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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雷电掌控者 (清唱华年)


  而在我大华夏,自小龙虾出现后,麻辣小龙虾便成为许多华夏人的最爱。一个人解决五六盘,绝不是问题。如果再伴着啤酒和电影,那更是华夏人的一种享受。
  以至于,野生的小龙虾被抓的踪迹全无。许多人动起了养殖的主意。
  和小龙虾有相同命运的,还有牛蛙、福寿螺、罗非鱼、獭狸、麝鼠、加拿大鹅等等。其中,最耸人听闻的是食人鲳。这种在亚马逊丛林中,让所有人和动物闻风丧胆的鱼类,在华夏也成为餐桌美味。虽然有人无知,对其进行放生,但也很快被捕捞干净。
  原因无他,只因为这种鱼在烹调后的口感类似于鲳鱼,而且,鱼身比鲳鱼还要厚实。口感虽然并不如石斑鱼那么细腻,但是鱼皮胶质肥厚,鱼腹肉质鲜嫩。
  虽然这些生物中,某些物种的长相略为惊悚。但是,在华夏人看来,只要切碎下锅之后好吃,这东西生前长什么样,并不要紧。
  倒是在华夏被吃的快要绝种了的大闸蟹、鲤鱼、缅甸蟒和葛根等等东西,把五月花联邦和欧罗巴闹了个天翻地覆。为了控制鲤鱼泛滥成灾,五月花联邦甚至砸下数千万联邦币。结果,也没见啥成效。而欧罗巴人,已经开始学着吃大闸蟹了……
  云雷在这海岛上转悠了一圈后,便收获丰厚。靠近海滩的礁石上,有无数牡蛎。个大并且肥美。敲击下来,煮熟即可。甚至都能生吃。巴掌大的海蟹,从身旁横行而过,是绝对不可饶恕的事情。必须要抓起来,扔进锅中。
  而海滩上,居然还有椰树存在。青色的椰果还算是鲜嫩。椰果中的汁液,是最天然的饮料,椰果壳下的果肉,味道也不错。
  甚至不用云雷下海捞鱼,一顿简单的饭食,便已经准备好。唯一不方便的,就是云雷随身带着的那个用来蒸煮食物用的盒子体积太小。只能装下几个个头硕大的螃蟹。因此,从礁石上敲下来的牡蛎,便只能烤着吃了。
  云雷将食材准备好后,收集来一些岛上草木已经干枯的枝叶,和一些在沙滩上已经晒干了的海草。一点雷电灵力劈过去,这些干燥的易燃物,便燃烧起来。
  用雷电获得的火种,是上古先民对于火最初的运用。即便到了现代,人类在众多领域,也会选择用电火花取火。若不是火势一起,便难以控制。云雷也没有感应和操控火焰的能力。云雷还可以多一项火系的异能。
  但即便如此,雷电灵力用来取火,还是足够。火焰燃起后,很快便将牡蛎烤熟,而用来蒸煮食物的金属盒子中,大个的海蟹,也从青黑色变成了诱人的通红。
  云雷在椰树树荫的阴凉下,打开一个椰果,喝着椰果中味道清凉的汁液。吃着烤熟的牡蛎和煮熟的海蟹。吹着海风,听着波涛,觉得这日子,过的还算不错。
  *****
  被苟贸百骚扰的云舒、白如衣和饶雅三人,其实,并不像表面那么平静。在苟贸百调头离去后,三个人吃饭的兴致大减。潦草的填了填肚子,便结账离开。
  浑然不觉身后已经有人跟上了她们三人。
  明京烤鸭店所在的地方,正是明京的一处商业街。这种商业街上,除了卖小吃的和大型市之外,最多的就是服装店。而且,这些店还是以女士服装店为主。当然,除了卖衣服之外,卖女士包包和鞋子的,也不少。
  毕竟,女人对于服装之类的消费需求,远过男人数倍。男人对于服装的要求,相对简单。一般来说,能穿得体就行。可是这种需求,落在女人身上,却完全不是一个理解方式。


第一百一十七章 衣服、鞋、包
  女人一般会说:“我也只要穿的漂亮得体就行啊!”
  “可是,你不觉得这衣服上的毛球比那个衣服漂亮许多么?另外,你不觉得这件裙子比另一件的颜色要更柔和,与我更配么?与穿着漂亮得体相比,贵二百块钱算什么!”
  却不知,身旁的男人一脸懵逼。?? ?? 在男人看来:“这两件相似的东西,差别好像没那么大嘛!”
