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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九八四年开始 (你为什么忧伤)


  因为儿子这么有本事,自己却要藏着掖着,没人知道,难受呀!
  所以想了一晚上,张父一大早,就把衣服鞋子分发下去了,每人都有一套崭新衣服鞋子,而且款式绝对不老土,以他们家人的性格,有了新衣服新鞋子,不穿出去,怎么可能。
  这个年代的农村人,有了新衣服新鞋子穿出去炫耀,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首先是张贤勇父亲张春生,天刚刚亮,他就穿着蓝色大衣,青色裤子,再搭上一双棕色的尖头皮鞋,这另类的打扮,他本人完全没察觉,提着旱烟袋,趾高气扬地走出门。
  好在他今天没踩到狗屎,主要是他今天注意力大多放在自己这鞋上,有狗屎也踩不到。
  农村的早上,没有城市里起早的大爷大妈去打太极,大多妇女烧水煮饭,男人挂着粪勺,挑大粪去淋菜,张春生连走了好一段路,都没碰到能扯淡的对象,这让他内心空落落的。
  终于走到村东河边,七八个妇女正蹲着脸盆,在洗着衣服,张春生终于感觉找到方向,咳嗽一声,吐了一块浓痰,抬头挺胸,拿着旱烟袋就走到河边一个稍微空阔的石板上。
  他弯下腰,捡起地上一块烂布头,打湿布头,假装聚精会神地擦拭自己那双棕色尖头皮鞋。
  大早上的,河边七八个妇女在洗衣,就他一个大男人在假模假样擦皮鞋,这自然很快引起妇女们的注意。
  “哎呦,春生呀,你穿上洋皮鞋了呀,你今天是去走亲戚呀”
  “桂子婶,你这话说得,穿上洋皮鞋咋了我就穿着好玩,昨天我那三娃从羊城回来了,带回来十几套新衣服,家里几个娃一人一双新鞋,这我就穿出来试试脚!”
  随着张春生主动把话题打开,村里八卦老娘们顿时各种羡慕嫉妒恨了,不用一上午,全村起码有一半知道张春生儿子和张浩初那小子从羊城回来了,而且还赚了大钱。
  这事半年前已经发生过一次了,张浩初当时引起的轰动现在村里人还有点印象,但是也就是有点印象,随着合作社的没落,都已经半年没分过红了,张浩初的名字大家都差不多忘得差不多了。
  可这突然,张浩初的名字又一次在村里响起,但是这次不是上一次,上一次张浩初是借自己大伯的势,赊账去乌县火车站卖东西赚钱,那种方式,村里人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也可以发财,而且火车站卖东西是公共资源,大家都可以去卖,所以才人群激愤,而现在的张浩初,是去羊城发财,这让村里人也只能羡慕嫉妒恨了。
  但是还是有心人已经开始做准备了。
  母亲今天依然煮了一大锅红薯和猪草,捡了几个好点的红薯拿来做早餐,剩余的一锅乱炖,冒着热气满满一桶,刚提起准备提到厕所猪圈喂猪,就见门口两人提着一袋东西,后面还跟着一个年轻人,一老一少正准备敲自家门。
  “五哥,你站在门口干嘛呢”
  来人正是张浩初五伯,后面跟着的是张浩初堂弟张浩勇,而这个张浩勇就是昨天在火车站碰到那个,昨天晚上他就和父亲说了自己见到张浩初大包小包的威风了。
  今天一大早,他就求父亲带他来说关系,好带他一起去羊城。
  其实村里去羊城打工的也不少,有十几个,但是那大多都是干苦力,也就这两年才兴起的,就算是干苦力,人家也不要人。
  何况那些去羊城打工的,哪个有自己堂哥这么威风,只半年时间,穿着崭新西服皮鞋,这明显老板模样,而且经过上次卖秘制荷花鸡的事件,大家对张浩初的印象就是这小家伙比一般孩子聪明。
  农村里就是这样,你家发达了,亲戚恨不得马上带自己发财,主要这个年代大家出路太少,只能靠着亲戚之间互相帮忙。
  张浩初这次回来,并不想带人出去,合作社的事,有点伤他的心,第二,自己现在还真没什么本钱,那点资本,还是李莉的,自己虽然能做主,但是他不想让李莉难堪。
  最主要的是张家凹人口二千多人,村里年轻人几百人,大多沾亲带故,自己带谁,很难一碗水端平,所以干脆谁也不带。
  但是人家找上门来了,母亲也要接待,在得知张浩初出去了后,五伯也开始走母亲这一块关系了,打亲情牌,但是母亲知道儿子难处,所以丝毫不开口。
  正僵持着,张浩初带着几个瓦匠,推着装新瓦片的推车已经走到门口。
  “哎呀!浩初,你这是准备修整房子呀!这点小事还叫什么瓦匠,你叫伯伯来帮忙就行了,来来,我来帮忙!”
