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表哥这人太小心眼了。”陈小雨嘟囔着说。
陈小哥轻轻一笑,回头看了一眼愤愤不平的妹妹,说:“这世上就是什么样的人都有,才精彩,要是每一个人都像我这么无趣,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反正我不喜欢表哥,以后再也不去找他们了。”陈小雨气鼓鼓的生气道。
宝马车内宽敞舒适,叶红雪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的靠在窗边安睡。
陈小哥没有多想,只是发动车子,向着原定的目的地而去。
处理完了烦心事之后,陈小哥心情愉悦,在二女的带领下,走街串巷,不是买买买就是剪刀手拍照,弄的陈小哥旅行体验极差。
夜幕降临,错落的拱桥上灯火通明,小巷里人头接踵,有灯谜,有卖艺,甚至还有个怡红院,要不是身边有两个女生,陈小哥很乐意进去消费消费。
习惯了大城市的霓虹光彩,灯笼这简单而又古老的照明物变得稀少而珍贵,但在这里,满大街都是大红灯笼,就连路灯也不例外。
走在路上,陈小哥目不暇接的看着四周新奇的所有事物,忽然,陈小哥听到了吉他撩拨的声音,而就在街角处,有一个较暗的角落里,摆着一个无人问津的琴盒。陈小哥上前拉住二人,由于四周的行人太多,他也就像牵自己陈小雨手那样握住了那只柔嫩温软的玉手。
叶红雪吓了一跳,回过头,看到是陈小哥,当下放松了一些,轻轻的想要挣脱,却发现陈小哥的手格外有力。
拉着二人走到琴盒前,那里果然站着一个年轻的男子,抱着吉他,深情的演唱着陈小哥一直觉得很烂的歌。
不得不说,那个年轻男人的长相确实很帅,比李永菜还帅,反正除了明星,陈小哥所认识的人中最帅的就是自己那个表面兄弟了。
第三十七章 致命装X
陈小雨红着一张俏脸,眼神颇为崇拜的看着场中那男子的演奏,无比激动的对叶红雪道:“哇……红雪姐,好帅哦!”
叶红雪点头笑了笑说:“是好帅的。”,不经意的瞥了一眼陈小哥。
似乎她总在想着如何让陈小哥吃醋,女人真是个奇怪的生物。
经历了上次的惨败后,叶红雪迎来了这一次的胜利。
陈小哥很不服气的说:“不就是弹个吉他么,有什么好帅的。”语气酸的人牙都快倒了。
叶红雪眼中的笑意更浓,而陈小雨则气哼哼道:“就是帅。”
陈小哥瞪着眼:“陈小雨,我帅还是他帅?”
“他……”
陈小哥冷笑:“你下个月的零花钱,还在我手上哦,想好了。”
“哥,当然是你帅啦,你帅在灵魂,他帅在外表,不一样,不一样。”小姑娘笑嘻嘻的和稀泥道。
陈小哥欲哭无泪:“难道我真有这么丑么?”
“也不是丑,就是……不怎么好看。”见二人日常斗嘴,向来不怎么开玩笑的叶红雪也掩嘴笑道。
这一刀扎在了陈小哥的心窝,陈小哥十分愤怒,当即道:“不就是吉他么,我比他弹的好多了。”
“哥,你别吹牛了,明明你就不会弹吉他。”陈小雨大声的嘲笑,说完还哈哈笑着。
陈小哥脸都黑了,却不得不做出高深莫测的样子,说:“小丫头你懂什么。”
陈小雨道:“我不相信不相信。”
“不信就不信呗,走,玩别的去。”陈小哥秒怂道,说完就准备开溜。
正好这时,那名男子一首歌唱完,只见叶红雪上前在琴盒上放了一张钞票,然后对那名男子说:“我朋友想借你的琴唱首歌,可以吗?”
男子闻言,点点头,将琴从身上取下,上前递给陈小哥。
陈小哥咧着嘴很不要脸说:“这位兄弟,哪能在你的地盘抢生意,走了走了。”
“不好意思,我朋友可能也不会弹,看样子不用了!”
叶红雪的话就像是一把刀捅在了陈小哥的心里。
妈个蛋,难道屌丝就活该被歧视么,难道屌丝就该这么没尊严么?
