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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爸的快乐时光 (歌莉)


  “聂政,方才....”
  这个不能说,要是说沈万给了自己十分优越的条件,那不会对聂政有帮助,反倒是令他更加容易答应沈万的要求,杨颖自信自己在聂政心中的位置,在车子里她十分明确,沈万利用自己来说服聂政更加是肯定了这一点。
  “总之,你不能去,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哈!”聂政展露出孩子般笑容,在杨颖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往草地中央一指,“杨颖,看,这老头真活泼!”
  “活泼?”
  这个用来形容小孩子的词语,聂政竟然用在年逾六旬的沈万身上,杨颖也不自觉的往草地中央看去。
  “咯咯咯...母鸡伯伯,晴晴来抓你的盈盈小鸡和琳琳小鸡了!”
  女儿晴晴笑得花枝乱颤,两条小短腿在草地上飞奔,沈万张开双手,堵塞着她的路径,后面跟随着两个孙女。
  咳咳,他们在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游戏中的沈万笑意盈盈,那乱蓬蓬的白发在风中凌乱,还真是活泼。
  “这样一个充满童趣的老人,内心应该也是善良的,他不会对聂政做什么不好的事情。”
  杨颖嫣然一笑,自己说服了自己。
  下午五点三十分,聂政给了五百元唐宁,让她请杨颖和请晴晴吃饭,自己按照沈万司机老胡发来的信息,来到一个会所里。
  这是会所里面的篮球场,自然,里面没有篮球员,也没有篮球,甚至连沈万也没有出现。
  在篮球场中央,用一根粗大的树枝挂了一只宰杀好的野猪,野猪下面放了两坛还未开封的美酒。
  野猪之前,摆放了一个烧得正旺的炭炉,还有两把明晃晃的匕首。
  聂政看着这架势,倒像是在武侠电影里面看到的情景,侠客在树林中打了一个野猪,到破庙里头点了炭炉,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聂政!”沈万的声音响起来了,十分的爽朗豪气,“余读刺客传,而独服膺于轵深井里也。其锐身而报知己也,有豫之义;白昼而屠卿相,有鱄之勇;皮面自刑,不累骨肉,有曹之智。至于荆轲,力不足以谋无道秦,遂使绝裾而去,自取灭亡。轻借樊将军之头,何日可能还也?此千古之所恨,而聂政之所嗤者矣。闻之野史:其坟见掘于羊、左之鬼。果尔,则生不成名,死犹丧义,其视聂之抱义愤而惩荒淫者,为人之贤不肖何如哉!噫!聂之贤,于此益信。”
  沈万突然念出一大段古文,聂政没读多少书,最讨厌别人抛书包,可此刻,他没有烦厌,倒是有几分得意。
  在聂政能背诵的古代作品里面,除了“床前明月光”等几个简易的诗词,就是这一大段文字了。
  这是《聊斋》作者蒲松龄写的,他在读了《史记刺客列传》后,对大刺客聂政十分敬仰。
  这文字的意思大概就是说那么多刺客中他最喜欢聂政,他不单止数落荆轲一番来赞扬聂政,还说聂政一人就拥有了其他刺客的优点。
  其实也是如此,在刺客列传中的聂政,没有盲目的士为知己者死,而是家人放在第一位,照顾好家人,才想到朋友,替朋友报仇,也是十分光明正大,在中午的时候,阳光底下,一人一剑,直入韩相府,以白虹贯日之势,杀死韩相,然后再杀相府几十人,恐怕自己相貌给人认得,连累姐姐和朋友,倒转长剑,毁了容貌,然后自杀,实在英雄。
  聂政是个孤儿,婴儿时候就在孤儿院,两三岁之前,都没有名字,修女看到这个孩子,十分好斗,可无论如何也不会欺负女孩,对男孩也有点锄强扶弱之风,觉得他有点侠义精神,福至心灵,就给他取了聂政这个名字,这是名字的由来,聂政自然是知道一些典故了。
  此刻沈万突然念出蒲松龄赞扬聂政的句子,也就是在赞扬自己了,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对于赞扬,没有人会嫌弃的。
  “哈哈哈,聂政,既然你有一个那么侠义的名字,我们今日也学学古代的侠客,大碗酒,大块肉,如何?”
  沈万穿了一身的唐装,气度不凡,大有一派宗师的气势。
  只见他大步走到野猪旁,拿起匕首,割下一条前腿,直接扔到炭炉里,炭炉红火飞扬,颇有意境。
  嘭!
  沈万匕首一挥,将酒坛的封泥削去,举起酒坛,大口的喝着酒,那些酒水从他下巴落下,浸透了胸前衣服,更显豪迈。
  聂政也是豪气顿生,但凡男人,都有一个武侠梦,他也不去想沈万到底找他来这里干嘛,此刻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才是王道。
  聂政削下野猪的一条后腿,放到炭炉上,劈去酒坛的封泥,大口的喝着美酒。
  那酒十分香醇,入喉绵滑,可到了肚子里,如同火烧一般,聂政虽然不甚好酒,可经过唐宁老师的指点,知道这就是上好白酒的滋味。
  “好酒!”
