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管是哪种吃的,都会和历史文化沾点边。不管是哪个皇帝垂涎过的肉夹馍,还是具有着传奇色彩的翡翠白玉汤,文化和吃难以分开,也给食物增添了历史沉淀。
小店的老板娘笑了笑,觉得宋孤烟问的问题,就不是个问题。
“我们雾城随便走进路边一家店,都很好吃,只要别去商场里就行。”
除了路真的是太难找,七拐八拐都找不到正确的路口,吃的还是很多的。
宋长河这个老司机找不到路,干脆就不找了,车开到哪就算是哪,先吃了再说。
老火锅店,麻辣火锅和豆奶配在一起,简直就是爽出一脸的血。肉下锅酒下肚,麻辣鲜香四溢,味蕾被充分刺激的同时元气满血复活。
周游眼巴巴,口水直下三千只,就是一口吃不着。
“太……太辣,太麻,你不能吃。”宋孤烟吃得起兴,那周游的狗头扭到了一边去。
“汪!汪汪~”
铲屎官,你知不知道,你这么干非常不地道。你们两只在那里大快朵颐,让我孤独地在一旁看着。
哪里有这种道理啊?
说好的同伴呢,说好的一起吃香喝辣的?
周游觉得自己都快疯掉了,实在是气不过,看到宋长河刚刚涮了一大片的牛肉片,这才刚夹起来,周游飞快地一口咬住了筷子。
趁着宋长河还没反应过来,把肉给吃了个精光,把筷子给还了过去。
宋长河看着空空如也的筷子,一脸的嫌弃,上面沾着周游不少的口水。
“你就不能好好管管你的警犬啊?”宋长河把筷子放到了一边,招呼服务员再拿了双新的,“连火锅都要抢,也不怕被辣死。”
宋长河说着,又灌了一大口冰豆奶。
感觉这家火锅店,完全不是靠着火锅赚钱,毕竟食材都挺便宜的,可一瓶冰豆奶三块钱,宋长河都灌了三四瓶了。这要是一顿火锅吃下来,光是豆奶估计都抵得上一盘羊肉了。
“呜呜~”
好辣好辣,好麻好麻,周游的感觉更加敏感一些,所以味觉直接被洞穿,整个灵魂都得到了一次升华。
麻辣,但真的很好吃。
“汪汪!”
尝过了涮肉,周游实在是憋不住了,哪怕是冒着被宋孤烟狠狠削一顿的危险,周游还是死不要脸地爬上椅子。
“要不打一顿?”宋孤烟征求一下老爹的意见。
“警犬能吃火锅吗?”宋长河煞有其事地问道。
“嗯~”宋孤烟回想了一下看过的书,“严格来讲不能吃。因为火锅里面有很多狗不能适应的东西,例如辣椒、葱等等。葱里面含有硫化物,会引起溶血反应,造成呼吸困难,直至死亡。”
狗的饲养,也是需要按照科学规律来,不能够以人类的标准来判断,毕竟狗有自己的消化系统和生活习惯,所以还是按照科学的标准来给狗狗准备食物。
宋长河的手指轻敲桌面,想了想刚才被周游抢过去的涮肉,郑重其事地说道:“那还是打一顿把,不然不长记性。”
宋孤烟点了点头,拖着周游就走出了火锅店。
宋长河趁此机会,把剩下的牛肉片下到了火锅里面,上下浮动了几下,又捞了出来,赶紧吃掉。
这牛肉片切得薄,汤锅里面过一下,就熟透了。吃火锅,就是不能够纠结,烫烫就能吃,一纠结,就老了。
宋孤烟很快就回来了,旁边还有一个受气媳妇样子的拉布拉多。
周游还是低估了铲屎官丧心病狂的模样,居然把他倒立了过来,好羞耻的感觉。
我不要面子的啊!
想想……算了,往事不堪回首。
宋孤烟正要接着吃,就看到周游可怜兮兮,眼巴巴地在一旁瞅着,搞得宋孤烟都没心情吃东西了。
“老板?老板!”
“是不是要加菜?”
