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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殿堂乐队 (东厂曹公)


  “我要学吹笛子!”
  昙花一现的竹笛前奏稍纵即逝,舞台上灯光幽深,转向靛蓝。
  一个声音忽然出现。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
  一排光柱从舞台后升起,照向夜空。
  “ye!”
  荧光棒挥舞,歌迷们瞬间沸腾!
  “你对自由的向往!”
  曹吾抱着木吉他,灯光亮起,他站在台前,目光幽深如湖水。
  “天马行空的生涯,”
  “你的心了无牵挂。”
  歌迷们的欢呼声很快就变成了一片合唱。
  这首《蓝莲花》虽然才上架两个多月,但已经飙升到酷猫等音乐平台的播放量排行榜榜首了。
  这是首男女老少都喜欢的歌。
  它歌唱的是自由。
  孤独是人类唯一共通的情感,自由则是生命唯一共通的追求。
  曹吾歌唱着,在舞台上发着光,在唱起这首歌的时候,他是孤独的,他是自由的,他就是自己的帝王!


第三百六十四章 客串
  “镜头,走。”
  “给特写。”
  “Cut!过了!”
  章磊从监视器后起身,带头鼓掌:“恭喜黑洞乐队杀青啊!”
  剧组工作人员和演员都跟着呱唧,凑热闹。
  魔都演唱会结束后的第二天,黑洞乐队就前往了南昌,此行他们是为了客串一部电影。
  章磊是个演员出身的导演,正在拍一部讲述少年流浪,找寻自我题材的公路电影。
  他是何旦的好朋友,这部电影是他们俩一起投资的。
  因此,何旦也是发动了身旁的好朋友,来为这部电影帮忙,黑洞乐队就是来客串一组角色的。
  这部电影讲的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农村少年自学吉他,怀揣梦想,希望将来能成为一个歌手。但因为辍学在家,整日游手好闲不干活,他被村里人不齿,被父亲嫌弃。
  后来,他偷了家里卖麦子的钱,独自前往魔都,想要考进专业的音乐学院学习音乐。
  他在火车上被偷了钱包,追小偷跑下火车,却被小偷同伙打了一顿,身无分文的流落在了陌生的城市。
  他决定靠着自己的吉他继续前往目的地。
  然而,因为他唱得实在不怎么样,卖唱挣不到钱,他只能在路边烧烤摊上捡人家吃过的剩饭来吃。
  摊主大姐可怜他,就请他吃了碗饭,让他在烧烤摊唱歌。
  然而,他唱的歌太老,唱功也很差,不光没有为烧烤摊招揽生意,反而还烦走了不少客人。
  一个驾车穿行华国的流浪乐队正好在这里吃饭,听到他唱歌,也唱了一遍。
  同样一首歌,双方唱出来完全不是一个水平,少年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能力的不足,惶恐,羞愧,愤怒的情绪驱使他和流浪乐队打了一架。
  但不打不相识,他也和流浪乐队认识了。
  流浪乐队得知他是准备前往魔都考音乐学院,便好心告诉他,艺考的时间已经过了,想要考只能等到明年了。
  他们好奇少年为什么连艺考时间都不知道,就敢一个人跑出来考学,但少年却不回答他们。
  流浪乐队刚好准备前往下一座城市,表示可以把他带过去。
  少年和乐队坐着车,一路歌唱着来到了下一座城市。途中,他还对乐队中的女贝斯手产生了一丝情愫,但却没敢说出口。
  此后,少年又经历了两段旅程,最终,他抵达了此行的目的地。
  故事的结局中,灰头土脸的少年在学校大门前驻足良久,看着青春靓丽学生们进出学校,却默然离开了。
  这是一部典型的文艺电影,注定不会卖座,所以,章磊才拉不到投资,自己掏钱拍摄。
  出演这部戏的演员没有一个明星大腕,但很多都是话剧出身的实力派。
  片中唯一出名的,就是客串流浪乐队的黑洞了。
  章磊自己说是想表现贫富教育差距,以及通过互联网认识到阶级壁垒的普通人的无力感。
  曹吾是挺喜欢这个剧本的,但他不喜欢那个结局。
  章磊设计的最后一组镜头是少年在灯红酒绿的都市霓虹间穿行,背着吉他来到了大桥上,一辆车经过,他的身影消失,随后传来了落水声,意思是少年自杀了。
  曹吾不喜欢这个结局,他认为,既然少年敢于独自一人闯入陌生的城市,并且一路历经曲折,来到了目的地,他是不缺勇气的,这样窝囊的死去是对他的侮辱。
  而章磊却告诉他,在剧本设计时,这场旅行本身就是一场死亡之旅。
  少年的灵魂早就已经死在了那个村子里,上路的只不过是他的躯壳。
  他偷了家里的钱,从家中离开,代表着他舍弃了家庭和亲情。途中他虽然喜欢流浪乐队的女贝斯手,却没有开口,则代表他舍弃了爱情。
  最后的离开,代表他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从他踏上旅程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开始死亡了。
  章磊是导演,这也是他的作品,旁人无法决定。
  但曹吾还是建议设一个开放性的结局,最后结束在少年站在大桥边会更好,最好远处东方的天空亮起些鱼肚白,给观众留一些幻想空间,不要那么冰冷残酷。
  不管是不是出于礼貌,章磊还是表示曹吾的建议很不错,自己会考虑一下,但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他手上,采纳不采纳曹吾就不知道了。
  虽然只有二十几个镜头,但还是拍了四天才拍完。
  流浪乐队的戏份虽然少,但对整部片子还是非常重要的。
  而且乐乐还是这部戏名义上的女主角,虽然她连一句台词都没有,只有八个镜头。
  她代表着美好,代表着主角最后一次燃起生的希望,却又被他亲自扑灭的痛苦。
  主演是个十九岁的小伙子,还在华戏念大一。
  他长得不好看,甚至还有点丑,但天赋极佳。
  曹吾他们过来的时候,他的戏份已经拍了大半了。
  或许是还在戏里的缘故,第一次在片场看到他时,曹吾吓了一跳。
  他那种孤独的气质,像极了曹吾预想中的少年。
  章磊是个很好的导演,因为他就是演员出身,很懂得如何调动演员的情绪,在表演方面给了乐乐很多指导。
  负责拍摄这部戏的摄影指导是著名文艺电影导演贾柯的御用摄影师,在他的镜头下,乐乐焕发出了从未有过的美丽。
  就连她自己看到拍摄出的画面后,都有些不敢相信。
  演戏和拍电影无论是对于曹吾还是乐乐他们,都是很新奇的体验,这次他们玩得还挺开心。
  当晚章磊做东,请他们吃了顿饭,为他们送行。
  不过看到何旦也赶了过来的时候,曹吾就知道这顿饭一定不简单。
  果然,酒足饭饱,章磊便借着酒劲儿,向曹吾提出邀请,请他为电影做配乐了。
  曹吾只是略想了下,就答应了。
  制作一整部电影的配乐,对他而言也是一次挑战,这不只是拿出一两首那么简单。
  配乐是电影与观众之间的桥梁。
  就像是恐怖片的核心一大半在恐怖配乐上一样,好的配乐,能够比画面和表演更先触动人心。
  曹吾喜欢这个故事,也喜欢章磊他们正在做的事。
  他们是一类人,都在做一些自认为有意思的事。


