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 (十步杀一仙)
- 类型:都市重生
- 作者:十步杀一仙
- 入库:04.13
整个排练室,所有人陷入呆滞。
见到乐队老师的表情,吕娟又连连摆手:“各位老师千万别介意,张钧导师不是说你们的水平不行。而是……而是……”
为首的中年老师却是十分激动,打断了吕娟的话:“真的?”
吕娟用力点头:“真的!”
接着,小姑娘连忙将刚刚导演工作室发生的事情简单叙述了一遍。
轰!
下一秒,排练室陷入沸腾。
“张钧老师的御用乐队?”
“我的天!”
“不可思议。”
“……”
中年老师大喜:“好!很好!我本来就觉得《曾经的你》这样的摇滚,我们乐队没有把握去伴奏。现在有张钧老师的御用乐队,那么我们就可以全心全意来排练《江南》了!我心里一块石头也终于落下。吕娟,放心吧,我们非但不会介意,而且还会特别开心,哈哈哈!”
林轩同样没想到,张钧居然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良久后他才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此情此恩,自己记在心里即可。
……
……
半小时后,番茄台高层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通过了张钧启用御用乐队支持林轩的会议。
虽然张钧表示并不会收费。
但番茄台依然给出了百万出场费,表示谢意。
因为“烈焰”的出现,势必会让几天后的《华夏梦之声》决赛添上浓重的一笔风采,其产生的反响远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
一小时后,张钧一个电话打给了“烈焰”。
三小时后,有记者在余杭机场拍摄到,久未出现的华夏顶级摇滚乐队——“烈焰”,全员出动,全副武装登上了一架专机飞往魔都。
这个新闻发出去后,瞬间引起了全网热议。
因为音乐圈子里的人,以及无数歌迷都知道,“烈焰”是张钧的御用乐队,这支华夏顶级的摇滚乐队只会在张钧唱摇滚的时候才出现。
无数人猜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第七十一章:征服!
甚至许多歌迷激动得颤抖。
烈焰出现,代表着张钧一定会登台。而作为当今华夏音乐扛鼎人,当红天王歌手。张钧已经多久没有在公众场合登台演唱了?
太久!太久!
正因为如此,歌迷们见到“烈焰”出动,才几乎陷入疯狂。
“天哪,真的是‘烈焰’乐队!”
“而且是装备齐全的团队!太罕见了!”
“钧哥要登台演唱了?”
“绝对是的,不然‘烈焰’不会去魔都。”
“可最近根本没有张钧唱摇滚的消息啊?”
“是不是假消息?”
“……”
众说纷纭。
不过很快,许多人变得一脸迷茫,因为张钧的经纪公司表示,最近张钧并没有登台唱摇滚的打算,可“烈焰”乐队为何去魔都?而且还装备齐全,包机前往?
“绝对有大事情。”
“必须的!”
“别相信经纪公司那张破嘴。”
“兄弟们,去魔都蹲点啊!”
“……”
对于网上的热议,林轩并没有关注,下午五点左右,在番茄台的12号排练室,他看到了远道而来的“烈焰”乐队。
五个差不多三四十岁的男子,每一个人都极具特色,目光炯炯打量着林轩。
身上自然散发出来的气势,远不是番茄台的乐队能够比拟的。
这就是华夏顶级的乐队,只是站在那里,都让人心中震荡。
张钧一一介绍着来人。
林轩则认真听着,虽然这五人全都是音乐圈里的大佬,但他还真不认识对方。
五个人:
第一个:老猫,是为首的长发男子,穿着一件亮棕色的衣服,为主音吉他。
第二个:天火,穿着黑色的T恤,浑身肌肉爆发,短头发竖起,看起来强劲有力,为节奏吉他。
第三个:零点,一头银色头发极为耀眼,嘴角有着不羁的笑容,为贝斯手。
第四个:锁王,黝黑的皮肤,令人窒息的肌肉线条比天火还夸张,为鼓手。
第五个:浮生,唯一一个长得斯斯文文的男子,笑容温和,为键盘手。
介绍完毕后。
老猫饶有兴趣盯着林轩:“钧哥,这小子就是你让我们来伴奏的主角?不说我们不给钧哥你面子啊。我们虽然因为你一个电话赶了过来,但若是他的歌不行,我们该回去还得回去。”
张钧直接一巴掌拍在老猫的肩膀上:“你什么时候也怀疑起我的话了?”
零点嘴角勾起邪邪的笑容:“钧哥,不是我们不信任你,实在是这小子太年轻了点。摇滚,可不是他们这个年纪能玩得转的,他真的能行?”
