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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24岁总裁老婆 (天耀)


  可目光所及,却现那个无耻男人,竟然用期待眼神看向这里,好似在给五个汉子加油打气,又像是领略其他男人的不同技巧,增加经验。
  两行清泪从薛锦雯脸颊滑落,欲说已忘言,人渣的标签在内心彻底根深蒂固。
  五人准备工作做好,看见薛锦雯皮肤白里透红与众不同,他们口水都快流下来了,中原军区的霸王花,岂是山寨里的村姑可比?
  然而,就在薛锦雯万念俱灰之时,嗖的一声,一根闪着金芒的物体横空出世。
  微妙间,洞穿那人大脑,又钉在另一人心脏上,才堪堪停下。
  剩下三个男人大惊失色,刚想提起裤子拿枪,却见李怀风身影如风,刷刷刷,闪电所及,性命无解,五人尽数倒在血泊之中。
  而此时,门外一组巡逻兵刚刚转身离开这里,杀人于无形。
  “小娘子莫慌,咱们都是坦诚相见过的熟人,阿风我岂能眼巴巴看着你,被狗给日了!”
  李怀风顺手把牢房门关上,手中龙刺一挥,就将薛锦雯身上绳子割断。
  薛锦雯长舒一口气,感觉自己在鬼门关走了一回,再看男人的目光,不知该恨,还是该感激他。
  “把衣服换上!”
  李怀风扒掉喽啰的衣服,扔给薛锦雯一件,说道:“一会我转移他们注意力,你混在人群中,趁乱逃走,我相信你能做到!”
  “这怎么行,我走了,你怎么办?”薛锦雯停顿一秒,立刻拒绝。
  “我挂了不正和你意吗?难道,你爱上每晚与我摩擦摩擦的快乐,舍不得离开我?”
  李怀风剑眉翻飞,一边说一边换衣服,顺手捡了两把枪。
  “鬼才喜欢跟你这种人渣待在一起!”薛锦雯怒斥,可心里又不免有些彷徨。
  就在这时,实验室方向出现混乱,鹰爷叫来一辆越野车,把沈不凡抬上车,六名雇佣兵跟了上去,车子急开出营寨。
  薛锦雯看到这一切,深知事情已经按照李怀风计划进行。
  “就是现在,出门后往东走,谁认出你,就干掉他,不管是女人还是小孩!”李怀风递过一把军刀,自内心提醒道。
  薛锦雯一咬牙,用力点点头,只见李怀风身影箭一般飞射而出。
  “等等!”薛锦雯忽然叫住风哥。
  “又干嘛?娘们就是事多!”风哥骂骂咧咧。
  “活着回来!”薛锦雯贝齿紧咬朱唇,自肺腑道:“你是个优秀的军人。”
  薛锦雯娇躯耸立,美眸含光朝李怀风打去一个军礼。
  这不是战友之间客套的方式,而是一种自内心,对英雄的敬意。
  他当之无愧!


第一百七十九章 大战血杀营寨!
  “尽量吧!”
  李怀风心中一暖,脸上却没表现太多,帽檐压低不声不响走了出去。
  血杀营寨喽啰颇多,大概有五六百,但,他们毕竟不是正规军,管理非常松懈,很多人以吸毒为生,整天醉生梦死,没有任务的时候只顾玩乐。
  李怀风轻车熟路走到仓库附近,一队卫兵共八人正在门口抽烟打屁,见李怀风走近,才打量他一眼,感觉陌生,手中的枪立刻端起。
  李怀风面带微笑,手中军刺一挥立刻洞穿一人咽喉,手枪举起,砰砰砰,连开四枪,枪枪命中敌人头部。
  “来吧,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风哥仰天狂吼,抓过一人身体挡在身前,拔出对方腰间手雷,砰的一声,在另外三个人脚下炸响。
  今日,注定血流成河,谨用敌人的鲜血,缅怀当年、现在,与敌人拼杀中死去的战士们。
  这边响起的战火,立刻惊醒营寨中的恶魔们。
  “敢在我血鹰地盘捣乱,我要将他五马分尸,给我打!”鹰爷勃然大怒,亲自操刀准备开战。
  他看见对方只有一人,没认出是谁,料想是之前被自己抓住的两人同伙,一点也没往李怀风身上联想,毕竟,牢房层层看守,对方怎么有机会逃跑。
  足足一百号人马,朝那里快围去,他们不敢开枪、扔手雷,担心引燃里面的炸药。
  但,他们不敢,风哥却敢。
  他来到仓库中,看到里面足足两箱子手雷,手榴弹,还有十几捆土制炸药。
  “真他娘的爽,这么多鞭炮,够把这里夷为平地了吧!”
  李怀风左手抓起一把机关枪,对着墙壁、棚顶一轮扫射,将仓库打出足够大窟窿。
  右手拎起一箱手雷,咯嘣一声,牙齿咬掉拉环,静待两秒钟,手臂猛地一挥,扔出去七八十米远,顷刻在人群中爆炸。
  横七竖八,残肢断腕,血肉模糊,满天飞舞,为这个神圣的日子,增添了蓬勃向上的喜气。
  “来来来,老子要玩套圈了,看看下一个是谁!”
