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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殿堂乐队 (东厂曹公)


  “医生说能治,但只能做部分切除,需要长期治疗。即便有保险,我那点家底子也经不起这么耗。你婶子和你哥都劝我治,但我知道,如果要治,就得卖房子。我苦了大半辈子,就挣了这么套房子,卖了,你婶子住哪儿去?而且,治也不一定治得好,只是延缓时间而已,我觉得没必要。”
  “我也看开了,这就是命。我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一辈子没出过省,从结婚到现在,就围着家里老婆孩子转,最后这几年,我想为自己活一回。”
  “你别看我穿得挺像那么回事儿,其实我从来就没玩过什么徒步,这已经是我做过最时髦的一件事儿了。”
  “我走得慢,但我不急,哪怕最后我没走到西藏,死在了半路上,我也值了。”
  “不过如果能走到,还是走到的好,我就想死在那高原上,没有坟墓,没有墓碑,就让野狼把我吃了,也算能有点用。”
  “如果能被老鹰吃了,那就最好了,让我长进它的肉里,变成它的翅膀最尖端的羽毛,真正体会一把飞翔的感觉……”
  大叔絮絮叨叨的说着,不知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曹吾听。
  曹吾安静的听着,只是心中,却有一种感觉在翻涌。
  “让你见笑了。”大叔哈哈笑道:“你是我碰到第一个主动捎我的人,我脚力不行,都走了半个月了,才走到这,不敢多坐车,得多练脚力。”
  曹吾心中忽然涌起一股冲动,他起身道:“叔你等一下。”
  说罢,他跑到车后备箱里拿出了吉他,回到大叔跟前,笑道:“您请我吃东西,天高路远,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再见面,无以为报,我就给您唱首歌吧!”
  “你还会唱歌呢?好啊!”
  拨动琴弦,一段和弦伴着坡下的小溪流淌。
  听着树丛间的鸟鸣,曹吾微笑开口。
  “这是一首写在路上的歌,”
  “主角是一名背包客,”
  “鸟儿歌唱绿色,”
  “小径百草遮,”
  “生命的旅程,无畏的洒脱,”
  “oh,你比寂寞更快乐,”
  “比普通更独特,”
  “爱你的人呐,永远记得,”
  “oh,你是最美的焰火,”
  “绽放璀璨花朵,”
  “爱你的人呐,永远在这。”
  ……
  歌声平淡却真挚,大叔忽然红了眼眶,低下头去,但很快便抬起头来,用最灿烂的笑容回应。
  一曲唱罢,大叔鼓掌笑道:“好听!你这首歌比那些大明星唱得还好听!叫什么名字?”
  “没有名字。”曹吾笑道:“这是专门为您写的歌。”
  “真的?”大叔有些惊喜,继而有些犹豫,不好意思的开口问道:“那你能不能再唱一遍?我想录下来,在路上听。”
  “当然可以。”曹吾重新唱了一遍,大叔举着手机,将整首歌录了下来。
  “太谢谢你了,今天能够碰到你,我真是幸运!”
  大叔要继续上路了,曹吾也将前行。
  临别前,大叔送了曹吾一瓶矿泉水。
  “我没文化,但常听人家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咱们这辈子能碰到一次,是缘分。你送我一首歌,我没什么能还的,就送你一瓶水吧!如果有机会,下辈子我再请你喝酒!”
  扶着方向盘,沿着小路继续开着,大叔的身影早就看不到了,
  那瓶普普通通的矿泉水,就放在档杆后的储物盒中,曹吾估计自己会将它一直保留下去。
  哼着刚才唱的那首歌,曹吾指尖敲打着方向盘,那首歌是他刚才有感而发,随手写得。
  正如他对大叔说的那样,那是为大叔写的歌,他不会将它拿来商用,最多是当做一段记忆,记录下来。
  死亡虽然让人惧怕,但也会让人看清许多东西。
  大叔的话与他这两年逐渐产生的想法不谋而合。
  老天让他重生一次,为什么不去体验更多不同精彩的人生呢?
  于是,他才选择了遥远的新疆作为自己大学四年生活的地方。
  人生在世,就是要尝试不同的东西,才对得起自己呀!
