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 (十步杀一仙)
- 类型:都市重生
- 作者:十步杀一仙
- 入库:04.13
家里资产不过亿,可不可能随随便便拿出百万资金。
他摇摇头:“资金就没必要让粉丝出了,这是原则问题。资金我来想办法……”
粉丝可以帮他建立后援团。
但是,如果介入了资金,那本质就变了。
吕娟狐疑看向林轩。
林轩怒道:“你这眼神啥意思?难道我拿不出这么多钱?”
气死了!
……好吧,真的拿不出。
不要说上百万。
十万都没有!
他要有这么多钱,当初还来参加个屁的综艺哦。
不过嘛,他作为一个穿越者,难道还搞不到钱?
林轩问道:“建立粉丝后援团,大概要多久?”
吕娟:“因为前期有许多准备工作要做,真正成立差不多要一两个月吧。”
“好!”
林轩深吸一口气,目光炯炯:“一个月后,我给你一百万!”
第五十章:让我来开启一个时代
吕娟眼珠子都瞪直了。
看林轩的语气,不像是开玩笑,而是真的能拿出上百万!
实在让她不敢置信。
不过为何网络上扒出来林轩的背景,只是一个普通家庭?
这不对劲啊!
别看林轩现在很出名,一首《消愁》一夜火遍大江南北,但是这个名气要化为金钱,还有很长一段路需要走。而且他现在是《华夏梦之声》的选手,签约在番茄台之下。受合约制约,根本不可能自己出去接广告、走秀……等活动。
那一百万从哪里来?
“莫非徐轩哥真的是张钧导师的私生子?”
吕娟心中泛起荒谬的念头。
但下一秒,她马上将这个念头压了下去。
不要想。
不能想。
会出大问题的。
她晃了晃有有些迷糊的脑袋,认真道:“轩哥,其实这个钱很少由你自己来出的。基本上所有明星后援团的资金,都由经纪公司或者粉丝来出。甚至经纪公司都出的很少,基本上90%以上都是粉丝集资。”
“他们是他们,我是我。”
林轩摇头,“如果要粉丝出钱,我宁可不弄后援团。”
他声音不大,但透露出不容置疑的语气。
前世他可是听过不少关于明星后援会肮脏龌龊的事,原本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由于介入了金钱关系,便变得无比黑暗。让其成为了许多人敛财的途径。
实在是这些后援会涉及的资金庞大无比。
所以引起了无数人的觊觎。
不说其他,某些顶流小鲜肉一场活动,其后援会亮出收款码,短短几天就能收到上千万的资金。
最不缺的就是脑残粉。
这是何等恐怖。
业内有句话:三年后援会,一套海景房!
由此便知道后援会的水有多深。
所以为了保持后援团的干净,他必须保证不让任何外人介入资金,也不接受任何粉丝的募捐。
虽然他现在没钱。
但不就是一百万?
他去卖……咳咳,这个不行。
他脑海中无数的好东西,随便拿出一点都不止这点金钱。
挂断电话后。
林轩陷入沉思:“一个月要赚到0.01个小目标,应该不是太难。我现在有许多条路可以走:
第一:卖歌,当然这是下下之策,我现在的名气虽然大,但只是暂时的,根本还未沉淀下来。所以即使是好歌也卖不出高价钱。
第二:卖创意,我心中有无数综艺的创意点子,若是卖给电视台应该不错。然而这是饮鸩止渴,太划不来。
第三:搞直播,现在直播太赚钱了,随随便便一个网红带货就是几千万、上亿的收入。只可惜网红将B格,我真要走上了网红的道路,以后路就走窄了。
第四:创作漫画。前世经典漫画太多,若是弄出来绝对能爆红。但漫画见效时间长、而且我画工不怎么样,这条路似乎行不通。
第四:写书。这是人心最浮躁的时代,但也成了小说最繁荣的时代。浮躁的人心需要小说来消遣时间,因此只要一本好书,一个月收入百万不成问题。”
沉思良久。
林轩终于确定了一个目标:写书!
他有着记忆复刻能力,所以写书对他来说是最简单的事情,不像其他卖歌、直播等都需要付出其他的精力。但写书,自己只要照着记忆中的内容抄出来即可。
而且写书还有一个好处,可以用马甲写。
不至于让大家知道他一个歌手不务正业。
多好!
否则,若是粉丝们知道他好端端的歌不唱,去写什么小说,不得炸了锅?
