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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殿堂乐队 (东厂曹公)


  “担心什么?担心我会偷吃啊?”曹吾开玩笑说道:“你男人得挣钱啊!”
  方绿筱不置可否:“我还是喜欢前两年,咱们一起上学,每天开开心心,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曹吾知道她只是长时间没见到自己,有些郁积的怨念,说出来就好了。
  “钱什么时候能挣够呢?而且我也能挣钱。”方绿筱环抱着他,嘟囔道:“有的时候我真想和你一起躲去一个没人的地方,一起生活。”
  “一起放羊,喂马,砍柴,盖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曹吾呵呵笑了笑,忽然问道:“为什么决定要考研啊?你明知道我有能力捧红你,没必要这么辛苦的。”
  方绿筱摇了摇头:“我从小就没什么目标,只是一味的努力学习,不给爸妈丢脸,但真要问我想做什么,我还真不知道。”
  “考研,一方面是因为家里人希望我能有个更高的学历,但最主要的是我自己,我想证明自己。”
  她没有完全说实话,在她内心深处,其实一直都有些自卑感的存在,她认为自己配不上曹吾,更高的学历成为了她的一个帮手,让她能够找到自己的价值所在。
  至少以后出去被人介绍,可以从曹吾先生的太太变成曹吾先生的博士太太。
  那样或许更好听些。
  不过这些曹吾并不清楚,他搂着方绿筱,安慰道:“没事儿,想做什么你就大胆去做,一切有我,我这次录节目虽然会比较占时间,但都是在国内,我答应你,在你考到内地的研究生之前,我保证一个星期来看你一次,好吗?”
  “嗯。”方绿筱点了点头。
  总算哄好了,曹吾揉了揉她的肩膀,探手拿过遥控器,打开了电视。
  “看看比赛。”
  “什么比赛?”
  “娜仁托娅在日本打比赛呢。”
  “真的?哎呀,我这段时间看书都看傻了,她进决赛了吗?”
  “今天是半决赛,她对伊朗。”
  “我给她发条短信,给她加加油。”
  ……