  他说了一句大侠的经典台词,匕首一挥,在烤的漆黑的野猪后腿上割下一块肉,那肉表面已经烤焦了,可里面还是有点血迹,聂政也不管了,用匕首刺着,直接送入口中,野猪肉没有经过腌制,这样吃下去十分的腥臊,可这就是侠客的豪迈。
  “好肉!”
  聂政跟沈万各顾各的喝着酒,吃着肉,不要看沈万是个六十多的老头子,胃口真不小,一条猪前腿给他吃个精光,酒也是喝了半坛,自然洒落在地上的也不少,可这又有什么要紧呢,他们吃的是一种气氛。
  “聂政,肉吃饱没?”
  “吃饱了!”
  “酒喝够没?”
  “喝够了!”
  “好!”沈万跳了起来,走到球场上,衣服下摆一撩,左脚跨前半步,作了一个丁字步姿态,“既然酒足肉饱,此情此景又仿佛回到武侠时代,我们较量一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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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男人的巅峰
  沈万是超级富豪,聂政不过是一个打杂工的奶爸。
  他竟然煞费心思要来讨好自己,这是聂政感到困惑的。
  在会所的篮球场中,他为自己圆了一个武侠梦,十分有诚意,按理,此刻他应该说出自己的用意。
  可他非但没有说出要自己替他做什么事,反倒是要跟自己对干一场。
  莫非他做那么多的事情,就是为了跟自己较量武功?
  聂政不禁摇头苦笑,自己的原则是不欺负女人,沈万当然不是女人,可他是个年逾六十的老头子,自己却是正直壮年,他非但没有得罪自己,对自己可以说非常不错,关照杨颖,对晴晴和蔼...
  “聂政!你是不是小看我这个老头子,不愿意出手!来,你朝我脸打一拳,闪避的不是好汉!”
  沈万眉毛一扬,右拳在自己右脸上锤打了几下,动作十分挑衅,他是真的动怒了。
  “我沈万凡是要做的事情,都会做到极致!”沈万强忍着怒火,慢慢说来,“徐白你认识吧?他那么尊重我,并非说我有钱投资他的电影,而是,在去年,跟他闭门作赛,我打得他住了一个礼拜医院!”
  呵...
  沈万如此说来,聂政就来了兴趣,他知道徐白是蔡李佛高手,沈万竟然能够将他打得住了一个礼拜医院,看来这沈万也是隐世高人。
  “来吧!”
  聂政向来不爱废话,上前一步,站在沈万身前。
  这对他来说也是平生第一次,凡是杀手出手,都是抢个主动,不会礼让的,可今天不是杀人...
  呼---
  沈万一拳挥出,直打聂政的左脸。
  嘭!
  拳头重重的打在聂政左脸上,一丝殷红的血线从聂政嘴角缓缓流下...
  “聂政!你....”沈万气得说不出话来,自己的一拳自然威力十足,可他看过徐白给他的录影,聂政的身手他是知道的,没可能对自己的这一拳毫无还击之力,看来他还是看不起自己年纪老迈。
  “嗯!”聂政点点头,“你打的是铁线拳,可以,我们较量一下吧!”
  沈万气得差点噎气,学武之人较量,有一句行话,“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聂政的这句话大有深意,铁线拳属于洪拳,是洪拳三宝之一,扬名于佛山黄飞鸿。
  之所以成为洪拳三宝,就是因为,凡是练洪拳的,首先要练工字伏虎拳,这是练基础的,而铁线拳和虎鹤双形拳就是一内一外。
  铁线拳练的是内功,虎鹤双形是外劲,聂政的话再明白不过了,你沈万练的是铁线拳,证明是练过气的,既然是练过气,就不怕跟你较量的时候,中途暴毙...
  其实沈万是自己气自己而已,聂政是有一点那意思,不过也不是担心他中途暴毙,而是知道他老当益壮,跟他较量也没什么。
  另外一个重要原因,他穿越到这个身体,还没有知道这个身体的极限去到哪,所以受沈万一拳,便能知道个大概。
  别看沈万年纪那么大,这一拳还蛮有劲力的,聂政给他打了一拳,就像给火车撞了一下,当时也为之晃悠了一阵。
  沈万以为聂政小看他,出手如风,没有留任何的情分,简直就像把聂政当成杀父仇人一般。
  聂政的拳头越是有劲,他越是要硬碰。
  聂政不禁心中好笑:“这老头能够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看来也是有原因的,六十多了,还那么好火气,还那么的不服输,年轻时候是更加的进取,可惜,现在是打拳,不是商业竞争,铁线拳讲求刚柔并济,先练內劲,再练拳脚,甚至出手的时候会发出怪叫,这不是迷惑对手,而是练气的一个方法,老爷子碍于面子,不敢发声,还以硬碰硬,就落入下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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