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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渣的逆袭:我看书就变强/我看书成鉴宝大师 (三尺妖带)


  随手拿起桌子上的一本厚厚的书,竟然是全英文版的《吉他圣经》。
  这书比新华字典还厚,书里面插满了花花绿绿的标签,标签从书头伸出来,上面写满了小字,标注着哪一页是什么特别的内容,方便查找。书已经皱皱巴巴,想来肯定是被主人翻过无数遍了。
  路也心想这人一定是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
  路也边随手翻动着这本吉他圣经,看看这所谓圣经里面到底讲的是什么。一边无聊的打量着舞台上。
  林苏在台上唱完一曲《斯卡保罗集市》,紧接着竟然又演唱了一首《送情郎》。
  路也发现林苏唱歌的嗓音和平时说话的嗓音完全不一样,唱歌时声音略微带有一点嘶哑的磁性,让人听上去不禁就觉得声音有些一丝丝的狂野和性感。
  舞台上林苏唱起了《送情郎》,“小妹妹送我的郎啊!”
  “嗨嗨~”,舞台下的听众竟然跟着一起哼唱了起来,现场气氛异常火爆。
  舞台上的林苏和台下的观众进行着互动,脸上挂满了笑容,这让路也看的大跌眼镜。因为林苏在路也的印象中一直都是职场女精英,是不苟言笑计划严谨的高级女秘书。而这一刻的模样简直惊得路也下巴都脱臼了。
  “哥们,你坐错位子了吧?”路也正边翻书边听歌呢,就忽然听到身后传来声音。
  路也回头看到一位扎着马尾的年轻人很不友好的看着自己。
  “这是乐队坐的地方,你去找其他位子吧。”马尾男明显压制着自己的不爽,然后一把从路也手上夺过了那本《吉他圣经》。
  “不好意思,你的书啊?”路也笑道。
  “你咋还不走?听不懂人话呢?”马尾男道。
  “我是林苏的朋友,她让坐这儿的。”路也道。
  马尾男一听是林苏的朋友,不禁皱眉看了一眼路也,眼神里似乎更加的不友好了。
  “你也玩音乐的?”马尾男一屁股坐了下来,拿着一瓶啤酒往嘴里灌了一大口。
  “我不玩音乐。”路也笑道。
  “那你拿圣经看个屁,搞得好像你看的懂一样。圣经,知道么?不是什么人都能看的,全英文版,全国也没几个人能看的懂。”马尾男嘚瑟道,“懂英文的,不懂音乐,更不懂吉他。懂音乐玩吉他的,看不懂英文,专业英文。”
  看着马尾男嘚瑟的样子,路也就觉得有点好笑,心想这家伙肯定是个研究吉他的狂热分子,不过看他这样子估计也没研究出啥,要不然哪里会在这酒吧里驻场呢。
  “老马,该你上了。”路也见林苏白衣飘飘的从台上下来了。
  “Susan,和你说了不要叫我老马,一来我不老,二来我的英文名叫Marven,所以请叫我Marven。”马尾男道。
  “上去吧,磨磨唧唧又要被老板骂。”林苏笑道,“老马是不是和你炫耀他的圣经了?”
  路也笑着点点头,“这哥们挺有意思的。”
  “他可也是个天才啊,高中没毕业,自学英文愣是把这本圣经给看懂了,十分痴迷吉他,号称要做国内吉他第一人,做Jimi Hendrix第二。”林苏笑道。
  路也知道Jimi Hendrix是世界公认的吉他大师,他能用吉他模拟出战场上的枪炮声、轰炸声、人们的尖叫声。当然,其实这些也是刚刚翻看那本圣经才知道的。因为圣经上介绍了很多大师的吉他弹奏技法,同时也介绍了各位大师。
  “你怎么在酒吧里当起了歌手了?”路也笑道。
  “不可以么?”林苏笑着向着远处打了个响指,“这是我的业余爱好,唱歌能让我放松,是我解压的方式。”
  “你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变装大佬啊你!”路也笑道,“职场女精英变身文艺范民谣女歌手,牛逼!”
  “现在很多年轻人不都是多重身份,下班后兼职很正常啊。”林苏笑道,“你不也是一样,一会是个骑自行车的高中生,一会是个开豪车的古董商人,古董投资顾问,手上还拿着国内仅有的十八张紫卡。你才是真正的变装大佬好吧!”


第161章 又来个王者
  路也一想林苏讲的的确很对,自己特么才是真正的变装大佬。
  谁特么能看的出来自己这个背书包骑自行车上学的高中生,竟然是个古董商人!牛逼,路也这样一想,不禁自己都服了自己。
  “苏姐,你朋友啊?要点点什么?”刚刚林苏一个响指召唤来一位女服务员。
  “你喝什么?”林苏问道。
  “有吃的么?我还没吃晚饭呢。”路也道。
  “这是酒吧,哪有吃的,都是喝的。”林苏笑道,“想吃等一下我再唱一轮就可以走了,我请你吃东西。”
  “有零食,花生之类的,要不要来点。”服务员道。
  “对对对,就来点花生吧。喝的就来瓶牛奶吧。”路也道。
  服务员听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牛奶?”
