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大脑一下子就懵住了,只能本能地咀嚼着嘴里的食物。
刚刚碰到舌头的小颗粒,又香又酥,应该是白芝麻。
面饼里面的散发出豆豉的咸味,香浓无比。
还有豆豉之下的花椒粉,又酥又麻,舌尖忍不住轻轻打了个颤,花轿的麻香就一路冲上了脑门。
那包裹在面饼里的肉又是什么肉呢?
十分的鲜美细嫩,嚼动的时候还饱含韧性,肥瘦均匀,满嘴流油。
难道是羊肉?可是怎么会有如此完美的羊肉,既保持了羊肉的鲜美,又祛除的羊肉的膻味和血腥气!
凤眼男从美味中回过神来,正想问问陈尔这道菜的做法,就见盘子里的古楼子已经全部没有了。
对面的苟家人一个个吃得嘴角冒油。
满桌的饼屑。
于是凤眼男就在苟家人的注视下,慢腾腾地将整个古楼子吃完。
陈尔将做法简单地讲了一遍。
凤眼男就开始吃其他的菜品。
这次他几挑了几道热菜里长得最好看的一道菜。
他夹起一只雪白的田鸡,话里并没有疑问的语气,“这道菜……?”
陈尔眉尾一挑,见他不接着说下去,就只有介绍道,“这道菜名叫雪婴儿,是以田鸡裹精豆粉下锅贴煎而成。因为肉质鲜嫩柔软,入口即化,色泽雪白,故称为雪婴儿。”
凤眼男眼神一亮,“这道菜是烧尾宴里的。”
陈尔对他的见识颇为惊讶,烧尾宴知道的人比较少,他也不像厨师,难不成他吃过?
凤眼男有些感慨地道,“十年前曾经在长安吃过一位顶尖大厨师置办的烧尾宴,对这道菜的印象很深刻。”
雪婴儿的口感细嫩柔滑,看来这个凤眼偏好口感细腻的菜品。
一道菜能让人记住十年之久,这也是一种魅力。
凤眼男不再说话,张嘴就把筷子上夹着的田鸡放进了嘴里。
凤眼男微微垂着眼帘,看不清表情。
可是他此刻的内心却十分震惊。
他才刚刚松开筷子,那只田鸡就像滑溜溜的活鱼一样,一下子就滑进了他的嘴里。
牙齿才刚刚碰上鲜嫩的田鸡,外面包裹的精豆粉就开始融化。
满嘴的豆香清甜。
而田鸡身上的肉,果真柔软到了极点。
牙齿轻轻一碰,田鸡肉就像被筷子挑开一样四分五裂,细嫩的肉柔柔软软地碰撞在牙齿上,就像棉花糖一样轻盈无力。
实在是太香太嫩了!
就算是比起十年前长安吃的那一顿,也是毫不逊色!
更难得的是这田鸡上除了田鸡的鲜美香气和精豆粉的香甜气息外,就没有任何多余的味道。
没有任何添加香料的味道。
凤眼男虽然不是厨师,可是他一向喜欢研究美食之道,所以也知道,如果要用田鸡来做炖菜之外的菜肴,是需要加入大量的香料来掩盖田鸡的土腥味。
可是陈尔做的这道雪婴儿却没有半点其他香料的气味,这说明什么?
难道陈尔有特殊的祛除腥气的方法?
凤眼男当然不知道,这些田鸡都被陈尔以加冰的山泉水浸泡过,山泉水气味清新又自带甘甜,虽然比不上小世界里的溪水,却也是祛除腥气的好东西。
山泉的清新甘甜和精豆粉的清甜气息相差无几。
凤眼男自然是猜不出陈尔用的方法。
凤眼男抬眼暗自瞟了陈尔一眼,似乎是对他的身份感到了好奇。
陈尔倒是没有注意到凤眼男的眼神,而是看着自己面前只差没把盘子一起吃下去的苟家人。
然后在心里默默地为凤眼男默哀,叫你丫优雅。
吃货守则第一条,当许多人一齐吃美食的时候,必须眼观六面耳听八方,抛弃所有的优雅吃法,要选择最原始又快捷的吃法,才能迅速地抢占先机。
当凤眼男回过神来的时候,悲催地发现最后一只田鸡已经被苟雪方塞进了嘴里。
于是凤眼男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第35章 抠老师
凤眼男伸出去的筷子捞了个空,自然只有把筷子伸向旁边的餐盘。
“这道菜叫‘小天酥’。用上好的鹿肉和鸡胸脯肉入锅爆炒,再配上口味重的配料,入口又鲜又冲,口感鲜滑,味觉刺激。两种味觉感受相差较大的食材汇在一起,带来别样的感受,所以称呼小天酥,意思是在一瞬间感受上天入地一般的差异冲击。”
炒好的鸡肉和鹿肉放在一起,又混上了许多的调料,是分不清谁是谁的。
可是当食物进到嘴里的时候,差别马上就出来了。
鹿肉比鸡肉多了几分劲道和鲜美。
鸡肉则比鹿肉更加细嫩柔软。
两种质感截然不同的肉类经过热油爆炒,反而将各自的特质发挥到了极致。
凤眼男只觉得自己的牙齿不由自主地嚼动着,他的双眼则紧紧盯着餐盘,手里的筷子一下又一下地来回夹菜,根本没有半点想停下来的意思。
脑海里只发出了一个信号,“吃!”