但是写书也分许多种:
短篇小说、科幻小说、言情小说、武侠小说、网络小说……等等各种类型。
“选哪一种?”
林轩有些犯难。
“先看看,写什么小说最赚钱。”
他立即打开了白度,开始查询相关资料。
“短篇小说?B格最高,但短时间太难出名,不出名就不赚钱,PASS。”
“科幻小说,短时间收益还不如短篇,PASS。”
“言情小说虽然赚钱,但我好像没看过相关小说啊,倒是看过《还珠格格》的电视版,要将它变成小说太难了,PASS”
“武侠小说,过时了,PASS。”
“网络小说……咦?”
很快,林轩发出轻微的惊呼声,似乎发现了了不得的秘密。
他呼吸都变得急促。
半响后,林轩抬起头,眼里满是不可思议:“网络小说,这么赚钱的吗?”
以前他虽然看过许多网络小说,但对于网络作家的收入却是从未了解过。但刚刚从白度上得到的消息,头部网络作家年收入居然都是千万以上,甚至过亿!数亿的都有!
看得他目瞪口呆。
当然,高收入只是针对头部作家而言。
扑街作家不知道多少呢,年收入不要说过亿了,过百都成问题。
但林轩不担心啊。
他曾经看过的那些小说,哪一部不是头部作家的作品?
“发了发了!”
林轩心情激荡:“决定了,写小说!”
至于发布小说的平台,那还用说吗?
当然是七点!
林轩迅速打开了手机,在应用市场输入“七点APP”,瞬间一个红色的熟悉APP就呈现在他眼前。
“果然有!”
他暗暗点头。
即使穿越了,七点依然还在。
看来七点的意志之强大已经超越了诸天创世神。
下载好APP后,他便开始了解这个世界的七点跟前世有什么区别。尤其是作品类型、风格以及当前网络小说流行的风向……等等。
这样才能确定自己发布什么类型的作品最容易出名。
仅仅只是几分钟后,林轩眼里流露出诧异:“有点奇怪,这个世界的网络小说发展的确十分繁华。玄幻、都市、奇幻……等全都有着现象级的作品出现,尤其是前世七点的凉门分类体育、科幻,也有不少精彩的作品。可以说这里的七点比前世发展更加好。但是,有一个分类似乎不太对劲。”
他的目光定格在“仙侠”上面。
是的,这个不对劲的分类,便是仙侠!
前世的七点,仙侠分类繁荣无比,现象级作品迭出。
然而这里的七点,仙侠却沦为了凉门分类,甚至连体育都比不上,让林轩暗自咋舌。
林轩不清楚这里的“仙侠”分类为何如此没落。
但他知道。
他的机会来了!
“仙侠,这么好的一个分类,居然被你们搞成了凉门,真是无法想象。既然这样,那就让我来开启一个时代吧。”
林轩心中默默念道。
第五十一章:天地不仁
他脑海中闪过一本本自己曾经看过的仙侠小说:
凡人、遮天、星辰变、仙逆……几乎每一本都是曾经的现象级作品,在网络上掀起过一个个仙侠狂潮,让无数粉丝为之痴迷。
“选哪一本好呢?”
林轩有些犹豫不决。
譬如凡人,虽然是凡人流开宗立派的作品,但太慢热了。这本小说直到六十多万字才签约,如此慢热的作品根本不适合于他。
毕竟他是要在一个月内赚到一百万。
若是选择了凡人,或许一个月连签约都做不到。
所以,选书一定得慎重。
良久后,他脑海中渐渐浮现出了一本小说的名字,并且变得越来越清晰。
“就它了!”
林轩闭上眼睛,开始搜索记忆。
一分钟。
两分钟。
曾经看过的小说内容,从模糊到清晰,慢慢浮在在他眼前。
大约半小时后,他终于睁开了眼,将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打开,在一个空白的word文档上敲下了两个字:诛仙!
没错,林轩选定的作品便是《诛仙》。
前世仙侠现象级作品许多,但能够做到真正出圈的,唯有《诛仙》。
这部作品,在许多仙侠迷心中,已经成了唯一。
林轩犹记得当初自己看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话时,心灵的那种震撼。虽然后来的他才知道,原话是出自老子《道德经》,但并不影响他对这书的深刻记忆。可以说以后只要看到此话,自然便想到《诛仙》这本书。
至于书中的男女主角,他印象中白度贴吧还有张小凡、陆雪琪、碧瑶三人的专属贴吧,并且粉丝过百万,帖子超过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