都是为保护和鼓励“吹哨人”的专门立法。
美国1989年出台的“吹口哨人保护法”规定,司法部如果在收到举报人投诉、告发并决定作为原告或证人参与起诉,举报人可以分到赔偿额的13%至25%;如果司法部不参与,举报人可以自行调查、起诉。则可分到罚款的25%至30%。
西方的吹哨制度不仅在反腐领域成就斐然,用在股票市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也很有成效。美国股市是公认的成长得最好的股市,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美国证监委较早建立了“吹哨人”制度,按照这个制度,举报人可以得到涉案金额30%的奖励,一经查实,造假者和利用内幕交易者最多可以被判处25年的监禁。重奖和重罚正是美国吹哨人制度的核心。
有些国家的上市公司造假和内幕交易频频发生,食品药品问题层出不穷。如果引入“吹哨人”制度,举报人既能得到重奖。又能得到保护,又何愁举报者不从内部产生?又何愁股市不稳定成长?又何愁食品药品不安全?偏偏有关部门对西方好的制度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让人扼腕叹息。
这项制度一旦激活后,整个反腐体系就进入良xìng的运转状态,社会进入追求上进的文化道德氛围中,而且检举人分成的是罚金。不是朝廷用公共资金设立的奖金,检举人获利再多,也是从**者的口袋里掏来的。
吕布现在在三世纪,他没有任何主义的包袱,他没有任何思想的负累。他不觉得东方就一定正确,也不觉得西方就一定错误,更不会觉得古代的封建的就一定错误,吕布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不论是华夏国的古代,还是二十一世纪的西方国家,在反腐层面上,都更高明一些,他们高明的原因是,他们确实愿意反腐。
在保护检举人上,吕布决定向德国人学习,学习谨慎而执着的德国人,为证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保护。首先,证人在被询问时可以拒绝透露诸如住在哪里,在哪里工作等相关的身份信息;可以要求用屏风或者面具等遮挡自己,或者坐在由单向玻璃制成的作证室,里面的证人可以看见外面,而外面看不见里面的证人。其次,在确信证人受到威胁时,可以在排除被告及其律师以及第三人在场的法庭上作证。如果这样还不足以保证证人的安全,证人可以要求在法庭外审理,利用高科技采取视频、音频传送,包括变声、变像处理等特殊方法作证。再不行的话,就可以采用委托询问的方式,制成笔录提交法庭。这些制度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周密细致,这些完全不被二十一世纪有些国家采纳的证人保护制度,吕布在三世纪完全照搬。
美国各州都将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作为犯罪来处理,最高刑可至死刑,而有些国家的最高刑为七年,吕布将打击报复检举人的行为列为重罪,最高量刑为终生监禁并附带连带责任,有可能判处一千年劳役。
西方各国,他们的法律不管是立法还是执法,都对举报人的身份保密严密,绝对不会肆无忌惮地把检举人的资料发到那个被检举的官僚手中,因为那简直是默许对方对检举人打击报复。吕布作为执政者,绝对不会那么无耻地肆无忌惮地袒护贪腐官吏,在大汉律法里规定:“许可证人不对个人情况作出回答或者只告诉以前的身份。不得披露举报人的姓名或者住址,或者任何可能导致举报人暴露的事项。对含有任何关于举报人姓名、特征或者有可能导致举报人暴露的记载,法庭应当将所有这类材料予以隐瞒,必要时予以涂去。”
吕布知道,大汉是个人情社会,对于贪腐是非常宽仁的,很多人都抱着明哲保身的消极态度,更有甚者,抱着我也插一脚的心理,为了遏制这些人的消极态度,吕布学习西方国家,将知情不举列为犯罪,在大汉律法里规定:”凡知情不举或假装不知情,即使当中并不涉及任何利益提供或收益,亦可被追究纪律责任。如果不检举是为了使某人得益,或为了损害某人利益,则也必须承担刑事责任,明知贪污有据,而予以庇护或不予举发者,处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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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2章 曹冲的母亲
反腐是大汉民族一直以来都难以根除的绝症,因为大汉民族的社会是人情社会,人情社会重关系轻规则,是滋生**的根源,不少人都津津乐道于在**的制度里捞了多少,却没有人意识到自己因为**的制度而损失了多少,实际上除了那些贪官污吏之外,大部分国民或许因为**的制度钻了一点点空子得了一丁点实惠,但他们遭到的损害要重十倍之上,关于这点,绝大多数人都不觉醒,当吕布旗帜鲜明地反腐时,虽然应者云集,但跟四千万国民相比,还是应者寥寥。
吕布觉得,自己是估计得过于乐观了,即便是mín zhǔ观念rì益昌隆的二十一世纪,还是有很多人不赞成欧美发达国家那样彻底反腐,更妄论三世纪的大汉了,民众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吕布决定在未来十年内,着重民众素质的提高,然后水到渠成地推行全民反腐。
现阶段,吕布并没有多少力量会集中在全面反腐上,毕竟水至清则无鱼,偶尔养一些蛀虫为自己搜刮民脂民膏,到时看他们不顺眼了,一刀宰了,就像嘉庆宰和珅一样,既赚了银子,也赢了民声,何乐而不为,但一定要注意,永远都不能让民众意识到朝廷的制度是保障**而不是遏制**的,一旦民众有了这样的认识,就很有可能爆发全民**,到时想要推进反腐,则会事倍功半,得不偿失了。所以重中之重就是在推进民众素质的提高之外,加强对反腐的高压态势,每年都揪出几条大老虎灭掉,来赢取民声,来威慑其他官吏。 . .
吕布已经指定了制度。下面就是看这些反腐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监督情况,吕布暂时也没有发动战事的打算,还是给将士们休养生息的时间,同时情报组织继续加强对袁绍、刘备势力的渗透,孙策、周瑜、吕岱、吕范等人继续在小规模的战场上跟袁绍兵刃相见,而刘璋、刘备屡次对西城、上庸等地发动的进攻。都被诸葛亮、张郃、张任击退,目前是一片平静,但大规模的战役正在酝酿,吕布准备先灭袁绍,再灭张鲁,再灭刘璋、刘备。
吕布在颁布了让他自己也有点心烦的反腐制度后,为了调剂心情,又纳了曹cāo的最后一个妇人徐夫人徐环,徐环在历史上是母凭子贵。世人对她的认知是,她有一个天才儿子曹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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