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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神幼稚园 (银色纪念币)



隔壁桌子的几个保镖站起来,进去和大排档老板打了个招呼,大排档老板出面才算清场。

没一会,又来了个抱着吉他的女孩,有点羞涩的问:“老板,要不要点首歌,二十块钱。”

姜轩抬头看了看,女孩长得不算惊艳,但绝对不难看,未施粉黛的鹅蛋脸上还有几颗雀斑,有股青春的气息,年龄其实和自己差不多大。

一条牛仔洗得有些发白,白色运动鞋的鞋帮都能看出来有明显的磨损,能看出来经济条件不是很好。

应该是附近大学里晚上出来兼职唱歌的学生,这一片周边有个艺校,属于闹市区,艺校的女生赚钱的方式很多,但赚钱的效率各异。到大排档给人唱歌,属于大部分稍微有点姿色的夜校女生都不愿做的兼职,原因很简单,辛苦、来钱慢、没面子。

刚才他就注意到这个女孩了,倒不是因为好色什么的原因,大排档附近有三四个卖唱的学生,就属她穿着打扮最朴素,生意最差,从坐下吃饭到现在,她就开了一次张,在十几米外的一桌,唱了首叶倩文的‘伤逝’。

说实话,嗓音一般,唱的不算好听,只是很卖力。

“定西会唱吗?”姜轩没看她递过来的歌单,直接笑着问。

女生微微一愣,想了想,有点为难的摇摇头,不太好意思的说:“要不然您换一首。”

“不用换了。”姜轩掏出二十块钱,递给女孩。

女孩微微一愣,二十块钱不算多,但唱歌赚钱是她的劳动所得,不丢人,而什么都没做,就收了这二十块钱的话,那是乞讨所得,丢人。

“接你的吉它用一下。”姜轩指了指她怀里抱着的那把背带已经磨得有些发毛的老吉它。

女孩犹豫了一下,接过钱,道了声谢谢,把吉它递给了姜轩。

姜轩抱着吉它,稍稍调了下音。

“你还会这手呢?”苏瑶和几个女生意外道,大学期间,姜轩是小能手,好像什么都会点,什么都能干,可唯独没见过他弹吉他。

姜轩笑了笑,手指轻轻拨动琴弦,几个顽皮的音符随之跳跃出来。

听前奏,是一首很欢快,甚至有些玩世不恭的曲子。

姜轩酒后略带沙哑的声音响起。

“这么多年你一个人一直在走

方向和天气的节奏会让你忧愁

你说你遇见了一大堆奇怪的人

他们看上去好像都比你开心

……

多想和你一样臭不要脸

墨镜和表情都挂在脸上

穿什么吃什么玩什么都可以

今天爱他明天恨他也可以

……

这么多年我一个人一直在走

走过了人性的背后和白云苍狗

总以为答案会出现在下一个车站

随后的事情我不说你也能明白

……”

也许是因为歌曲的旋律很陌生,也许是因为这首歌不算特别流行绝大多数人没听过,也许是因为姜轩演绎的比较好,唱的好听,总之,周围几桌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来。

一首歌唱完,周围忽然响起稀稀落落的掌声,姜轩把吉它还给小雀斑女生,盯着她看了一会,道了声谢谢。

这个女孩的年纪和姜轩差不多大,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却让他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

年轻,对于23岁的人来说,其实是个很搞笑的词汇,然而对于一个23岁的孤儿来说,却是一个一直都渴望拥有,却从来没有真正得到过的梦。

因为年轻的人,可以软弱,可以幼稚,可以不切实际的幻想未来,并且为自己不切实际的幻想,做出更加不切实际的举动。

年轻,本身就是一种资本,可以肆意妄为,可以从心所欲,可以嘲笑全世界的资本。

然而,在姜轩孤儿的前半生之中,或者说,从他开始懂事的时候开始,他就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资本。

直到今天,他才稍稍拥有了一些。

放下吉它,有几个隔壁桌并不认识的女生,大着胆子过来要电话,姜轩即没有高冷拒绝,也没有口花花的占些便宜,微笑着留下了幼稚园得电话号码。

“你有没有觉得,他唱这首歌的时候,和平时……和平时不太一样?”张芸芸望着姜轩,自言自语一般说。

几个女生都坐在一起,她的自言自语,其实就是在问其他几个女生。

“很动情。”林芊馐说。

“不像平时那样不正经。”李慕雪说:“是有点和平时不一样了,给人感觉很独孤。”

“和平时没有什么不一样。”