  前方,道路没有尽头,曹吾还在路上。
  就这样走走停停,已然是半个月过去了。
  曹吾穿过了不同的城市,乡村,终于进入了SX省境内。
  中华广袤的地理环境从饮食条件就能够看得出,最近两天曹吾已经吃了好几顿面食了。
  不过他很喜欢面食,加上一路走来,挑馆子已经有了些经验了,选的面都很好吃,即便顿顿吃,他还是觉得没吃够。
  今天他打算直接开到长安市,领略十三朝古都的风土人情。
  而且,从这里开始,他就不打算一个人走了。
  因为再往前的地理环境导致聚居地间的距离会大大增加,他需要上高速了。
  长安市的美食很多,而且羊肉美食已经开始增多了,让曹吾美美过了把瘾。
  他计划在这里停留两天,一边联系包车去GS省的人,一边游玩。
  他在汽车站附近转了一圈,和那些跑小车的司机混熟了,请他们吃了顿饭,让他们介绍个靠谱的客户,出钱多少不是问题,主要是得安全,还得有驾照。
  那些司机都是地头蛇,有自己的圈子和客户群体,而且曹吾只是接顺路的一单,不抢他们生意,办事还上道,因此很上心,很快就帮他联系到了不少客户。
  根据给出的条件,曹吾选中了一个,是个女孩。
  和他一样,那女孩也是个将要报道的大学生,只不过她是去兰州上大学。
  见面那天,是女孩的妈妈送她过来的。
  她妈妈的腿不太方便,走路一瘸一拐的,但眼神很是犀利,
  她盯着曹吾上下打量了好久,将女儿拉到一边,用她以为的小声嘀咕着,但曹吾却听得一清二楚。
  “丫头,要不咱换个车吧?沃后生剃个光头,看着不像个好怂啊!”


第一百四十四章 欧阳玉阁
  曹吾有些哭笑不得,就因为发型,自己就被归类到坏怂的范围里去了?
  女孩身材高壮,胖乎乎的很有肉感,听到妈妈这样讲,她哈哈大笑起来:“人家是大学生,咋到了你嘴里头,就成了个坏怂了?”
  她妈妈仍有些担心,连连絮叨:“要不还是等一天,等你刘叔回来送你得行?”
  “刘叔回来得撒时候了?这人就是刘叔介绍哈的,再说就半天时间,到地方我姐就来接我,你有撒不放心的么?”
  曹吾走上前来,笑着掏出身份证来,说道:“阿姨,你要是不放心,你就看看我身份证,我是香城人,要是我没把你女儿安全送到,你报警都行。”
  女孩锤了锤曹吾的肩膀,硬气道:“就这娃的身板,我一人能放挺两个,你就薄担心了!”
  那阿姨这才作罢,又拉着曹吾嘱咐了半天,这才放他们上路。
  “你妈妈挺疼你的。”曹吾开车驶入车道。
  “嗯啊!我屋头就我一个娃,不疼我疼谁?”SX人性子直爽,说话都直来直去,女孩拉上安全带,问道:“你叫撒名来着?”
  “曹吾。”
  “咦?跟我喜欢的一个乐队主唱一个名。”女孩偏头看了看他,惊讶道:“呀!长得也像得很!你该不会就是那个黑洞乐队的曹吾吧?”
  曹吾笑了笑,不在意道:“我知道那个人,经常有人说我像他,不过他可没有我这么酷炫的发型。”
  “哈哈!你这光头还算发型呢?”女孩锤了他一拳,哈哈笑道:“你这么一说,确实不太一样,你比他白,也比他胖点。”
  她手劲儿还挺大,曹吾揉了揉胳膊,忍不住吐槽道:“你这么喜欢锤人,干脆叫铁锤妹妹好了。”
  “诶?你咋知道我小名的?”女孩惊喜道:“我大名叫范冰冰,小名就叫铁锤!我哥哥姐姐都叫我小名,铁锤妹妹!”
  曹吾差点没握稳方向盘:“你叫范冰冰?”
  “嗯啊!是不是有点土?不过名字嘛!爹妈起的,就是个代号,叫什么是什么吧!”
  这个世界中没有范冰冰这号明星,但和记忆中对照,曹吾还是有些无语。
  不过范冰冰却是个话痨,找着他攀谈:“你多大了?”
  “十九。”
  “那比我小,我二十,你微信上说你是去新疆上学?上大一吗?”
  “嗯。”
  “那你得管我喊学姐,我都该上大三了,你吃锅巴不?”
  ……
  范冰冰的嘴一路上都没停过,曹吾开着车,精神极了,半点瞌睡都没打,就是耳朵快磨出茧子了。
  好容易到了地方,将范冰冰卸在目的地,她还意犹未尽。
  “我请你吃饭吧!你开车这么辛苦,顺便介绍我姐给你认识,是个大美女哦!”
  开了一天车,曹吾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闻言便点头道:“说地方。”
  “你往前开,左拐,直走……到了!我打个电话啊!喂!姐!我都到啦!你快下楼!咱们去吃饭!我带了个大帅哥给你认识!”
  有时候大大咧咧的性子的确能快速消融隔阂,让人迅速熟悉起来,就像曹吾经过这半天的相处,已经感觉和这胖版范冰冰认识好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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