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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起波斯湾 [精校] (不笑生)



尤其眼前有一个丰满的熟女时,那感觉就更让人难以自拔了。尽管如此,赵旭还是坚持着他底线。

“不,我不能扔下他,而且我猜蒙古君臣也不会愿意一个赵家的人来当他们的大汗。所以,我没有那个痴心妄想!”

海迷失皇后看着赵旭的黑眼睛,不知为何她感觉眼前的男人,比之她以前所有经历过的男人都有吸引力。事实上那不过是她每一次吸“二手烟”而且吸的还是“有毒”的“二手烟”。因此说起话来的时候,虽然她还在努力控制着一切,但此刻她的需要已经让她慢慢的做了更多的事情。

沙发放在酒杯的平坦处,皇后海迷失像是个少女那样,纤纤的玉手在玩弄自己手前的帔。眼睛却在看着赵旭,心中焦急着希望,这样沉闷的谈话能够早些结束。

“其实他有什么好,虽然我得说月烈那丫头是个好姑娘,可是你现在身处的可是蒙古帝国的皇宫呢!”

哪一个东方的皇宫里不是美女成群呢?甚至蒙古帝国的皇宫里,是来自他们征服的所有国家、民族的各个地方,各种不同美丽的女人都有。看赵旭的模样,怕也是个喜欢女人的人。当然以他的实力,喜欢女人根本不算是什么毛病。

就好像以赵伏波的实力,依靠军火来控制盟国,甚至依靠自己的实力控制了半个世界。如果他喜欢,那么随时都可以占领那些地方。不过赵伏波高段的地方在于,他不占领那么多土地。在这交通、通讯极不发达的年代里,很容易造成如同北美独立的情况。

而他现在,只需要把“华夏帝国皇家科学院”固定在“华夏帝国”的首都,只需要通过皇家义务教育系统,把国内的科学人才集中起来。那么他永远也不必担心,会有什么领土独立的问题。就好比当年的美国的独立战争一样,没有法国人的帮助,没有自己制造足以匹敌的武器的能力,那么美国的独立就一定会失败。

那也证明了另外一件事,就是依靠政治、权谋、手腕甚至是法律,都很难保证那么遥远的土地可以永远归属于一个国家。但科技的差距,就像得无论多么遥远的土地,都永远不可能离开“华夏帝国”。科技的差距,也会让全球没有一人国家敢于赞成并且帮助他们独立。

还是一句话,当科技的差距以“质”为区别时,那么权谋、手腕以及被某些人抬到天上去的“政治”,都是些如同狗肉上不得席面一样,都是些不值一提的东西。

“是啊,我知道你的意思,不过你得要明白。他实际上对我们构不成大的威胁,真正的威胁远在天边,甚至有可能会让我们失去一切!”

听到赵旭用“我们”这个词,皇后海迷失感觉她的付出将会得到应有的回报。虽然她不知道更多的事情,对于阿拉伯方面发生的事情仅仅只是听说。但她怎么也弄不明白,那些人如何能够打败蒙古哥大将军率领的蒙古精锐。在她来说,征服了半个大宋、整个罗斯、半个西亚与半个欧洲的蒙古精骑,应该打便天下都找不到敌手才对。

不过眼下她对于蒙古精骑已经没有那样的信任了,最少在赵旭打败了孛儿只斤·阿里不哥麾下的10万大军之后,她知道蒙古精骑不在是天下第一了。这也是她为何一见到赵旭,就如此对待的原因。因为作为凭子掌朝的她,太需要一股强悍力量的支持了。

“你说的是你那个兄弟赵伏波吧,他是个什么样的人,难道旭爷您也打不败他吗?”

说到赵伏波的时候,无论因为他父亲赵纬南真正得到了师诗的心,还是因为他得到了黄沙城里的一切,尤其是舒钰儿这样的姑娘,都让赵归要妒忌的发狂。因此一提到赵伏波的名字,他立即就变得有些生气。

“他……那个混蛋就是混世魔王,你怕不知道,这火器却是他最先用的。由此可见那个混蛋的本领有多大,不过我要说他对你们蒙古人一点也没有好感,按那个小子的脾气,只怕你们蒙古人在将来就剩不下几个了。所以我们才需要其他人去打他,而我们留在这儿好好钻研火器,假以时日之后,也许尚可一战也!”

赵旭说的话未免吓住了皇后海迷失,在她眼中眼前的赵旭掌握的就是足以控制整个蒙古帝国的军队。虽然能不打起来最好,但有了他的支持儿子的汗位就没有问题,而自己的称制也就没有问题。因此,赵旭提出的条件,她不得不满足。

“唔,好吧,看在你的面子上,可以让他当他摄政王,而且如果他当摄政王的话,我们就可以说,将来谁拿下了大宋,谁就是蒙古的大汗。而我们……”

说到这时的时候,明显就是一个“渔翁得利”的打算,赵旭如何听不明白呢。可他还没有来得及思索的时候,皇后海迷失的珠圆玉秀的脚却已经落在了他的腿上。

躺倒在柔软沙发上的时候,赵旭早已经脱了战靴与袜子。而这时当寻涂着红指甲的脚趾在他脚上滑过的时候,一股如同过电股的酥麻迅速充斥了他的全身。

在美酒与鸦片的双重作用下,赵旭真的沉醉进去了!

