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马丽就是这个联络处的负责人。
当然,在很长时间内,她可能就是光杆司令一个。
吴小正要见的是翁晋君。
他先给两人互相介绍了一下。
至于马丽的身份,一下就被提拔成了他的助理。
马丽被小小地吓了一跳。
对于纽约华商总会,以及那么多实力派大佬的存在,除了沈默稍微知道一点之外,其他人都是不知情的。
包括马丽。
她没想到,眼前这位中年男子不仅是这家酒店的老板,还是纽约华商总会的会长。
这身份就有点不一般了!
唉,往来无白丁。
马丽感觉吴小正好像越来越了不得了。
吴小正却说起了正题:“翁会长,为了跟大家联络方便,我准备在这边成立一个联络处,到时马丽就会过来,充当我的全权代表。”
“这是好事啊!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翁晋君接过了话题。
“我想请翁会长帮忙物色一个办公场地,毕竟我们在这边不熟。”
吴小正直接说明了来意。
这事他原本是想找何世元帮忙的,可何世元的洪门身份又让他有所顾忌。
在他看来,商业上的事情还是纯粹点好,他不想这些事也跟洪门扯上太深的关系。
因此,这事来找已经成为了合作伙伴的翁晋君更合适。
“要多大?”
吴小正指了指马丽:“暂时就她一个人过来,因此最好能帮忙找一个能办公和居住兼用的地方。”
“那还找什么?酒店房间多的是,我直接给她安排一个商务套间就是了。”
翁晋君一口就提出了解决办法。
“这……”
吴小正稍稍有点不好意思。
翁晋君这么一安排,方便倒是方便,可是却让吴小正感觉占便宜了。
他真不是有意的。
“吴小友,不比客气。要知道,我这酒店不可能天天都有百分百的入住率的,我这里不差马小姐的那一个房间。”
“再说,你在这边成立联络处,对于我们的合作也是一件大好事,你总不能让我背上一个小气的骂名吧!”
吴小正不再推脱。
他和翁晋君都不是差这点小钱的人,如果再推脱的话,反而显得他有些小家子气了。
在告别翁晋君后,他开始认真跟马丽交代起相关事情。
“基本上过完年,你接受了基本的培训后,就得来美国了。但这边平时的事情不会太多,你最好还是在这里找个学校,学学经济或管理方面的课程,边上学边工作就可以了。”
马丽又有点感动。
她知道,这样的好事,如果不是因为她跟吴小正的私交,根本就轮不到她的头上来。
现在吴小正这样安排,不仅帮她解决了吃住的问题,还让她有一份工资可拿。
这样的好事,哪里能找到?
“在回去之前,翁会长会给我们安排一个送行宴,到时纽约华商总会的很多重要人物都会出席,你稍稍准备一下。”
这也是必要的。
既然马丽将在纽约以吴小正全权代表的身份来处理相关事务,那让她认识一下各路重要人物是必须的。
吴小正相当于在给马丽铺路。
“接下来,我可以陪你去见你的同学了。”
正文 第797章 天堂OR地狱?
