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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枭雄 (高月)


.........

元庆快步回到小院,老远他便看见一个瘦小身影在院墙上鬼鬼祟祟,一条腿已经搭上院墙,看此人样子,他正准备翻墙。

元庆的怒火腾地一下从心中燃起,就是那个马管事,王八蛋!竟然敢来欺他婶娘?

他大步冲上去,一把将此人从墙上揪下来。

马管事早已升为杨府帐房大管事,在府中颇有实权,在府中有个绰号,叫做‘马财神’。

他怀中揣了几吊钱,趁元庆和妞妞都不在家,便想来占沈秋娘的便宜,他已经得到内府的确切消息,将把沈秋娘许配给他,令他心花怒放,他早就看上这个女人,虽然是寡妇,但长得美貌白皙,据说还是江南名门之女,如果能娶她,他宁可少活几年,而且她的女儿也是个美人胎子,等将来长大,嘿嘿......

虽然还有五天才是上元节,但他已经急不可耐,来送点小恩小惠,再看看有没有机会占便宜,他知道沈秋娘不会开门,便想偷偷潜入。

此时他被元庆一把揪在空中,回头看见元庆凶狠的眼睛,他吓得魂飞魄散,连忙将钱送上,“元庆,我给你钱,你放了我!”

元庆一把扯掉钱,他捏紧拳头,对准他的大黄牙狠狠一拳砸去,只听一声惨叫,他的两颗大黄牙被砸飞,元庆将他扔出数丈远,怒喝一声,“给老子滚!”

马管事吓得连滚带爬,跌跌撞撞逃走。

这时,门开了,露出沈秋娘白皙的脸庞,她听见惨叫声出门查看,却见是元庆,不由一愣,“元庆,你在和谁打架?”

“没事,一条赖皮狗!”

沈秋娘探头,见门外撒了一地的钱,墙边还有几块砖,她忽然明白了什么?便冷笑一声,“很好呀!癞皮狗进来,我正好一刀宰了它。”

她把元庆拉进院,“饭已经好了,去吃饭吧!”

若是往常,元庆肯定一声欢呼冲进厨房,但现在他没有心思,把十吊钱递给婶娘,“婶娘,明天你去看看宅子,我们先租房也行。”

这两年,他们已经攒下三千余吊钱,兑换成三十两黄金,但去年秋天开始,物价飞涨,房价也随之大涨,元庆刚进京之时,三千吊钱可以买六亩大宅,现在贬值两成,在京城只能买一座五亩的中大宅,不过他们手上是黄金,倒没有贬值。

现在买房钱是有了,但沈秋娘是附庸奴籍,不能买房,而元庆还小,只有到十八岁成丁后,才能独立买宅。

沈秋娘是担心杨府不准元庆搬出去,她舍不得和元庆分开,所以对买房租房一直不太热心。

“房子之事再等等,你先去吃饭!”

元庆没有心思吃饭,他快步向自己房间走去,他停住脚步又问,“婶娘,妞妞呢?”

“她去练武场练习射箭了,让你回来后去找她。”

“哦!”

元庆回到自己房间,他迅速从墙角挖出一只铁盒,铁盒里就是两年前那把宝石金刀,今天要发挥它的作用。

金刀光耀依旧,刀鞘和刀柄上的宝石在昏暗的光线中闪烁着璀璨的光芒,外面传来脚步声,他连忙把金刀揣入怀中。

“你不去吃饭,还在这里做什么?”沈秋娘奇怪地问。

“婶娘,我一颗丹药落地了,我在找呢!”

元庆站起身,又笑道:“算了,晚上再找吧!婶娘,郑夫人让我现在过去一下。”

“好吧!你快去。”

元庆快步走出房门,沈秋娘却又叫住他,“元庆,你要记住了,那是你正房母亲,不准无礼!”

元庆笑了,“我又不是五岁孩童,婶娘放心吧!”

他转身跑出院门,沈秋娘望着他露出院墙的头,轻轻叹口气,“真快啊!一晃已经十岁,长得这么高壮。”

她又回头看了看墙角,见墙角被挖开,地上扔着一个空铁盒子,她有些奇怪,这孩子,在墙角埋了什么东西?

........

