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酒度数不高,这个岁数的叶冬青还不怎么喝酒,高估了自己的酒量,此刻脑袋略微晕乎,刚好舒服。
“二手的行不行?它本来值那么多钱,但我不需要花那么多。”劳拉没进入过叶冬青原来所处的富人世界,觉得脑袋被门夹了才会去买那么贵的衣服。
“……算了,现在去第五大道,我送你一套!瞧瞧那边姑娘们,究竟是怎么花钱的,你要先让别人觉得你有钱,才会乖乖把钱交给你。”
最后这句话有点意思,劳拉从中嗅出不寻常,压低声音瞪眼道:“你要让我去当骗子?骗谁的钱?”
“……”
第29章 人靠衣装
上辈子在纽约,叶冬青待得最长的地方是纽约下城,这里除了唐人街外,还有一条华尔街。
一年当中有大半时间,留在华尔街处理生意,没人在意他究竟做什么生意,只要肯定账户里存着一大笔钱就行,华人想挤进富人们的圈子里不太容易,但名下拥有上亿美元资产,则会容易得多。
美国的富裕氛围营造出一种假象,仿佛亿万富豪遍地都是。
可实际上直到十多年后,根据福布斯富豪榜统计出来的结果看,拥有一亿美元财富以上的人群,不过五百多人罢了。
真实数字比这个高,考虑到藏匿资产现象,估计在千人左右,另外还有许多名下没钱,但却拥有慈善信托基金会、古董、海外财富等等隐形资产的低调富豪们。
不管怎么样,那会儿他很有钱是肯定的。
在华尔街混迹久了,难免沾染上不好的思维习惯,跟一帮“狐狸”、“饿狼”、“老鼠”们朝夕相处,能学到好才奇怪。
对三观有害无益,可不得不承认,论起赚钱头脑,他们个个都是精英。人们常说有时候专注于某样事物,很可能会做出让人吃惊的成就出来,而华尔街人总喜欢盯着钱,于是将各种各样赚钱的方法玩出了花样。
叶冬青同样属于其中一员,算是比较成功的那一类,至少在被投毒、并且逼着让自己跳楼前,都还称得上成功。
老山姆意外去世,他立马想到其他赚钱的主意,任凭劳拉怎么追问,都没告诉她自己究竟打算干什么。
喝得多了些,意识还清醒着,餐后乘坐出租车来到第五大道购物。
路边灯火通明,高楼大厦上挂满招牌,五千多栋高楼挤在小小的曼哈顿岛上,导致当地人最不待见高楼,一大帮纽约人甚至卖掉房产,前去美国中西部买农场、牧场,离开大都市的心情怎么样,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距离黑色星期五的到来还有段时间,路边车辆不多,除了不在乎钱的那帮人,更多消费者正憋着劲等待打折促销季到来,到时候再买能便宜好几折。
叶冬青绝对不会为便宜小几百美元,而去等上一个多月时间,如今没多少钱,可消费观念十分超前,在他眼中钱就是用来花的,比起如何省钱,更愿意去思考怎么样赚到更多钱。
这是成为富豪后才产生的想法,普通人没他这胆量和本事,很难产生会在将来赚到一大笔钱的信心。
所以还是老实点省钱、存钱比较好,不然遇到突如其来的危机,个人和小家庭容易陷入破产局面。有时候富人总结出来的真理,并不适用于普通人,书店里那些传记,更像是成功人士在炫耀自己的成就,当真照着学,多半会输到一塌糊涂。
没有遭遇店员狗眼看人低的恶俗场面,叶冬青和劳拉在dior(迪奥)女装店里,还成功蹭到两杯热可可。
第五大道上最不缺高端商店,竞争比较大,考虑到美国中上层人士收入,以及美元那大半个世纪以来的坚挺程度,这些店的东西只是相对而言比较贵。拿劳力士的潜航者系列来看,普通中产阶级家庭月收入就能买一块,跟好几千美元的手表比,一套迪奥女装更加便宜,售价普遍在大几百到两千美元之间。
到了货币不值钱的发展中国家,这些品牌才摇身一变,顺利成为人们竞相角逐的奢侈品……
劳拉小姐今天衣服里面穿了粉色毛衣,跟白色女士正装不太搭,店员还很贴心地拿来黑毛衣,让她去试衣间换上。
除了名叫琉璃的姑娘,叶冬青没给其他女人买过衣服,用钱可以轻松解决的事,干嘛还要多此一举?