  “大哥,这是酒吧,你来这里喝牛奶?”林苏被路也的话逗得都要抽过去了。
  “我开车,不喝酒。而且晚上没吃饭,喝牛奶养胃。”路也道。
  “行,你就给他来瓶牛奶吧。”林苏对服务员说完又对路也道,“不过没这么快啊,老马这轮唱完,我还有三首歌。”
  “你来当歌手,林总知道么?”路也奇道。
  “下班时间不谈工作啊,只谈生活和音乐。”林苏认真道。
  路也点点头笑道:“行,谈生活。”
  “你会乐器么?”林苏拿起一瓶矿泉水边喝边问道。
  路也摇摇头,想说不会,但是他忽然想起来刚刚不是看了圣经了么,如果自己没出问题,他应该已经是个大师级的吉他手了。
  “会一点吉他吧。”路也道。
  “哟,你不是说不玩音乐么?还会吉他?”忽然老马从台上急匆匆走了下来。
  “你怎么下来了?这么快就唱完了?”林苏好奇的看着老马。
  “吉他断弦了,换一把吉他。”老马刚刚在台上一直不时的盯着这边,他看着路也和林苏之间的状态不太像男女朋友,但是他觉得路也对自己是个威胁。因为,老马很喜欢林苏,一直在林苏面前卖弄自己的吉他技艺。
  “怎么样?哥们会吉他要不要上去弹一把?”老马极具挑衅的提议道。
  “老马你有毛病啊,他就算会弹也不至于上台啊,弹崩了,你就不怕老板把你轰出去。”林苏道。
  “有我在怎么会弹崩,我接着呢。”老马笑道,“走,哥们跟我上台好好露一手。”
  “你别听他的,台下那么多人看着呢。”林苏道。
  路也本来压根就没想过上台去弹吉他,但是看着老马那嘚瑟样,搞得好像全世界弹吉他的人在他面前都是个雏一样。
  “行,上去弹一把。”路也起身笑道。
  林苏听得一脸惊讶,“等一下弹砸了,你可别说认识我啊。老马,等一下总监来骂人我可说是你拉他上去的。”
  老马也不理会林苏,又从旁边拿了一把吉他递给路也。
  路也接过吉他心想,这马尾辫还真是个吉他痴,一场表演竟然带这许多吉他。
  要是以前,路也估计自己站上台肯定会紧张的要命,现在不知为何自己却淡定的很,好像是个惯于上台的老手一般。估计是自己书看的太多了,吸收了太多乱七八糟的知识,让自己的心态变得稳如老狗吧。
  “弹什么?”老马看着路也笑道。
  “吉他么,那就来首经典,《加州旅馆》吧。”路也提议道。
  “哟,这首曲子虽然弹吉他的人人都学,可是要弹好不容易啊。”老马笑道。
  “你说的也是,人人都能弹那就算了,那我们来首《野蜂飞舞》吧。”路也道。
  “啊?”老马听得一脸惊恐,这《野蜂飞舞》可不是一般人能弹的,技术难度极大,手速至少每分钟250拍以上,要想弹出效果得上300拍,历史记录好像有上过370拍的,不过那也是视频加速过的,真正的人能弹到300已经要抽筋了。
  “哥们,还是《加州旅馆》吧,这首弹砸了我能接的住,《野蜂飞舞》我可接不住。”老马道。
  “野蜂飞舞,来一首!”谁知道这两个人在台上小声的商议竟然被靠近舞台的观众给听到了,在下面大声喊起来。
  这一喊,全场的观众就都跟着喊起来了,“野蜂飞舞,野蜂飞舞~~~”
  老马一看傻眼了,要知道这首曲子他可是从来没上台弹过,要是让他一个独奏,也许还能凑合,但是帮一个业余吉他爱好者兜底,那可接不住。
  “来吧,观众的呼声很高啊。”路也说着活动了一下手指,然后拨动了一下琴弦。
  老马一声叹息,心想完了,等一下要挨骂了,音乐总监肯定又要扣他钱了。
  “我调一下琴谱啊。”老马赶紧去平板电脑上找谱,但是路也根本没等他,因为他根本不需要谱,刚刚那本吉他圣经已经完全在他的头脑里。
  吉他声响起,起手就是两百多拍,台下的听众一下子就炸了。舞台后方,乐队的其他乐手都愣住了。
  老马还在那里翻平板,忽然听得吉他声越来越急,立马傻眼了。他心中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心想以为是个青铜,特么又来个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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