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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虎王朝 [实体出版] (猛虎)


  猛虎军团是典型的阵地战强旅,但同样也打过很多漂亮的运动战。只是,他们的运动战主要是通过运动进行兵力的转移和集中,取得战场局部的优势地位,然後凭藉绝对优势的战斗力量,用他们最拿手的阵地战消灭敌人,获得最後的胜利。究其实质,这是运动战中的一种特定类型──运动阵地战,最终要通过阵地战笃定胜局。
  而即将面临的战争,是在广袤无边的草原上,两方皆以超逾十万的骑兵进行运动战。
  这里天宽地阔,战争区域极大;这里山峦、河流、草地、丛林,各种地形都有;这里四野无垠,纵横进退皆可。哪里都可以去,什麽方向都能走,当然,游牧骑兵也无处不在,哪里都可能冒出敌人来。
  在这样一种战场上,战线、阵地、前方、後方等都失去了意义;前进後退、直走横行,随君所愿;四面八方、前後左右,也随时可能出现敌人。
  这种形势下的运动战,将是一种纯净形式的运动战,不仅要在运动中进行兵力转移和集中,更要在运动中接敌、迎敌、歼敌。对於猛虎军团,这将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除此之外,游牧骑兵在运动速度方面具有传统优势,而带上了整个蒂奇斯的南迁族众後,贝叶和摩卢联军的速度却受到不小的拖累。
  不过,咱们也不须太悲观。光有速度者,往往欲速则不达。运动速度仅是影响运动的一个方面,除了速度外,行军路线、运动方向、地形条件,尤其是战场资讯掌控权等,都是影响运动战效果的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兵法之妙,存乎一心。没有必胜之军,没有必败之师,谁都有长处和短处,谁都不可能把所有优势都占满。谁将取得胜利,谁将笑到最後,关键在於,扬长避短,取长补短,以长攻短。
  包括著名的亲卫纵队、尖犀骑队在内的六千骑兵打马狂奔,一直到天完全黑了,方才选一块高地宿营。
  在临时搭成的帅帐里,丹西与身边诸将一起商议著下一阶段的行动步骤。
  「戈勃特有什麽行动没有?」丹西尚不知道正主已成傀儡,自己的对手已换。
  「鸠蛮大部队未到,戈勃特尚在聚兵。」巴尔博答道。
  「贝叶与摩卢呢?」
  「他们都得到通知,改变路线,朝渥锡河畔进发,预计今天晚上就能会师。」
  「凯日兰将军,你那边准备好了吗?」
  「一切就绪。」
  「你的千骑队虽然人数不多,可关系重大,」丹西簇眉道∶「有没有完成任务的把握?」
  「放心吧!我狗鱼的外号,可不是轻易得来的!」凯日兰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嗯,巴尔博,目前鸠蛮的秃鹫有什麽动向,战况如何?」
  「这两天,我们的猛禽队又消灭了两队秃鹫,自身损失六只鹰隼,受伤十只。鸠蛮人的秃鹫未经过空中搏斗训练,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巴尔博骄傲地答道。
  确实,丹西的两用型猛禽队完全可以压倒鸠蛮人的纯侦察型秃鹫队,逐渐把制空权抓到了手中,在高空资讯掌控权的争夺中开始占据了上风。
  「好!今後猛禽队要横扫九霄,见到秃鹫队就加以消灭!」丹西呼口气道∶「它们尤其要保护好贝叶与摩卢联军的高空,一定要把那里变成秃鹫们的禁飞区!」
  「是!」
  「孔狄,今後地面侦察任务会非常繁重,非常危险。蒂奇斯人是天生的好猎手,但我军方面,只怕菲尔一个人应付不过来。从今日起,你们俩共同负责斥候的侦察任务。」丹西沉声道∶「记住,在侦察敌情的时候,也要给游牧斥候一点厉害瞧瞧,绝不能让他们轻易知晓我军的动向!」
  「遵命!」
  「派往胡狼的使者怎麽样了?」
  「威达将军回报,古斯已经启程出发。」
  「嗯,大家下去分头准备吧!」丹西转向身边的侍卫官∶「霍夫曼,去把卡琳尔小姐请来。」
  众将允命而去。丹西负手而立,静静沉思,蹙著的眉头一直未曾舒展开来……
  本应是意气风发,逐尘碾土,将宿敌戈勃特灭族,把游牧蛮族杀得鸡飞狗跳的北上追击和南下迁徙,现今却成为草原残存各部兵马围追堵截的对象,不得不惶然逃窜,以求脱险南归。形势变化之剧烈,造化之弄人,可见一斑。
  不过,丹西可不是俯首听其自然,任由命运摆布的主……


