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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警 (黑天魔神)


唐元在旁边开玩笑道:“要我说,这家伙该不会是个女人假扮的吧?”
顾德伟奇道:“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张红霞的亲友圈子里就没几个男性朋友。”唐元把双手一摊:“她的朋友绝大部分是女性。你再看看案发当晚的监控录像,那男的戴着口罩,还有墨镜和帽子,明摆着做足了准备,不想让人认出来。”
这话如电光火石般蹿过虎平涛的大脑。
他恍如梦醒,张口叫出声来:“……女扮男装……伪装……道具……等等,我好像明白了。”
几个人纷纷看着他,就连张艺轩也扔掉手上正在撕扯的丝袜,走了过来。
王雄杰敏锐地问:“小虎,你想到什么了?”
“不在场时间证明!”虎平涛神情激动:“王队,我们调查过的所有人不在场时间证明,只有王永昌是漏掉的。”
按照正常程序,张红霞亲友圈里所有人都做了不在场时间证明。
张父张母当晚跳健美操,十点多回家,有小区出入监控为证。
张红超当晚外出与朋友喝酒,有四个人证。
至于张红霞的同事,也各有证人,表明他们不在作案现场。
唯一例外的就是王永昌。
他自称那天下午在单位上画画,晚上回到宿舍休息。虽说理由很充分,却没有证明人。
王雄杰面露疑问:“小虎,就王永昌那体格,软绵绵的,别说是腹肌了,就连胸肌也看不出来啊!”
虎平涛连忙道:“肌肉是可以伪装的。”
王雄杰奇道:“怎么伪装?”
“塑胶道具、肌肉型伪装服,还有自制的软质物都可以。”


第七十七节 贫穷
虎平涛眼中闪烁着自信的光芒:“刘得滑以前有部电影,叫《大块头有大智慧》。他当时扮演角色的时候,就是穿了一套硅胶服,在身上粘贴了大量的假肌肉。”
顾德伟听得频频点头:“那部电影我看过,影评也是这么说的。不过那种硅胶做的假肌肉粘起来很麻烦,穿戴要花很多时间。”
“那是以前,现在的硅胶服有了很大改进。”虎平涛随手点开手机页面:“套宝和精东上都有,有充气和液体注入两种,这些比较廉价。当然也有贵的,两万多一套,那个就是实打实的软质物填充。”
这是个稀罕事物,王文雄接过虎平涛的手机,仔细地看着,发出赞叹:“这做工虽然粗糙了点儿,可要换了是晚上,光线暗淡,不凑到近处还真看不出来。”
“要不是唐元提醒,我也不会想到这一点。”虎平涛认真地说:“我之前一直在思考案发当晚前后两段视频的时间差。从小区入口到二十一幢单元门,前后也就一百多米,那个男人带着张红霞足足走了五分钟。中间这段时间他干什么去了?”
张艺轩带着郁闷的心情,闷闷不乐地说:“如果是王永昌乔装打扮,那就可以解释所有的问题————他平时很少锻炼,体型偏瘦,张红霞体重五十五公斤,个子又高,以王永昌的体格,根本背不动也扛不动,只能拖拖拉拉几乎是抱着走。可是这样做很容易让人看出端倪,所以他只能在进入小区的时候拼命装作正常搀扶。以他的体力,要做到这点很困难,所以挣扎着从小区门卫经过,来到背角的位置,他就必须停下来休息。这样一来,两段视频长达四分钟的间隔,也就顺理成章。”
感觉在案情分析上落了下风……偏偏他是个争强好胜的人。
虎平涛道:“他特别选择了半夜送张红霞回家,只有这样才能避开小区保安。王永昌经常出入小区,门卫与他很熟,所以必须戴上口罩和墨镜,掩人耳目。”
“更重要的是他有过表演经历。王永昌是个演艺迷,他外出采风的时候,好几次当做群众演员。他对硅胶道具应该很熟悉,无论粘贴还是穿戴都不难。”
这些理由足以使案件明朗化,张国威却觉得还有一个疑点很难解释:“尸检报告已经出来了,死者肚子里的孩子是王永昌的。虎毒不食子啊!综合各方面的调查材料,王永昌不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要说他和张红霞之间有矛盾,这我信。可要说他因爱生恨,连自己的亲身孩子都不放过……这实在有点儿说不过去。”
王雄杰快刀斩乱麻:“这些都是旁枝末节,其中肯定还有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不管那么多了,现在集中力量查王永昌,查他的网购记录。硅胶服这玩意儿可不好买,至少我在省城这么多年就没见过有卖的。另外,小虎你带人负责布控,看情况抓人,随时与唐元那边联系,搜查他的宿舍。如果能找到硅胶服,那就是铁证。”
