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厚的人文气息,与优美的自然风景相交融,正好适合杨轶这个文青得冒泡的家伙。
租了一辆汽车,杨轶花了两天时间将亭山区逛了一圈,最终看上了一个在江城传媒大学后门附近正要转让的店铺。
这个店铺其实有点偏僻,也有一点荒凉。
因为江城传媒大学真正繁华的还是正门和东门外面的区域。
正门因为跟江城师范大学挨在一块,两个学校的人气汇集之处,繁华自然不难理解。东门附近是江传的宿舍区,所以外面餐饮业比较发达。
而后门则距离宿舍区有点远,除了来上课的一些艺术类、传媒类学院的同学,就没有多少学生有兴趣前来探访。
后门外边便是京杭大运河。
不过那又不是碧波荡漾的西江,也不是细细涓流的亭溪。面对水流平静的京杭大运河,缺少杨柳扶岸、青青草地的堤坝,学生们的兴致总有些缺缺的——除了一些喜欢找幽静处所约会的男女学生们。
不过,杨轶看上这里,也是喜欢它的安静、偏僻。
要那么繁华干嘛?杨轶可不喜欢开一间自己都忙不过来的咖啡店。
最好的情况就是一天十来个客人,三两个常客,优雅恬静地喝喝咖啡,或者放浪形骸地聊聊文学、音乐。
……
“您就是这个店铺的老板?”杨轶在店铺的二楼,见到了出租的人,有些惊讶地问道。
面前是一个满头银发、但精神矍铄的老人,他穿着很传统的中式青衣长袍,举手投足之间,总给人一种儒雅睿智的感觉。
这让杨轶顿时肃然起敬,说话的时候,语气尊敬了不少。
“小友,为什么会这样问?”老人温和地笑了笑,问道,“是不是觉得,我不应该沾染了这份铜臭?”
杨轶老脸有些挂不住了,对方判断很准,他确实是这样想的。
“哈哈,这里其实是学校赠予我的住宅,这么多年,也就老伴用来开一个小书店。”老人谈及老伴,神色有些黯然,他轻轻地摸了摸包浆圆润的木制楼梯扶手,仿佛在缅怀着什么。
论套别人的话这个技能,以前受过特殊训练的杨轶可是个中高手。没多一会儿,他便哄着,让老人将心中的故事说了出来。
这是一个与爱有关的故事。
老人叫胡颂南,以前是江城传媒大学古典音乐学院的教授,妻子以前是京城那边一家出版社的编辑,后来为了来江城和丈夫相聚,便辞职开了家小书店。
两人琴瑟和鸣,相濡以沫几十年,日子平静而且幸福。
直到八年前,老奶奶生病去世,这栋小楼便只剩下胡颂南老爷子孤单一人。
倒不是子女不孝,胡颂南的子女都去了港城发展,一直想把老人接过去,但老爷子舍不得这里,因为这栋小楼的一砖一瓦,每一个角落都写满了他对妻子的回忆。
现在老爷子也退休了,加上孙儿孙女的恳求,他也有了过去颐养天年的打算。
“不过,我最放不下的还是它。”胡颂南眼神恢复了睿智,轻轻地拍了拍楼梯扶手,“想要找一个能够好好打理好它的人。”
老爷子不希望有人破坏了这个地方,破坏这个小楼。如果未来有时间,老爷子还希望能够回来看看,至少留一个念想。
不过,这就有点让杨轶感到头疼了。
显然,想要满足老爷子的要求不是那么容易的。老爷子也根本没有罗列出一个标准来。
行不行,全凭他的一张嘴!
说句实在话,杨轶还真的希望能够遇到一个市侩的人,至少,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啊!
不过,杨轶还是想要争取一下,因为这栋青石小楼无论从外观还是周遭的环境,真的很有文艺范儿,他很喜欢。
杨轶沉默了一下,照实地讲出了自己的想法:“我租您的房子,二楼用来自己住,然后一楼想用来开一个咖啡店,您的那些书架可以留下来……”
在杨轶的描述中,老爷子留下来的这些书架,会被杨轶重新布置,构建出一个书香味十足的咖啡店。
老爷子饶有兴趣地看着杨轶,微微一笑道:“在这儿开咖啡店?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可能会亏本哦!”
杨轶却满不在意地说道:“亏不亏本倒没什么关系,这只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而且,清静一点更好,闲暇时间,我能写写书,听听音乐。”
他自己不觉得什么,老爷子就露出了怪异的表情。
画风不对啊!
杨轶一个八尺大汉,肌肉盘虬、健壮勇武,而且受前身灵魂印记的影响,行走坐卧都依然不经意地带着军人的影子!