苟雪方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然后屡次想伸出筷子去,都被自家老爹给打了回来。
陈尔却并不觉得意外,从刚刚的谈话中他就能猜出凤眼男大概是喜欢口感出众的菜肴,所以才会对着道“小天酥”格外的情有独钟。
等凤眼男反应过来的时候,一盘菜已经被他吃了个精光。
他愣了愣,似乎也没想到自己会这样。
然后佯装镇定地指着每个人面前都有的小白盅道,“这个又是什么。”
打开盅盖,一股药膳的味道就飘了出来。
盅里是满满的黑乎乎的汤汁和一些看不清是什么东西的配料。
凤眼男只闻了闻便觉得一股温暖的香气从鼻腔里一下子窜进了大脑。
前调是药草特有的甘甜香气,轻飘飘的,很淡,不细闻是闻不出来的。
后边跟着的是一股微微浮着腥气的淡淡咸香,有点糯糯的,还有脂肪被煮化的膏腴香气。
拿起调羹在盅里搅动了几下,刚刚闻到的香气就更加明显了。
凤眼男微微眯起眼睛,“是鹿筋和何首乌的气味……还有其他的东西,只是我闻不出来。”
陈尔没想到凤眼男的嗅觉这么灵敏。
这道菜炖了许久,而且材料处理得也很干净,他还能闻出其中的两种关键材料,也是有本事的。
陈尔笑道,“这是甘露羹,以粳米、何首乌、鹿血、鹿筋入紫砂锅炖煮而成。”
“传闻中,这道菜是自唐朝奸相李林甫的手艺。”
“具有益气活血、安神的效果。长期食用还能使白发转黑。”
凤眼男舀起一调羹吃下。
何首乌的气味已经很淡了,只能吃到淡淡的甘甜和药草的清香。
鹿血和粳米混合在一起,炖煮久了就更加软糯,带着一股说不清是什么气味的香气,也许是鹿血的气味。
只是刚刚闻到的腥气却不是鹿血的气味。
凤眼男手里的调羹在盅里搅动了两下,就舀起了一小截快煮化的鹿筋。
是鹿筋上的气味。
鹿筋入口即化,因为鹿筋中的主要成分是蛋白质和脂肪,在高温的紫砂锅里煮久了,脂肪和蛋白质就慢慢融化,可是鹿筋的韧性极好,所以融化得慢。
吃进嘴里的时候,就像吃下了一截快要融化的冰棍,在牙齿和舌头之间滚动了几下就在嘴里化成了清香的汤汁。
鲜美的口感不亚于任何一种海鲜。
热菜吃完了,管家就把盘子撤走,换上冷菜。
凤眼男一看见金齑玉脍和镂金龙凤蟹,眼睛都直了。
苟雪方在一旁暗自说,“这两道菜是他最喜欢的。燕京城里没有一家酒楼的厨师能做。我家老爷子也是多方打听才请到了那个狗屁大厨。”
“一听说他有独门秘方能把这两道菜做得更好吃,就忙不迭地请过来了。”
陈尔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然后低声问他,“那这人以前是在哪里吃的?”
苟雪方便道,“听说是江南的一个大厨师,很是厉害的人物,轻易不会出手做菜,只是名字我给忘了……”
他之前一直都在专心钻研茶道,如果说起茶道上的人物,他自然能说个一二。
但是厨艺界的事他就知道得不多了,毕竟隔行如隔山。
陈尔就在心里道,看来这世上还是能人辈出的,自己一直待在燕京没有见过其他的顶级大厨,自然就不知道。
凤眼男夹起一筷子金齑玉脍,眉毛一挑,就没有再说话。
然后又吃了一口镂金龙凤蟹,露出了和刚刚一模一样的表情来。
苟雪方见了连忙问道,“怎么,不好吃?”
凤眼男一句话也不说。
苟雪方便干脆自己吃了起来。
顿时大呼好吃。
鲈鱼没有半点腥气,打理得十分干净,而且因为陈尔的处理手法独特,所以鲈鱼肉质十分鲜滑,就像刚刚从水底下捞出来的鲈鱼一样。
仿佛刚刚还在水里游走,游着游着就落到了自己的嘴里。
满嘴的鱼肉鲜香,加上金齑中栗子的甜糯和白梅的咸酸气息,二者混合,是又清爽又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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