第二十二集 第二章
  冻土高原南部,山河纵横,地形复杂。
  在这里,山连着山,山叠着山,山外有山,山上有山,陡峰一直插进云霄。
  山顶上,风卷着像棉絮一样的雪花漫天飞舞。山腰和山脚下,丛林莽莽,小路盘肠,各式各样的峡谷岔道,简直是数不胜数。
  有两条大河经此处。
  一条是拐了个弯的古拉尔河,自西向东横过。一条是古拉尔河的主要支流──渥锡河,呈一个翻倒的“卜”字形,从西北向东南汇入古拉尔河,在交汇的两河口处,形成一片肥沃的冲积三角洲。
  如果排除那些孤山余脉、小河溪流,就整体而言,可以说两道大山脉和两条大河流构成了这个地区的总体框架。
  西边的鹰王山脉和东边的瓦莲山脉隆起为这一地区的骨架,渥锡河与古拉尔河连接为这一地区的两条血脉。
  鹰王山脉、渥锡河、瓦莲山脉,形成一个向左倾倒的“川”字,由南向北一直延伸到古拉尔河为止,被这条横流的大河截住。如果加上古拉尔河这一横,又成了一个不规则的“山”字。
  山区往南,就是与南部草原接壤的过渡地带──起伏的丘陵地区。往东,则是一望无际的平坦的东草原。
  丹西改变贝叶和摩卢会师鹰王山脉中段,沃萨冬令基地──鹰巢峡谷的原定计划,也不是直接向南扑往古拉尔河,而是将两军的会师地点向东、向北平移到渥锡河畔,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反覆锤炼后做出的决定……
  渥锡河畔,以飞马军团为主力的贝叶北进骑队与蒂奇斯南迁族众胜利会师。
  两支部队都有些劳顿不堪,北进骑队奔袭多日,转战千里,蒂奇斯族众扶老携幼,拖家带口,也是长途跋涉。不过,汇合一处后,兵力立变雄厚,骑兵多达八万,无论是胡玛战士、猛虎战士还是蒂奇斯兵民,安全感都大增,渥锡河谷也洋溢著令人陶醉的喜庆气氛。
  会师的两边都在好奇地打量着对方。
  胡玛人穿着羊皮袄,与草原上的游牧民类似,不过其作工显然要精致许多,而其武器则一律是式样独特的钩月弯刀。
  猛虎骑兵穿着金灿灿的轻甲,两排纽扣银闪闪的,戴着插有猛虎标记的头盔。他们拿着统一制式的武器,穿着珵亮的军靴,队列走得整齐森严。
  小伙子们的军姿仪容,在那些刚从森林里跑出来的蒂奇斯人眼里,就如天兵天将一般令他们惊叹。更有无数少女的秋波,频频朝这些盟军战友们递去。
  对于蒂奇斯人,胡玛人和猛虎骑兵在大荒原和草原追击战中都曾见过,不过,基本上看到的都是成年战士,老头、女人和孩子等,见得还是比较少的。
  蒂奇斯战士全身兽皮,脸涂油彩,嘴插獠牙,几万这样的人聚在一起,倒也让人开了眼界。
  这些战士身上的皮甲非常的结实坚固。女人们用骨针穿上翎根、皮筋等,将兽皮缝合成厚达三层的皮制战甲。
  依部落或家族的不同,战士们身上的皮甲类型各异。有的战士穿鲛鱼皮甲,有的战士穿野牛皮甲,而摩卢的亲族部落则穿着熊皮甲。
  不知道是审美观念的不同,还是想在战场上吓唬敌人,蒂奇斯战士往往在脸上戴张兽皮面具,或者将脸涂成青面兽的样儿,再插上几根骇人的獠牙。
  其他非战斗人员一般也穿兽皮,不过,因不用打仗,故而多是轻便的羊皮、獐皮、麂皮等,一般而言,妇女的皮衣要漂亮整洁许多。
  前面说过,蒂奇斯是一个以狩猎为主要生存方式的民族。虽然因人口的增多,需要增加食物来源的稳定性,蒂奇斯人也养有畜群,并有比例逐渐加大的趋势,但整体而言,牲畜的数量要比游牧民族少得多了。这次迁徙,他们主要是吃货车上运载的各式野味腌肉、干鱼片、干果等,沿途也顺路打些草原野兽、捕些河湖鱼类尝尝鲜。
  为了增强本族的文明开化程度,摩卢颁令禁止了吃食战俘等野蛮习俗,宣告采用中央走廊的商都语记载本族历史等一系列进步措施。
  在摩卢的领头和马塞拉斯的布道下,全族还统一皈依了基督教。不过,目前大家的宗教信仰尚不够坚定,信奉自然界的万物神灵,崇拜祖先者,仍然大有人在。在此生死存亡关头,马塞拉斯等人也无暇顾及,只好留待南迁成功后再考虑如何移风易俗。
  军民联欢,盟友共庆的时刻,族长摩卢的帐幕内,摩卢、贝叶、提奥、马塞拉斯、穆斯塔法等人也在聚会面谈。不过,与外边的喜庆气氛有点格格不入的是,帐内的气氛有些沉重。
  “奶奶的,则尤那个瓮桶,平时蔫不啦唧的,关键时刻竟然坏老子的大事!”摩卢愤然道:“让我抓到了,我要生吃他的脑髓,看看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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