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不是故意的,大家的反应倒是很热情。
没有选择退缩不说,还用这样方式还击,这实在太有意思了。
林士豪没有如以往那样说太多的话,简单的介绍了一番后,他把魔镜固定好。
在别人眼里这只是一面普通的镜子,但是在林士豪的眼里,那就不同了。
在大家不解的目光中,林士豪又摆弄了一会吉他,他没有一丝的急意,他现在的心态实在太好了。
就在大家的目光中,林士豪开始了他的表演。
手指轻轻的弹着,双眼缓缓闭上,不在去关注台下的一举一动。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
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
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
我只想掀起你的头发~
虽然只有一种乐器伴奏,但还是瞬间将大家的心抓住。
这是……民谣?
他竟然选择了用民谣与董冬冬的流行歌曲决斗?真是胆大至极,可又不得不说,这首民谣很不错。
能够瞬间抓住大家的心,这已经说明了大家可以接受这首超前的歌曲,这对林士豪来说,可是一件好事。
只是林士豪暂时还不知道大家是否会喜欢这首歌,他沉浸在了这首歌中,并没有去看观众。
第一百二十七章 斑马斗斑马
旋律中有股淡淡的忧伤,这是演唱者此时的心情。
这首歌挺让人震撼的,林士豪第一次听就喜欢上了这首歌,可能是和这首歌产生了共鸣的原因,他有一段时间一直哼唱着这首歌曲。
词和曲都是忧伤的,与董冬冬的那首《斑马》相比,林士豪所演唱的这首《斑马,斑马》画面感更强。
就仿佛在大家的面前,真的有一匹受了伤的斑马,而这匹受了伤的斑马又是那样的可怜。
这首歌对爱情的表达很隐晦,其实这首歌讲述的是一个流浪者遇到了一个受过伤害的姑娘,并且深深的爱上了她,可是这个流浪者却没有能力给予这个姑娘想要的一切,这是一段苦涩的单相思,斑马是那个美丽的姑娘,而流浪者注定要流浪,城市是繁华的,是美丽的,就如生活在这里的姑娘,可流浪者却不属于这个城市,因为住在城市里的那位美丽姑娘不会挽留他,就如这座繁华的城市不会挽留他一样,所以他决定离开。
相比起来,董冬冬的那首歌就直白了许多。
从两首歌的歌词来看,两者真的不在一个级别上。
林士豪的声音并不差,虽然不能和那些厉害的歌手比,但比董冬冬强太多了。
演唱者的嗓音对于歌曲来说,肯定非常重要。
音乐人的耳朵还是很挑剔的,董冬冬的演唱只是胜在了歌曲上,若比嗓子,范若雯比他强上几十倍都不止。
林士豪知道自己的缺点,他没有选择撕心裂肺的喊唱,就是轻轻的弹奏着,轻声的演唱着,就像是在给大家讲诉一个伤感的爱情故事。
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
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
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
我终究还要回到路上~
好歌总是那样的让人着迷,不管是流行还是民谣。
林士豪的声音肯定不是酒吧里最好的,但是他的表演无疑是最精彩的,因为他这个故事讲的实在太好了。
酒吧里出奇的安静,一双双眼睛聚集在了林士豪的身上。
这个相貌平平的年轻人,此时是那样的有魅力,他弹奏的好认真,他演唱的好用心。
好像只有董冬冬在咬牙切齿的看着林士豪,其他人都静静的听着歌曲,很认真。
孙玥玥突然发现林士豪要比不正经的时候帅气多了,他认真的模样,挺讨女孩子喜欢的……
他的歌声……也不错嘛!
这首歌……也很好听啊!
从字面来看,流行和民谣相比,后者是真的不吃香,可什么事情都不能一棒子打死。
民谣当年也是很火的,虽然这几年一直没有什么好作品出现,可谁能保证民谣不会再一次席卷歌坛?星星之火还可以燎原呢!
林士豪就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
台上正经的他,确实比以往要有魅力,这一点林士豪并不知道,他只想把这首歌唱好。
他的手指还在拨弄着琴弦,他还在用情的为大家唱着。
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只会歌唱的傻瓜~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
歌曲唱到这里,情感突然爆发,代入感极强,尤其是对眼前的这些音乐人,仔细一想,谁又不是那个只会唱歌的傻瓜呢?谁又不是那个只会强说着忧愁的孩子呢?