第十一季 实在不懂事 第60章 温暖的火焰

就在赵旭与海迷失皇后,因为烟草之中的鸦片而真的迷失,做起那种在兲朝许做、许看不许说的事情时,真正的不速之客,正在迅速的靠近蒙古帝国的都城——哈勒合林。

说起来很搞笑,事实上很悲哀。因为那正是那种伪君子的标准行径,就好比在满清时代,可以迷恋小脚但绝对不允许成为一个有脑子的,可以进行思考并研究科技的人。那样的话,唯一的结果就就是被发配边疆。只要自己还能再活500百年,哪管儿孙在洋人面前,只有变成一条摇着尾巴的狗。

这个笨猪是谁呢,猜不到的人就不予置评了!

在这寒冷的冬夜里,披星戴月前进的是一支仅有3000人的枪骑兵,他们骑着“出口型最战马”,身上披着黑色的斗篷,甚至他们装备的羽林铠系列的骑兵甲同样是黑色的。这一反许多国家对于盔甲追求华丽的趋势,他们有些像拥有迷彩的半硬式盔甲前的“华夏军”。最少这样的军队在夜间的时候,是不容易被发现的。

当黑色的斗篷把他们的身体包住的时候,他们就像是草原上行动的一条乌黑的长蛇。在这条长蛇的附近,这着许多小型的汽灯,它们明亮的光芒将附近几十米的地方照得通亮。骑兵大队的中间,是长长的一列四匹马拉的6轮大车。它们宽宽的大板轮无论在草地、沙地都可以顺利通行。

从地面上的车辄里看得出来,这些马车全都是重载的车辆。无疑补给对于枪骑兵们有着重要的意义,虽然他们每人带着500发通用型子弹。

前面说过,这些武器是“华夏帝国”的皇帝大婚以及登基之时,向所有盟国开放的新式装备——连射火枪。这包括了左轮手枪与步枪两种装备,它们都使用同样的弹轮,因为也就有了同样的子弹。这样的配置显然并不是为了进行远距离射击的,因为有了“地狱使者野炮”的人军队,并不需要太远射程的步枪。

他们的火炮完全有能力在1500米的距离把他们敌人的阵形轰散,而枪骑兵在200米之内的作战,连射的特性,真的让它们可以进行最密集的打击。最少每个步兵在不装子弹的情况下,能够完成8次射击。

虽然如此,这支枪骑兵还是装备了斩将刀。这在一定时间里,不可能被淘汰的武器。而不像是“华夏帝国”,他们的枪骑兵已经不再装备战刀,而是全凭火炮的打击与密集火力的杀伤。

率领这支用连射火枪装备起来的枪骑兵的人是孛儿只斤·班秃,他率领着他们是向整个蒙古帝国传达一个信息。那就是今天的钦察汗国,并与蒙古帝国不再有任何关系。同时钦察汗国将接受所有愿意臣服于钦察汗国阿速台汗的蒙古,最后的消息就是,蒙古帝国多数人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时间,已经开始了倒数。

对于“侵略者”没什么好说的,不仅仅是打退,又或者说打败。“华夏帝国”对于侵略者唯一的处置办法就是,斩尽杀绝,不留后患!

“华夏帝国”的决心,孛儿只斤·班秃不会有任何怀疑。因此他接受了兄弟钦察汗国阿速台汗的命令,统领钦察汗国唯一的枪骑兵,并配备了一个25门“地狱使者野炮”的炮队前往蒙古帝国。按说这样的实力,如果弹药足够的话,攻下整个蒙古帝国也差不多。

但问题在于“华夏帝国”的皇帝,绝对不允许这些地方再存在任何敌人。为了不给钦察汗国本身的存在带来危险,孛儿只斤·班秃的军队,唯一的用途就是自保,另外就是要带领他们家族的,愿意跟随钦察汗国阿速台汗的人离开这儿。

草原上苍茫冬夜里的景色,并不美丽。尤其是强烈的旱灾发生的时候,就更是如此。不过这不影响孛儿只斤·班秃与他手下的补给问题,他们的大车上,有着足够的弹药,也有着足够的炮弹。如果只是自卫的话,那么这样的火力强度太够了。另外就是,沉重的大车里,带着足够的饮用水、食物、马料。

尽管如此,在迎着草原上干旱而又多少有些寒冷的夜风,孛儿只斤·班秃的心中却极不平静。如果说对自己的兄弟钦察汗国阿速台汗没有一点意见,那也不能表达足够的人性。虽然他知道,他该有这样的想法,更不能有这样的想法。因为“华夏帝国”的皇帝不会喜欢,而且自己有任何异动,都可能会带来巨大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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