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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戏文娱 (幼儿园一把手)


  《晴天》在学生和年轻人里的确有着超高的人气,而且大屏幕上的路小苏的确足够英俊,让场下大部分的女生毫无抵抗力。
  苏晴却是皱了皱自己的眉头,她对音乐有着极高的灵敏度,虽然今天的《晴天》依旧好听,但却绝不是路小苏的最佳状态!至少不如校庆上的演唱!
  “难道说,他紧张了?”苏晴眨巴了一下自己好看的眼睛,有些不解。
  听着台下的欢呼声,路小苏迟迟没有说话,很快,场下就趋于平静,他们疑惑的望向台上的路小苏,这个大男孩怎么唱完歌就停了呢?
  很快,路小苏就给了他们答案。
  “对不起,今天还真是有点热呢!”他站起身来,很快就解开了白衬衫的纽扣,露出了里面同样是白色的短袖,然后,他将衬衫狠狠的丢在了地上!现场顿时惊叫连连。
  心中的那团火,既然浇不灭,那就让它烧的更旺些吧!
  他们不懂摇滚,他们不会摇滚,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摇滚。
  但路小苏懂,路小苏会,路小苏知道!
  现在,就让你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摇滚!
  他一把接过工作人员递过来的贝斯,手指在贝斯上不断弹着,一段好听的solo立马传遍了全场。
  是的,就是这种感觉!只要贝斯在他的手上,他就是舞台的掌控者!
  有一段时间没碰了,但是手法却没有丝毫的生疏。
  随着他的一系列动作,原先错愕的观众们开始尖叫,气氛一瞬间就拔到了最高点!
  十月的魔都还是有些燥热的,汗水湿透了他的短袖,紧贴在他的胸上背上,一滴滴汗珠顺着他的锁骨,流进了衣服里面,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的显眼。
  苏晴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被自己的学生给帅到。作为一名老师,这让她略感羞耻。
  可是……可是……
  舞台上的路小苏,拿着贝斯的路小苏——魅力四射!
  他靠近话筒,依旧是那低沉而又富有磁性的嗓音:
  “摇滚,《私奔》,献给大家!”
  ------------


第三十二章 《私奔》
  在场下排山倒海的欢呼声中,路小苏正式拨动了贝斯。
  在前期稍显压抑的一小段贝斯声后,鼓点慢慢加入了进来。
  他站在麦克风前,开了口:
  【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
  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这代价。
  把爱情留给我身边最真心的姑娘,
  你陪我歌唱陪我流浪
  陪我两败俱伤。
  也直到现在才突然明白
  我梦寐以求
  是真爱和自由!】
  这是什么歌?好像叫私奔,貌似没有在任何平台听过啊。
  好像没有其他乐队那么吵,也没有那些歌那么闹,但每一句歌词,却都戳进了每个人的心底!
  是啊,魔都就像是一只巨兽,它张开了嘴巴,将多少人咀嚼的干净?
  我们的梦想呢?我们的青春呢?
  有多少的年少时光,全部交给了身后的这座城市?
  还记得你奋斗路上,陪在你身边的那个姑娘吗?你现在和她结婚了吗?还是在不断的争吵中,哪怕互相爱着,最后却两败俱伤?
  每天如同行尸走肉一样,去公司签到打卡,就像是一个失去了灵魂的空壳。你现在上班,还是为了梦想吗?不要骗自己了,你只是在混吃等死而已。
  这座城市就像是一座大型的囚牢,把原本怀揣着热血的每个人,都禁锢在了一起。谁不想成功?谁不想给身边人最好的生活?但你现在到底是在做什么?
  真爱与自由?
  真的如歌中所唱,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吗?
  他们不知道。
  ......
  稍显压抑的前半首唱完,路小苏看着台下的行尸走肉,想起了那些令他厌恶的地下乐队们,他的嘴巴凑到了话筒前,开始了副歌真正的呐喊!
  【想带上你私奔!
  奔向最遥远城镇!
  想带上你私奔!
  去做最幸福的人!】
  随着第一句副歌里的私奔二字唱完,台下所有人只觉得浑身战栗!
  这两个字,他唱的是那么的声嘶力竭,就像是来自灵魂深处的呐喊声一样!
  猛然间,他们好似惊醒了一般。
  是的,我梦寐以求!
  是真爱!
  是自由!
  .......
  【在熟悉的异乡我将自己一年年流放,
  穿过鲜花走过荆棘只为自由之地。
  在欲望的城市你就是我最后的信仰,
  洁白如一道喜乐的光芒将我心照亮!
  不要再悲伤,
  我看到了希望。
  你是否还有勇气?
