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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豪从愿望成真开始 (戊戊戊)


  站在各自的位置上,高妹霸气十足的虚手一压,现场的欢呼和尖叫顿时一弱。
  “大家好,我们是大飒蜜乐队!”
  “我是主唱周倩,这位是我们的主音吉他手唐唐,鼓手阿乐,贝斯手曹楠。”
  在正式演出开始前,高妹按照惯例先为台下观众介绍自己的乐队和乐队成员。
  “你们大飒蜜的主音吉他手不是高翔吗?什么时候换成这个什么唐了!”
  “对呀,高翔呢?”
  “我是专门为了我家翔翔才来的,我不管,让那个戴口罩的小矮子下去,我要我家翔翔!”
  “没有翔翔还叫什么大飒蜜乐队,不如改成大傻逼乐队吧!”
  台上的所有人都没想到,本来很正常的开场介绍,居然捅了马蜂窝,至少有几十人扯着嗓子大喊高翔的名字。
  甚至还有几个女生站在桌子上,大声骂着很难听的话。
  好像高妹她们把高翔怎么着了似的。
  坐在右边阁楼上一个半封闭卡座的高翔,搂着一个身材火辣,穿着一件红牡丹旗袍,妆容精致的女人,得意的冷笑道:“以为随便找个菜鸟就能代替我?做梦!今晚我就要让你知道,没有我高翔,你的大飒蜜乐队就是一个笑话!”
  “辣手摧花啊,你真狠得下心?”
  旗袍美女靠在他怀里风情万种的笑着说道。
  “你就等着瞧吧,她不是一直以来都自诩自己是帝都最棒的乐队主唱吗,今晚我保证让你将她狠狠踩在脚下。”
  高翔盯着舞台上有些不知所措的高妹,狠狠在旗袍美女的弧线上捏了一把。
  如果有熟悉旗袍美女的人看到这一幕,一定能认出她就是帝都摇滚圈新晋的红袖乐队主唱,红袖。
  “妈的!高翔太不是东西了,我敢保证下面绝对有他安排的托。”
  鼓手阿乐脸色难看的压低声音骂道。
  吃他们这碗饭的人最怕遇到这种情况,被观众给架在台上,这就尴尬了。
  舞台上只有高妹面前才有话筒,唐毅他们就算想解释也没办法,只能在旁边干看着。
  “谢谢大家对我们乐队前主音吉他手高翔的关心和喜爱,不过我在这里很遗憾的告诉大家,高翔因为个人原因已经退出了大飒蜜乐队。”
  高妹说到这里,偏头看了唐毅一眼,不顾那些高翔的狂热女粉丝叫喊,顿了顿用更大的声音说道:“更加值得高兴的是,新加入我们乐队的主音吉他手唐唐,绝对是我见过的最棒吉他手!”
  “唐唐,你要不要先给大家露一手?”
  高妹笑着看向唐毅,冲他眨了眨眼睛。
  高妹的舞台经验还是很丰富的,她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没办法跟观众掰扯。
  音乐和实力,才是最好的解释。
  只要唐毅能镇得住场子,更多支持她们的声音,必将彻底压下高翔那些粉丝的声音。


第四十一章 厉害了,我的吉他!
  其实不用高妹提醒,唐毅也知道眼下最重要的是先稳住场面。
  要不然,恐怕连正常表演都办不到。
  虽然是人生中的第一次登台,但他一点儿也不慌。
  唐毅微微向高妹点头,然后抱着吉他往前走了两步,聪明的灯光师第一时间给了他一束追光。
  站在聚光灯下,他贵气十足的向台下上千观众点头致意,然后左手按住品位,右手大拇指和食指自然的搭在琴弦上。
  “连脸都不敢露出来,还挺能装逼!”
  唐毅还没开始弹奏,台下又有一道刺耳的女声嚷了起来。
  “姿势摆的不错,就是不知道能弹出什么厉害的曲子来。”
  二楼的高翔点了根烟靠在栏杆上,丝毫没把唐毅放在眼里。
  帝都玩吉他玩的好的他都认识,称得上吉他大师的更是寥寥无几。
  唐毅可不在他认识的那些人当中。
  凝神静气的安静了几秒,在上千人注视下的他忽然动了。
  准确的说,是他的手指动了起来。
  激情、密集、清脆、准确、连续的音乐突然响起。
  唐毅的手指仿佛瞬间化作了疯狂跳动的精灵。
  不!
  那更像是蜜蜂煽动的翅膀。
  不仅是他的手指,还有他弹奏的音乐,更像一大群迷路的野蜂突然闯进了这间酒吧里。
  不知道什么时候,整个酒吧都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呆呆的看着台上那名在聚光灯下,抱着吉他十指化作残影上下翻飞的少年。
  不仅是台下的观众,就连台上的高妹和另外两名乐队成员,也都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
  “操!我想起来了,这是前段时间重映的那部海上钢琴师里斗琴的那段钢琴曲!”
