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丰皱了皱眉,有些不悦,“怎么?做我的记名弟子还委屈你了不成?”
记名弟子其实就是和实习生差不多,不算正式的弟子。李丰虽然这一世重生为地球,但在她心里,他依旧还是天涂山的弟子。如果是其他人,她收作弟子倒也罢了。在天涂山最为不齿的就是董莎莎这样的女人,所以他也不知道自家的那位师父会不会生气。
而且董莎莎资质平平,做他的弟子远远不够资格。就是这个记名弟子,也完完全全是可怜她。
董莎莎不知如何是好,但在李丰…或者说李仙人的逼视之下,她没有摇头的底气,最终点了点头。
李丰又道:“董莎莎这个名字太俗,以后你就叫虾条。”
“啊?”
董莎莎苦笑不得,难道在这个男人看来,虾条就非常高端大气上档次吗?
李丰一本正经的继续说,“名字变了,以前的那些为师也不再计较,你也无需去想。过去的不可改变,便让它过去。未来,你记住、你不再是董莎莎,你是虾条。”
“在这世上,不管是人,是神,是鬼,我李丰的弟子,谁都欺负不得。谁若敢再碰你一下,为师给你一剑,斩了便是。”
一道寒光从天而来,唱啷一声,落于董莎莎的面前,入土三寸。
这片刻功夫,吃惊的事情太多,董莎莎都不知道脸上该用什么表情了。
眼前的剑是一把蓝色的冰寒剑,剑身通体透明,周围有寒气环绕,以剑为中心,直径一米内都布了一层寒霜。
“此剑无名,由我用天地极寒之气所铸,为今正好九十九天,可斩尽这世间的一切事物。你若是喜欢,便给它取个名字罢。”
“名字……”事情来得这么突然,她完全没有准备。
这时候她突然想起曾读过古龙先生的小说,其中有一句话让她惊为天人: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洲。
于是,她道:“那…便叫光寒剑吧。”
“你喜欢就好。”随即,李丰又虚空招来一剑,晃动身形,满屋剑影飞舞,“此剑法名为天涂八剑,你只需学会两剑,便足以让你无敌于世间。”
董莎莎张大嘴巴,不敢相信,那位鼎鼎大名的李仙人就在眼前;不敢相信,这个曾经的李怂蛋,竟然不知何时,已经需要他来仰望了。
她知道,这不是梦。
或者说,镜花水月,以前的那些才是梦。
是的,过去的不可改变。董莎莎这个名字,她已舍弃,以后,她叫……虾条!
第111章 雷动风轻千云果
董莎莎正感慨着虾条这个名字,不可谓不俗,不可谓不雅,不可谓不难听之时,外面忽然刮起了大风。风来的快且猛,吹得窗户哗哗作响。
董莎莎动身把别墅的窗户一一关好,小声嘟囔了句:
“见鬼了不成,刚才还好好的,这忽然间怎么要变天啊。”
八月的天本就易变,她也没有想太多。
她又回到李丰身后,却不知该如何称呼面前的少年。
是叫李丰,还是叫李仙人,或者叫师父?
李丰似乎知道她心中所想,开口说道:“没有旁人的时候,你可以叫我师父,如果小妹在的话,你还叫我李丰。”
董莎莎开口说道:“起风了,回屋吧,师父……”
突然换了称呼,这让她感觉好生别扭。在不久前,这个少年还是她的同学。如果再往前倒到,这个少年还是她瞧不上的怂蛋。可如今呢,这个少年却已经摇身一变,成为了威震豫南的李仙人,而且还成了她的师父!
“对了,还有一件事。”李丰并没有要回屋的样子,开口道,“我是李仙人的事情,暂时不要让小妹知道。”
“为什么?”董莎莎不解,“你知道的,瞳瞳她非常崇拜你,如果让她知道你就是她的偶像,她一定会很开心的。”
李丰抬头看着头顶的星空,悠悠说道:“她崇拜的不是李丰,是李仙人!”
董莎莎愣了一下。
她知道李丰说的没错,陈潇瞳崇拜的是那个无所不能,威震豫南的李仙人,不是那个天天被她欺压的李丰。
如果这两人重合,当得知心中的英雄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或许并不是开心,而是失望。
“这件事情你记住就行了。或许瞒不了小妹多久,但我不想这么快让她接受这个现实。”李丰的目光至始至终都没有从头顶上的星空移开,“接下来或有趣事,你仔细看好。”
“趣事?”
