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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档黄金时代 (白银之瞳)


  但似乎离他自己越近的东西,他似乎越难以记起来。
  比如他前世究竟在省城里干了一个什么样的工作。
  肯定不是警察,也没有读过警校,这个他能记得。他高是理科生,大学所读的学校不明,专业不明,肯定也不是警校,但为什么自己对尸体怎么淡定?当他看着尸块上的切割断口的时候,他觉得凶下刀很准,技巧也极其娴熟,让他忍不住想,这会不会是专业人士干的,比如说,法医。
  这时候他脑子里闪过了一道光,对了,法医!自己前世是不是个法医呢?
  似乎又不太对,如果是法医,怎么他记得自己总是坐在办公室里或者宅在家里?法医这个职业虽然不是什么有头有脸光鲜无比的职业,但也不会像他记忆的自己那样过得灰头土脸。当然这也很难说,他记得自己大学的时候整个学校就没有几个女同学,他所在的班级似乎更是一个和尚班,正常情况下,确实极少有女生去学法医。天南省没有专门培养法医的大学,但是天南医科大学过去有一个法医专业,还是在一个单独的校区,如果自己大学是在那里度过的,那么整个学校没见过几个女生就说得过去。
  而且,他高学理科,大学读医科这个也是合理的。后世的人们因为各种电视剧、小说,会觉得法医很酷,但在九十年代末,法医还真是一个冷门专业,也许真是因为冷门,自己那个成绩才能考得上。而之所以会混得灰头土脸,应该也和他的心态有关,因为法医虽然也是学医的,但和普通的医生比,不管是收入,还是社交圈,还是人们眼里的认可度,悬殊都十分巨大,如果加上自己心态不好,肯定会越混越差。
  这么梳理下来,李赫觉得自己前世在省城可能真是个法医,不然省城那种挤破头的地方,他怎么能那么幸运的留下来?也只有这种冷门专业没有人愿意去干,才会给他一个捡漏的会。而以他前世的那种心性,即使考上了法医专业,估计也是低空飞行,能不挂科就是万岁,当然不可能出类拔萃,不能出类拔萃,在工作的时候肯定只能去很冷僻的地方,做一些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去做那些没有人愿意做的事情,翻身的会就少之又少,加上自己怨气冲天,不思进取,然后人生就此陷入一种恶性循环。
  再联想到季寥的案子,当时是一个大案,但细节外界是根本无从得知的,如果自己是法医,接触过法医现场鉴定的档案资料,这个就很好解释了。
  线索似乎渐渐清楚了,不过,对于现在的李赫来说,前世究竟是干什么的早已经不再重要,如果自己前世就是个法医,对现在的自己想要发家致富估计也没多大的意义。但就像眼前这个案子,如果能帮老爸迅速的破了,那也是极好的。
  而且,不管前世是干什么的,做该做的事情,不也是应该的吗?
  而当他抛开个人前世里的不堪回首,集注意力观察着眼前的尸块,他的脑子里也有什么东西渐渐清晰起来。


第113章 默契的对视
  这又是一桩惊动了高层的大案,而且,和季寥那个案子比起来,这起碎尸案的影响要大得多,也恶劣得多。
  因为发现尸块的地方就是一个人来人往的度假山庄,又是周末,来山庄游玩的人比较多,很快各种本的传闻就都流传了出去。
  所以,李赫闭上眼睛静静的思索了片刻,脑子里就浮现出了这个案子的卷宗。
  不用说,在当时又是一桩悬案,他老爸李杰没有参与到这个案件的侦破来,那时候顾维安和李杰都在季寥的案件后边缘化了。不过后来这个案子破了,过了很多年以后,因为别的案子抓到了凶,把这个案子也审出来了。
  脑的资料越来越清晰,各种细节涌现出来,比起李赫回忆前世各种赚钱的法门时清楚多了。这让他实在也很无语,老天像是在跟他开玩笑,他想要的记忆很难发掘,得靠他使劲的努力才能有所收获,还是要靠努力,而像这种跟发家致富毫无关系的记忆,倒是一找一个准。
  难道说老天让他重生,是让他来当罪恶克星,都市英雄的?我去,李赫心里恶狠狠的说,我连艺青年都不干,罪恶克星那就更是提都不要提。特么的我这辈子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当一个俗气的财大气粗的有钱人,豪车洋房,美女如云,英雄这么伟大的称号还是让别人去吧。
  目标是清晰的,李赫甩了甩头,重来一次的人生绝不能浪费,不过,眼前的事情也是要解决的。
  孟子曾经曰过:“挟泰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
  李赫虽然刚刚转读科,但不能与不为,还是大致能分得清楚的。