  有人突然激动不已的喊了一嗓子,吓的周围众人齐齐一个激灵。
  “对!难怪感觉这么熟悉,原来是野蜂飞舞。”
  那人声音刚落,又有人也震惊的大声惊呼道。
  “野蜂飞舞是什么曲子,很厉害吗?”
  韩豆豆兴奋的望着唐毅,轻轻拽了拽何娟的衣角。
  “虽然你是学表演的,可你好歹也是帝音的学生啊,居然连这种常识问题都不知道。”
  何娟眼都不眨的死死盯着唐毅,既激动又震惊。
  作为钢琴系的学生,她比别人更清楚野蜂飞舞的难度与分量。
  “难道我应该知道么,我猜菲菲也肯定不知道。”
  韩豆豆歪着小脑袋,顺手就把李菲也拉下了水。
  “切,你以为每跟你似的x大无脑啊。”
  李菲羡慕嫉妒恨的朝她胸前瞪了一眼,才小声科普道:“野蜂飞舞又名大黄蜂的飞行是俄罗斯作曲家尼古拉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的名曲之一。”
  “菲菲说的对,而且这首曲子全曲由半音阶的下行乐句开始,经过旋律轻快而有力的中段后,又回到了第一主题。最后半音阶上升乐句,则描写大黄蜂的离去,直到消失在视线以外。”
  “这首曲子的特点就像它的名字一样,仿佛有一大群野蜂在花丛里飞舞,重在一个快字!海上钢琴师看过吧,男主角斗琴时弹的就是这首曲子,弹完他是满头大汗,钢琴的琴弦都能点烟了。”
  何娟说到这里,看着台上仍在专心弹奏的唐毅,崇拜之色更重了。
  她其实还有一点没说,用吉他弹奏野蜂飞舞比用钢琴演奏,还要难的多。
  毕竟吉他只有6根弦,而钢琴有88个琴键。
  “哇哦!原来唐唐这么厉害,我们学校那些所谓的音乐才子跟他比起来,就是渣渣。”
  谁说不是呢?!
  何娟下意识低头看了看自己那双练琴超过15年的双手,笑的有些苦涩。
  笑容苦涩的不止是她,靠在二楼栏杆上的高翔这会儿像吃了一只死苍蝇一样难受。
  别说笑了,他连哭都已经哭不出来。
  牙齿咬的咯咯作响,那张本来挺帅的俊脸阴沉的都快滴出尿来。
  “妈的!难怪那个贱人敢肆无忌惮的这么对我,原来早就找好替代我的备胎了!”
  高翔的目光不断在高妹和唐毅脸上来回交替,恨不得现在就冲到台上暴打那对狗男女一顿。
  “不过,这个姓唐的小子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帝都一定没有这号人物,等晚上回去问问老爷子,是不是圈里哪个老炮儿乐手的徒弟来帝都了。”
  虽然高翔很不想承认,但唐毅无论是乐感还是手速,都要强过他不止一筹。
  他家老爷子年轻的时候,或许也能弹出这种速度,但现在肯定做不到了。
  一曲野蜂飞舞唐毅弹的酣畅淋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他只感觉浑身通畅。
  “过瘾!”
  这种体会他以前从未有过,这种满足感跟饿三天吃到一顿饱饭,旱三年下了一场春雨不同。
  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满足跟舒爽。
  或许,这就是音乐的独特魅力。
  现场安静了几秒,紧接着所有人都下意识站起来疯狂的尖叫鼓掌,声浪差点没把房顶给掀翻了。
  有几个坐在前排的女生,提着酒瓶子非要上台跟唐毅喝酒,要不是有保安和酒吧服务员拦着,估计这会儿他已经被按翻了。
  “现在的女孩子都这么大胆这么疯狂么,还好我有先见之明戴了口罩。”
  唐毅刚刚也被那几个激动的小姐姐,提着酒瓶就要往上扑的架势吓了一跳。
  从小到大,他什么时候享受过这种待遇啊。
  眼瞅着台下的观众因为唐毅一曲吉他隐隐有失控的节奏,高妹心情大好的拿着话筒大声问道:“我们乐队的唐唐吉他弹的好不好呀?”
  观众扯着嗓子齐声尖叫:“好!”
  “你们还想不想听唐唐弹吉他?”
  “想!”
  “OK!下面由我们大飒蜜乐队带来的一首经典歌曲加州旅馆送给大家,掌声有请我们的主音吉他手唐唐!”
  啪啪啪!
  高妹几句话一煽,现场气氛再次被推向更高的高潮。
  唐毅也不矫情,一个轮指便开始为大家弹奏那首经典的,耳熟能详的旋律。
  跟野蜂飞舞的激情狂野比起来,加州旅馆就像是吹落树叶的秋风。
  一不小心,就能掀开伤感的记忆,让人唏嘘莞尔,潸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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