第二百一十三章 四位评委
  “曹老师好!”
  “曹老师!”
  “早啊,曹老师!”
  进到摄影棚内,每个工作人员都热情的跟曹吾打着招呼,曹吾也一一回应。
  网综和电视综艺的氛围不同,后者属于电视台,国企单位,不管节目风格轻松与否,每个员工都自然而然的带着紧绷的情绪。
  网综虽然工作量也很大,繁琐事比电视综艺还多,但整体气氛要更轻松一些。
  摄影棚是在UK总部租的一个拍摄基地当中,棚里的景已经搭好了,设备也已经调试完毕。
  曹吾带的人不多,只有一个生活助理和一个化妆师。
  倒不是他摆架子不用节目组的化妆师,而是因为这个化妆师从黑洞开演唱会时就给自己和乐乐他们化妆,他已经习惯了。
  而且自带化妆师是圈内普遍现象,不止他一个。
  进到化妆间里,曹吾却发现自己不是最早到的。
  “孙老师好。”曹吾主动打招呼。
  眼前这位的资历可比他老多了,孙翔,前国内大师级乐队铁玫瑰的主唱兼团长,当年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但在乐队主音吉他手,也是他亲弟弟的孙阳车祸去世之后,乐队便解散了。
  他沉寂了好几年,十年前才复出,但却是作为独立音乐人的身份,主要工作也变成了在各个综艺选秀节目里当评委,当嘉宾,吃老本挣钱。
  虽说吃老本,但孙翔的地位在那放着,加上他的性格也直爽,脑子反应也快,还挺适合做综艺,因此身价一直不低。
  节目组这次不光请了曹吾,还请了这位,看来是花了血本,想在第四季打个翻身仗了。
  “你好你好,曹老师好。”孙翔很谦逊,甚至主动称呼曹吾为曹老师,谦虚是很多老一代艺人共有的好习惯。
  “您这么说我连坐都不敢坐了。”曹吾笑道。
  “哈哈!”孙翔爽朗笑道:“没开机器,咱们就别搞这一套虚的了,我比你岁数大,你喊我一声叔不吃亏,我就叫你小曹,怎么样?”
  “孙叔。”曹吾便喊了声,坐到了椅子上。
  孙翔也带了一个化妆师和一个助理,一个司机,人手不算多。
  两个人化着妆,一边闲聊着。
  “孙叔,你们当年的那些歌我可是从小听到大的。”曹吾没有瞎说,这个世界中的自己小时候听得最早的乐队,就是铁玫瑰他们。
  “我们那时候就是瞎玩,说白了就是照着英国现抄。”孙翔很敢说,他闭着眼睛上妆,一边说道:“我们那一批玩音乐的,都是在大众还没有接触到欧美音乐时候先接触到,占了先机,有的时候纯扒带都没人听得出来,大家都在听日系流行的时候,猛的有摇滚进来,就感觉新鲜。说实话我们能起来,运气的成分居多。”
  “您谦虚了。”
  孙翔说的有一点道理,但如果说是靠运气火起来,那纯粹是谦虚。
  当年那么多做迷幻摇滚的,为什么就铁玫瑰起来了,说明他们还是有自己的东西的。
  在曹吾的记忆中,铁玫瑰的歌虽然放在现在已经不算什么了,但放在当年,那也是振聋发聩的。
  如果不是因为孙阳去世,加上孙翔这些年已经偏离了摇滚,他还真说不定能被选入华国摇滚名人堂呢!
  “说起来还是你们厉害,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孙翔感慨道:“当年迷幻摇滚是从国外传进来的,你们是独创了一种音乐风格,把它推向了世界,这很厉害!”
  “你们所有的歌我都听过,你猜猜我最喜欢哪首?你肯定猜不着。”
  “我试试啊,梦回唐朝?”
  “不是。”
  “别来纠缠我?”
  “也不是。”
  “确实猜不着。”
  “哈哈!跟你说吧,我最喜欢的,是你们在香港演唱会上唱的那首浮夸。”
  “呦,这我还真没想到。”
  “啧啧!词是真好啊!”
  ……
  两人聊着天,忽听得外面热热闹闹的咋呼声传来,没一会儿,门外响起了敲门声,门开了条缝,一个声音传来:“孙老师?曹老师?”
  曹吾刚好在画眼妆,闭着眼睛,只听得孙翔应道:“你好,你是金水儿?”
  “孙老师好,我是金水儿。”
  她的口音很奇怪,曹吾只闻得香风扑鼻,浓得憋人。
  金水儿,应该是台本中提到的另外两位评委之一了。
  今天是第一天录制彩排,台本已经提前给到他们手中了,曹吾有看过,除了他和孙翔之外,还有两个评委,听说是负责带流量的。
  “很不错的小姑娘,你的华语说得很棒。”
  看来不是华国人?
  曹吾化完了眼妆,睁开眼来,从化妆镜中看到一个身材瘦削,穿着清凉的年轻女孩正站在孙翔身旁。
  留意到曹吾睁开了眼睛,金水儿赶忙回过身来,向曹吾伸出双手,谦逊打招呼:“曹老师你好,我是韩国歌手金水儿。”
  女孩长得很漂亮,但就是瘦得惊人,感觉风一吹就倒,跟她握手都感觉她的手比同龄人要小一号。
  金水儿捂着嘴,有些小激动,开心道:“我很喜欢Black hole的歌,特别好听。”
  “谢谢。”曹吾客气道。
  “你们的每首歌我都听过……”她忽然反应了过来,又回头冲孙翔道:“孙老师的歌我也很喜欢。”
  “哈哈!你倒是两头不得罪。”孙翔不在意这些,开着玩笑:“看来你是小曹的歌迷啊!那到时候节目开始了,你们俩岂不是要串通起来欺负我?”
  “不会不会!”金水儿连忙摆手。
  曹吾终于想起了她,她好像是一个韩国组合其中的一个,貌似以软萌无脑为人设,但电视上的她要比真人胖,还有些婴儿肥。
  看着瘦得像麻杆的本人,曹吾暗自摇了摇头。
  横屏的罪过啊!
  女孩打过了招呼,便出门离开了,她的化妆间在隔壁,和另一位评委一起。
  “老四也该到了吧?这马上到点了。”孙翔看了看表。
  正说着话,化妆间门又被敲响了,一个身影走进,欠身打招呼:“两位老师好,我是吴晗坤。”


第二百一十四章 彩排
  居然是他?
  曹吾略一思索便想起了他,那是黑洞乐队在魔都录制第一张专辑的时候,记得牛莉姐还和他的经纪人吵了一架来着。
  瞄了眼他身后,没有看到那位脑残经纪人。
  吴晗坤像是没认出曹吾一般,客客气气的跟孙翔和曹吾打了个招呼。
  不过四目交接之际,曹吾还是看到了他眼神中的一丝不自然。
  他肯定记得自己,和当初的事,只是没提而已。
  还算懂点事儿,不提是对的,这种事提起来对双方都不好。
  曹吾不是个喜欢翻旧账的人,而且当初吴晗坤也将录音室让给黑洞了,两人也算不上有什么矛盾。
  大家还要合作一季节目,还是和睦点好。
  因此,他也客气回应,跟他聊了几句。
  吴晗坤没有着急走,而是拉了张椅子坐到了一起,和两人闲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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