  这时候凌清冽吐也吐得差不多了,白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李赫,简直不知道这个男孩的神经是用什么做成的。
  李赫苦笑了一下,说:“清冽姐,如果你老爸在你还上幼儿园的时候就拿分尸案来当睡前故事,你也会像我这么淡定的。”
  凌清冽想笑但笑不出,只能无力的摇摇头,虽然这个理由似乎可以解释李赫的镇定,但她并不相信。可她同样也找不出更好的理由来解释这个事情,只能暂时放过。
  李赫又说:“这里不是案发现场,甚至不是抛尸现场。”
  那个王经理一听,立刻激动的说:“我就说,这件事跟我们山庄绝对没有关系!”他是把李赫的话当做救命稻草了,连李赫究竟是什么身份都没问,只觉得这个少年,哦不,这个青年警官(继续想当然)面对尸块时的那种镇定绝非常人,连这时候说话的语气和神态都仿佛就是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察一样。
  李赫没有理他,对凌清冽挥了挥指着池塘的那个进水口说:“装尸块的塑料袋被挡在进水口,说明这个塑料袋是从上游漂下来,被进水口的栏杆挡住了。这一袋尸块不是全部,应该还能找到其他的部分。”他到现在都只是蹲在一边看,连装尸块的塑料袋都没碰过,塑料袋是凌清冽打开的,凌清冽是警察,他不是。
  但是连看都没看就知道这个袋子里装的不是全部的尸体,这会不会太逆天?
  凌清冽就是这么想的,不过她看了看袋子,发现得出这个推论并不难,因为他们看到的是一个成年人的软组织,这一个袋子确实不可能全部装下了。肯定还有别的袋子,凌清冽抬头看了看入水口的上游,那是一条山庄用来从水库引水的水渠,应该说,山庄的池塘是依靠这条已经有些年月的水渠新建出来的,水渠边长满了芦苇,绵延也有几公里,要在这几公里的水渠找到另外的装尸块的袋子,这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其实这个时候李赫对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已经很清楚了,但即使他知道凶现在在哪,也不可能直接带着人去把凶抓了,他还需要足够的证据,而要找证据,光靠前世的记忆也是不够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凶虽然后来交代了自己曾经犯过的罪孽,但是对于当时的许多细节,他自己也记不清楚了。
  “什么也别想了。”李赫拍拍满脸都是问号的凌清冽,说:“我们现在所能做的事情就是保护现场,等法医来出现场。这种情况,你师傅会给你说些什么?”
  凌清冽伸用一条橡皮筋把披肩的长发扎了起来,又从一个清新典雅的艺女青年变回了简洁干练的刑侦小女警(菜鸟),脸色虽然还有些发白,但精气神回来了,对于李赫的问题,她简明扼要的回答说:“按照通常的犯罪心理,近埋远抛,凶不是这附近的人。当然这个范围太广了,不过任何一个案件的突破,都是从大海捞针一般的广泛收集证据开始起步。”
  他们等了没多久,李杰来了。李杰的任命还没有正式下达,不过支队里面上上下下都已经知道他即将升任为副支队,而在绝大多数人开来,这都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李杰是不太善于与人交往,但那指的是不善于和领导交往,那些和他一起共事过的兄弟,对于他的义气,他的耿直,都是赞不绝口的,而对于他的业务能力,即使是那些不想重用他的领导也无话可说。重要的刑事案件,没有往往,李杰绝对都是第一个赶到的,至于像这样命案,李杰赶到的时间比平常还要缩短了一半。
  估计那些为他擦屁股的交警队的同仁这会正在后面诅咒他。
  李杰带着几个刑侦骨干到来,首先比较专业的布置了隔离带,然后把好奇围观的人群远远的撵开,在这一点上,王经理倒是一万个配合。法医还在路上,李杰戴着套蹲在塑料袋前面,把里面的尸块拿起来看了一下,那种样子,就像在菜市场买肉的时候挑肥拣瘦一样,看得凌清冽又是一阵干呕,就是那几个骨干,命案见得并不多,更没有见过这种碎尸案,脸色也一阵一阵的发白。
  若无其事的,只有李杰和李赫这一对父子。
  李杰早已经看到了李赫,不过他似乎并不好奇儿子怎么会和凌清冽一起出现在这里,只是面无表情的问:“现场的脚印很乱,怎么回事?”
  李赫说:“发现尸块的是山庄的员工,我和清冽姐到了以后就已经尽可能的保护现场了。但这没用,这里不是第一现场,甚至不是抛尸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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