  总之,对于女人而言,漂亮衣服、鞋、包之类的东西,吸引力都是大到不可思议。并且,不分老幼,通通秒杀。
  对于云舒、白如衣和饶雅来说,也是如此,虽然这三个女子的年龄段不同,云舒比饶雅大了整整八岁,可是,这三个女人在看到橱窗里,树脂模特身上披着的衣服后,所受到的吸引,却是同样的强烈。
  这三个人也不知道谁先推门而入,进的服装店。反正,其他两个人也没有反对。进店后,三个女人之间的关系明显缓和了不少,至少,白如衣和饶雅之间,也少了许多言语上的明争暗斗。
  只是挑选着自己喜欢的衣服,并让店员一件一件的取下来,挨个试穿。并征求彼此的意见。
  而给出专业意见最多的,就是白如衣。她和云雷逛街的时候,没少从云雷那里学服装知识。她可以很明确的指着云舒试穿的一件后摆很长,并且织工繁复的衣服说:“这件是由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普林塞斯样式的衬裙,修改而来的样式。而小雅试穿的那件,则是由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最流行的女式猎装修改而来的样式。”
  云舒和饶雅听的都是一愣。饶雅纵然是对于白如衣还有些敌意。也不得不承认,白如衣对于流行衣饰的知识,确实比她了解的多。而在女生中,对于流行衣饰了解最多的,才是众人羡慕的对象。
  云舒也惊讶,这白如衣的知识很是丰富啊!她也仅仅是知道自己试穿的这件衣服,最原本的样式而已。而饶雅试穿的那件,她则全无了解。
  云舒道:“如衣,你这么专业啊!看来以后我要逛街挑衣服,得拉着你一起才行!”
  白如衣却惊讶道:“云舒姐,我说的这些你应该比我了解的多啊!我知道的这些,都是云雷说给我听的!而云雷说过,他都是从你收集的那些时装杂志和各种服装专业的教课书里看到的!”
  云舒:“……”
  虽然云舒如今穿的简单素净,但是,这种简单素净却并非云舒的本意。当年云雷父母在时,把云舒当亲生女儿对待。遵循女儿要富养的古训,衣食用度从来不曾欠缺。待遇甚至比云雷还要高。
  云舒穿的衣服,自然也大多是当季的流行款。并且,收集了无数时装杂志。即便后来没落了,云舒的爱好仍旧没变。
  只不过,节省了许多。原本新出的时装杂志,全铜版纸印刷,总要几十块钱才能买到。到后来没落时,云舒便会等上半年或者一年再买。买打折处理品,或者二手书。
  这样,便花不了几块钱。和买废纸差不多。而其他有关服装衣饰的诸多书籍,云舒也大多买的是二手书。
  所以,云舒的品味并不低。即便如今穿的简单素净,也不过是前几年经济条件不好,留下的一种着装习惯。可即便如此,这简单素净细看时,也极有韵味。
  不过,云舒看杂志也只是兴趣而已,只能记住自己最感兴趣的,并没有过目不忘的能力。
  云舒知道云雷也曾在没有书看的时候,闲极无聊,翻看过她买的各种杂志。可也是一目十行而已。根本没有细看过。此时得知云雷居然记住了许多,不由得喃喃道:“难为他记得这么清楚……”
  白如衣也感叹道:“我原来也不相信这世界上有过目不忘的人存在。却不曾想过,云雷这家伙居然就会这一手。凭借这一手,即便这家伙整天逃课,考试也会有高分的。”
  感叹过后,白如衣又说起云雷考试前现背笔记的事情来。
  云舒没有问白如衣什么,一双眉毛却拧了起来。她对于云雷的各种习惯极为熟悉,自然知道这个能过目不忘的云雷,并非他人假冒。但是,从小到大,云雷的资质也只能算是优秀而已。若论考试学习,比云舒还要差一些。背课文,总要比云舒多背个一两遍才行。
  可是,听白如衣的意思,如今的云雷,却能过目不忘!
  身为医学高才生,云舒自然知道,人的资质如何,基本上在刚出生时,或者说,在卵子刚遇到精子时,就由基因决定了!无论后天如何努力,资质也很难有所提高。
  正如毒鸡汤所言,人的成功靠的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但是,那百分之一的灵感,远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重要许多!
  虽然,许多人撰文说人与人之间,大脑的差异极小,远小于百分之一。却不曾说,这一点点差距,便会影响到人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日积月累下来,形成的差异极为巨大!
  那么,云雷的这种记忆力的突飞猛进是从何而来?是有什么特殊的机缘么?又或者,这一次失联许多天,也与此有关?
  原本,在云雷医术大进、并告诉云舒他对人体经脉和针灸之术有新的理解时,便被云舒深压在心底的所有疑问,陡然间全部浮上心头!
  云舒向来性格内敛,虽然心中有疑问,却也知道,现在并不是追究的时候。一切,还要等云雷回来再说。于是,便放下心怀,和饶雅、白如衣两人讨论起这一家家店面中,各种款式的衣服、鞋子或者包包的式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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