第三百六十五章 哥们服了
  “兄弟,你这是帮了我大忙了,哥敬你一个!”章磊倒满了一杯酒,端了起来。
  他的酒量是出了名的好,曹吾早已从何旦那里有所耳闻,两人前后喝了快有两瓶,曹吾已经有点晕乎了,他却还神清目明。
  “说这话就见外了……”曹吾仰头将酒干了,灼辣烧心的蒸气升腾,让他舒了口气。
  章磊帮他添满酒,说道:“我想要的是尽量突出一种孤独感,一种和社会脱节,想融入却无从下手的无力感。”
  “魔都对于少年是有象征意义的,就像音乐一样,它并不是个具体的地方,它是虚幻的。在少年的幻想里,魔都是他母亲的故乡,代表着天堂。”
  “但实际上天堂并不存在,就像他母亲一样,只是个普通的农民,真实的魔都也只是个更大的村子,幻想的破灭和现实的残酷是他绝望的主要原因,配乐里要着重描写这一点……”
  曹吾揉着太阳穴,听得头疼。
  他看了看章磊身旁听得认真的男主演,同情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叹道:“弘毅,老章这是要把你往死里玩儿啊!”
  王弘毅的笑容有些怪异,他在揣摩着角色的情绪,这会儿有些乱。
  章磊哈哈笑了声:“弘毅的潜力还很大,这角色他是吃进去了,我特期待最后那场戏,他能有什么样的表现。”
  曹吾无奈道:“你丫就是个变态,写出这么个拧巴人物来,不是成心给人添堵么?添堵也就算了,连个名字都不给人家。”
  “哎!对喽!”章磊有些得意的说道:“就是不能有名字,有了名字就局限了。他就是个少年,一个藏在每个人心中的少年,每个人都能从他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你们搞文艺的整天琢磨这些,不怕脑袋憋大么?”
  “脑袋憋大倒无所谓,只要不脱发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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