  随着我离去!】
  路小苏拉了一下贝斯,他的右手悬在半空中,停顿了足足两秒。
  接着,就是同样的声嘶力竭,同样的歇斯底里!
  【想带上你私奔!
  奔向最遥远城镇!
  想带上你私奔!
  去做最幸福的人!】
  这,才是路小苏眼中——真正的摇滚!带有精神的摇滚!
  .......
  苏晴从未想过,自己会喜欢摇滚。是的,她对音乐有着敏锐的嗅觉,不管是情歌还是民谣,她说能红的,大部分都红了。所以哪怕是音乐总监吴波,也总会来咨询一下苏晴的意见。
  但她从没有觉得哪首近期的摇滚乐会红过。
  或许......我自己并不喜欢摇滚吧?
  或许......我听不来摇滚乐吧?
  苏晴在心中是这样想的。
  但是,为什么今天,我的血液随着台上大男孩的呐喊,一起沸腾了呢?
  为什么我心中有着一股蠢蠢欲动,想跟着边上的小姑娘一起高声尖叫呢?
  是因为这首歌是这个大男孩唱的吗?是因为这个大男孩是自己的学生,所以为他自豪吗?
  不是的,都不是的!
  是因为这首歌,这首叫《私奔》的歌,这首歌颂爱与自由的歌!
  原来,我不是欣赏不来摇滚,也不是不喜欢摇滚。
  只是,这些年来,我并没有听到真正的摇滚!
  一如现在的摇滚!
  ......
  一曲终了,路小苏放下了手中的贝斯,看向了台下还在欢呼的人群。
  “怎么样?还行吧?”阳光下,他笑的很开心很灿烂。就像是个等待老师和家长表扬的孩子,希望得到一颗好吃的糖果。
  回应他的,是台下的山呼海啸。
  “今天在上台前,有前辈跟我说,要让我看看他们的摇滚。”路小苏停了片刻后,继续道:“可是很抱歉前辈,我真的欣赏不来。”
  台下立马传来了一股哄笑声,他们知道这个大男孩在说谁,自然是先前嘲讽路小苏的大菠萝乐队。
  大菠萝的歌他们也都听了,怎么说呢?放在地下乐队的表演里面,算是还行吧。气氛能够炒起来,大家也愿意跟着吵闹的节奏挥动双手,但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而这个大男孩先是唱了好听的情歌,然后突然说要唱摇滚了。
  他们不懂摇滚,但他们有着自己的个人喜好。
  吵闹的群魔乱舞,怎么抵得上扎入人心底里的快刀?
  他们更爱《私奔》,也更爱台上这个率性的大男孩!
  舞台后面,大菠萝乐队的韩洋恨恨的看了一眼舞台上的路小苏,啐了一口道:“什么玩意,不就是长得好看点,更讨观众喜欢点么。就他那破歌,也就那么几句高音,跟我们的歌能比?”
  王东却没有回应,作为乐队主唱,他和半路出家的韩洋不同。他是受过多年前那一批摇滚教父级人物熏陶过的歌手,他知道这首歌的质量,也听得出台上这个大男孩的实力。
  他有一种错觉:假如有一天,已经死了的摇滚能够涅槃重生,一定是因为台上这个青涩的大男孩!
  “走吧。”他拍了拍韩洋的肩膀。或许这几年,自己真的丢失了对摇滚的信仰。
  “东哥!这小子这样嘲讽我们你也听得下去?我等会一定要好好教训他!”韩洋双目通红,对着王东道。
  “我说了走!”王东突然对着韩洋大吼了一声,继续道:“你不走是吧?行!那就别回来!”
  韩洋看着气愤远去的王东,站在树荫底下不知所措,跟上也不是,留下也不是。
  多年以后,重组大菠萝乐队后的王东,出了自己的第一张专辑,市场反响不错,被誉为新时代摇滚的领军人物之一。
  在接受采访时,他很坦率的说出了以前的一段往事,并且对那个人表示了由衷的尊敬。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天的《私奔》,忘不了这首叫醒无数人摇滚信仰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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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关于梦想的歌
  现在的叶一青,真的有一种“世界如此之大,却又如此之小”的感觉。
  在酒店里,他还在想着那首叫作《晴天》的歌什么时候被后台监管小组下架,而在几个小时后,他居然就在音乐节现场听到了这首歌。
  怎么说呢,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好听的多!
  他自己就是唱情歌的,这段时间也向圈内好多大咖邀歌过。所以他心里有数,这首《晴天》,不管是作词还是作曲,都不比圈内的大咖们差,甚至......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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