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一个强光手电晃过来,卢振宇用手挡了一下,闪了两下大灯。靠近看到,是个老年保安,戴着红箍,正在用手电照这辆车的车牌。
他降下车窗,很客气地问道:“大叔,请问6号楼在哪边?”
保安大叔打量着他:“这好像是……小文的车啊。”
小文?哦,卢振宇想起来了,这女孩叫古文讷,那就是小文了。看来她还真住这里。而且貌似跟保安大叔还挺熟。
卢振宇点点头:“是啊!小文喝高了,我送她回来的。”
保安大叔用手电往车里照了一下,看到文讷真在车上,显得稍许放心,点点头,又打量了一下卢振宇这一身,狐疑道:“小伙子,你是……?”
卢振宇心说,这些老小区的老年人就是管的宽,人家小年轻半夜跟谁回来,你还瞎打听。但他嘴上还是很有礼貌,笑呵呵地说:“大叔,我是她朋友,晚上一起在酒吧玩来着。那啥……有个老流氓想给小文下迷药,让我发现了,把那老小子揍了一顿……”
保安大叔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呵呵笑着:“哦,我知道了,你就是那个谁……就是那个……小陆吧?”
卢振宇吓了一大跳:他怎么知道我姓卢?
但是此刻也只能跟着点头,嘿嘿笑着:“呵呵呵……就是我,我姓卢。”
他胸中怦怦跳着,暗道:大叔,我可没骗你啊!
保安大叔笑眯眯的一挥手电:“好,往这边打,小文的车位在这边,你放心,多晚都给她留着!”
卢振宇心想,这女孩人缘好像还不错,身为富二代,跟小区保安大爷都能处得那么好,人家还帮她守着车位。
保安大叔把路边一个空车位上的破自行车搬开,然后指挥卢振宇慢慢的把牧马人倒了进去。
保安大叔很热情,用对讲机又喊了个年轻保安过来,帮卢振宇搭把手,三人把满身酒味的小文抬了下来。
卢振宇看着烂醉如泥的小文,瞅瞅六楼,转脸问保安大叔:“大叔,小文的父母在家吗?”
他的意思是,最好能让她家里人下来弄她,自己好赶紧走。
保安大叔看着他,露出男人都懂的微笑:“他爸妈在紫竹林别墅那边住,这边平时就小文一个人住。”
卢振宇知道紫竹林别墅,在东郊风景区,那是近江逼格最高的奢华社区之一,里面大量的独栋别墅。
他心想,这都什么父母啊!自己住别墅享福,把女儿扔到破小区里蜗居……是亲生的吗?
看这情形,要不把这女孩扛到楼上去,非露馅不可。
唉,所以说多管闲事没好处吧?上次多管闲事差点死掉,这次又多管闲事,还不错,没死,只不过需要半夜扛着个大活人爬六楼而已。
卢振宇心里一边骂,一边钻到车里把小文的帆布包背着,然后出来,把小文驮到背上,准备爬楼。
保安大叔看着小俩口,脸上都笑出了一朵花:“小陆啊,回头拜托你给小文说一声,我孙女的事多谢她了!多亏她帮着补习,这次考得不错,要不然我们还得被老师叫去学校骂!啊!一定要替我谢谢她!啊!明天上家来吃饭!”
卢振宇这时候已经热得满头大汗了,连连点头:“好的好的,没问题,我帮您说!”
保安大叔拍拍他胳膊,笑眯眯的,压低声音:“小文这孩子,真不错,真的!”
卢振宇强忍着辣眼睛的汗水,点点头:“不错!确实不错!……那什么,大叔,我先上去了,没事儿您早点歇着吧!”说完也不再跟他多废话,驮着小文钻进了黑漆漆的单元楼。
这是标准的八十年代老宿舍,扶手都是水泥的,中间还有个方形窟窿,这是当年的苏联设计,为的是打巷战往下扔手榴弹,楼梯拐角处破破烂烂堆满杂物,楼道里连灯都没有,都得摸黑。
哼哧哼哧爬到三楼,爬不动了,卢振宇把小文放在台阶上,自己也坐在台阶上大喘气。
就听见楼下两个保安窃窃私语声,透过楼梯间的砖头花窗传上来:“叔,我听道上朋友说,陆傲天是个有名的花花公子啊,这看着不是挺好的吗?”
