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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天王 (今来)


  只见杨元提着割开的兔皮,一边向外扯,一边轻轻的用刀尖划在兔皮和兔肉之间的交接处。
  噌,噌,噌……
  刀尖划动的声音一下一下的,非常有节奏。
  杨元的动作不快,但是看起来行云流水,很具有美感。
  野兔躯干上的兔皮很快剥下,露出里面干净的兔肉,尤其腿部,红色纤维状的肌肉非常诱人。
  剥到兔头位置时候,杨元没有继续往下剥,而是正手持着刀具,直接将野兔头剁了下来。
  “虽然兔头是美味,但是咱们现在条件有限,没有那么多水,收拾不干净。干脆扔了。”
  袁公瑾下意识的点了点头,刚才他第一个步骤就是先将兔头剁下来扔了。
  剁掉兔头,杨元将兔腿上划圈位置以下的部分也剁下来扔掉了。
  这些地方没有多少肉,而且难以拾掇,不如直接扔掉。
  此时整张兔皮完全剥了下来,和袁公瑾手里的那只不同,杨元手上的这只,到目前为止,没有一点血迹。
  而兔头中箭位置,早就被杨元扔掉了。
  接下来是开膛掏出内脏。
  杨元先是提起兔肉,将剥下来的兔皮放平整,然后重新放上去。
  这样兔肉不会沾上地上的泥土。
  要知道肉上沾了泥土,不仅难以清洗下去,而且会更费水。
  其实找个地方吊起来剥更方便,不过条件有限,就将就着弄了。
  杨元将野兔腹部的皮肉,稍微提起一点,然后轻轻划开,直到将野兔整个腹部完全割开。
  杨元的刀尖控制的非常好,没有伤到一点肠肚,所以里面的粪便也没有流出来。
  然后伸手进去,抓住整个内脏,轻轻往外拉动,遇到粘连处,用刀尖轻轻一挑,即刻割开。
  不消片刻,整个内脏完整的被杨元掏了出来,扔了出去。
  此时,一只野兔拾掇完毕。
  从杨元抄刀,到现在,仅仅过去不到十分钟。
  一个干净的野兔就摆在面前,惟有腹腔里有点血丝,只需要少量水轻轻冲洗一下即可。
  而杨元手上几乎没有血迹,左手仅仅在掏内脏的时候,沾了一点,双手和刀柄上更多的是兔肉上的油脂。
  杨元一直在专心收拾野兔,没有注意身边的情况,直到放下刀具,周围顿时响起一片鼓掌声。
  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其他人也围了上来,将整个过程都尽收眼底。
  虽然不曾见是过庖丁解牛是如何的神乎其技,但是眼前的场景,可以毫不犹豫的伸出大拇指,赞一声漂亮。
  “我只有大前年在北蒙玩的时候,见过一个老牧民剥山羊,那手艺简直绝了。
  没想到杨兄弟也这么牛逼。厉害了!”
  “嗯,这手艺确实不是盖的,有两下子。”
  李默顿时喜道:“我说的没错吧。我二哥才是高手高手高高手!”
  “高个屁啊?少给我吹吧!
  我就是以前跟村里人学过几下而已。一点小窍门而已,没什么技术含量。”
  袁公瑾将手里剥了一半的野兔扔在一边,重新挑了一只,学着杨元的手法,重新开始。
  虽然动作比较生涩,但是也有模有样的。
  “你怎么会对这个……感兴趣?”
  杨元抬头看了眼,其他人虽然比较好奇,可没有一人打算亲自尝试,早就看完杨元的表演后,跑到一边玩去了。
  唯独袁公瑾对此好像乐此不疲。
  袁公瑾抬头看了杨元一眼,重新低下头,专心对付手里的野兔。
  “我不感兴趣!”
  “……呃”
  袁公瑾一边模仿杨元刚才的动作,一边继续道:“我只是在学习一项野外生存的能力。”
  “嗯?”
  杨元实在有点琢磨不透这位富家公子的想法,要说村里人学这个还说的过去,指不定什么时候能用的上。
  可这话从眼前这位即便啥也不干,这辈子都不愁吃穿的公子哥身上说出来。
  怎么也有点说不过去。
  袁公瑾好像明白杨元的不解,停下手里的动作,抬眼认真的道:“假如有一天,现代文明消失,人类重新返回丛林,那我们靠什么生存?”
  “你是……生存狂?”
  杨元被雷的半晌说不出话来,实在不知道说什么。
  最后好像想起逛论坛时候,无意间看过的帖子。脑海里冒出里面的一个名词。
  “……可以这么说!这个世界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安宁,存在着太多的威胁。
  战争,核武器,自然突变……
  当货币就是一张废纸的时候,个人能力就极为重要了。”
  杨元脑海里顿时想起了末日电影里的场景,还有那些灾难影片。
  好吧,你说的……也没错!


