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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将骨 (我是蓬蒿人)


  秦城两世为人,不知杀了多少人,也不知被多人挥刀砍过,其对危险特别是对敌意和杀气的感觉,自是一般人不能比。方才虽然只是不经意的扫过那人的眼睛,秦城的感觉却十分强烈。
  放下酒樽,秦城不动声色,佯装什么都没有发现,仍旧和众人有说有笑。
  这场宴席,因为有乌桓三族一众使臣的频频劝酒助兴,倒是也热闹得很,到了宴席散去的时候,不少人已经东倒西歪,开始有些步履不稳。
  秦城站起身的时候,不知是真的醉了,还是有意,身子也是一阵趔趄,险些站不稳。
  “大将军,没事?”霍去病连忙过来扶住秦城,整场宴席,他是唯一一个滴酒未沾的人,便是伊雪儿和柳木都被乌桓三族的人劝了酒。唯独霍去病,无论别人怎么说,都只是埋头大吃,偶尔抬起头,却只给那些劝酒的人两个字:“不喝。”
  他不是说自己不会喝,就是说不喝,丝毫没有通融的余地。
  “没事。”秦城给霍去病递了一个眼神,然后趁着身子摇晃的时候,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
  霍去病不动声色的点点头。
  “大郎,你今日来得正是时候,我这里正好有个好东西可以给你看看,咱们现在就去?”出门的时候,乐毅对秦城眨眼道。
  “什么好东西?”秦城好奇道,“还正是时候?”
  “来看看便知。”乐毅脸上竟然露出几分得意和卖弄的神色,却不直说。
  “好,那便去看看。”秦城点点头,回头对秦庆之道:“庆之,安排戍卫。”
  “诺!”秦庆之应了一声,抬头看见秦城的手指动了动,以他之前多年担任秦城亲兵队正时和秦城养成的默契,自然顿时会意,快步退了下去。
  秦城和乐毅两人到了郡守府后院,走了百十丈的路程,才到了一个别院。
  “等着。”乐毅对秦城说了一声,便走到一边,对着夜空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
  两声口哨之后,夜空中忽然传来一声极为尖利的鸣叫声,划破长空,摄人心魄,浑如野鬼哀嚎,又像是长刀出鞘。
  不多时,夜空中飞射而出一道黑影,其速度之迅捷,匪夷所思。
  苍鹰!
  这是一只苍鹰。
  乐毅抬起手臂,那苍鹰便落在了乐毅的手臂上,显得很是乖顺,但也不乏野性。
  乐毅抬着手臂向秦城走过来,笑道:“此鸟名为矛隼,这里的百姓都叫它黑爪,以野鸭、鸥、雷鸟、松鸡等各种鸟类为食,一日可飞近千里,是不可多得的神物!”
  秦城细看过去,只见这鸟长约三尺,体态雄峻,灰色羽毛,黑色爪子,尤其是一双眼,格外慑人。
  “果然是好东西!”秦城啧啧称奇,“这是你自己驯化的?”
  “当然。”乐毅有些骄傲道,伸手抚摸着矛隼的羽毛,“可是花了我好大的精力,熬它那几日,我都没合过眼!”
  “前世倒是见过过海东青,却不曾想这时代还有这等神物,可是比海东青神骏多了。”秦城打量着这只矛隼说道,“作为我们军人的宠物倒是不二的选择。”
  “前世?”乐毅疑惑的看着秦城,不过在听到秦城后面的话之后,乐毅便没心思去纠结这个问题,而是道:“我驯化这东西可不是用来作为宠物的!”
  “那是作甚?”秦城好奇道。
  “传递军情!”乐毅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顿时激动起来,“方才我已经给你说过,此鸟能日行千里,翻山越岭如履平地,若是用来传递军情,再好的马再好的骑士都赶不上他!”
  第三百零四章 朔方城,剑影与鲜血(三)
  “传递军情!”乐毅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顿时激动起来,“方才我已经给你说过,此鸟能日行千里,翻山越岭如履平地,若是用来传递军情,再好的马再好的骑士都赶不上他!而且以矛隼传递军情,安全性又增大了许多,即便是在敌境,也不用担心会被发现!”
  秦城前世只听说过飞鸽传书,而且知道古时确实有人驯化飞鸽用来传信,之前秦城也做过这方面的打听,只不过最终却只能无疾而终。如今却不曾想乐毅竟然驯化出这么一种神鸟来,着实是大出所望。
  秦城的情绪被乐毅调动起来,却没有一味兴奋,而是问了一个比较实际的问题:“这种鸟你有多少?而且就算是能够用来传信,你确定它在半路不会出现意外?”