第十章 都市夜归人
卢振宇立刻竖起耳朵听八卦,但是正好有一辆摩托车经过,轰鸣声盖过了老保安的回答,他啥也没听到,从花窗望出去,能看到俩保安打着手电远去的背影。
又歇了两回,卢振宇终于吭哧吭哧把小文背到六楼,摸出钥匙,打开了601房门,一丝淡淡的檀香味悠然袭来,然后第一眼就看到,黑暗中,几米外,有一个幽亮的东西,漂浮着,若明若暗。
卢振宇吓了一跳:我靠,闹鬼?他没顾上细看,先把小文靠墙放下,然后慢慢走过去,发现是个椭圆形的发光球,里面的光不亮,但很神秘,好像星空一样。他摸摸索索的走到跟前,弯腰仔细看,渐渐眼睁得铜铃大,发出一声赞叹:“我……靠……”
这是一个很薄的纱笼灯罩,里面有几十只萤火虫。有的在飞舞,有的趴在纱笼壁上,黑暗中无数点微光闪动着,美极了。卢振宇长这么大也没见过真的萤火虫,现在眼跟前就有这么多,而且是真的,他竟然看出神了,身后所有的事情都忘记了,好像整个人都进入了里面的小世界一样,忽然感到耳旁有蚊子嗡嗡叫,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连门也没关!他赶紧去关门,然后摸索到开关,打开灯。把文讷拖到沙发上,这才一边揉着腰,一边打量着她这间“蜗居”。
没什么装修,磨得光洁的水泥地坪上,摆着几件斑驳古色的榆木圈椅、帆布沙发,还有那种用铁管子和厚松木拼装的、LOFT工业风的书桌和书架。墙角摆着一只痕迹斑驳的旧石槽,里面养着水草,还有两只乌龟,看到有人过来,在里面快速的爬动。沙发上扔着一把吉他,吉他上扔着一条丝袜。墙上挂着一幅唐卡。
到处都摆着绿萝,枝蔓从各种桌子上、架子上、柜子上垂下来。
卧室里,藤艺衣柜,一张铁艺的单人床,藤凉席,凌乱的史努比毛巾被,绒毛哈士奇,还扔着个IPAD,枕头下隐约露出个刀柄,卢振宇拿出来观赏,是把精美的英吉沙小刀。
书房里,一面墙的书架,上面的书堆积如山,什么内容的都有。卢振宇看了一眼,都有种晕菜的感觉。书桌很大,摆满了各种零碎:笔记本计算机、凌乱的书、茶盘、盖碗、香炉、和服人偶、空调遥控器、一包瓜子、半袋薯片,还有半瓶小黑方。
香炉旁边摆着一排玻璃小瓶,里面装着粉末,贴纸上写着:檀香、沉香、崖柏、尼木、古格、敏珠梅芭……
书柜顶上,搁着个乐器盒子,看形状象是小提琴之类的,落满了灰。墙角靠着个也不知是古筝还是古琴的,用绸子盖着,上面也是一层灰。看样子也是有日子没摸过了。也就是客厅那把吉他比较光鲜,貌似常玩的样子。
“啧啧啧,”巡视完文讷的领地,卢振宇摇摇头,“这日子过的,也是没人管没人问,跟神仙一样……什么都玩,连萤火虫也玩。”
他把文讷架到卧室,放在床上。根据上次教训,这次连鞋也没敢帮她脱,总之要尽量保持她的衣物原样。
然后帮她打开空调,调到27度。想了一下,又调到28度,拉过毛巾被给她盖上。
卢振宇回到客厅,看一眼钟,已经快一点了。事情办完,整个人都松了口气。一股疲惫突然袭来,而且又渴又饿。
他来到厨房,拉开冰箱,开了一罐汤力水,一口气灌了半罐。看到冰箱里还有半块海鲜饼,也端了出来,就着汤力水,狼吞虎咽下肚。
吃完用抽纸擦擦嘴,环视了一下厨房——基本上一尘不染,崭新的全套双立人锅具、刀具挂在架子上。除了半箱特仑苏、几个柠檬之外,看不到开火的痕迹。
“至少目前看来只有她一个人的痕迹,”卢振宇心想,“起码没跟那个陆傲天同居。要不然好白菜真的都让猪拱完了。”这样想着,心里舒服了点,你想啊,叫傲天的能是什么好货色。
他把吃完的盘子和叉子扔进水槽,说句“让这妮子自己刷”,然后来到书房,找了纸笔,想了想,把今晚发生的事简单写了下来。
写完看了一遍,觉得大致能看明白前因后果,这才拿着这张纸,放在文讷床头柜上。然后又从冰箱里拿了一瓶矿泉水,也放在床头柜上。
做完了这一切,卢振宇搓了搓手,觉得差不多可以走了。他犹豫了一下,又忍不住来到卧室,慢慢蹲下,端详著文讷。
文讷依旧脸蛋红红的,嘴角带着微笑,睡得很安详。
女孩很美丽,但不是那种网红脸,而是一张偏欧式的脸盘,浓黑的双眉,轮廓精致的鼻梁,线条分明的嘴唇,长长的睫毛……似乎有一种混血美,好像某位中东王室的王妃一样。
不,不是王妃,是公主。是一千零一夜里的某位公主。
关上灯,退了出来,把牧马人车钥匙、房门钥匙都放在茶几上,蹑手蹑脚退出了文讷的家,从外面带上防盗门,快步下楼。
……
卢振宇前脚刚溜出社区,后脚就有一辆出租车亮着大灯开了进来。车门推开,歪歪斜斜下来一个瘦子,满身酒气,捂着脸,叼着烟,正是被卢振宇胖揍了一顿的老色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