苏瑶却摇头,淡淡的说:“从我们认识他开始,他就一直很孤独,从来没变过。”

……

……

姜小荔是个很知足的人,各方面都很知足。

虽然家里是农村的,但能来大城市上学,她很知足,很感激父母;虽然出来唱歌赚的钱,没法和那些去酒吧陪酒的同学比,但她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也很知足;虽然长相和歌喉在艺校里只是平平,将来未必能大红大紫,甚至未必能踏进演艺圈,可她觉得自己只要足够努力就好了,同样很知足。

知足的人,往往能常乐,常乐的人,往往也能拥有好运气。

比如今天,被那个年轻的男人‘租用吉它’之后,连续有好几桌客人临时起兴,也租用了她的吉它唱歌,一晚上收入了两百多块钱,生意比平时好很多,够一个礼拜生活费了。

就准备收起吉它回学校,刚把吉它放平进箱子,忽然觉得吉它里面传来咚咚咚几声,从吉它腹部里,滑出来一小截黄澄澄的东西。

一根小小的金条。

姜小荔一愣,赶紧一把抓在手里,紧紧的握着生怕被别人看见似的。

尽管今天有很多人借过她的吉它,可是姜小荔还是第一个想到了那个清清秀秀看起来和她差不多大,却带了一大群人前呼后拥的‘姜老板’。

“送我的?”姜小荔呆呆的看着小金条。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 债主上门

“我……我怎么说你,居然出手就是金条!”

苏瑶就像一个护食的老母鸡,叉着腰直眉瞪眼的。

姜轩第二天一早酒醒了,一摸口袋,发现平时带在身上的一根金条不翼而飞。

那是朱胖子送的,一共四根,一根融了给小妖怪们打小牌牌。

剩下来三根的处理储藏方式,充分的体现了姜轩穷鬼出身,抠门外加没有安全感的土鳖本色:一根藏在电脑主机箱里,一根藏在姜硬得地窖里,最后一根,姜轩时时刻刻随身携带。

还以为丢了,把苏瑶叫起来掘地三尺一通找,找着找着,酒渐渐醒了,忽然想起来,昨天自己一冲动,把金条丢那个艺校小女生吉它里了。

“嗨,哥们这把,仗义大发了……”姜轩一拍脑门,嘿然一笑,要不说人喝了酒就容易冲动呢,觉得那个小雀斑挺能激发他同情心保护欲的,随手就把金条塞进吉它里。

“是仗义嘛?真仗义,还是假仗义?”苏瑶眯着眼冷笑,发出‘哼哼’、‘嘿嘿’‘切’‘哦……’之类的各种充满了古怪含义的语气词。

“皮笑肉不笑的笑个屁啊!”姜轩一瞪眼:“哥们就是高兴,乐意花钱捧小姑娘,就是看她长得水灵,行不行?!”

苏瑶眯着眼睛打量了他几眼,没反驳,反而点点头。

“嗯,这个话倒是没毛病,男人为女人花钱,天经地义!”苏瑶凑上来,一把揪住他的领子,眯着眼问:“那你也送我一根呗。”

姜轩意识到现在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任何一点疏忽都可能带来毁灭性的结果!不但几个月的创业成果付诸东流,说不定连自己的小命都难保!

因为苏瑶摆出了一个**和进攻性同样强的姿势:姜轩坐在椅子上,她一条腿半跪在椅子上,膝盖正好对着姜轩两腿之间。

“好啊,没问题啊,剩下的几根金条都给你!这不是一句话的事情嘛!”姜轩的语气诚恳极了,就像在说太阳从东边升起,黄鼠狼半夜来偷鸡一样理所当然。

“嗯?嗯!”苏瑶的语气连接变了两次,眯着眼打量了姜轩片刻,这才满意的点点头:“态度还是很端正的嘛。这次放过你。”

从危险环境里脱身,姜轩不动声色的把两条腿加紧,假装翘了个二郎腿,保护好自己先。

“贫穷限制了我的态度,不然我可以表现的更好,给得更多!”姜轩说。

“信你我就傻!”苏瑶翻了个朝天的大白眼,转身大摇大摆走出房间。

“咦?怎么这么大年纪了,智商还能大幅度发育,越来越不好忽悠了嘛。”

……

……

上午上课,朱胖子还是和往常一样,按时赶来,穿了个大背心,和一般几岁的小孩一块练习基本功,偌大的身躯就像站在一群小鸡仔中的大胖鸭子。

看到姜轩出来了,朱胖子和姜硬‘请了个假’,一溜小跑到姜轩跟前,挤眉弄眼的一阵怪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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