陈小哥接过了对方还未收回的吉他,说了一声谢谢,然后走到场中,稍微将话筒调了调,说:“其实我这个人很低调的,不过既然你们都想听,我就唱一首吧。”
看着陈小雨一脸不信的捂着耳朵,仿佛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陈小哥咬了咬牙,刚刚到手的两百拯救点,又回到了系统的手中。
“初级吉他精通兑换成功,消耗100拯救点。”
“初级歌唱技巧兑换成功,消耗50拯救点。”
“歌曲购买成功,消耗50拯救点。”
陈小哥闭眼,叶红雪有些后悔的看着陈小哥,她是怕陈小哥出大丑,此时见他只是闭眼而没有任何动作,心中更加自责。
突然,陈小哥的手动了,十分轻柔,随着琴弦上的手撩拨着,一阵悦耳的旋律从音响中传出。
叶红雪一脸诧异的看着陈小哥,她本以为,陈小哥不会的,但现在看来,他不仅会,而且精通。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怎么说出口,也不过是分手!”
“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牵牵手就像旅游。”
……
当陈小哥唱出第一句时,陈小雨都惊呆了,她张着那娇嫩的小嘴,都快能塞进鸡蛋了,可见她有多么的惊讶。
“小雨,你不是说你哥哥不会弹吉他吗?”叶红雪好奇的问。
陈小雨:“不……不知道呀,我和我哥这几年都没怎么在一起,他每天都要赚钱……”
“哦——”叶红雪惘然点头。
看着陈小哥在角落里,动情的演唱,叶红雪认真的听着,越听越入迷。
她虽然不是什么专业的音乐从业人员,但自小喜欢音乐的她自负还是能够识别一首流行音乐的好坏。
本来,从陈小哥清晰的咬字中,她听出了这首歌的歌词似乎在缅怀什么逝去的恋人,但随着深入,叶红雪忽然感到了,这首歌好像并不是柔风皎月的缅怀,而是……寂寞!
十年,是这首歌的核心。
一个人有多少十年?
总是不多,可这十年中,又会经历多少事?
原来交好的朋友,相爱的恋人,又能经得起几个十年的考验?
或许十年后,生活会变的更加的幸福美满。
但很遗憾,陈小哥唱的是十年前。
从第一句,就是十年之前。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后,我们只是朋友,仅仅只是可以问候的朋友。
叶红雪的心思,随着陈小哥的演唱,从一开始的期待,渐渐低落。
最后,她看着陈小哥那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身影,第一次觉得,那身影如此神秘莫测,让本以为已将他看清的叶红雪有些害怕,有些不知所措。
街角是灯光最昏暗的地方,陈小哥站在那,没人看的清他的脸,仿佛黑暗给他戴上了黑色面纱,或是绝地武士,或是深渊魔鬼,谁也不知道。
一首歌唱完,陈小哥收起了心中澎湃的情绪,随后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走到那个男子面前,将吉他递还给他。
“你弹的比我好多了。”男子由衷赞道。
陈小哥轻轻一笑,说:“吉他很好,谢谢。”
做完这一切后,陈小哥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到了陈小雨的身边:“帅不帅?”
“帅!”
回答他的不是已经惊呆了的陈小雨,而是叶红雪。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陈小哥嘿嘿直笑,颇为猥琐,就像是某岛国里的什么什么痴汉。
叶红雪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故意耍宝,当下风情万千的横了他一眼,拉着陈小雨就往前走去了。
陈小哥站在原地,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回过神来的他心中暗骂:“这人太没素质了,乱抛媚眼,也不怕我真的化身痴汉死缠烂打。”
不是陈小哥没有见过美女,也不是他抵抗力低下,而是方才叶红雪那一眼的风情太醉人了。
娇嗔中带着害羞,羞涩中带着肯定,肯定中又带着那么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
这么好的一颗大白菜,也不知道以后会被哪头猪给拱了,不过看样子,我好像有点机会,说不定还能和美女主编来一个亲密的接触,以后写成书,大红大紫……
就在陈小哥YY的直流口水时,叶红雪用手臂碰了碰他,说:“我要那个。”
“我也要。”陈小雨不甘示弱道。
陈小哥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棕色的布熊。
“哥哥哥哥哥哥哥哥……我要那个棕色的。”陈小雨见叶红雪先和她抢,当即道。
叶红雪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心中暗道:“真是个傻丫头。”
“那棕熊就让给小雨,但是我要那个。”说着,叶红雪就一指远处路边一个名叫“榕记”的店铺。
陈小哥花了五十块帮陈小雨买了一个棕熊后,三人就走进了那个叫做榕记的店铺。
店很小,但里边的人也少,所以三人走进店内反倒是松了口气,街上实在太多人了,陈小哥扫了一眼,这店主要还是卖一些手工制作的衣服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