  “别,别,五伯,你还是歇着吧,您这是有事还是”
  “浩初,是这样的,我听浩勇这孩子说你在羊城那边发了财,你看你弟浩勇也初中毕业一年了,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你带他出去见见世面呗!”
  “别,别,五伯,这次我回来就专门回来看看我妈的,不准备带人的,实话和你说,我也是刚刚找到工作,那身西服还是老板奖励我的,我自己也买不起,我明天就准备走了!不好意思!”
  五伯见他拒绝这么干脆,脸也垮了下来,场面有些尴尬,但是这时,不远处又有几人提着猪肉或者干货啥的往他家这边走来。
  张浩初顿时感觉头疼,不用猜也能估计到是张贤勇那八卦公的父亲惹出来的了。


第三十六章 去大伯家吃饭
  张浩初也有些郁闷了,看着又一波人的到来,张浩初无奈只能上前解释,东西自然是不能要的。
  但是到了十一点多,隔壁不远处的大伯家的堂弟过来说,今天中午去他家吃饭。
  想到大伯家的咸菜,张浩初就感觉喉咙发苦,但是大伯这个时候来喊他去吃饭,意思也不用猜了。
  张浩初提了两斤从羊城带回来的巧克力,和一把荔枝,荔枝这东西在这个年代,乌县绝大多数人还没吃过,这还是李莉买的,本来是买给母亲吃的,但是母亲对这东西好像也不怎么感兴趣,吃了两粒就放下了。
  荔枝这东西又不耐藏,所以张浩初干脆拿出来一半提到大伯家。
  对于自己这个大伯,张浩初内心是充满感激的,自己家孤儿寡母,能一路平安,大伯做了不小事,最主要的是大伯应该还有五六年就过世了,也没经历过张浩初后世发达后的事情。
  那时候,大伯家的孙辈,好像开了两家小超市,算得上是小富即安那种,所以一家人基本也没靠张浩初吃饭,但是后世也很少联系了,各奔东西。
  其实大伯的离世后,随着改革开放发展,张家凹大多数村民陆陆续续出去打工了,分散在全国各地,后世大家联系并不紧密,不过那时候,村里这些亲戚来投靠他的,他基本都安排了工作,应该林林总总也有三四十人。
  张浩初想帮张家凹一把,但是此时自己还没有能力,他计划是过一两年,等有了点实力,再看看能不能在乌县开一两家工厂。
  但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所以现在也只能走一路看一路,自己虽然是重生人士,也只是一个普通人重生。
  提着礼物,刚走到大伯家门口,就见到已经站在门口等待的众人,显然已经对他望眼欲穿了,张浩初连忙把礼物递给一个堂哥。
  “来来,浩初,今天你坐上桌。”
  “大伯,这不行,我就一晚辈,我坐下面就行了。”
  张浩初进去的时候,一张桌子上已经上好菜了,看到菜,张浩初这次松了一口气,上面并没有咸菜。
  桌子上七菜一汤,虽然都是家常小菜,但是有肉有豆腐,还有腊肉,鸡蛋汤,一应俱全,看这架势,大伯家已经大早就准备了,而且是下了很大的血本,这个年代,平常人家谁敢这样吃,更加不用说农村了。
  张浩初拿起筷子很沉重,也不知道等下怎么拒绝大伯,吃人嘴短,等下开口拒绝也不好意思,何况自己本来就欠大伯人情。
  “来,来,吃,大伯完全没把张浩初当小辈,甚至还亲自给他倒了一杯米酒,张浩初受之有愧,连忙举起杯子低半个角度敬了一杯。”
  这一餐,张浩初吃得颤颤巍巍,能上桌的都是大伯家几个儿子和年龄大的孙子,其他女人和小孩,夹着一把菜直到吃完碗里的饭,都不敢上桌来继续夹菜,这显然是提前打好招呼的。
  大伯母坐在门口,碗里显然是几块咸菜,桌子上的七菜一汤这是专门为张浩初准备的。
  而且今天除了菜,竟然难得是白米饭,张浩初碗里夹了一块豆腐,也不再多夹菜,吃了几口,大伯故作生气地把一碗腊肉推到他面前,他这才夹了一块。
  张浩初偷偷地看了大伯一眼,这才发现六十出头的大伯已经满头白发,脸色显然不太好,张浩初想到大伯还有几年就去世了,不由心里也是一软,语气缓和地开口问道。
  “大伯,合作社现在怎么样了?”
  提到合作社,大伯显然是失望的,他拿起肩膀上一块汗巾,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语气沉重地道。
  “春运过去,生意一天不如一天,现在一天十只小公鸡都卖不掉了,老母鸡每天只准备两只,有时还卖不完,另外红薯一天能卖二三十个,不过现在卖红薯的也多了,不值钱了,现在大家都卖得便宜,不要说赚钱了,现在连买材料的钱都凑不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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