第137章 夜袭
  杨元发现,有袁公瑾这种心理的,好像只有他一个人,其他人仅仅只是当成普通的户外活动,就是玩。
  杨元只能感叹,人和人确实不一样啊。
  没钱人还在想着为有钱而奋斗。可人家已经在想着钱没用的时候该怎么办了。
  山高林密,山里本来就昏暗,日头西斜后,在山峰和树木遮挡下,黑夜提前到来。
  晚餐颇为丰盛。烤野兔,烤山鸡,煮蘑菇汤。
  蘑菇是两位女孩采回来的。
  自从发现杨元有不错的野外生存能力,袁公瑾明显要比原来要热情的多。
  剥洗野兔山鸡的时候,没有人愿意动手。
  可是烤肉的时候,所有人都非常有兴趣。纷纷拿着剥洗干净的肉块,架在烤架上烧烤。
  袁公瑾拿了两只野兔,递给杨元一只,说道:“比比!”
  看来野外烹饪,也是这位生存狂在乎的事情之一。
  “好啊!”
  杨元也不做作,伸手接了过来。
  其实袁公瑾的性子还不错,人很好相处。就是有些李默说的,有点中二的感觉。
  杨元烤肉的方式和他们不一样,见他们从包里拿出各种调料,撒在上面。
  他用刀子,将兔肉上的白色的油脂剔下来,放在铁盒子里,架在火上融化后。
  一边将兔肉放在架子上靠,一边往上面刷油脂。
  融化的油脂噼里啪啦的掉下来,很快整个兔肉变得金黄酥脆,但是却不干焦。
  等兔肉完全烤熟,杨元将其放在一边,稍微晾了晾。
  然后抓起一把盐,撒在上面后,扯下一条后腿,递给盯着他烤肉的袁公瑾。
  “尝尝。”
  “就只放盐?”
  袁公瑾接住看了眼,闻着味道不错,但是烧烤不放点孜然辣椒,是不是少了点什么。
  “等你说的那一天到来的时候,估计那些调料也成了奢侈品了。
  再说,调料放多了,容易盖住肉质本身的味道。这是常识。
  野味嘛,本来追求的就是原汁原味。”
  李默那是凡是吃的,在哪儿都落不下。
  跑过来抢先将另外一只野兔后腿扯走,直接塞嘴里咬了一大口,含糊不清道:“好不好吃,吃了就知道了。叽叽歪歪……
  嗯,香!
  妈的,吴宇你刚才烤的什么玩意儿?简直屎一样难吃。你特么尝尝二哥烤的。”
  “难吃特么你还把老子刚烤好的肉抢走了?等下,给我留一块尝尝。”
  结果,其他人都不烤了,杨元成专职烧烤师了。
  “有二哥这么好的手艺,怎么能缺了酒呢?”
  李默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两瓶酒,贱兮兮的说道。
  不过这个没人反对。
  两瓶酒,每人倒了一部分,正好分完。
  李默听袁公瑾的呵斥后,将空瓶子捡起来,塞回背包,端着餐缸道:“有机会,咱们去二哥老家去玩啊。
  你们不知道,我们上次去,阿姨给我们炖的那野猪肉。
  啧,那味道,那滋味,想起来就流口水。
  我这么口刁的人,拳头这么大的肉,一连吃了四五块,饭都没吃,直接用肉填饱的。”
  “嘿,你这吃货,吃啥不是这么个模样。”
  “这个真不是吹啊!不信你们问问二哥。”
  “诶,你们说,这山里有没有野猪?要是咱们打一头那多好?自己打的回去让人做出来,绝对够味!”
  旁边有人说道。
  “这山里哪有野猪?咱们明天能打到个狍子,也不虚此行了。还尼玛打野猪?”李默撇嘴。
  杨元摇头道:“碰到大型动物,咱们还是赶紧撤吧。没有驯养的野猪,要是发起狂来,比老虎都可怕。”
  除了李默,其他人都不以为然。
  显然不觉得有多厉害。
  要不是怕惹麻烦,弄把枪来,狮子老虎他们都敢正面刚。
  晚餐气氛颇为融洽,对杨元这个圈外人,也没有什么排斥。
  除了那位不知姓名的脏辫女孩,言语较少,其他人聊得都很欢乐。
  最后将各自手里剩余的酒喝完,晚餐结束。大家收拾好东西,特别是将炊具里的火熄灭。
  时间不早了,互相道了声晚安,各自打开帐篷,钻进睡袋里。
  深山里,夜晚气温很低,所以在睡袋里也感觉不到闷热。
  杨元在村里时间长了,夜生活少,不怎么熬夜,作息很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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