……
有了准确的查找方向,一切都变得顺利。
网监总队和电讯公司反馈的消息表明:王永昌曾于半年前从电商平台上购买过一套软质橡胶服。
这不是昂贵的硅胶制品,而是廉价的替换物。严格来说,相当于岛国动作片《女特工调查x集团系列》,很常见的黑色紧身衣。区别在于这种紧身衣表面有着一个个按照人体结构预制的插槽。比如胸肌,只要把网购橡胶套装对应的“胸肌一号、二号”两块软质物充气填充,涂抹粘胶,嵌入对应的插槽,穿在身上,并做稍微的适应性调整,哪怕是从小患有佝偻病或营养不良的枯柴瘦鬼,瞬间就能变成令无数人向往憧憬的肌霸型兄贵。
王雄杰立刻下达了抓捕令。
很少有人能在接受警方专业审讯的时候,面不改色心不跳,以谎言搪塞过去。
王永昌也不例外。
起初,他百般抵赖。
唐元带着人从他宿舍里搜出了那件橡胶服,加上案发当晚的小区监控视频,他再也无法维持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
……
我叫王永昌。
金沙江边的人都很穷。在我的记忆里,别说是我家了,整个村子都是穷人。
古话说得好:读书可以改变命运。
我从小就喜欢画画,这种兴趣爱好甚至一度超越了日常课程在学习中的重要性。我是比较幸运的,小学时候就遇到了一位来自东部发达地区的教育志愿者。她教会了我素描基础理论,还送给我人生中第一份礼物————一套二十四色的马利牌水粉颜料。
我一直认为,在艺术方面,个人天分很重要。
小学时代,我成了整个学校绘画最棒的学生。
毕业那年,小学老师离开大山,回到了她的城市。
临走前,她鼓励我:你是我见过画画最好的学生。坚持下去,你会成为世界级的艺术家。
小孩子都喜欢听类似的话,虽然只是凭空画大饼,可这样的空虚大饼在当时的我看来是如此美味,也成为了我人生奋斗的第一针兴奋剂。
后来,我考上了县中。
学校太远了,我必须走二十多里的山路才能到校上课。除了住校,我别无选择。
上下学的时候乘公车?呵呵,这是一种奢侈的幻想。没去过我们村的人永远不会明白什么叫做“山路崎岖”,生活在平原上的人对此无法理解。
我仍然喜欢画画。
我也逐渐明白,比起正常意义的上学念书,绘画必须付出的经济成本和代价极其昂贵。
单“颜料”一项,就是远远超过作业本、钢笔、墨水等学习用品的最重要消耗品之一。
周末和放假的时候,我背着箩筐在山里到处游走,疯狂寻找所有能卖钱的东西。
听过《采蘑菇的小姑娘》那首歌吗?
夏天,每逢雨季,山上的针松树下就会长出一窝窝的野生菌。牛肝菌、见手青、鸡枞、虎掌菌、猪拱菌、鸡油菌、干巴菌……真正是味道鲜美,可口又天然。
我却舍不得吃,全部送到集市上,买给那些专门收购野生菌的人。
就拿见手青来说吧,那些人给出来的收购价,只是每公斤几块钱。可他们把收来的菌子送到省城这样的大城市,转手就能卖几十块,甚至更多。
这还是很多年前的事。
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这个世界充满了不公。如果我和那些收菌子的人一样,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我就能来往于山村和城市之间,轻轻松松赚大笔的钱。
文人,尤其是搞艺术的文人,都他嘛的敝帚自珍。
“画画”与“绘画”是两种概念。前者只是自娱自乐,在纸上画着玩;后者才是专业,专指素描,还有色彩。
我上初二的时候就决定了一定要考艺术院校。
县城里虽然有美术补习班,却是要收钱的,而且很贵。
家里穷,爹娘整年在地里刨土坷垃,贫瘠的土地上只能种出玉米、土豆和辣椒,换季的时候再种点儿豌豆肥田,所有这些就是全家人的最重要经济来源。
我是家里最大的孩子,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两个妹妹。
小时候我经常做梦,梦见家里只有我一个孩子,爹娘把家里的钱集中起来供我上学念书,我再也不用冒着酷暑在山里捡菌子,再也不用被野草也荆棘割伤皮肤,再也不用满身臭汗,像狗一样把采来的菌子送给那些收购者,任由他们挑挑拣拣,随意开价,用仨瓜俩枣的钱就能抢走我的辛劳所得。
是的……是抢,我一直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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