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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岛好男人 (大黑羊)


  田秋秋伸手挠我:“鬼才跟你做少儿不宜的事。你可别让苏舞姐听到了,不然她要生气。你不是说了,要跟我们俩都保持距离的吗。”
  我没理她,继续扯皮:“咱俩一起上路,她又不在旁边,怎么能知道。咱俩互相默契保密就行了,回头问起来就来个死不认账,坚持咱俩是清白!”
  田秋秋道:“那也不跟你乱来。跟苏舞姐相处了这么多天,我发现她人挺好的,比你这大色狼还要好,所以我不能再做对不起她的事。”
  什么话嘛,这是!
  这俩情敌,怎么还混成好姐妹来了!
  还是压根就没把我当回事呀?
  一个比一个表现得伟大与无私。现在我想逗逗情都没意思了。
  真是没劲。
  ……
  回了去,趁吃晚饭的时候,我就向其他几个女人提了这件事。
  我看向我表姐:“老姐你腿已经没事了,这多亏了人家秋秋给你每日辛苦捣药熬药……”
  表姐一听,就忙不迭点头,打断我的话:“对对。”然后一脸谄笑地转向田秋秋:“可真是谢谢你啦,秋秋!回头表姐一定给你介绍个大美男,我可有表弟好几个呢,一个赛一个棒!可不止眼前这一个没良心的家伙呢,咱不要甩他了。让他自生自灭去,最好一辈子光棍!”
  田秋秋经不起这样的酬谢,红起脸来,显得有些腼腆。
  竟然这样毁我墙角,损我名誉!
  我不满地瞟了我表姐一眼:“姓陆的你别插我嘴!”
  表姐道:“那插哪里?”
  插哪里?
  什么插哪里?
  你个老污婆,脑子里想什么呢?
  我让你在我说话时别插嘴。你居然问我不插嘴插哪里?
  你想插哪里?你一娘儿们,你有东西插吗?
  我白了她一眼:“哪都不许插!”
  然后,我就这样看着这骚娘们调皮地给我吐了个小舌头,我继续着我的说话:“那……某个跛子,现在已经能走路了,所以我想明天就收拾东西离开这里,带秋秋一起去见她姐姐。”
  我看向了苏舞,道:“就是回到咱们当初离开的那个地方去。见田夏夏,见可心李姐她们。”
  苏舞回我以微微一笑。
  我道:“现在大家对这个决定,同不同意,有什么意见要发表吗?”
  我先看去我表姐。
  我表姐毫无思索就举手:“同意,严重同意,我的脚已经好了,秋秋要去见她姐姐,那是必须的,无条件的支持!”
  我再看向苏舞。
  苏舞也立即点头:“你决定就好。其实我也怪想念夏夏和可心了。夏夏一直都想得到妹妹的消息,早点与她会合,让她见上,心里也能落个安稳。”
  我见此,道:“那就好,秋秋这里,当然不用再问了。既然大家都没意见,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明天一早,吃过早饭,收拾东西,我们就启程。”
  “慢着,你还没问我呢!”角落里,一个稚嫩的声音突然嚷了起来。
  我看向了菲菲,一脸温和的笑容:“小妹妹。大人说话,你一小孩子,还是未成年,可没有表决权哦。”
  嗯!还有一个精神不清醒的,同样也没有!
  菲菲听了,挺不服气:“小孩子怎么了,小孩子也是人!干嘛没有表决权?你歧视人,搞性别歧视……不对,搞年龄歧视!”
  我脸一黑,问道:“那你说说你的意见呗?”
  菲菲小脸一扬:“我的意见,当然也是同意啦!”
  我道:“那就好了,我怕你不同意呢。你要不同意,我就扔你一个人在这里!”
  菲菲脸色不由得一惧:“你、你敢!”
  我当然不敢,扔她在这,不就是要她在这等死吗。我可狠不下这心!
