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种子王 (七星荔枝肉)
- 类型:都市重生
- 作者:七星荔枝肉
- 入库:04.13
这些年,家家户户都有电饭煲电磁炉,尤其是清河市这样东南沿海城市附近,几乎没有人再使用干柴烧灶。这些野草树枝,腐朽在山中,也无人理会。
如果是前几十年,山上这些杂草树枝,早就被利用的干干净净了。
装满两袋野草,林曾就躲到大石背后,将两袋野草送入育种空间。启动鼎炉,炼制青膜球。
林曾已经能很好的控制鼎炉,绘制完符文图纹后,林曾就带着空塑料袋离开育种空间,继续收割野草。
整整工作了一个上午,林曾也不记得收割了多少袋野草送入育种空间。
到目前为止,还有一半的野草还未送入鼎炉炼制。炼制完成的青膜球,已经有三十多个了。
夏天的日头越来越高,越来越烈,热辣辣的阳光晒在林曾背上,都能感觉烫呼呼。林曾手臂发软,绕是他自认为体力不错,精力充沛,此时也感觉体力不支,口干舌燥,想要坐下来好好休息。
他将最后一瓶矿泉水咕噜咕噜喝光,顿时觉得头脑清爽许多。不过,体力劳动一个上午,林曾只觉得腹中空空,饥饿难耐。
几块点心,似乎进入无底洞一般,吃光了也没填饱肚子。林曾知道,这是高强度的运动,消耗了大量的能量。
这片荒地,被林曾清理出一片好大的空地。
估算着这些野草,炼制的青膜球,已经足够林曾的网店使用一阵子了。林曾背靠岩石,将野草堆送入育种空间。
育种空间不大的面积瞬时之间,被野草堆占据。林曾收拾工具,准备离开荒野。他现在又饥饿又干渴,恨不得跑进冷气房里,灌下几瓶透心凉的冷饮,才叫爽快。
林曾加速小电驴,顺着原路,准备一路狂奔。他记得来时的路上,看到一家小杂货铺。
正驾车飞奔,林曾来到一片被山丘环绕的田地。正是那处养蜂的农田。周围还种植着高大的荔枝树。和之前不同,林曾看到蜂箱之中,有一个戴着白色头罩的身影,在一个蜂箱旁摆弄着蜂巢。
林曾心中一动,急忙停下电动车,他左右看了看,找到通往养蜂人那儿的小道。小道不宽,却是用水泥铺设,林曾开着电动车,顺着小路行使。
那个戴着白色防护罩的养蜂人,大约也是看见林曾驶来,往这边扭头看了看,然后又举起蜂巢,专注的盯着。
林曾没想到,沿路行使,却出现一片令人惊诧的景致。
第五十一章 养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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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只能行驶一辆小车的水泥路,并非是一路笔直,蜿蜒之中,一栋隐没在树林中的小楼,展现在林曾眼前。林曾没想到,在这僻静的郊外,竟然还有这么一座令人惊艳的小楼。
这栋小楼,设计别致,三层楼高,高低错觉,青色瓷砖装饰,天台还能看到爬满青蔓的架子,看上去就是一座乡间优美的小别墅。
和林曾苗圃里那栋方方正正的两层红砖楼相比,这栋小楼就像一个优雅的淑女,而他那楼房,就是一个土里土气的乡巴佬。
小楼四周,显然是经过精心的设计和打理。
林曾叫不出名的花儿,一丛丛,一簇簇,有的枝繁叶茂,有的旺盛绽放,娇艳美丽。一条鹅卵石的石子小路,穿行在花丛之中,形成了一个精巧甜美的小花园。
还有些林曾认识的果树和蔬菜,穿插种植在花丛中,融入花园的美景中。石子路旁,嫩绿嫩绿的意大利生菜,和紫红色的苋菜沿路种植,长势良好。一块岩石旁,一棵一人高的柠檬,已经挂着乒乓球大的青色果实。
林曾停下电动车,没有继续将他的小电驴开进石子路里。他欣赏着眼前这片花园的布置,心中忍不住赞叹花园主人的匠心独运。
他正想如何询问远处的养蜂人,怎样购买蜂蜜,突然一只体型颇大的金毛狗,从小楼旁的灌木丛中钻了出来。金毛犬性格温顺,它好奇地盯着林曾好一阵子,然后才迈着有节奏的步伐,朝林曾走近。
这只金毛犬,看上去对林曾充满了好奇感,它绕着林曾,走了几圈,鼻尖忍不住凑近林曾的电动车头,抽动鼻子,使劲嗅着。
远处的养蜂人似乎看到这边的动静,他放下手中的蜂巢,关好蜂箱,向林曾这边走来。林曾想了想,举手冲着养蜂人的方向挥了挥手臂。
金毛犬敏锐地注意到养蜂人的行为。它放弃对林曾的好奇心,向养蜂人小跑而去,步伐轻快跳跃。
快步走来的养蜂人,没有摘掉防护罩。从娇小的身形可以看出,是一位女性。她穿着碎花的棉质长袖衬衫,深蓝色的牛仔裤,在炎热夏天里略显突兀,
林曾想到自己贸然进入对方的养蜂场,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在养蜂人距离他大约还有三十多米时,高声招呼道:“大姐,不好意思呀,我看到你这里有养蜜蜂,就过来看看有没有蜂蜜。”
养蜂人听到林曾的招呼,身形一顿,停住步伐。活泼的金毛犬已经跟在主人身边,它迈了几步,突然发现主人不知为何停下脚步,有些困惑地停了下来,扭头看着主人,轻轻“呜呜”几声。
养蜂大姐举手摘下头顶白色纱网,带着金毛犬,向林曾走来。
林曾巴眨着眼睛,顿时愣住。
他认识她。
这不是他在清一小见过的江老师江画吗?