【晚上还有一章,会晚一点,十点左右】

第二十九章 金刀赎奴

元庆来到了内眷居住的后宅,杨家规定,十五岁以上杨氏子弟不得随意入内宅,元庆不在此列,虽然当年郑夫人严令不准他进内宅,但时隔七年,这条命令早被人遗忘,不过元庆也从来不进内宅。

也是巧,元庆刚进内宅,正好遇到郑夫人。

一般而言,丈夫携妾在外为官,妻子在家侍奉公婆,这是官场惯例,可自从元庆这个私生子出现后,郑夫人便打破这个惯例,七年来,她一直跟随丈夫在外地为官,只有新年和中秋回京城一趟。

郑夫人今年已经三十余岁,她生有两子两女,长子杨峻已十五岁,连最小的女儿杨娇花也已六岁。

在外七年,杨玄感早已不把元庆放在心上,但她不会忘,她是女人,她怎么可能忘记丈夫还有一个私生子,每年她都要审核给元庆的例钱,别人都有增加,惟独她不准给元庆加钱,她骨子里觉得元庆是对她儿女一大威胁。

虽然郑夫人没有忘记元庆这个人,但她却忘记元庆长什么样,眼前这个高壮少年的突然出现让郑夫人吓了一跳。

“你是谁?”

她厉声喝道:“这里是内院,谁让你乱闯!”

元庆一眼便认出她,高高的颧骨,薄薄嘴唇,一副尖酸刻薄模样,元庆心中对她反感之极,但婶娘和妞妞的奴契捏在她手上,使元庆只得忍下心中反感。

“我是元庆,有要事向母亲大人禀报。”

“元庆?”

郑夫人向后退一步,上下打量元庆,七年前那个孩子竟然长这么高了,她心中忽然生出一丝嫉妒,她儿子杨峻已十五岁,却比元庆还矮一截,真是不公平。

“你来做什么?”郑夫人冷冷问,嫌厌之情溢于颜表,从一开始她就不喜欢元庆,现在元庆比她两个儿子都高,她心中更是反感。

元庆感受到郑夫人语气中的厌恶,他忍住气,依然恭恭敬敬说:“我有重要事向母亲大人禀报,这里不方便。”

“我不是你母亲,你有什么事就直说!”郑夫人冷冷硬硬道。

“好吧!我有一件稀世之宝,要献给夫人。”

元庆从怀中摸出小金刀,夕阳下,刀鞘上的宝石熠熠生辉,郑夫人眼睛一亮,贪婪之心生出,她装模作样想了一下,便点点头,“既然如此,到我房里去说。”

她转身向自己院子走去,后面跟着她的几个丫鬟,郑夫人的院子是一个非常幽静的小院,四周被翠竹包围,中间是一面池塘,一座白玉小桥弯弯曲曲通向她的寝房。

郑夫人是荥阳大世家郑氏嫡女,从小深受诗书音乐的熏陶,但不管她的性情如何高雅,都难以掩盖她的一大嗜好,她极爱金玉珠宝,其实这也是女人的通性,很少有女人不喜欢,只不过她表现得与众不同,别的女人是把珠宝金玉当做一种财富,而她是当做一种收藏品。

她尤其喜欢名贵宝石,当年她出嫁时,她的一份主要嫁妆就是一串由二十四颗名贵宝石穿成的项链。

虽然她极为反感元庆,但元庆的这把宝石金刀却让她十分动心,宝石金刀就在她手上,柔亮的灯光下,她白皙的手指轻轻抚摸刀鞘上的一颗颗上好宝石,尤其刀柄上那颗罕见的水蓝宝石令她怦然心动。

“你是从哪里弄到?”

郑夫人锐利的目光直刺元庆,她很奇怪,自己一个月只给他们五吊钱,他怎么会有这种价值千金之物?她很想知道。

元庆淡淡一笑,“因为我的例钱不够吃饭,所以我去打猎为生,这是我用一只金钱豹和胡人换来。”

停了一下,元庆又自嘲地笑了笑,“我知道我的身份不配拥有这种名贵之物,所以就献给夫人。”

虽然元庆的话语中带有一丝嘲讽,但郑夫人的心思已经完全被这把宝石黄金刀吸引住,她没有听出元庆的讥讽,从自尊来说,她不应该接受这把金刀,但金刀上宝石的光辉已经使她心中难以抗拒。

“那你想要什么?”

郑夫人又盯着元庆,这一点她很精明,她知道元庆不会无缘无故送金刀给她,他们之间应该没有什么母子亲情才对。

“按理我不应该提任何要求,这应是我的孝心,但也我知道夫人不会接受我的孝心,所以我会让夫人心安理得地收下它。”

元庆目光一挑,也同样锐利地盯住郑夫人的眼睛,他一字一句道:“我用这把宝石金刀赎我乳娘和她女儿的奴身。”

隋朝的规定男奴随男主,女奴随女主,当年杨素把沈秋娘赏给了儿子杨玄感,沈秋娘和妞妞的奴契便落在郑夫人手中,尽管杨府的主母贺若云娘可以安排沈秋娘配给马管事,但要去除沈秋娘和妞妞的奴籍,只能由郑夫人决定,贺若云娘也做不了主。

郑夫人沉吟片刻,她知道沈秋娘要配给马管事之事,她的婆婆贺若云娘已经给她打过招呼,她没有反对,得给婆婆这个面子,她已想好换一个人抚养元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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