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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极品女村长 (凤火涅槃)


因为山高林密,山势陡峭,又是锦屏乡最偏远的一个村,所以交通极其的差。直到如今,公路也只通到村委会,村里近半的生产队要坐车都得先走上几里的山路。
看到一辆新车开了过来,村委会门前小坝子里的人们目光都不由望了过来。
“咦,是凌宏山回来了,他这么快就好了?”
“凌宏山家小子买车了?”
崭新的卡车引来了一群人的议论。
“大哥,你回来了?身体已经好了吗?”
凌默一家下车,就见二堂叔背着背篓好奇的走了过来。
“二堂叔。”
对眼前拿出了自家所有积蓄,甚至还专门卖掉一条猪凑到钱亲自送过来的二堂叔,凌默心中很有好感。
“宏远,这次谢谢你了。你家的条件那么艰苦,还拿出那么多钱的来帮助我,你这情,哥哥记下了。”凌宏山拍着凌宏远的肩膀,感激的说道。
凌宏远是一个枯瘦的农家汉子,繁重的农活和沉重的家庭负担,将这个身形瘦高,原本有几分英俊的汉子压弯了腰,显得微微有些驼背,脸上也总是带着农民木讷、憨厚的笑容。
“大哥,说啥谢,咱们都是一家人。只是我没啥本事,那点钱恐怕没有帮到大哥什么。”被凌宏山道谢,凌宏远脸庞微红,反而显得有几分不好意思。
凌宏山郑重的道:“不,你帮了我很多,哥哥这辈子都会记得。”
“是呀,宏远,你不知道你大哥对你有多感激。在凌家的这些兄弟中,还是你最有情有义。”杨淑兰说着,拿出一个信封,递给凌宏远道,“这次幸好老天眷顾,你大哥才能化险为夷,默儿也挣了点钱。这是还你的钱,谢谢了。”
凌宏远忙道:“大嫂,大哥身体刚好,肯定还需要休养,这钱你先拿着用吧,我暂时不急。”
凌默将几个大口袋提了过来,道:“二堂叔,谢谢你的好意,现在我家暂时不缺钱。对了,这是我在城里给你和二堂婶,还有小丘、小燕买的一些礼物,你收下。”
看到凌默拿过来的大堆东西,凌宏远忙推辞道:“这、这么多东西,我不能要,不能要。小默,你的心意我领了,但这些东西还是拿回去给大哥大嫂用吧。我本来就没帮上什么忙,我不能要。”
凌默笑道:“二堂叔,你就收下吧,这可是我专门给你买的。我爸我妈那份,我也买了,你看,我车上还有很多呢。”
“凌宏远,你就收下吧。我看你比你那几兄弟好多了,凌默给你买东西也是应该的。现在你大哥家发财了,你以后可有好日子过了。”周围的村民听到几人的对话,也忍不住笑着劝道。
“凌宏山,现在你的身体完全看不出来刚刚生病过啊。我就说嘛,好人有好报。啧啧,这车得几十万吧?你怎么突然就发财了啊?”
村民们围了过来,纷纷好奇的打量着卡车。
“哈哈,都是小默的运气,发了点小财。”凌宏山客气的笑道。
“车都买上了,这还是小财啊?”
“看来小默出息了。”
村民们纷纷说着,脸上都充满了羡慕。
在众人的劝说下,凌宏远终于接受了凌默送出的礼物。见到凌默从车里拿出了一大堆的大包小包,他说道:“大哥,大嫂,你们这么多东西,不好拿吧?我先送你们回去吧。”
一行人从公路旁的岔路攀上了山坡。
山上枝繁叶茂,草木青翠,有着一条人们常久踩出来的道路。
但是这条路不但弯曲陡峭,被茂密的树木遮挡,一旦下雨,道路便会变得非常湿滑。上山、下山都极为不便。
穿过长长的山林,视野豁然开阔,前方露出一层层的梯田。再上方,山梁上是一大片较为平缓的山地。
凌默的家,也坐落在此。
到了家,凌宏远放下东西便走了。
凌宏山看着自家的屋子,道:“终于回来了,还是自己的家里舒服啊。”
凌默摆放着东西,道:“爸,你这一路都累了吧?先好好休息一下。一会我去弄午饭。”
凌宏山看着忙碌的凌默,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默儿,你也先休息一下吧。那些东西放在地方不急。这次,爸爸最应该感谢的是你啊。”
凌默笑道:“爸,你说啥呢,我可是你儿子。这一切都是我应该做的。要说感谢的话,也是应该我感谢你,而且这辈子都感谢不完。”
“哈哈,好,咱们父子俩就不说这些了。不过这次你耽搁了那么长的时间。现在我的身体已经好了,家里也有了钱,你就不用担心了。等休息几天,你还是早点回花城去吧。”凌宏山道。
“爸,其实我已经有决定了。我不出去了,以后就在家里发展。”凌默犹豫了一下,突然坚定的道。