等女人慢悠悠地换衣服,对男人来说实在不是件开心事,此刻他正不耐烦地想着,怎么一套衣服穿了将近十分钟还没出来。想回家睡觉,终于发现陪着过来买衣服属于错误选择,手里捧着咖啡,目光扫视货架上的皮包。
如同女人大多不理解男人对汽车、名表的执着,叶冬青也理解不了,女人为什么那么喜欢包,几块破皮加些拉链,轻松卖出高价,感慨于女人的钱果然好赚。
听见高跟鞋踩在地上发出的哒哒声,扭头看了过去。
劳拉身上穿着一套白色西服,高跟鞋则是黑色,之前绑成马尾的头发放了下来,天生带有卷曲波浪感,幅度刚好。
换身衣服,穿上高跟,气质完全变掉,仿佛像是换了个人,年纪看上去凭空增加几岁,这正是叶冬青希望见到的结果,有点女白领的样子了。
“你拿给我的高跟鞋,跟有七厘米,我以前没穿过那么高的鞋,这双五厘米,刚好合适。”劳拉小姐低头看看自己脚,嘴里说着。
“挺不错,就这套衣服吧。
直接穿在身上,把她之前穿的衣服包起来,鞋子和毛衣也要。”
叶冬青对导购员说出后面这句话,顺便指指一个黑色手提包,继续开口:“还有它,告诉我总共多少钱,刷卡谢谢。”
“可我还有一套衣服没换呢,黑色的那套!”
“别,你这身好看,就它们吧,钱我来付,以后从你工资里扣掉。”怕她又换个十多分钟,叶冬青这直男没耐心等,直接打断说道。
刚被夸好看,紧接着就是扣工资,劳拉如今万分缺钱,对这种话无比敏感,眼角都抽了抽。
旁边店员忍着笑,搞不懂叶冬青和劳拉之间的复杂关系,还以为是对小情侣,现在看来倒成了下属跟老板。
pos机被送到他面前,轻描淡写问了句是不是现在剪掉吊牌,不剪还能退货,剪掉可不行。听见叶冬青点头说剪,劳拉那穿几天再来退货的想法,直接被她自己扫进垃圾桶里。
一整套花掉两千九百多美金,主要贵在皮包上,要问劳拉感觉怎么样,人生中头一回这么值钱,必须心情好。
可惜刚出店门,立马开心不起来了。
衣服不厚,一阵冷风吹在身上,无论是脖子还是脚踝处,全都凉飕飕,不由打了个喷嚏。
瞧瞧穿了羽绒服的叶冬青,怎么看怎么来气,见他走得快,拎着三个大袋子快步跟过去。
帮忙拎包?勉强才朋友,不可能的……
第30章 人生处处是诱惑
老野马汽车报废后,叶冬青没了代步工具,陪劳拉小姐买完可能派上用场的衣服,他们打车返回公寓。
老山姆先生在今天过完这不算精彩的一生,以后不可能再次出现,门口换成一位年轻人看守,低头玩起游戏机,很可能是老山姆亲戚家的孩子之类。
一百多户租客,每个人交租的时间不同,以入住合同上为准,管理方面缺不了人。叶冬青本打算先帮老头洗干净钱,然后谈谈代理转让不动产的事情,现在估计是不可能了,意味着又要重新想个办法积累第一桶金。
人已经去世,委托还没处理完,上楼进入小房间,劳拉也跟着走进去。
她打量完这个乱糟糟的破旧公寓,没有嫌弃或是鄙视的意思,好奇问道:“你平时住在这里?”
在劳拉看来,叶冬青肯定比自己赚钱多,不应该如此委屈自己才对,从先前买衣服、吃饭时候大手大脚花钱,她觉得面前这家伙,多半是个会享受生活的人。
“嗯,快搬走了……今晚我就搬走,先找个酒店凑合几晚,等最近忙完再考虑重新租房子。
门口那老头去世,唯一让我留下的理由消失了,把钱打包好,然后帮忙收拾,我会把之前使用的电话卡扔掉,你也去重新买一张。”
好吧,这才是劳拉印象当中的叶冬青。
明明没多少钱,花起钱来却像是纸一样,点点头没说话,答应下来。
重生后,他已经在这个小房间里住十多天,不到两个星期,很难对眼前破旧公寓产生感情,早在得到一笔钱那会儿,就想直接搬走了,是赚钱机会让他选择留下。
多住几天,赚到差不多十万美元,蛮划算的生意,接下来不用继续住下去了。
还剩最后的事没忙完,找来两个牛皮纸袋,分别装了四万美元现金进去,塞得鼓鼓囊囊,单从外表看不出什么。
从包里拿出现金后,劳拉小姐站在床边看着。
心里觉得有些可惜,有个声音告诉她完全可以吞掉这笔钱,毕竟那老头已经去世,没人会在意自己和叶冬青,是不是把钱还回去。
哪怕再拿两万美元,也意味着明天她可以顺利进入一所顶级大学,这笔钱对于劳拉的诱惑,可比叶冬青大多了,以至于呼吸变得急促,打乱原本的节奏。
幸好还不是坏到无可救药的那种姑娘,劳拉小姐只是想想而已,念头在她脑海中一闪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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