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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如意金箍棒 (廖势子)


  等大家报完菜单,孙乐圣就开始开动起来。林宛菡点的是炒青菜,钟思若喜欢吃鱼干,雷侯就要吃肉,孙乐圣打算给他弄个红烧兔肉。汤文浩没吃过野鸡,点了个野鸡汤,云康平看到有野蘑菇,就想尝尝。6个人5个菜就够了,份量弄多点就是。
  孙乐圣手速很快,先洗干净鱼干,用竹篮子晾干水。鱼干弄好好洗野蘑菇,洗好后开始烧水。烧水是用来烫野鸡和野兔,烫一下比较好拔毛。有些人杀好野兔后直接剥皮的,孙乐圣不喜欢剥皮。同学们就看着他动手,没有要帮忙的意思,其实是大家都不会弄,帮不了。等孙乐圣收拾好野鸡野兔,时间已经来到了5点多。
  “我现在去菜园摘青菜,你们可以跟我去看看或者在这里休下。”孙乐圣说完看着他们。只有林宛菡想看看他家的菜园,其他人又回了楼上睡觉去了。
  菜园就在木屋后面一点,用竹篱笆围着。来到菜园,林宛菡只见有五块不大的田垄,每块田垄上都铺满了绿油油的蔬菜。孙乐圣直接走到种青菜的地方,开始摘青菜叶子。
  “孙乐圣,你的菜长势还真不错,你看这青菜叶子,青翠欲滴,宛如玉石,也太漂亮吧,还有这个是萝卜吧?这么水嫩,白里带着透,看的我口水都要下来了。”林宛菡看着这片菜地,感觉跟她在菜市场看到的都不一样,就是看起来更新鲜更水嫩的感觉。
  “有吗?我感觉都差不多啊,不过经过你一说好像还真有点不同。我记得以前好像确实没有这么青翠欲滴,好像是一年前才开始慢慢变成这样的。不止青菜是这样,好像所有的植物都是这样,看起来特别有活力。那片花海你来的时候也看到了,就只冬天的时候才会谢,我好像没看到哪里的是这样的。”孙乐圣挠挠头,也是有点疑惑。
  “还有,不止是植物,动物好像也有点不一样,就我那野兔,力气好像比以前大多了。我弓箭射中它的腿,追了好久才把它捉住,而且我捉的时候差点咬到我。摘好了,回去吧。”孙乐圣边说边往回走,林宛菡也跟上。
  “你们这里空气也非常好,就感觉呼吸都有点轻松自然的味道。真好啊”林宛菡感慨道。她家一直在县城,基本上可以说没有去过乡下。城市就算不说大家也知道空气质量咋样。这次她是第一次来农村玩,而且是这么偏僻的小山村。
  “以后想来玩就和他们过来就是,现在来了一次,路熟了也不怕迷路。你要是想一个人来也没问题,提前通知我,我到路口接你。”孙乐圣说完还不好意思看她。他知道林宛菡不可能一个人来的,不说父母不会同意,她自己也不好意思一个人来。
  “嗯,到时候再看吧。”林宛菡轻轻的答道。她明白自己不可能一个人出门的。
  回到木屋,添加好柴火,孙乐圣先叫林宛菡去叫其他人起床,他自己则开始做菜。
  最先做的是红烧兔肉。把油热好,把准备好的配料倒入爆香,等香气起来后再倒入兔肉翻炒,待炒至金黄色,就可以起锅了。兔肉一定要先用滚水煮熟煮烂,不然炒出来的不烂,吃起来也没什么味道。其他菜都是属于家常菜,十多分钟也就搞定了。
  雷侯他们起来闻着香气,都嗵嗵嗵的快步下楼,听的孙乐圣还以为他家的小楼都要倒了。
  还是雷侯这个吃货最先到的,一把就坐到了桌边,使劲吸着鼻子。香,实在是香。第二个是钟思若,后面的是汤文浩、云康平和叫他们起床的林宛菡。等人到齐,坐好后,晚餐就正式开始了。
  “真香啊,孙大圣,没想到你厨艺这么好啊,不错不错,姐姐今天有口福了”钟思若一点也没有客气,拿着筷子就夹了条小鱼干放入嘴里。孙乐圣炒的小鱼干香味扑鼻,咬起来酥脆可口,吃的钟思若眉开眼笑。
  “老孙,你是真牛比,这红烧兔肉吃完后,哥以后还怎么吃饭了啊,要是以后饿瘦了你得负责。”这样说话的一看就知道是雷侯,这厮吃的是满嘴流油。
  兔肉本身就比较鲜嫩,再加上爆炒后香味直钻鼻孔,雷侯本身就是个肉食动物,这下直接就放飞自我了。连不怎么喜欢吃肉的钟思若和林宛菡都吃了好几块,可见这兔肉确实做的成功。
  “老孙,菜味道确实好,不错不错。”云康平吃的是野蘑菇,这野蘑菇比卖的香菇味道可是不一样的。首先是口感特别嫩滑,吃起来有股淡淡的泥土味,不仅不让人反胃,反而给人淡淡的香味,再加上本身的蘑菇香味,当真是人间美味。