  李怀风哈哈大笑,觉得扔得不过瘾,干脆把箱子放在地上,两手抓起四颗手雷,咯嘣咯嘣,大拇指快将拉环弹飞,像是丢手绢一样,朝敌人扔去。
  营寨很大,足够这里面的小伙伴尽情玩耍,可此时看来却很小。
  风哥百米距离之内,只有几十号血肉模糊的尸体,除此之外,寸草不生。
  那些狰狞不可一世的魔鬼,全都畏缩跑去营寨另一边,无人敢上前半步。
  太可怕了,这是比魔鬼还要可怕的死神,他简直是随意夺取人命的判官,剑眸所指,惨绝人寰。
  这些敢于赌命的变态们,心里第一次生出歇斯底里的惧怕。
  “都给我冲,谁后退,我就毙了谁!”
  鹰爷怒气滔天,从没有人敢在自己大本营撒野,更没有人可以在自己手下逃生,他砰砰两枪,干死准备逃窜的两个手下。
  “给我炸掉那里,搞死他!”
  鹰爷豁出去了,心痛且不甘,他真的不好意思说出口,在自己大本营捣乱的居然只有一个男人,这事传出去,今后面子往哪搁?
  手下们听到这个命令,干咽一口,纷纷举起枪,冲锋上前。
  风哥慧眼如炬,抄起一把重型冲锋枪,肩膀挎着三圈子弹,重达一百二十多斤的武器装备,放在他身上好似学生的小书包,没带来一点影响。
  他双腿急点,肩膀撞断竹墙,身体就地一滚,起身同时,啪啪啪,一轮扫射,干掉西南,西北,塔楼上四名枪手。
  随后,砰的一声,十平米的仓库顷刻爆炸,狭小的空间,却带来了声威骇人的爆炸力,一团蘑菇云般的气浪冲天而起,方圆三十米内寸草不生。
  “去死吧,垃圾,跟我血鹰斗没有好下场,我视你们华夏军人如狗!”
  鹰爷哈哈大笑,朝天开枪以示庆祝。
  然而,爆炸声刚刚过去三秒,只见火光之中,一个豹一样的人影,带着风一样的度窜出火海。
  他的背部被碎石子和弹药残片划出触目惊心的血痕,裤子破了一大块,看起来下场极惨。
  可奔跑的度却丝毫没受影响,反而快的惊人,无数喽啰见到李怀风还没死,心胆剧颤,心说:这不是人,是人。
  李怀风就地一个翻滚,来到一个民宅后面,砰砰砰,重型机枪喷吐让人畏惧的火舌,最前方两排喽啰,身子不停抽搐,应声倒地。
  手枪的有效射程是5o米左右,冲锋枪的有效射程在15o—2oo米,这是对普通武器而言。
  血杀营寨中的这些人,一半用的是早已淘汰的劣质武器,手中有好枪的也在有效射程之外,构不成威胁。
  然而,风哥手中这把重型机枪却是个例外,枪锋所指,所向披靡,但凡有敢靠近一步者,必然惨死乱枪之下。
  咔擦咔擦,李怀风单手更换弹药,拆解、上膛,两个呼吸完成,眼花缭乱。
  “开车,给我撞死他,抄家伙把他射成灰!”
  血鹰疯了,大批手下四散去寻找车辆,摩托车,汽车,简易的装甲车,应有尽有。
  然而这时,风哥所在的这个民居中忽然出现响动,走出来一个女人和一个只有八岁大的孩子。
  “不要杀我,我们是被绑架来的!”
  女人满脸惊恐用泰语说道,这句话,风哥可以听懂。
  见状,远处的鹰爷嘴角勾起阴翳的笑,脑残的华夏猪,你的死期到了。
  女人和孩子怯懦靠近,不断哀求李怀风救他们出去。
  风哥动作骤然停止,原本通红的眸子里,难免露出同情之色。
  在他看来,战争从来都是男人的游戏,与女人、孩子有何牵连?
  风哥拿着枪的手一软,女人和孩子迈步走近,楚楚可怜来到风哥近前。
  “去死吧,垃圾!”鹰爷眼见自己的童子军要得手,歇斯底里的尖叫。
  然而,这两人来到李怀风身前,却忽然一头栽倒下去,胸口出现两把锋利的刀子,一刀致命。
  “愿来世,老天爷能眷顾你们!”
  风哥默哀一秒,随后,拿着枪快奔跑,看也不看女人和孩子身后藏有的炸弹与手枪。
  风哥快朝山腰处奔跑,那里不是出口,是茫茫无尽的大山,不知有没有危险,却是可以搏命的唯一选择。
  他边走边打,又是一梭子子弹打光,弹药即将不够。
  而营寨里的喽啰却层出不穷,足有三百号之多,他们骑着摩托,开着汽车,疯狂朝这里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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