  其实这几个女人,没有一个能说让她们与我分开的。
  她们需要我这个男人做依靠。
  我要走,她们也绝对得跟着我走。
  之所以还要问她们的意见,主要是想体现一下民主嘛,这个决定并不小,得让她们有参与感,这样才能提起她们的积极性。
  这一去,又是前路迢迢,少不了跋山涉水,风餐露宿的艰辛,如果不是非去不可,换我我都不想走呢。
  所以要带着她们一起吃这苦,首先得让她们心甘情愿才行呀。
  当晚就着黑,我们就分拣起了物品。
  好多朋友没进群,我其实已经在群里通知了哈。书成绩不好,编辑建议完本开新书,就周一的时候。嗯,我当然严词拒绝了,必须的,老子没太监的习惯。我说我书友是比那些几万几十万的少,我不信我没读者,我的读者都是忠粉,都爱我得很。编辑就说,那上架呗,上架就能看到是什么情况了。所以,书要上架了。所以,我更新少了。因为我在存稿,为上架那天来个小爆发呀。忘了说,本周五上架……
  (本章完)


第235章 该怎么走
  物品很多,有点超出了我们的负荷。
  就是说我们这点人手,不太带得了这些东西。
  其中菲菲与精神恍惚的孙莉晴,这一病一弱,是绝对无法负重的,她俩能把路走好,那就谢天谢地,算帮到我们了。
  剩下的,我表姐的腿刚好,也没法带多重的东西。另外两个女人,其实也带不了多少,顶多就能背个一二十斤。
  别以为才一二十斤,这也已经很吃力了的。
  长途跋涉,空着手走路都难,何况身上挂几个包包袋袋的,这是很累人的。
  所以主要的负重苦力,还是要看我这个男人。
  我以前在部队里做过负重拉练,都是四五十斤左右的份量,现在让我背个四五十斤赶路,应该也勉勉强强能够应付吧。
  我将物资集合起来仔细算了一下。
  枪支和子弹,加起来就有五十多斤了。
  衣服鞋子和那两块大帆布,也有三十多斤。
  再算上盐与罐头、饼干、电池、饮用水、烤肉、工兵铲这些杂七杂八的,又是四十多斤。
  总共加起来,就有一百二三十斤。
  那张陪伴了我们许多日子的熊皮,从当初与田夏夏出海打的那头熊,从它身上剥下来开始,就一直陪着我了。这一路来,相伴数百里,还被我笑称见证过我与苏舞甜蜜爱情的。
  现在因为实在是太沉,我打算不要了。
  反正在这荒山僻地,等我安定下来后,我想要什么皮我得不到?龙皮我都能剥一张下来,如果这世界上有龙的话!
  可那三条阿卡,我就不舍得丢其中一二,要全部带走。在这种与人类文明隔绝的地方,这些个高精度的现代工艺品,我求神拜佛告耶稣,我都弄不来的。可以说是比黄金还贵重一百倍,当然不能丢!
  于是最后决定,熏虎肉等干食尽量少带一些,以减轻重量,饮用水则带够一天左右的量,路上随时补充。
  反正我们有枪,路上不愁打不到吃的。有这几条宝贝,一路杀过去,可比以前用套索来猎食容易得多了。
  那两个原本装子弹和杂物的塑料箱子,我们也不要了,因为不好携带。
  最后分配下来是。
  我表姐背一条阿卡,外加两个工兵铲挂在腰间,荷枪实弹的,十分神气。
  苏舞则背我那个双肩背包,背包里面,装了十五斤子弹在底上,上面则塞了几件没份量的衣服。
  田秋秋,就挎那个竹篓,竹篓里放着水和食物,还有几包盐,两瓶酒,一些药草。
  其余的,就是我这男人的事了。
  我弄了两个帆布袋,将剩余的子弹,装进了底部。剩下的那两条阿卡,被我给拆成零件,也装进袋子底下去。
  因为手上实在不便,不好整枪携带,所以拆成零的,等需要的时候再组装回去。
  我只带着那只柯尔特防身。
  反正要是遇到险情,我表姐那里还有一条长枪呢。加上我从地洞里带出来的那个弹匣,一共有四个,都压满子弹了的。
  四个弹匣,一百二十发子弹,遇上恐龙我都能把它打筛子!
  鞋子、衣服、帆布、电池、剩余的枪与子弹什么的,塞在两个帆布袋里,足有五六十斤重了。
  这种携行袋可不好背,还是两个,所以我砍了一根竹子当扁担,干脆用挑的了。
  一边三十多斤,轻轻松松,当个挑山工!
  出发的时候,我还给菲菲分派了一个任务:“菲菲,你的任务,就是挽着你孙阿姨走路,记住喽,你松开她,她可不会走的。”
  孙莉晴至今没有什么好转,仍然是浑浑噩噩的,人事不知。跟个木头人一样,送嘴边就吃,拉着才走,所以必须要有个人牵引。
  被我忽略的菲菲,终于觉得自己有了用处,感到非常的开心与荣幸,重重地应了一下,挽起孙莉晴,就往前边去了。
  于是,在这座牛角山上,度过了一个多月,前后经历了许多的凶险与分合,在这一天早上,旭日东升的时候,我们终于要作别此地,启程他乡了。
  这一支由老弱妇孺组成的队伍,注定是走不了多快的。然而我们也不介意,我们量力而行,能走多少算多少,累了就停,困了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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