  林宛菡面前的是她喜欢吃的青菜。这青菜叶子炒出来还是青翠欲滴,看起来是鲜嫩无比。林宛菡咬了一口,顿时鲜味扑鼻,青菜独有的香味直冲味蕾,她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她最喜欢吃青菜,所以很多饭店的炒青菜都吃过,但是没有一家的能达到现在的口感,真好,来的真好。
  汤文浩端着一碗野鸡汤,这个菜尝下,那个菜也吃下,也是吃的不亦乐乎。
  这个野鸡汤没有放其他的配料,就加了点生姜去腥味,就已经是鲜美无比,野鸡肉炖了很久,吃到嘴里入口即化,不像有些地方煲的汤,烫很好,肉确没法下口。
  孙乐圣被他们叫“孙大圣”“老孙”也很无语,没办法,现在《西游记》太火了,基本上全国都知道孙悟空这个齐天大圣。孙乐圣不仅姓相同,名还有个圣字,不被这几个死党这样叫才奇怪。听久了其实也正常,谁还没几个花名不是。
  “雷侯,你爸怎么给你取这个名字?挺雷的哈。”汤文浩笑着问道。其他人听到汤文浩这样的问题,也抬起头笑着等着看雷侯怎么说。
  “你们以前要是这样问,我可能真不想说,不过看在老孙做菜这么好吃的份上,我就告诉你们。”雷侯笑眯眯的说着。
  “我爸那时候不是在港城发展吗,听到最多的就是雷侯,他就想着,我要生儿子就取这名,一说出去保证天下知名。去港城的内地人谁不是第一句话听的就是雷侯,我爸刚开始的时候不知道啥意思,后面才知道的,知道他也说不改了,我妈刚开始死活不同意,后来不知道被我爸怎么一说,又同意了。”
  “你们是不知道啊,我被这名字坑了多少次。一听到别人说雷侯我就以为是叫我,特别是去港城的时候,听的我都要怀疑人生了。后来听久了也就习惯了,还好我们这边不是说的粤语,不然我肯定改名字。”
  不等雷侯说完,其他人就哈哈大笑起来。钟思若最夸张,嘴里的小鱼干都喷了出来,还好有点心理准备,没有对着桌面,不然大家都要吃她口水了。其他人虽然夸张,但比起钟思若还是要克制许多的。在雷侯转学过来自我介绍的时候,大家就对他名字有过各种猜测,当时就有人有说过这种想法。
  等众人吃的差不多了,孙乐圣就起来收拾碗筷,今天每个人都吃的非常饱,是感觉从来就没吃这么饱过。看大家都吃饱了,孙乐圣就说带大家去一个好地方。
  孙乐圣说的好地方其实就是楼顶,旁边有个梯子可以上,孙乐圣最先,他上去后是钟思若和林宛菡,后面是三个男同学。六个人坐在屋顶上,头上是无尽的星空,微风带来花香阵阵,所有人都被这夜色征服了。连最喜欢说话的钟思若都沉默了,更别说其他人了。大家都静静的看着星空,感受着这无声的夜,一种友谊的情绪躺满了每个人的心头。
  不知过了多久,一声“啪”惊醒了众人。
  “靠,这么大蚊子。”雷侯伸出手,展示着手上的战利品,一只刚被他打死的蚊子。这蚊子确实比较大,也就比苍蝇小点,手掌上一大块血斑,是刚才吸得血。
  “孙大圣叫你们来的时候就说了不能穿露肉的衣服,你还穿个短袖,不咬你咬谁。”钟思若这个大姐大有点兴灾惹祸的笑着道。他们都没见过这么大的蚊子,一时都好奇的盯着雷侯的手。雷侯等他们看的差不多了,手就往衣服上一抹,死蚊子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明天我带你们先去看瀑布,有没有听到点轰隆声,那就是瀑布,离我们这里还有点距离。”孙乐圣对大家说。大家都说好,听你安排。被雷侯打破了这寂静的夜,大家又开始自由的聊着天,看着星空,闻着花香。等孙乐圣发现已经比较晚的时候,叫大家下来洗澡休息,毕竟他们确实也累了一天。
  大家洗漱好之后,各道了个晚安,进入前面安排好的房间,没多久便沉入了梦里。


第3章 意外
  第二天一早,孙乐圣把他们叫醒。等了会,大家都起来洗漱。
  木屋前面的院子里有一个大水缸,水是山上用竹子引流下来的。全部竹子打通中间的节,一根连一根对接起来,花了几十根长竹子才到的木屋前。孙乐圣和他爷爷花了半个月时间才搞定,水非常清澈,可以饮用,略带点甜。
  等他们都洗漱完坐在桌子前,孙乐圣把锅里蒸的红薯玉米端到桌子上,接着给每个人碗里加了碗小米粥。
  “早上吃这个习惯不?不习惯的话昨天还有红烧兔肉和小鱼干,可以就着喝粥。”孙乐圣怕他们吃不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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