  “矛隼极为难得,我几乎是搜遍了整个朔方郡,也不过得来三只。现在我已经在全郡下达了命令,若是发现矛隼,一律上缴,郡守府以高价收购。”乐毅说道,“不过要说到可靠性,我之前也做过实验,只要不出太大的意外,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况且,我们在传递情报的时候,可以作几手准备,以确保万无一失。”
  秦城这才满意的笑了,“看来你已经早有准备,如此我便放心了。”说着又道:“这种好事怎么不提前跟我说?这可是大事!”
  “我这不是才刚刚自己驯化了一只嘛?以前只看到别人驯化过的,自己没有亲自动手,因而不敢随意往上报。所以我先前才说,今日你来的正是时候。”乐毅解释道。
  “既然如此,你可以先跟李老将军之间建立一个联系试试,若是实行得好,不妨推之于整个汉军。”秦城给矛隼的发展作了一个大致的规划。
  “李老将军?”乐毅若有所悟的点点头,放了矛隼之后,问秦城道:“这回出使西域,可是九死一生啊,你可做好心理准备了?”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秦城笑道,“况且骠骑军做这种事早已不是一回两回,我这个主将更是轻车熟路。”说着又自嘲道:“最起码,能够保证自己不客死异乡。”
  “有你这句话我便放心了。”乐毅正色道。
  秦城笑笑,不再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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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乐毅又说了会儿话,秦城便回到驿馆,准备歇息。
  到驿馆看见秦庆之的时候,秦庆之来对秦城说道:“都准备好了。”
  秦城点点头,嘱咐道:“注意霍去病那边儿,不能让他有什么意外。”
  “诺。”
  秦城回到房间,房间里的油灯已经被点燃,在炕床上坐了一会儿,将环首刀卸下来放在矮桌上,不过却没有脱去身上的铠甲。
  如此过了约莫半个时辰,快要子时的时候,忽然想起了敲门声。
  敲门声很轻,但很有节奏。
  “进来。”秦城的右手下意识的放在了刀柄上,凝神看向房门。
  房门“吱吱”两声被拉开,却见一个曼妙的身影一下子窜进了屋子,然后反手迅速将门拉上。
  “你怎么搞得跟做贼似的?”秦城看到来人,顿时放松下来,将手从环首刀上挪开,眯着眼睛注视着来人。
  “这要是在草原,钻帐篷自然不用如此小心,但这是大汉,要是被人发现我就是长了八张嘴也说不清!”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伊雪儿。
  说这话的时候,伊雪儿将罩在头上的头巾拿掉。看她这个动作,秦城便想方才这厮是不是跳墙进来的。
  “你在草原上有钻过别人的帐篷?”秦城嘿嘿笑了两声打趣道,站起身走到伊雪儿身前,目光火热的看着她。
  伊雪儿这个时候鬼鬼祟祟的来找自己,傻子也知道是为了什么,秦城只是知道草原人民风开放,却不曾亲自体会过,自然也对所谓的钻帐篷习俗不是那么熟悉。/\/\../\/\
  “你认为呢?”伊雪儿抬着头直直的看着秦城眼睛,有些妩媚的说道,声音轻柔而带着诱惑性。
  “依我看自然是没有的,要不然你怎么会如此急切的跑到我这里来?”秦城双手环上伊雪儿的腰,只觉得纤细而富有弹性,不堪盈盈一握。
  “你还好意思说?”伊雪儿也主动的抱上秦城的脖子,将红扑扑的脸凑得离秦城更近了些,有些嗔怪道:“两年前离开朔方城的时候将我一个人丢在黑屋子里,一回去长安便是两年不见人影,是不是沉浸于家中一大一小两个温柔乡,倒是忘了北寒之地还有我这么个可怜的人儿在等着你?”
  “那怎么可能?天地良心,在长安的时候我可是恨不得天天跑到这里来!要不然我也不会给你写那么多书信不是?”女人都是听觉动物,就算是秦城没有想过伊雪儿他也会说想得死去活来,况且事实又确实如此,他自然不会吝啬甜言蜜语。
  “你还好意思提起那些书信?!”伊雪儿闻言却是娇恼不已,拍打了秦城结实的胸膛一下,用娇弱媚惑的声音道:“你都写得些什么东西,也不嫌丢人!害得人家......害的人家每当想你深切的时候,都是看着那些文字......哼!”
  豪放的草原女郎说到这里也终于露出娇羞的神情,低下头轻声骂道:“这是登徒子,流氓!”
  “都是看着我那些文字怎么样?”秦城邪恶的笑起来,脑海中却已经浮现出一副动人的画面:夜深人情,明月皎洁,思念难耐的佳人半躺在床榻上,一手握着书简,一手在某些地方剧烈的拨动,最终不时发出足以让每人男人都兽性大发的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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