“你这,能不能帮着注意点牛羊肉片,放一点点盐就行。”
老板觉得这个要求好奇怪,不过开门做生意,也不是什么为难的事情,付钱就行。
只加了少许盐,口味肯定是没有火锅涮锅的好吃。不过能够吃得到肉,周游已经很满足了。
“你倒是对豆奶粉挺好,没看到肉都吃完了啊。”宋长河又加了份牛肉。
一顿火锅吃完,父女就沿着路走走,消消食。
雾城的魔幻,真的是实至名归,随便一个立交桥就是五六层,还一言不合就来个隧道,走了那么多路,其实直线距离也没多少。
火锅的时候喝了点酒,不能开车,干脆就打车找个好一点的景区看看。
雾城吃的多,山也多,清新湿润的空气和隐约的佛教梵音一同深深吸入,刚才吃火锅的急躁和激动便安静了下来。
吃饱之后,肠胃开始消化,脑子就容易缺氧,不太愿意思考,整个人就像是放空了一般。
运动完之后,两人又饿了,觅食又称为了最大的主题。
火锅吃得有点腻了,两人觉得吃点清淡的小吃就好。
听到清淡的,周游就得自己有戏。这下宋孤烟就不能用各种理由不让他吃了,想想就激动了呢。
绵密的米糊,香脆的撒子加上老板调配的调料,滋味十足。豆花饭,比豆腐嫩,比做小吃的豆腐花老,蘸调料下饭或直接吃。
……
原本是想经由雾城,转道自驾到稻城亚丁,去看看那边独特的地貌和原生态的自然风光。亚丁可是被誉为“香格里拉之魂”和“最后的香格里拉”,被国际友人誉为“水蓝色星球上的最后一片净土”,是摄影爱好者的天堂。
宋孤烟是打算过去放空心灵,宋长河则想去磨砺磨砺自己的摄影技术。
只是前期路上耽误得久了,宋孤烟的假期马上就要结束,加上正逢夏季,容易遭遇雨季,山势容易塌方,商量了之后,还是决定下次再来吧。
其实秋季才是比较适合,清高气爽,景色更加怡人。
吃撑了的周游才不管是不是去亚丁稻城,那里是文艺青年的最爱,而不是周游这个吃货向往的地方。相比较大自然,他还是更喜欢路边的小摊子。
宋长河反正假期长着呢,干脆就自己开车,悠哉悠哉地接着逛逛。宋孤烟则是从雾城机场直飞沪城,周游则是办理的托运,在笼子里面待了几个小时。
出门玩了那么几天,也带了不少特产回来,分给了刑侦总队的同事。
之前宋长河就联系过局里面的领导,说明了宋孤烟调回警犬训练基地的意向,局里面的相关领导觉得是有些白瞎了宋孤烟刑侦方面的天赋,不过这是她本人的选择,也不好多说什么。何况人家编制还在警犬训练基地放着呢,来刑侦总队也是借调的名义,连不放人的理由都没有。
夕瑶很舍不得宋孤烟,一幅楚楚可怜的样子,都快要赶得上周游了。
“姐,你不是说最喜欢破案了嘛,干嘛还要回警犬基地啊?”
也就是夕瑶和宋孤烟关系好,换个人问,可能宋孤烟都懒得回答。
“你看豆奶粉都胖成什么样子了!要是再在总队待几天,他都能够胖成猪了。”宋孤烟捏了捏夕瑶的脸蛋,解释道。
这个姑娘其实天赋也不差,就是时常犯迷糊。要是能够细致一些,不失为一员大将。宋孤烟本身性格原因,并不是太会带人。希望这个小迷糊能够遇到一个不错的师傅,磨砺磨砺性子,也好有一番脱胎换骨的机遇。
周游轻轻地呼了口气,觉得亚历山大。
他也不是傻瓜。自从知道宋孤烟决心返回警犬训练基地,他就知道宋孤烟是在牺牲自己。
继续呆在刑侦总队,周游作为警犬的作用会越来越弱。一方面是刑侦过程当中,警犬的作用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而且需求并不多。另外一方面,就是缺少训练,周游的体能逐渐荒废。
宋孤烟留在刑侦总队的发展肯定会更好一些,可是为了警犬,她还是觉得去一个更加合适的岗位。
当她成为警犬训导员的那一天,就担负起了照顾警犬的责任。
既然当时选择了拉布拉多,就得对他负责,而不是半路就跑路了。
夕瑶没有经历过和警犬一起生活的日子,肯定是会想不通。也只有宋孤烟自己才清楚,对拉布拉多那种独特的情感。
豆奶粉,已经融入了她的生活,也是她生命中极其重要的一位。
人一生当中,有很多次选择。每一次选择,都意味着未来可能会有不同的走向。
宋孤烟还年轻,她还有无限的可能。可拉布拉多没有选择,他的未来,在宋孤烟选择他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
警犬。
为人民服务。
绝对服从命令。
警犬因为长期的过量训练和危险的任务,身体消耗远远要比宠物犬多得多。出色的体力和精湛的战斗技巧,这些都是建立在生命力的消耗上。
周游没得选择,宋孤烟有的选择,这就是宋孤烟选择回到警犬训练基地最大的原因。
第447章 加油!警犬!
沪城警犬训练基地,训练场。
没多久就要入秋,气温稍稍降了些。可在户外活动得久了,还是难免一身臭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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