林轩没有开口。
在这帮大佬面前,他还是乖乖保持沉默的好。
至于这几人怀疑他的话,他更没有在意。
一切,以歌说话!
张钧早知道几个兄弟的性格,他微微笑道:“林轩可不是第一次碰摇滚,上次他便唱过一首《追梦赤子心》,只不过没有乐队支持,少了许多感觉。所以这次我才让你们过来。废话少说,你们先看歌谱,行不行,一看便知。”
“好!”
“歌谱呢?”
“对,先看看。”
“……”
大家全都点头,拿着歌谱便认真看了起来。
当进入工作状态后,几人脸上轻佻的笑容一扫而光,而是变得无比严肃。
很快,十多分钟过去。
老猫第一个抬头,此刻他的眼神变得复杂,再次打量了林轩好几遍才开口道:“林轩,这首歌……真的是你自己创作出来的?”
林轩还未说话,张钧声音便响起:“废话,不是他难道是你?”
老猫摇摇头:“我只是感慨,他这个年纪居然能够写出这样的歌曲,实在难得。”
此刻。
其他几人同样已经看完歌谱,几乎每个人眼神全都变了。
有惊异。
有激动。
有震撼。
终于,依然还是老猫开口:“先尝试一次,如何?”
仅看歌谱,就算他们对音乐再精通,也只能估摸出一个大概。只有演奏出来,才能直观感受到歌曲的氛围。
林轩点点头:“好的!”
说做就做,几人迅速将自己的乐器搬了进来,摆好。
很快,音乐响起。
让林轩心中震撼的是,除了第一次排练众人有些生疏之外。从第二次开始,老猫他们就精准把握住了《曾经的你》歌曲旋律,开始能够跟上他唱歌的节奏。
“这就是华夏顶级摇滚乐队的实力?”
林轩暗暗吃惊。
不过随之的便是巨大的喜悦,有如此一支乐队来为他伴奏,他还愁什么决赛?
但林轩心中的震惊,却远不如老猫、天火他们几个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
几名“烈焰”乐队成员犹如疯魔了一般,全身心投入了排练中,眼里绽放出了罕见的炽烈和狂热,仿佛要彻底融入歌曲的氛围中。
“了不得的摇滚!”老猫不由自主说道。
“确实,真不敢想象,它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写出来的。”锁王额头渗出密集的汗珠,却没有半点在意。
“怪不得钧哥让我们过来,如此摇滚,若是我们错过了,绝对后悔终生啊。”天火眼里迸发出摄人的光芒。
越是精研摇滚,越能够体会到此歌的力量。
五人几乎是爆发出了全部热情,越排练越惊喜连连。
就连一旁的张钧,都露出惊异的表情。即使他都没想到,当《曾经的你》在演奏出来后,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好!
就这样。
几人一直排练到了深夜才肯休息。
大汗淋漓的老猫走过来,伸出手迎向林轩:“好歌!林轩,你很牛!”
原本嘴角有着邪邪笑容的零点,看向林轩的眼神完全变了:“林轩,佩服佩服!”
看着最为沉稳的锁王点点头:“确实是好歌。”
张钧哈哈大笑:“我早就说了林轩的厉害,你们不信。现在服气了?”
老猫倒是没有尴尬,大大方方点头:“确实服气。”
虽然林轩才二十出头,而他们每一个都是久负盛名的顶尖摇滚乐队成员。
但向音乐才华屈服,不丢人。
几人性格跟张钧都差不多。
该傲气的时候要傲气。
可该服气的时候也要服气。
张钧拍了一下他肩膀:“那就好好排练,让这首歌在几天后的《华夏梦之声》决赛上绽放出它该有的光芒。至于林轩……这里不需要你一直在这里。你不是还有另外一首歌要排练吗?两首歌均衡时间即可。”
林轩点头:“谢谢钧哥,谢谢各位老师。”
老猫听到张钧的话,眉毛一挑:“哟?还有其他歌要排练?还是摇滚吗?”
张钧摇头:“不是,是一首流行歌曲。”
老猫不可置否:“林轩,要不你别排其他歌曲了,全身心放到摇滚上来。音乐,只有摇滚才能震撼心灵、让你一生沉醉。行不行?行的话,以后我们哥几个将钧哥踢出去,让你来当我们乐队的主唱。”
“滚!”
张钧没好气踢了老猫一脚,同时严肃道:“你们几人少打林轩乱七八糟的主意,免得将他带入歧途。林轩在其他音乐方面的成就,并不比摇滚的造诣低,譬如他正在排练的另外一首歌《江南》,在我看来质量几乎不低于《曾经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