她怎么在这里养蜜蜂?
林曾的表情,就像是看到一个娇弱女子,在码头扛沙包一样震惊。
江画皮肤白皙,五官清丽,略带几分稚气,体态轻盈娇小,林曾可以想象她在画室里手持画笔绘图,却不能想象这个姑娘竟然一个人在郊区养蜜蜂。
“别叫我大姐,我肯定比你小。”在林曾错愕的时间,江画已经带着金毛犬走到林曾面前。大概是林曾之前的称呼,让她有些羞恼,她瞪了瞪眼,有些好没气的说道。
“额,”林曾想到前一分钟,还以为这是一个中年大妈,顿时有些尴尬,他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地说道,“不好意思,我没想到是你。”
金毛犬仰着头,大脑袋来回转动,看看主人,又看看那个陌生人。
江画大概也觉得自己这身衣服,配上之前的行为,难免让人误会。她想了想,失笑自嘲道:“嗯,也不怪你,谁让我这一身土鳖的打扮呢,被当做大姐也是在所难免的,算起来,还是我占你便宜了。”
林曾听到江画的调侃,笑着接道:“我以为养蜜蜂的都是上了年纪的大伯大妈呢,没想到你这个清一小的美术老师,居然在这里经营副业呢!”
“哈哈,”江画摸了摸身边金毛犬的脑袋,扬起笑容,解释道,“可别说,我可是经验老道的养蜂人呢。我隔壁的邻居有一个养了几十年中蜂的老养蜂人,现在七十多岁了,还在养蜜蜂。我从小就对这个感兴趣,年年跟着,自然而然就会学了。”
林曾想到,之前在清一小,江画说自己会木工。看来,这个女孩的爱好,有些特别。他远远看那些蜂箱,蜂箱周围蜜蜂乱舞,他看着都有些头皮发麻,而江画没有半点惧色,神情自若地穿行在蜂箱之中。
“你真厉害,丝毫不怕那些蜜蜂。”林曾由衷说道。
“怕什么,被这些小家伙扎两下,还能增加免疫力呢,”江画摇摇头,平淡地说道,她挠了挠金毛犬的耳朵,想起林曾之前的话,“你要买蜂蜜吗?”
“是呀,”林曾这才想起了正事,他点点头,说道,“我正好路过这儿,看到蜂箱,就想买点蜂蜜,不是说蜂蜜上等的营养品吗?”
江画笑着摇摇头,笑容有一股非常清爽干净的味道,她声音清亮悦耳,听着很是愉悦,她的个头只到林曾的肩膀,略微仰头,看着林曾说道,“别把蜂蜜想得太夸张了,还上等的营养品,有没有这回事还不知道呢。不过,在这种闷热的夏天,泡一壶绿茶蜂蜜水,放凉喝起来,确实有一种沁人心脾的感觉,非常舒服。怎么样,要不要尝尝看?”
林曾自然不会拒绝。他心头,还冒出一种特别甜滋滋的情绪,似乎比喝了蜂蜜水还舒服。
聪明的金毛犬似乎知道主人准备招待客人,它步伐轻快,在他们前方引路,时不时回过头来,看看身后并肩闲聊的两人。
“这是金毛吧,很乖巧。”林曾自己最近也打算养狗,对狗颇有兴趣,“它叫什么名字?”
“阿宝是个公主,”江画拿着纱网防护罩,轻轻扇着风。之前在太阳底下的工作,让她也额头冒汗,“虽然很聪明,但是金毛犬太过友善,真不适合养在这里看家。”
这点林曾倒是知道,他还特意找过资料。看过各种犬的性格后,他很肯定自己的苗圃里,绝对不会选择哈士奇和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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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养蜂人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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