第十三章 留下种田


“什么?你不出去了?”凌宏山瞬间瞪大了眼睛,“不行!这山卡卡里有什么发展的前途?虽然咱家现在有钱了,可你是大学生,你的未来应该在大城市里,而不是留在这山里。”
凌默无奈的笑了笑,他知道一旦他说出自己的打算,父母肯定会不同意。在父母的眼里,这片大山实在落后太久了,只有外面的城市才是成功,才是成功的人正确的选择。
“爸,你别急,你听我说。这件事我是认真的反复的考虑过了。现在国家鼓励新农村建设,支持新农业发展,在家里未必就比在外面差了。而且城市污染严重,吃的喝的都很差,生活的质量未必有家里好。现在有很多有钱人还专门到乡下买房子居住呢。”
凌默劝说着父母,如果他不是沧澜大陆归来,如果没有通灵师的能力,他肯定还是会回到城市发展。不过现在他有了通灵的能力,在乡村的发展只会比城市更好。
而且他知道就算自己在城里安了家,父母也绝不会跟着自己到城市的。所以他的选择非常简单。
况且以他现在的实力,在山里如鱼得水。完全可以依靠他的力量,来改变自己的家乡。
“可、可你是大学生啊,山里条件这么差,你留下要吃多少的苦呀?”杨淑兰也出声劝道。
凌默微笑道:“妈,当年的条件更差,你们也坚持过来了。我虽然无法跟你和爸相比,但还是有一定信心的。我不是一时糊涂,你们就相信我吧,我有能力在山里挣到钱,一定会让我们家变得更好的。”
“哎,默儿,你现在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主意了,这是好事。只是,大山村实在太穷了,你留在山里,别人会怎么看你?到时闲言闲语,你能够受得了吗?”凌宏山语气软了几分,但还是为凌默考虑道。
凌默微笑道:“爸,我们过我们的日子,他们说他们的。不管他们怎么说,我都会按照我的计划走下去。你放心,要不了多长时间,我会让那些所有说咱们的人都大吃一惊。”
看到凌默神色坚定,凌宏山和杨淑兰最终摇了摇头,不再劝说,道:“好吧,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就按你的去做吧。”
其实在两人心中,儿子能够留下,一家人团聚在一起,凌宏山和杨淑兰高兴还来不及。
只是两人更关心的是凌默的前途,只要凌默有前途,他们就算付出再大代价也愿意。
对凌默在家里发展,凌宏山和杨淑兰并不看好,山里穷成什么样子,他们最清楚不过了,不认为儿子能依靠大山挣什么钱。
不过现在凌家不缺钱,儿子靠卖花卖了那么多钱,就算以后不做任何事这辈子也够了,所以两人也不着急,就由着儿子去吧。
“谢谢爸,谢谢妈!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见父母终于同意,凌默松了一口气,高兴的说道。
收拾了东西,凌默开始准备做饭,但进了厨房才发现家里已经没水了。
他拿起扁担挑着两只水桶,兴冲冲的出了门。
六月的天,太阳火辣辣的晒着地面。
才走了几步,凌默的额头便已开始冒汗。
大山村,位于鬼屋山的东南面。东西辖长十一里,南北辖长三里,山势高低落差近六百米。
整个村子一共有十个生产小队,共计一千六百多人口,是锦屏乡第二大村落。
全村上下一共有三口井,但却要供应全村一千多人。其中,凌默家所在的七八九三个生产小队共用着一口井。
井里的井水是从山里冒出来的泉水,清澈甘甜,无论多么干旱,这口井都没有干过。
只是除了旁边两家靠的最近的人家,其他人每次打水,都得挑着水桶走上几百乃至上千米的山路,最远的甚至要翻过一座山头。
天晴还好,若到了下雨的时候,挑水便成了各家各户最痛苦的事。村民们没少因此而摔跤。
看着身上的水桶,凌默愈发感觉到山村的落后。
如今的大山村,还处在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取暖基本靠抖,治安基本靠狗的时代。
以前村里的一个笑话,就是贼来了,最后得靠讨饭才能回去。为啥?因为偷不到任何值钱的东西。
凌默相信,直到现在村里有很多村民,恐怕连自来水听都没有听说过。
穿过长长的田埂,来到水井上方的田边,远处田地的尽头,远远的走来了一个窈窕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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