那一句又一句的无奈,听着让人有种想要哭泣的冲动,句句让人心痛啊!已经有音乐人听出了这首歌在讲述的是什么了。
同样是通过斑马来讲述爱情,可是为什么这个年轻人的演唱,更加让人觉得心痛?
他们心痛的不是受伤的斑马,而是想抚摸斑马的那个人。
后者才更加的可怜。
两首歌都表达了对斑马的难舍难分,都是黯然离去收场,相同之处很多,但大家就是认为台上的这个年轻人的演唱,更加的深入人心。
可能是这首歌更加贴近现实,通过歌曲联想到自己吧?
歌曲无疑是悲伤的,就如离别时的不舍,若是可以,谁有会愿意流浪天涯?
繁华的成熟,真的没有栖息之地吗?恐怕是不想触景伤情吧!
有人喜欢用嘶吼表达自己内心的悲伤,可林士豪却恰恰相反,他没有飙高音,只是故事讲到最痛心的地方让他的情绪有了变化,给大家的感觉也就更加的强烈了。
这也是大家不觉得这首歌平平淡淡的原因所在。
明明不用撕心的呐喊,但却胜过了撕心的呐喊。
淡淡的忧伤旋律还在回荡着,那种伤感的情绪还停留在大家的心中,这首歌……确实挺好的。
“让人忧伤的民谣,让人遗憾的一个故事。”
“很好听的一首歌曲,可是和董冬冬的那首流行歌曲相比,胜算太小了。”
“他已经赢了,一首已经快要被人遗忘的民谣,一首流行歌曲,看起来后者占了便宜,可是当两首都被大家所喜欢的时候,那么前者就已经赢了。”
“不错,用一首已经不愿被人接受的民谣征服大家,可比用流行歌曲征服大家更有说服性。”
“这个年轻人不简单啊!”
“两首不同风格的斑马,又都这么棒,这一次真没有白来。”
“我想更精彩的还在后面呢!董冬冬又吃了一个大亏,你说他会就这样放过土豪吗?”
本来就是上台找回丢失的面子,可是最后……这面子好像没有找回来多少。
这场比拼本来就不公平,董冬冬的那首《斑马》是两人共同所创,可是人家土豪是一个人。
再说,董冬冬在这个圈子里可是老人了,前辈欺负后辈还这么的不公平,这面子能找回来多少?
歌曲已经到了尾声,台下音乐人也开始评价起这两首歌了。
只是这个评价……怎么听上去还是那么的刺耳呢?
董冬冬的脸色铁青,他讨厌死这帮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音乐人了。
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还砸的这么痛,董冬冬怎么会有好心情?
看着台上已经睁开双眼的林士豪,董冬冬气的喘着粗气。
这家伙一定是故意的,他这是故意的要羞辱我!
第一百二十八章 该我羞辱你了
有些人输得起,可有些人不管多大岁数都输不起。
董冬冬从踏进这个行业起,就一直顺风顺水,不曾这么没有面子过。
背后的羞辱和当面的羞辱也是两回事,一些人当着他的面,小声的评论两个人,以为这样董冬冬听不见,其实他都听进了耳中。
竟然说他不光彩,就算赢了也没有说服力,董冬冬气啊!
在看林士豪那淡定的模样,董冬冬更是气,这是瞧不起我吗?竟然跟个没事人一样!
歌曲终于结束,林士豪稍松了一口气,他自我感觉唱得还算是不错,属于正常发挥。
不顾大家那异样的眼神,林士豪先小心翼翼的把魔镜收了起来……
至于董冬冬那可以杀人的目光,林士豪当然看到了,他只是选择了无视而已。
是好是坏,是输是赢,大家的心里清楚,林士豪不用多问,从他们的眼神中,就能看得出来。
“我不相信这是你写出来的歌!”董冬冬咬牙切齿的说道。
林士豪才多大?怎么可能会写出这样的歌曲来?
若是没有深刻的感触,怎能写得如此忧伤?而且……而且竟然还不比他差!
董冬冬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不可能!
酒吧内不再是之前那样的吵闹了,虽然不少人在窃窃私语的评论着两人,但声音不大,董冬冬虽然没有大声说话,但却让不少人听到了。
“他不会是输不起吧?”
“一定是这样,被一个人年轻人骑在头上,心里肯定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