董莎莎不解,这大半夜的能有什么趣事。
她也学着李丰的样子,将头抬起,看向头顶上那无尽的星海。忽然之间,风起云动,万千星海仿佛是被一张大口给拉扯着吸入了腹中。
紧接着,天降大雨,雷声万里,这天简直比唱京剧变脸还要快。
董莎莎又说了句:
“师父…下雨了,该回屋了。”
李丰却未动,外面狂风四作,大雨倾盆。可董莎莎却发现李丰的身上点雨未沾,这不是仙人又是什么?
李丰没有回答,似乎在等着他刚才口中的趣事。
董莎莎还是不懂,这大雨天的能有什么趣事。就算看有人淋成落汤鸡,那也应该往下面看,而不是往上面看啊。
如今头顶上一片漆黑,连点点繁星都没有,能有什么趣事?
她心中还有很多迷惑,还想好好问一下这位‘师父’。
“来了。”
李丰突然开口。
“来了?什么来了?”
董莎莎不禁开口问道,但下一刻她就知道是什么来了。
突然。雷公山大动,似有滚雷从山中而来。
这动静很大,仿佛一场小型的地震。不过好在龙公园的别墅在建造的时候都考虑到了防震措施,否则恐怕屋内要一片狼藉。
在这巨大的震动中,董莎莎一步没有站稳,摔在了地上。可李丰却动也未动,似乎对他而来那点震动根本不算什么。
“师…师父,刚才怎么了?”
董莎莎心有惧意,不管是地震,还是别的什么,这都足以让这个十七岁的花季少女花容失色。
“趣事。”
李丰简单扼要的说了两个字。
“你随我来。”李丰说完便动身往外走去。董莎莎看了看外面的磅礴大雨,正要问一句‘需要带伞吗’,她只感觉自己的身体不自觉地朝前靠去。等她回过神来,她就已经在李丰的怀里了。
接着,李丰抱起她,直接从三楼跳了下来。
巨大的刺激让她不禁发出了一声尖叫,以为李丰是疯了,哪里人敢从这么高的地方跳的。就算摔不死,那也指定残废了。
与其残废,她还不如死了。
结果并不像她想的那样,李丰只是用脚尖在地上轻轻一点,身体便如离弦之箭般再次快速飞出。
这让董莎莎这个小女孩又惊又惧。这等手段她只在武侠电视剧里见到过,哪能想象到所谓轻功竟然都是真的。
李丰带着她一直飞到了没有人烟的雷公山深处。有传闻,这里虽无猛兽,但伤人的野兽众多。
一阵凉风吹来,董莎莎打了一个寒颤。
李丰停住脚步,放下了董莎莎。
董莎莎看着眼前有些陌生的少年,心中五味杂陈。
这一路上,李丰都是带着她‘飞’过来的。每次李丰的脚尖只需在叶子上轻轻一点,他们就能直飞出去几十米。不借助任何科技,仅凭个人便能做到这样,这样的世界完全不是董莎莎所认识的那个世界。
除去震惊,她不得不承认还有另外一种情绪。那个情绪她想了很久,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不舍和依赖。
董莎莎自知不是什么好女人,男人的胸怀,她靠过的没有一百也有五十。
而且那些男人个个来头不凡,有一方大佬,有身价过亿的富豪,也有省里一些不能说出名字的大人物。可无论哪个,他们的胸怀都没有李丰的这般广,这般硬,这般结识。
这样的胸怀让她第一次感觉到了‘安全感’。
“别走神,去树底下躲会儿雨。”
李丰一说话,董莎莎这才恍然回神。
刚才被李丰抱着一路飞来,不知为何,那么大的雨竟没有一点能落在她的身上。可现在刚一离开李丰,她浑身上下就已经被淋了个湿透。
她赶紧朝着李丰所说那颗大树跑了过去。
站在树下,董莎莎看着眼前负手而立的少年,心中震惊之余,还是想不明白李丰为什么突然间把她带到这里来。
难道是想找个没人的地方跟做那男人之事?
可也不对啊,龙公园的别墅也只有他们两个人,何必要舍近求远?更何况,那里还有一张又大又软的床。
她很快又想起了一事。
眼前的少年早已不是那个怂蛋李丰了。怂蛋李丰或许会喜欢她,但李仙人不会。因为没有必要,以他现在的身份,只需招招手,就不知道有多少冰清玉洁的小姑娘投怀送抱。
如今想来,她当初竟然觉得李丰是在追她,想想都觉得躁得慌。
她正胡思乱想着,耳边突然炸起一道惊雷,紧接着,一只大鸟从眼前冲天而起,张口就把那一道千米的闪电就吞入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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