想要在偌大的纽约找一个人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尤其是当米粒手里还只有一份半年前的通信地址时。
为了能帮到马丽,吴小正不得不再次求助何世元。
在找人方面,应该没人比他更擅长。
“这个地址在曼哈顿岛Uptown北部的Harlem区,那里可是全纽约最乱的地方之一啊!这样吧,我派人带你们一起去找。”
看了地址后,何世元先告诉了二人一个不太好的消息。
曼哈顿是一个狭长型的岛,由南到被被分为了Downtown(下城)、Midtown(中城)和Uptown(上城)三个大的区域。
最有名的自然是Downtown。
Downtown是纽约的金融商务区,美国的金融机构、各大财团的总部,大都设在这个区域内。
而有名的华尔街、唐人街都在这个区域。
Midtown(中城)是纽约的商业区。
比如说著名的时代广场就在这一区域。
而马丽同学所上的哥伦比亚大学也是在这个区域,不过联络地址显示,她同学并没居住在这一区域,而是在Uptown(上城)。
Uptown(上城)在曼哈顿岛的北部。
Uptown的商业气息远不像Downtown和Midtown那么浓厚,这一地域的功能主要是居住、休闲、教育等。
而且,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区域。
在Uptown的中央公园东、西两侧,又分为两个区域,分别叫“上东区”和“上西区”。
这是纽约有名的富人居住区之一。
从上东区、上西区再往北,就是马丽要找的Harlem区。
退一步是天堂,进一步是地狱。
用这句话来形容Uptown(上城)再合适不过了。
这是因为,Harlem区是纽约有名的贫民窟之一,而它与富人集中居住的上东区、上西区相隔仅有一步之遥。
Harlem区还有一点比较出名,那就是这里是美国街头文化的发源地之一。
这也意味着,Harlem区是纽约的黑人聚居地之一。
何世元说这里有点乱就是这个原因。
为了方便吴小正和马丽,何世元不仅给他派了人带路,还专门安排了一台林肯车。
“吴师叔,我叫林坤,你叫我小坤就是了。”
负责给二人带路的是何世元的一位徒弟。
论年龄,他应该比马丽都还要大一点,可是论辈分,他就得老老实实地叫吴小正师叔。
马丽好奇地问了起来:“小坤,Harlem区真的有那么乱吗?”
“确实是比较乱的。”
小坤开始给二人介绍起来。
“Harlem区是黑人和拉美人的居住地,一部分条件相对较差的留学生也会在那一片租房。”
条件比较差的留学生?
莫非自己的同学在这边其实过得并没有信里所说的那么好?
马丽记得,她同学在信里可是把纽约吹成了天堂,她在这边过得无比滋润之类的。
可现在小坤这么一说,马丽忍不住犯起了嘀咕。
“你们知道,黑人和拉美人的教育是很有问题的,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很没有教养。”
“而且,这里的黑人和拉美人对亚裔的态度很成问题,有着强烈的敌视情绪。白天还算好,一般来说不会有太大的安全隐患,但到了晚上的话,街头到处都是不三不四的小混混,单身出门得多加注意才行。”
这话更是让马丽有所不安。
她开始为她同学的安全担心。
她又问道:“下城区不是有唐人街吗?那些留学生为啥不住唐人街去?”
这个问题连吴小正都可以回答她。
毕竟他跟着何世元去唐人街看过,也稍稍了解了一下纽约华人的生存状况。
论居住条件,现在的唐人街还不如Harlem区,房子又小又旧不说,还死贵。
基本上,早起过来的华人,条件稍微好点的,比如说何世元这样的,都早已搬离了华人街,只剩下了一些产业在那里。
之所以这样,还是跟国内过去的华人有关。
在这个年代,有一个热词叫“偷渡”。
之所以有偷渡热,其主要原因自然是出国热。
在这个人人以出国为荣的年代,其实出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尤其是那些家境一般、又不懂外语的人来说,想要拿签证出国基本上属于不可能的事。
于是,那些削尖了脑袋想出国的人,出来的唯一办法就是偷渡。
在粤闽一带,经常有整村整村的人通过蛇头偷渡了出来。
偷渡出来的日子也不是那么好过的。
因为是偷渡客,因此这些人属于没身份的黑户,一旦走上大街被警察发现,就会立即被遣送回国。
因此,唐人街便成了这些人的庇护之地。
这些人藏身在这里,艰难地活着。
运气好一点的,能在唐人街找上一份薪水低廉的工作,然后能让自己过得稍微好一点。
若是那些运气差的,或者负担重的,过得就相当凄惨,有的人租住的是阳台,大概一到两个平方的巴掌大地方,有的人甚至只能睡大街。
在这个年代,脏乱、喧哗、冷漠成为了唐人街的代名词。
因此,条件好的华人搬走了,而正规出来的留学生也不愿意在这里租住。
听完小坤的介绍,米粒一下就呆住了。
在此之前,她也是属于削尖了脑袋想出来的一员。
她一直在想,一旦拿到了签证,又准备好了路费,那她就立即跑出来,开始边打工边学习,让自己在这边生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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