而这样一个家伙说自己喜欢听音乐,喜欢舞文弄墨?任谁都觉得别扭!
但老爷子也没有提出质疑,因为杨轶平淡的神情,倒是让他感觉到一些不同。
“我能问一下,你的咖啡店要取什么名字吗?”老爷子好奇地问道。
杨轶之前的描述,其实还是让胡颂南有些意动,算是这几个月以来,他接触过最接近他的想法的上门者。
杨轶早有自己的设想,他干净利落地说道:“街角的咖啡店!”
老爷子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让杨轶还重复了一遍,确认“街角的咖啡店”这确实是杨轶想起的名字之后,他皱着眉头想了好久。
“抱歉,我想不到这个名字是出自哪个典故,小友方便告诉一下吗?”老爷子虚心请教。
能想到就见鬼咯!
“是出自我写的一首歌。”杨轶没羞没臊地说道,抄袭前世那些歌曲,没有法律意识的他毫无心理负担。
“噢,是吗?”老爷子兴致勃勃地说道,“你写的歌?叫什么名字?”
老爷子就是教音乐的,虽然是古典音乐的退休教授,但他也不是对流行音乐没有兴趣,谈到音乐,他的兴致便上来了。
杨轶没有直接回答,他看向旁边墙壁,上面挂着的一把样式有些古朴的吉他,问道:“请问,我能借用一下您的吉他吗?我给您唱一遍。”
第一十六章 《好久不见》
杨轶这个要求提得很突兀,老爷子一脸古怪地看了看杨轶胳膊上古铜色肌肉,盘虬扎实。
这样的家伙,能弹吉他?
老爷子脑海里冒出了牛嚼牡丹般不协调的画面……
“呃,你可以试试。”胡颂南还是很有涵养地点了点头,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成见而拒绝。
杨轶则是取下了吉他之后,大大方方地坐在老爷子对面的椅子上,吉他搁在自己的右脚,轻轻地拨弦,试了试音。
“嗡……”很深沉厚实的低音,经过琴箱的共鸣,清晰地传达了出来。
杨轶的耳朵微微动了动,他的表情变得有些诧异。紧接着,他有试了几个音。
“胡教授,您的这个吉他,并非凡品啊!”杨轶终于抬起了头,略微有些惊讶地跟老爷子说道。
胡颂南愕然,他颤抖着手,指了指吉他琴箱尾部一个甲壳虫般的雕印,不可思议地问道:“你不认得这个标志?”
“难道还是什么名牌不成?”杨轶端详一番,还是摇了摇头。
他当然不认得,前世的乐器品牌在这个世界又不存在,而这一世的乐器品牌?开玩笑,压根就没读几年书,没有音乐细胞的前身还能认识就怪了!
老爷子差点翻了白眼,无奈地重重喘气,才把这股郁闷给安抚了下去。
“brown beetle,这是德意志国的老厂,1970年限量出产的古典吉他!”老爷子吹胡子瞪眼地跟杨轶解释道,“老头我,花了老大的功夫,才从一个商人那里买来的!”
好吧,听胡颂南的描述,好像很厉害的样子……感觉就是吉他界的施坦威啊!
不过,杨轶前世也就喜欢玩玩民谣吉他,所以号称为世界上三大乐器的古典吉他好在哪儿,杨轶也没有很深的感触。
再说了,相比起吉他,杨轶更喜欢小提琴,那个才是他的最爱——倒一杯红酒,点一颗蜡烛,一个人拉着小提琴,对影成双……
扯得有点远了,杨轶不可置否地开始了他的演奏。
当破碎的吉他弦,汇成一段低沉、悠扬的前奏,正一脸好奇地看着杨轶的胡颂南微微皱了皱眉头。
这旋律?
他没有听过,这倒还正常,毕竟胡颂南教的是古典音乐,流行音乐他不一定能面面俱到。
只是,杨轶的演奏,已经给了他不一样的感觉。
很美,很流畅,不像是无名之辈的游戏之作!
只见老爷子身体微微前倾,他认真倾听了起来。
有些淡淡的忧伤的旋律持续了十几秒,渐渐地拉开了序幕,杨轶手指头轻轻地勾着琴弦,开始唱了起来。
“我来到你的城市,
走过你来时的路……”
是的,是eason的好久不见,杨轶前世很喜欢的一首歌!
当然,杨轶的声音并不能像eason那样,低沉下去的时候,依然能够保持着很空濛的磁性。
不过杨轶的声音质感也不差,他的低音很浑厚,有着一种莫名的影响力,将那种忧伤的情绪在听者的心中扩散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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